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修缮工程 维修工程招标公告(重庆工商大学2025)
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南区6号学生公寓后堡坎垮塌整改招标公告
( 竞采编号:73801027355869185)
发布时间:
2025-09-30 10:53:00
重庆工商大学(采购人)对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南6号学生公寓后堡坎垮塌整改工程(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434,028.96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434,028.96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修缮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合同条款
¥434,028.96
1(批)
¥434,028.96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5) 详见附件(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南6号学生公寓后堡坎垮塌整改工程网上竞采内容)(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详见附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5-10-11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5-10-11 11: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1.上传资料包括:响应文件WORD版本、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PDF或WORD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签字盖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GBQ电子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Excel电子版,上述五个文件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后上传云平台;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应包括封-2、表-04、表-08、表-09(含表-09-1)、表-10、表-11(含表-11-1)、表-12、人材机价差表、未计价材料表;主要以附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
3.响应文件按采购人发布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签字,逐页加盖鲜章(电子印章无效);
4.响应文件内容只包括“响应文件格式”中列明的内容,不提供佐证资料。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25个日历日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云平台报价只填写总报价。如供应商填写总报价与报价函及承诺中的总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报价不一致时,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报价为准。
2.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34028.9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10216.23元,暂列金额56000元;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限价”。所有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分项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不得调整(见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函及承诺”)。
(三)付款方式 :
详见合同条款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云平台网上询价自动排序在前的作为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易纠纷联系人:
详见附件
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023-62620239
交易纠纷联系地址:
详见附件
异议联系人:
详见附件
异议联系电话:
023-62620239
异议联系地址:
详见附件
(五)其他要求名称:
以附件为主。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工商大学
联系人:
赵月
联系电话:
023-62620239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工商大学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23-6276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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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南6号学生公寓后堡坎垮塌整改工程网上竞采发布内容一、采购组织形式□委托代理☑自行组织二、请选择项目类别□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三、请选择评审方式☑最低价□综合评分□电子反拍一、公告标题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南6号学生公寓后堡坎垮塌整改工程公告名称(网上选择):☑默认名称[项目名称]+“网上询价公告”□自定义二、采购执行方单位名称:重庆工商大学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3-62620239联系手机号:15522057350三、采购需求方是否申报项目选择:☑非申报项目□申报项目采购需求方:重庆工商大学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3-62769105联系手机号:13996436092四、商品信息添加商品采购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及单位小计(元)采购目录:维修工程需求描述:详见合同条款434028.961批434028.96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基本资质要求上传资质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添加资质要求(添加特定资质或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资质要求:特定资格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特定资格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特定资格3市外企业需提供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查询网页截图。需求调查报告(支持wps,doc,docx,xls,xlsx,ppt,pptx,txt,rar,zip,png,jpg,jpeg,pdf格式的文件,最大为50MB,大附件上传(鼠标移至此处))为保障采购需求管理的合规性,建议您上传相关调查材料或报告进行存档六、采购文件及附件上传(支持wps,doc,docx,xls,xlsx,ppt,pptx,txt,rar,zip,png,jpg,jpeg,pdf格式的文件,最大为50MB,大附件上传(鼠标移至此处))附件:合同条款及响应文件格式七、报价时间(注:建议将报价时间设置在有效的工作时段(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00-中午12:00下午13:30-18:00),有效降低流标风险。)报价时间模式:□指定时间范围内报价☑公告发布后即可报价(新模式)报价开始时间:(如选择指定时间范围内报价则选择时间)公告发布后报价时长:(如选择指定时间范围内报价则需填写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如选择指定时间范围内报价则自动计算,否则选择时间)3天八、保证金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是☑否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时必填)开户行:(交纳保证金时必填)账户名:(交纳保证金时必填)账号:(交纳保证金时必填)九、评审环节(对报价供应商资质及响应文件进行在线审查,滤除不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是否存在评审环节:□是☑否(注:项目成交原则选“评审综合得分最高”时,系统自动选择“是”)十、成交原则项目成交原则:☑报价最低□评审综合得分最高十一、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是否必须上传:☑是□否(注:评审环节中是否存在评审环节选“是”时,系统自动选择“是”)响应文件上传说明(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时须输入响应文件上传说明):1.上传资料包括:响应文件WORD版本、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PDF或WORD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签字盖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GBQ电子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Excel电子版,上述五个文件压缩成一个压缩包后上传云平台;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应包括封-2、表-04、表-08、表-09(含表-09-1)、表-10、表-11(含表-11-1)、表-12、人材机价差表、未计价材料表;主要以附件中工程量清单为准。3.响应文件按采购人发布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签字,逐页加盖鲜章(电子印章无效);4.响应文件内容只包括“响应文件格式”中列明的内容,不提供佐证资料。十二、商务条款工程工期:25日历天,以合同条款为准。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云平台报价只填写总报价。如供应商填写总报价与报价函及承诺中的总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报价不一致时,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报价为准。2.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34028.9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0216.23元,暂列金额56000元;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限价”。所有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分项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不得调整(见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函及承诺”)。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添加商务条款十三、其他要求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以云平台网上询价自动排序在前的作为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结果之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2个工作日内踏勘现场,并现场确认是否可以按照报价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异议处理: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添加其他要求其他约定事项1.踏勘及技术咨询,联系人:黄老师,电话:13996436092。2.详细需求详见“合同条款”。3.服务周期以“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为准。4.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按“合同条款”内的相关要求执行。5.评选方法:价格最低。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云平台网上询价自动排序在前的作为中选供应商。6.合同签订:按照采购人发布的“合同条款”内容和云平台网上询价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响应文件上传资料不齐的。2.如供应商云平台网上询价填写报价与报价函及承诺中的报价不一致影响云平台报价排序的。3.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价、措施费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过采购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时;4.供应商对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进行了修改时。合同条款项目编号:CTBUGC-2025018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南6号学生公寓后堡坎垮塌整改工程施工合同重庆工商大学2025年9月发包人(全称):重庆工商大学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南6号学生公寓后堡坎垮塌整改工程2、工程地点: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3、工程预算金额:44.6287万元。4、工程范围及主要施工内容:(1)对南岸校区南6号学生公寓后堡坎垮塌位进行整改,新建衡重式挡墙。(2)项目建设规模:面积约200m2(3)拆除工程:拆除堡坎上方平台地面部分透水砖、栏杆,拆除垮塌堡坎等。(4)土建整改工程:开挖土石方,新建衡重式挡墙、上下排水沟,恢复透水砖地面,安装不锈钢栏杆等。(5)做好施工安装防护,除尘降噪,施工期间不能影响学生学习生活。(6)工程完工后场地清洁及建筑垃圾转运出校外。(7)其它未明确内容、数量、尺寸等详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清单及采购人现场要求。(8)质量标准:采用环保材料,满足设计要求。(9)未明确的做法按有关工程规范要求施工和以现场技术交底为准。第二条施工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以发包人通知进场施工之日为准。2、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总工期25日历天。3、在施工过程中,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发包人原因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的工期顺延等其他情形,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工期方可顺延,工程费用不予调整。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第三条签约合同价款及支付1、签约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写壹万零贰佰壹拾陆元贰角三分(小写:10216.23元),暂列金大写伍万陆千元元整(小写:56000.00元),最终合同总价以按竣工结算原则进行审定的金额为准。2、工程款支付:不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工程价款的70%,备齐相关资料(含竣工图、签证单(如有)、收方单(如有)或制作竣工图确有难度的包括作法、材质、尺寸的工作内容示意图)经审计部门审计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移交合格竣工资料后,累计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97%;审定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5年质保期满后完成保修责任且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一次性支付质保金。第四条结算方式及审计费用1、竣工结算原则(1)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中标综合单价不得进行调整。(2)结算方法: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形式,综合单价不因工程量的增减(工程量的变化、施工方式的变化)而调整。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等规范或规则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合同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含了承包人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人工机械降效、预留预埋、管网保护、高温补贴费等,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措施费+设计变更或新增项目、暂估价项目价款结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合同约定其它费用。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综合单价×子目工程量2.1.1子目工程量:工程量计算以竣工图、设计变更及有效签证资料(签字且盖章)作为计算依据,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等有关工程量计量规范或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合格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2.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目综合单价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项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某一子目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相乘所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目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目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作为相应子目的结算单价。如中标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则结算总价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进行下浮。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标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该子目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目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目的结算单价。2.2措施费:2.2.1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图范围内的: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外,其他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完成工程数量的多少、分段施工等任何因素造成的工期增加或相应费用的增加,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均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报价包干计算,一概不作调整。施工图范围外的:一般性调整按本条“施工图范围内的”执行;重大调整另行协商。2.1.2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图范围内的: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完成工程数量的多少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其结算原则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原则一致。施工图范围外的:一般性调整按本条“施工图范围内”的执行;重大调整另行协商。2.3当发生设计变更或新增项、暂估价项目,设计变更或新增项、暂估价项目结算原则如下:2.3.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综合单价。2.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综合单价,对该子目主材的价格进行调整。主材调整原则:投标时有的材料按投标价执行;投标时没有的材料,由发包人认质核价。2.3.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其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GB50858-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2018年计价定额”(渝建〔2018〕200号)、《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组价。结算综合单价按照组价的综合单价×(合同总价与招标控制价之比)结算。其中:人工价格执行2018定额基价;材料单价、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确定原则:投标时有的按投标价执行,调入时取投标价与投标当期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的低值;投标时没有的,发包人充分结合市场进行核定价格,且不高于施工同期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3.4变更工程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的工程量计量规范或计量规则的规定进行计算。2.3.5暂估价材料价差结算调整暂估价材料价格调整原则:发包人明确以暂估价计入的材料,在结算时,按发包人核定的单价调整材料价差。材料价差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暂估价材料数量调整原则: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材料设备耗量高于相应2018定额耗量时,按2018定额耗量调整;反之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耗量执行。2.4安全文明施工费: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18年等定额的通知》(渝建〔2018〕200号)、《关于颁发2018年的通知》(渝建发〔2018〕29号)等文件及配套文件之规定计取。2.5规费:执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18年等定额的通知》(渝建〔2018〕200号)、《关于颁发2018年的通知》(渝建发〔2018〕29号)等文件及配套文件之规定费率,不得浮动。评标过程未发现的,结算时若承包人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承包人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承包人填报费率结算,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同时发包人将没收承包人和履约保证金,只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2.6税金:执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发2018年等定额的通知》(渝建〔2018〕200号)、《关于颁发2018年的通知》(渝建发〔2018〕29号)等文件及配套文件之规定费率,不得浮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发现的,结算时若承包人填报费率高于标准费率,按标准费率结算;若承包人填报费率低于标准费率,按承包人填报费率结算,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同时发包人将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只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2.7承包人如不平衡报价,在项目结算时发包人有权对差异过大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调整时以成本(以核定成本与重庆市“2018年计价定额”(渝建〔2018〕200号)中较低值为准)加管理费率、利润率计算(管理费率、利润率以投标管理费率、利润率与《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管理费率、利润率的较低值为准),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如不接受,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只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3)施工中用水、电另挂表收费。其中水费4.55元/吨,电费0.85元/度,如遇价格调整则按新的标准执行。2、送审要求及审计费用的支付:承包人在办理结算时应准确报送工程量和总造价,报送的的结算金额金额误差范围应在±3%以内。审计时,终审金额审减率在±3%以内(含3%)(以审核后的的结算金额为基础),由发包人支付审计费用;审减率超过3%时,超过3%部分的基本审计费、审减效益费由承包人承担,在最终结算款中扣除,审计费率以发包人与审计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承包人承担的审计费用不开发票)。另如遇漏报项目,其漏报部分的费用按审计后的漏报金额减半支付。第五条履约保证金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的,必须从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或汇出)。2、担保金额:暂定签约合同总价(即中标价)的10%。3、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网上竞采结果公告之日(不含)起10日内提交,若未按时提交,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4、退还期限及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无违约责任,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如遇寒、暑假,退还时间顺延。5、发包人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户名:重庆工商大学开户行:工行重庆南岸学府支行账号:9558853100753300031转账或电汇时请在“备注或附言”栏中填写“CTBUGC-2025018履约保证金”。第六条材料供应及技术要求1、本工程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承包人必须保证所采用的材料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标准。所有材料、设备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承包人所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保证质量、环保,满足发包人、设计施工图和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符合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的材料品牌、规格及其他技术要求,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材料设备检验合格报告。2、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满足环保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质保书、技术参数指标等说明产品质量的相关资料,各性能指标应满足发包人使用需求,发包人对到达施工现场的所有材料进行全数报验检查、随机抽样检测(按有关规范要求委托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须事先提供样品严格经发包人现场代表验收签字同意后方可按样品采购材料进场使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材料检测不合格或达不到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承包人除应负责承担与材料检测相关的费用之外,还应赔偿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质保期本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实行保修,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质保期:5年。保修期间如有质量问题,自发包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由承包人派人修理。若24小时内承包人未派人,发包人则另行安排,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第八条工程风险和措施下列工程风险和措施及其一切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1、因各种因素发生的安全措施、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施工措施、大型设备进出场等费用,赶工期的抢工费。2、合同结算方式与市场价发生变动的风险。3、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停水、停电造成的停、窝工等损失费用。4、与在场其它施工单位配合所发生的施工交叉、挡、停工等费用。第九条双方职责1、发包人职责(1)协助承包人清除工程范围内障碍及三通一平工作。(2)协调处理日常有关事务。(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4)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过程、工程质量进行监管。2、承包人职责(1)服从发包人统一指挥,接受发包人监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工作。(2)严格按照修缮方案、变更设计通知书及有关规范施工。竣工验收后绘制竣工图,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纸质3套(电子资料1份)。(3)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按发包人指定位置,自行连接,装表计量,水电费按学校规定缴纳。此项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工作,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3套(含电子资料1份)。第十条违约责任1、承包人所用材料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则须按合同返工,返工损失自负。2、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未按批准的施工图及施工方案施工,则承包人必须返工,费用自负。3、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在施工中未按经批准的施工图与施工说明、任务单等施工,致使施工工程不能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损失。5、承包人应当组织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参与工程建设,处理好与班组及工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发生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发包人均不承担连带责任。若导致发包人连带参与协调或诉讼、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损失的,其损失将由承包人承担(向发包人缴纳或从工程款抵扣);给发包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发包人将追诉承包人的法律责任。6、承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施工,每延迟一天将承担2000元/天违约责任金。第十一条逾期办理或不配合办理竣工结算的处理根据国家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和《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的相关规定,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承包人放弃与发包人共同办理竣工结算的权利,发包人有权会同跟审单位(如有)、监理人(如有)根据有效资料共同确定竣工结算金额。1、承包人逾期未报送竣工结算资料,亦未获得发包人批准延期报送,经发包人书面催告仍未在限期内报送的;2、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提出的审核意见后,未在限期内按监理人或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和(或)修改竣工结算资料,亦未获得发包人批准延期报送,经发包人书面催告仍未在限期内报送的;3、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跟审单位(如有)、监理人(如有)、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办理竣工结算的,经发包人书面催告仍未改正的。4、根据前述1-3项情况发包人已按程序单独确定竣工结算金额后,承包人再根据施工合同、现场签证收方资料、竣工图等资料提出竣工结算诉求的,发包人可根据承包人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相关性等决定是否受理结算诉求重新结算或仍按发包人已确定金额作为竣工结算金额。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它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10天内无条件撤场,与工程其它任何纠纷事宜无关,如承包人拒不撤场或延期撤场,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承包人应承担发包人的经济损失。2、若该工程遇到不可抗力(如战争动乱)和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导致延期或停工,发包人、承包人均不追究责任,并顺延工期。3、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防火工作,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按照重庆市现行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文明施工工作,严禁堵塞交通,完工后必须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4、发包人委派为现场代表(手机:),承包人委派为现场代表(手机:),承包人现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需经发包人同意。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其中发包人肆份,承包人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质保期满并支付质保金后失效。6、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发包人:重庆工商大学(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纳税人识别号:125000007428748822纳税人识别号: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地 址:电:话:023-62620239电:话:开户银行:工行重庆南岸学府支行开户银行:账:号:3100027609024907533账:号:签约时间:2025年月日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重庆工商大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南6号学生公寓后堡坎垮塌整改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量保修范围为工程承包范围,即按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实际完成的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修金的退还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重庆工商大学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名):附件2廉政协议书发包人:重庆工商大学承包人:工程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南6号学生公寓后堡坎垮塌整改工程工程项目地址: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工程类别:☑房屋工程□市政工程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发包☑政采云平台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和廉政建设,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经双方协议,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发承包双方的责任(一)双方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廉政教育,严格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和监督管理。(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或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相关单位或分包单位等。第三条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向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承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发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或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推荐相关单位或分包单位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责任书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责任书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与建设工程合同同时签订,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盖章):重庆工商大学承包人(盖章):采招中心(签名):承包人代表(签名):后勤处(签名):附件3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人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施工作业人员(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其他本安全生产合同为施工合同的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项目负责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重庆工商大学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附件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承包人负责打印,并必须保证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网上竞采上传的投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南6号学生公寓后堡坎垮塌整改工程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2025年9月日报价函及承诺书致:重庆工商大学我方在参加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南6号学生公寓后堡坎垮塌整改工程的询价采购活动中,报价及承诺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本项目采购人发布的竞采公告的全部内容,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商品或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0216.23元,暂列金为56000.00元,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竞采公告的要求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电话:。2.我方承诺:本次询价的有效期为90天。3.我方已熟知本项目网上询价公告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承诺响应本项目网上询价公告及其附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基本资格条件的全部要求,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承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条件的全部要求。6.我方若中选,将按照网上询价公告及其附件中的有关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将按照采购人发布的“合同条款”和询价采购结果、询价公告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报价函及承诺书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7.我方上述承诺和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真实、可靠,采购人随时可通过多种方式对我方承诺的内容和提交的响应文件予以核查,我方会无条件配合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如发现我方提供虚假承诺和资料的,有权取消我方的中选资格;若在合同签订后查实我方提供虚假资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我方承诺已知晓本项目属于维修项目,现场情况比较复杂,在充分考虑潜在的各种风险后进行合理报价,可按照本报价保质保量完成项目。9.我方承诺项目完工后,需满足设计要求和甲方需求,工完场清,否则不得提出验收申请。10.在整个询价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愿意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给予惩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授权委托书致:重庆工商大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特授权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南6号学生公寓后堡坎垮塌整改工程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年月日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注: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删除本页,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箱(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必须填写)。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供应商(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供应商(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 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询价公告要求时须填写)获得的许可证名称(询价公告要求时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提供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电子档和GBQ电子版、Excel电子版。电子版另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工程 维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