广州市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5-04260
预算金额:559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马永乐
项目负责人:马永乐
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5-1256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5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59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2月22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请访问网址https://www.gzggzy.cn/jtgg/1001279.j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32号
联系方式:020-83117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82086585、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永乐(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82086585、28866163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092502).zip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docx
1256委托协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5-04260采购项目编号:CZ2025-1256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投标邀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5-04260采购项目编号:CZ2025-125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59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5,5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5,59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2月22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zggzy.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832号联系方式:020-831176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联系方式:82086585、288661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永乐(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电话:82086585、2886616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属性:服务类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如预留采购份额导致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二、项目总体情况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5-2026年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590,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2月22日。三、项目基本概况(一)服务范围:黄埔区16个街镇,包括长洲街、鱼珠街、黄埔街、大沙街、红山街、文冲街、穗东街、南岗街、夏港街、联和街、萝岗街、长岭街、云埔街、永和街、九佛街、龙湖街。(二)服务对象:黄埔区户籍吸毒人员、在黄埔区居住的外市户籍吸毒人员,以及符合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件的戒毒人员家属,和辖区社区居民等禁毒宣传服务对象。(三)服务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2月22日。(四)服务地点:黄埔区四、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服务内容执行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44/T2296—2021)以及禁毒部门相关工作规范和管理规定等要求,提供戒毒康复服务、开展帮扶救助服务、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有关禁毒管理事务,完成禁毒部门交办的其他服务工作等。(二)年度服务主要指标采购人有权结合工作实际需求与中标人进行项目实施方案友好协商,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当修改调整或对服务指标作适量增减,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年度服务主要指标序号项目分类量度数据内容(一)制度建设机制建设1套建立项目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信息化管理机制。工作流程1套建立项目内社会工作者职责清单,常态化培训机制和督导机制以及主要工作流程。考核考勤1套建立日常考勤制度、绩效考核方案。(二)常态服务无缝衔接100%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44/T 2296—2021)要求,协助开展人员出所无缝衔接工作,完成出所对接工作,初步建立专业服务关系。报到建档100%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44/T 2296—2021)要求,协助完成人员报到建档工作。评估100%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44/T 2296—2021)要求,开展评估工作,了解人员面临的问题及需求,评估内容应根据需要记录、归档。帮教谈话100%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44/T 2296—2021)要求,根据风险分类评估对人员开展支持性谈话服务,并记录归档。跟踪回访100%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44/T 2296—2021)要求,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回访工作,了解人员社会心理发展情况,根据现有需求提供专业服务。档案跟进100%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44/T 2296—2021)要求,协助按档案要求建立人员档案并常态跟进对服务过程进行记录、归档。(三)个案服务个案服务不低于10%按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44/T 2296—2021)要求开展个案服务工作,并建立完整清晰的个案服务档案,以户籍吸毒人员为基数,覆盖率不低于10%。其中,首吸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经评估复吸危机因素高的人员以及其他需开案人员须100%开案;外市户籍吸毒人员结合实际服务需求进行开案。咨询个案服务不少于200人次通过提供1-3次咨询服务,协助服务对象处理问题。复吸原因分析100%对复吸人员(5个工作日内或出所后)逐人进行复吸原因分析,全面复盘个案服务工作,深入查找人员复吸原因,拟定下一步帮扶工作计划。新增人员分析100%对新增人员(5个工作日内或出所后)逐人进行吸毒原因分析,拟定下一步帮扶工作计划。服务案例不少于41份每名前线禁毒社工完成不少于1个服务案例,以文字呈现。(四)小组活动不少于16个通过开展小组活动,增强吸毒人员的戒毒动机、拒毒能力和自我效能感,以及改善家庭关系,达到三个关系修复。(五)帮扶救助服务精准帮扶100%为有需要的人员链接就学就业资源,其他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提升生计发展能力。其中,精准帮扶不少于100户,微心愿服务不少于100户,困境家庭帮扶不少于10户。困难救助100%协助有需要的人员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帮扶救助服务。就业培训不少于16场次为有需要的人员开展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链接就业、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促进其就业,开展就业培训/招聘会不少于16场次。平安关爱不少于16场次开展“平安关爱”主题活动不少于16场次。(六)健康生活安排公益会诊不少于16场次开展公益会诊不少于16场次。同伴教育10人/50小时组织有意愿的人员参与社区志愿活动,发展培育同伴教育员不少于10人,参与服务总时数不少于50小时。(七)禁毒宣传教育社区宣传不少于64场次开展禁毒法律法规、政策、毒品知识等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全年开展不少于64场次有质量的线上线下社区禁毒宣传活动,每场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5种以上/2万份根据服务内容和形式,制作有针对性的禁毒宣传单张、海报、折页、手册等。媒体宣传2个/年结合本地特色,策划、制作不少于2个有质量的禁毒公益宣传视频。1条/月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宣传禁毒社会工作,提升公众禁毒意识,每月不少于1条。禁毒宣讲不少于16人每个站点培育禁毒宣讲员不少于1人,协助开展禁毒宣讲工作。(八)培训督导专业培训不少于7天或42学时/不少于30小时每年人均接受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或42学时,其中与戒毒康复相关的学时不少于1/3;新入职人员接受禁毒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岗前训练不少于30个小时;培训台账整理,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方案、课件、现场照片、培训名单等。专业督导24小时/人/年实务经验未满3年的禁毒社工每人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督导,每次不少于1小时,且至少有1次为面对面的个别督导;实务经验满3年及以上的禁毒社工每人每月接受不少于2小时的个别督导或团体督导;督导账整理,包括但不限于:督导方案、督导团队、现场照片,督导报告等。(九)服务质素监测调研2份/年合同签订2个月内,对项目工作现状和面临问题及需求进行调研,提出相应服务建议,形成调研报告;项目服务过程中,针对项目工作存在的短板,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前瞻性解决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工作例会1次/月通过例会制度,检视项目的整体实施情况,把控服务方向;反馈上月工作情况、上月工作改善情况及本月工作布置安排。计划总结不少于14份包括项目计划、每月总结和计划、半年总结、合同年度总结、中期评估整改计划,不少于14份。服务亮点提炼不少于4份定期总结项目服务工作情况、提炼服务亮点,积极挖掘有质量素材形成综合性材料,不少于4份。创新项目不少于4个结合项目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开展服务创新项目并取得应用成效,不少于4个。(十)服务目标成效报到率100%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报到率达100%。复吸率2%以下户籍吸毒人员复吸率低于2%以下。就业率80%以上社会面户籍吸毒人员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操守率70%以上户籍强戒出所人员1年操守率达到70%以上。个案成功率12%以上服务个案成功率达到12%以上。服务满意度80%以上合作伙伴及服务对象的综合评价满意度均达80%以上。(三)人员配置要求1.社工数量(1)中标人需配置不少于43名专业禁毒社工开展服务工作,其中34名社工负责本地户籍吸毒人员管理服务、9名社工负责外市户籍吸毒人员管理服务。配置人员中原则上项目主任1名、项目副主任1名、前线社工41名。(2)中标人需考虑吸毒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特殊性,应合理配置队伍人员,完善队伍人员结构,以满足服务工作需求。2.社工基本要求(1)应具备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宜为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医学、法学、社区管理等相关专业,其中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不少于22人。(2)应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项目配置总人数的95%。(3)新入职人员应接受禁毒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岗前训练30小时,岗前培训内容参考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44/T2296-2021)要求。(4)禁毒社工为专职人员,中标人不得安排兼职人员、实习生等非专职人员到本项目。(5)项目主任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学历背景,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中级及以上,曾任社会工作项目主任或副主任职务,具备不少于3年的禁毒社会服务实务经验,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规划管理能力。项目副主任应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初级及以上,具备不少于2年的禁毒社会服务实务经验。3.人员上岗要求(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保证有一半以上符合本需求所规定的社工基本要求条件的工作人员(即22人或以上)可以马上投入开展工作,剩下的人必须在中标一个月内陆续配置到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交名单和相关材料证明。(2)中标人组织项目社工参加督导、培训以及中标人组织的其他活动时间,在工作日范围内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2天。4.人员管理要求(1)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不得随意更换、调配项目禁毒社工,需保持服务队伍的稳定性,更换调配需向甲方报备。(2)禁毒社工离职、调离的,中标人在原禁毒社工离职前一周应安排接替的禁毒社工到岗,做好工作接替。(3)中标人应建立合理的人员薪酬调节机制和考核奖励机制,执行采购人关于吸毒人员管理服务队伍考核办法,按照考核等级分别进行绩效奖励。(4)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对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应建立规范的考勤制度,对社工进行有效的考勤管理。(四)内部督导要求中标人应建立督导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建立机构内部督导培养制度。2.按照每8名禁毒社工配备1名督导人员的标准进行督导安排。3.督导人员应具备5年及以上社会工作领域工作经验,其中禁毒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宜在2年及以上。4.督导人员应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中级及以上,或获得全国、省市认可的督导学习证明。5.实务经验未满3年的禁毒社工每人每月宜接受不少于2次督导,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且至少有1次为面对面的个别督导。6.实务经验满3年及以上的社会工作者每人每月宜接受不少于2小时的个别督导或团体督导。7.对人员管理服务档案相关文书签署督导意见,对个案具体情况提出督导意见,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跟进指导社工进行改进和完善。8.对各站点禁毒专业社工服务情况原则上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实地督导,检查、督导禁毒专业社工对项目服务指标内容是否如期、规范开展,是否达到阶段性服务成效要求预期,结合禁毒专业社工服务项目服务指标制定督导情况表,每次实地督导交由工作站负责人及社工本人签名确认。(五)财务管理要求中标人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财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中标人应在广州市择一银行网点为本项目设立专户,用于项目资金接收和支付,实行专款专用,单独使用和核算购买服务经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本项目只设一个专户,与中标人其他项目分账管理。2.中标人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等相关的材料,资金使用应履行相关报备手续。3.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会计档案应当长期保留。4.中标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财务评估。(六)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具有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拥有专业服务支持性资源,能为项目提供理论咨询和实务指导。2.投标人应安排社工领域资深专业人士或高校专业教师担任督导,督导具有相应资质以及开展社区教育和培训、研究社区问题、拓展社区服务项目能力。3.★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七)投标报价组成1.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人员费用、服务质量保障费用、承接机构管理费用、税费、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因项目开展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人员费用包括:工资、奖金、“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等用于项目所配备禁毒社工的费用开支。中标人应当建立合理的人员薪酬调节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不得挪用、侵占人员费用。人员费用应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80%,其中绩效费用应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5%。3.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和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包括:社工交流学习、专业提升等专业支持费用;服务和活动产生的物料、宣传、交通、误餐、组织志愿者等专业服务和活动费用;办公耗材、水电等日常办公费用;发展储备费、风险费、中标费、相关税费等。其中承接机构管理费用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0%,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4.采购人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项目评估,评估分为专业服务评估和财务评估。第三方评估费用在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项目经费总额中扣除,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2%(以实际评估费用为准)。5.项目期间,本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形式的出国、出境交流学习等。(八)项目考核评估(验收要求)采购人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项目评估、明查暗访、抽查等工作。评估分为专业服务评估和财务评估(每半年一次),专业服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管理、服务开展过程、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财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估。中标人必须接受项目评估,并按要求配合提供相关评估所需要的资料。1.评估标准和结果(1)评估结果采用百分制,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90分或以上为“优秀”;80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70分至80分(不含80分)为“合格”;60分至70分(不含7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2)评估指标体系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结合本项目服务工作要求以及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会工作服务规范》(DB44/T2296—2021)制定。(3)中标人在日常考勤、财务评估、项目服务过程和社工服务评估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将被列入评估负面清单;严重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影响评估结果。评估结果为“不合格”且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2.评估结果应用(1)中标人年度中期、末期项目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不扣减费用。(2)中标人年度中期项目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扣减项目经费总额的1%;“不合格”的,扣减项目经费总额的5%,同时中标人应根据评估意见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以上的,方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款项手续,整改后仍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3)中标人年度末期项目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扣减项目经费总额的1%;“不合格”的,扣减项目经费总额的5%,同时中标人应根据评估意见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以上的,方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款项手续,整改后仍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项目经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责任。(九)付款方式1.项目服务费分5期支付,具体如下:第1期:首期为合同总额的30%,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2期:合同签订起服务时间满3个月,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20%手续。第3期:合同签订起服务时间满5个月,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20%手续。第4期:年度中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申请及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20%手续;“基本合格”的拨付合同总额的19%;“不合格”的,扣减项目经费总额的5%,同时中标人应根据评估意见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以上的,方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款项手续,拨付合同总额的15%;整改后仍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第5期:年度末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申请及等额发票后及时办理拨付剩余项目金额(扣除第三方评估费用以及其他需扣减的经费)的手续;末期项目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扣减项目经费总额的1%;“不合格”的,扣减项目经费总额的5%,同时中标人应根据评估意见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以上的,方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款项手续,整改后仍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项目经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责任。本项目费用由财政集中支付,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约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因财政支付延误或中标人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此情况不能成为中标人拒绝和暂停服务的理由。结算方式为人民币转账支票结算。2.中标人办理集中支付手续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支付手续: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书、项目评估通知书、正式发票。五、其他事项(一)中标人应以采购人的中心工作为主,严禁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利用采购人所在地区的资源、价值等变相包装、推介中标人的机构品牌,以及开展与禁毒无关的活动。(二)中标人应做好风险管理,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包括不限于:消防、安保、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三)中标人定期向采购人如实反映本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成效,每月向采购人提交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如变更的应立即报备;每季度最后1个月3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服务开展总体情况、服务指标完成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明细等材料;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合做好查阅机构专业服务工作记录、财务管理资料的查阅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四)中标人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档案保管制度,并于退出购买服务项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服务档案资料(含个案、小组、社区服务、家访电访、服务对象建档、志愿者建档、服务需求调研等服务相关的档案资料)列明资料清单和签订协议书,转交下一任机构使用。采购包1(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2月22日。标的提供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第1期:首期为合同总额的30%,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2期:支付比例20%,第2期:合同签订起服务时间满3个月,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20%手续。3期:支付比例20%,第3期:合同签订起服务时间满5个月,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20%手续。4期:支付比例20%,第4期:年度中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申请及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20%手续;“基本合格”的拨付合同总额的19%;“不合格”的,扣减项目经费总额的5%,同时中标人应根据评估意见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以上的,方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款项手续,拨付合同总额的15%;整改后仍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5期:支付比例10%,第5期:年度末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申请及等额发票后及时办理拨付剩余项目金额(扣除第三方评估费用以及其他需扣减的经费)的手续;末期项目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扣减项目经费总额的1%;“不合格”的,扣减项目经费总额的5%,同时中标人应根据评估意见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以上的,方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款项手续,整改后仍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支付项目经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责任。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详见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项1.005,590,000.005,59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可选用以下两种方式支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1)现场支付:中标人携现金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交款,交款后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2)汇款支付:中标人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后,由财务专窗人员在第二个工作日进行核对并确认支付,或由中标人凭转账(汇款)凭证前往天润路333号广州交易集团一楼大厅44号财务专窗办理支付确认。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44050158340409202288(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5-0001交易服务费。)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http://www.gzggzy.cn/jtgg/874864.jhtml)(注:本项目为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其他,一、综合信用得分。 (一)本项目商务的综合信用得分运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3.0(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信用3.0”)。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完成企业信用档案登记,并确认成功,以免出现企业信用评价分无法使用等情况,登记手册可查阅http://www.gzggzy.cn/fwznxtbzczsc/951149.jhtml。 (二)综合信用得分运用“政府采购信用3.0”评价分进行计算,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供应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查询到供应商信用分数的,按照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分细则中指标说明及权重计算信用评价基准分。如遇重要系统通信网络故障、服务器物理故障、系统遭受网络攻击、重要系统迁移等重大突发性事项导致采集最新数据失败,系统将启用重大突发性事项发生前一天的数据进行评分计算;重大突发性事项处理完毕后,按正常程序采集数据进行处理。 二、履约评价。 由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采购人在合同备案后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诚信管理-评价管理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会影响供应商的综合信用得分。 三、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9 开标解密时长1小时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zggzy.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gzggzy.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何晓蕾电话:28866163传真:无邮箱:无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4楼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质量监督部邮编:51063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债务和采购管理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中心E座123室电话:020-82376610邮编:510700传真:020-82118411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服务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符合性要求1.投标报价确定且不高于预算金额。 2.有盖章、签署要求的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 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4.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以下为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采购包投标的。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招标文件第四章“三、评审程序”中“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第(1)点的规定与此处规定不一致,以此处规定为准)。 (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5)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50.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项目总体响应方案一 (3.0分)投标人能根据采购需求(四、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对本项目制定项目总体响应方案,得3分。 如未能提供的,本项及“项目总体响应方案二”评分项均不得分。项目总体响应方案二 (6.0分)项目总体响应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项目督导培训方案一 (3.0分)投标人能根据采购需求,提供项目督导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督导培训、禁毒专业知识培训,满足得3分,无完整提供,此项及项目督导培训方案二不得分。项目督导培训方案二 (6.0分)项目督导培训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对服务群体的评估方案一 (3.0分)投标人能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对服务群体的评估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群体的评估分析、根据分析提供服务方面的应对措施和服务方法,满足得3分,无完整提供,此项及对服务群体的评估方案二不得分。对服务群体的评估方案二 (6.0分)对服务群体的评估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针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阐述及难点说明 (8.0分)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对本项目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的分析和预判:(1)每提供1条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针对上述重点难点问题,每提供1条可行性具体应对措施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特色服务方案 (9.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特色服务方案(开展不少于4个管理服务创新项目计划内容):(1)每提供1条管理服务创新项目计划内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针对上述管理服务创新项目计划内容,每提供1条可行性具体应对措施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一 (3.0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包括人员费用、服务质量保障费用、承接机构管理费用、税费、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因项目开展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得3分;如未能提供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的,对“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二”不得分。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二 (3.0分)对“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一”进行评审: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人员费用应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80%,其中绩效费用应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5%,承接机构管理费用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0%),得3分; 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商务部分同类项目经验【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总所)业绩可纳入评审】 (9.0分)投标人2021年以来承接过的社工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份项目业绩,得1.5分,最高得9分。 注: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全的,不得分。(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用户评价 (6.0分)获得用户考核评价或第三方评估机构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每份得1分,同一项目按一份评价计算,不重复计算分数,此项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用户单位评价证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扫描件。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项目主任) (6.0分)项目主任:(1)具有“社会工作师”级别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下同),得1分;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得2分;(不重复得分) (2)具备不少于3年禁毒社会服务实务经验,得2分; (3)具有社会工作项目管理岗位经验的,得1分; (4)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提供①相关证书扫描件或标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査询结果”字样的证明材料;②不少于3年的禁毒社会服务实务经验工作证明材料扫描件(原服务机构证明或劳动合同)。③社会工作项目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工作简历含相关项目管理经验信息及对应工作经验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同单位的社保缴纳年限可累计)④学历相关证明材料。⑤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对应项不得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项目副主任) (4.0分)项目副主任(项目主任与副主任不得为同一人): (1)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证书,得2分; (2)具备不少于2年禁毒社会服务实务经验,得1分。 (3)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提供①相关证书扫描件或标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査询结果”字样的证明材料;②不少于2年的禁毒社会服务实务经验工作证明材料扫描件(原服务机构证明或劳动合同)。③学历相关证明材料。④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对应项不得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项目社工) (9.0分)项目社工(不包括项目主任及项目副主任): (1)投入项目的禁毒社工中获证情况: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提供1名得0.2分;具有“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提供1名得0.4分;累计最高得6分。 (人员不重复计分,按得分高的计算) (提供①人员清单;②相关证书扫描件或标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査询结果”字样的证明材料。③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对应项不得分。) (2)投入项目的禁毒社工学历情况: 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提供1名得0.15分;具有大专学历的,提供1名得0.1分;累计最高3分。 (人员不重复计分,按得分高的计算)(提供①人员清单;②学历的证明材料;③人员在投标人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对应项不得分。)对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扣分 (1.0分)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的投标人每一条记录扣0.1分,最高扣1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非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则不扣分。以评标委员会于评审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应将上述记录查询情况截图存档。注:总公司(总所)投标的,只查询总公司(总所);分支机构(分所)投标的,只查询该分支机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采购(服务类)合同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就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5-2026年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下称“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乙方的投标承诺,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采购标的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5-2026年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第二条合同期限与金额(一)合同履约服务期限为一年,即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2月22日(以合同签订为准)。(二)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第三条项目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黄埔区16个街镇,包括长洲街、鱼珠街、黄埔街、大沙街、红山街、文冲街、穗东街、南岗街、夏港街、联和街、萝岗街、长岭街、云埔街、永和街、九佛街、龙湖街。(二)服务对象:黄埔区户籍吸毒人员、在黄埔区居住的外市户籍吸毒人员,以及符合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件的戒毒人员家属,和辖区社区居民等禁毒宣传服务对象。(三)服务目标禁毒社工运用禁毒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和技巧,开展身体脱毒、心理辅导、家庭关系修复、社会人际支持网络修复、就业辅导、医疗干预等“六位一体”的专业服务模式,从身体、心灵、家庭、就业、人际支持等方面系统帮助和扶持,改善康复条件,积极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恢复健康、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四)服务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个案工作。(五)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六)年度服务主要指标(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七)人员配置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八)内部督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九)财务管理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十)项目考核评估(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十一)其他事项(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四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执行本项目的服务效果、资金使用、人员配备情况等运营工作进行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运营工作进行检查。2.甲方负责乙方在开展本项目工作过程中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3.甲方负责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乙方开展项目评估、明查暗访、抽查等工作。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备的禁毒社工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5.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支付服务经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与项目禁毒社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负责禁毒社工的人事、劳资、保险等事宜,应建立合理的人员薪酬调节机制和考核奖励机制,落实社工薪酬和社会保障(含“五险一金”)待遇,按时发放人员工资;乙方应妥善处理项目禁毒社工相关劳动关系纠纷事宜,如因乙方与本项目禁毒社工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2.在服务期内,乙方必须做好项目禁毒社工所需要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保证人员的安全,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乙方人员引致的相关人身意外伤亡、财产损失、破坏或罚款,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发生相关事故,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甲方及有关部门,同时及时有效处理相关问题,否则视为乙方授权甲方扣除应付乙方的款项优先处理相关事故。如造成甲方垫付的,乙方应额外予以赔偿。3.乙方配置的项目禁毒社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并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乙方应加强禁毒社工的日常管理工作,非因本项目服务事项产生的责任和纠纷,与甲方无关;因本项目服务事项产生的责任和纠纷,按照项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4.乙方应加强禁毒社工保密意识的培养,切实保护项目服务工作资料。禁毒社工离职后,由乙方监督并确保因工作产生的相关纸质、电子工作资料及档案的妥善移交,严禁社工携带工作资料离职。5.乙方应按有关要求使用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不得弄虚作假,并接受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在履行项目服务期中,由于乙方的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及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6.乙方应根据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和甲方的实际工作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应做好相关预案妥善应对各类突发情况以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工作,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7.乙方须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第五条项目经费(一)本项目的中标金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固定金额,包含人员费用、服务质量保障费用、承接机构管理费用、税费、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因项目开展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二)人员费用包括:工资、奖金、“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等用于项目所配备禁毒社工的费用开支。人员费用应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80%,其中绩效费用应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5%,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减差额部分。如因乙方劳资纠纷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垫付费用的,乙方确认同意甲方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支付。乙方应当建立合理的人员薪酬调节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并以乙方名义,建立绩效考评专项经费,制定绩效考评办法,每月对社工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等级,分级进行绩效发放,不得挪用、侵占人员费用。(三)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和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包括:社工交流学习、专业提升等专业支持费用;服务和活动产生的物料、宣传、交通、误餐、组织志愿者等专业服务和活动费用;办公耗材、水电等日常办公费用;发展储备费、风险费、中标费、相关税费等。其中承接机构管理费用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0%,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甲方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项目评估,评估分为专业服务评估和财务评估。第三方评估费用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总项目经费中扣除,由甲方与第三方评估机构签订合同,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支付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2%(以实际评估费用为准)。(五)项目期间,本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形式的出国、出境交流学习等。第六条付款方式(一)项目服务费分5期支付,具体如下:第1期:首期为合同总额的30%,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2期:合同签订起服务时间满3个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20%手续。第3期:合同签订起服务时间满5个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20%手续。第4期:年度中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申请及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拨付合同总额的20%手续;“基本合格”的拨付合同总额的19%;“不合格”的,扣减项目经费总额的5%,同时乙方应根据评估意见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以上的,方可向甲方申请办理款项手续,拨付合同总额的15%;整改后仍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第5期:年度末期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申请及等额发票后及时办理拨付剩余项目金额(扣除第三方评估费用以及其他需扣减的经费)的手续;末期项目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扣减项目经费总额的1%;“不合格”的,扣减项目经费总额的5%,同时乙方应根据评估意见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以上的,方可向甲方申请办理款项手续,整改后仍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项目经费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责任。本项目费用由财政集中支付,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约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因财政支付延误或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拒绝和暂停服务的理由。结算方式为人民币转账支票结算。(二)乙方须在甲方办理集中支付手续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支付手续: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书、项目评估报告、正式发票。(三)本项目款项均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的对公账户转账支付,乙方应提供专款专用的收款银行账户。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四)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应按如下信息开具:开票名称: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社会信用代码:11440112007484298N第七条验收方式甲方收到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标准主要以“项目评估考核”要求为准。第八条知识产权归属(一)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预计相关的所有权利。(二)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入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保密(一)项目开展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数据、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露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乙方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二)乙方保证在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或服务对象的信息(上述信息载体或者介质上有无注明“保密”字样不影响该信息成立本条款保护对象)应予以保密。乙方及其禁毒社工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如果乙方的雇员、关联机构确实因履行本合同的必要需要了解的,乙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保信息的接触者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三)乙方需与项目禁毒社工签订保密承诺书,并送甲方备案,以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乙方及项目禁毒社工必须严格遵守所有保密承诺,若有违反致使本岗位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发生泄密、敏感信息泄露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乙方及其禁毒社工相关法律后果。(四)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五)甲方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亦承担保密责任。(六)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第十条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一)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的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第三人,也不得将主体或资质出借给第三方挂靠承接本服务项目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除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应额外予以赔偿。(二)乙方在项目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应严守职业道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相关专家进行评估,不得对甲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乙方发现项目第三方评估专家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应主动向甲方提出,如乙方不提出,由此产生不利后果由乙方负担。(三)乙方配置的禁毒社工应当完全具备本合同要求,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乙方项目人员配置未达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重新开展招标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付的全部费用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乙方配置的禁毒社工,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且实行专人专职专岗,否则以视作乙方违约,乙方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在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未能配足岗位人员造成个别岗位人员服务不满12个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将该岗位人员服务时间顺延满至12个月且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或按缺岗情况(以13万/年/人为基准进行扣减核算)扣减人员经费,该扣减经费在合同终了结算时进行扣减。(四)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末期评估“不合格”且经二次验收最终仍无法通过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损失赔偿责任。项目服务过程和中期、末期服务评估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经核实的每起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乙方逾期履行本合同条款下之义务的,每逾期一日,须按合同总额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履行超过15日,或其履行不符合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须按合同总额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额外予以赔偿。(六)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用工风险、国家政策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本合同价格的情况。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服务费用、拒绝提供服务或提前解除/终止合同,否则视为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额外予以赔偿。(七)乙方挪用专户资金的,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未按时足额发放项目禁毒社工工资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除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额外予以赔偿。(八)上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九)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保密责任,泄露方须对守约方赔偿合同总额的5%,并消除因泄秘而对守约方造成的消极影响,若此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所受到的损失,泄露方仍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因泄秘造成侵权行为或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守约方可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泄露方单位和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签署栏中如实提供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若联系地址未填写,则以身份证载明的住址或工商登记的住所地为准),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关于本合同履行及其他相关事宜的通知,可采用当面递交、快递递交、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和送达。选择以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的,自发出之日起第3日视为送达之日。乙方载明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律、法规解决。(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三)双方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方可指定具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属乙方责任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合理费用。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解除或终止的除外)。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它(一)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七条合同附件保密承诺书甲方(盖章):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项目联系人:电话:020-82136099项目联系人:电话: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附件保密承诺书甲方委托乙方开展2025-2026年禁毒社会工作服务,因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承诺在上述工作中承担如下保密责任和义务。一、涉及本项目的所有文档资料等,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不得擅自保留或外传。二、项目开展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数据、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乙方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三、乙方保证在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或服务对象的信息(上述信息载体或者介质上有无注明“保密”字样不影响该信息成立本条款保护对象)应予以保密,乙方及其禁毒社工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如果乙方的雇员、关联机构确实因履行本合同的必要需要了解的,乙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信息的接触者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四、乙方需与项目禁毒社工签订保密承诺书,并送甲方备案,以明确参与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乙方及项目禁毒社工必须严格遵守所有保密承诺,若有违反致使本岗位存在重大泄密隐患或发生泄密、敏感信息泄露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乙方及其禁毒社工相关法律后果。五、乙方需有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评估过程中的文件资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服务期间获取甲方的任何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六、乙方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乙方如违反保密责任,须对甲方赔偿合同总额的5%,并消除因泄秘而对甲方造成的消极影响,若此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乙方仍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因泄秘造成侵权行为或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甲方可提请司法机关追究乙方单位和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本保密承诺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甲方自行公布本项目合同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外,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而终止。本保密承诺书永久有效。承诺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5-04260采购项目编号:CZ2025-1256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承诺函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四、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七、履约进度计划表十八、各类证明材料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二、附件二十三、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你方组织的“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CZ2025-1256],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七)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九)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四)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五)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五: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序号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响应情况差异1 2 3 4 … …说明:1.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后续内容请根据第二章采购需求★号条款详细列举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响应情况”一栏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格式六:(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CZ2025-1256]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格式九:(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温馨提示: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投标人需根据以下要求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信息进行完善和规范。(一)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保持一致。(二)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三)对于采购文件确实允许非独立法人参与采购活动的,应按其所属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情况予以填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需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由其出具的供应商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企业]所属行业应当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如为货物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充分、准确反映货物制造商的信息。(五)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声明函》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审查;对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以及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审查。(六)经调查发现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的差异视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七)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审慎甄别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甄别供应商是否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记录,依法依规审查供应商投标资格。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评审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文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查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九)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如相关第三方书面声明、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虚假,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调查情形认定其是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严肃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格式十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签订合同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 2 3 4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十五:《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型号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2.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六:《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参数性质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123456789 ……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或照搬照抄采购文件参数、不注明实际数值者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3.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七:(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___年___月___日 签定合同并生效 2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3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4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质保期格式十八:(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十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5-2026年度禁毒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CZ2025-1256),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禁毒社会工作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