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场站建设 重卡充电场站充电设备招标公告(黄石经开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5)



黄石市充电场站建设项目新港码头重卡充电场站充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黄石经开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对黄石市充电场站建设项目新港码头重卡充电场站充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充电场站建设项目新港码头重卡充电场站充电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建设地点位于新港港口股份公司内。拟在新港港口股份公司内建设充电场站,主要包括4台直流360KW充电桩设备(一机双枪)。需完成合同所需设备的供货、工厂测试、油漆、包装、运输、调试、试运行、质保、保修等工作。

3、工期:20天。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当批设备交货,5天内完成安装,5天内完成调试,且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4、最高限价:35万元(含税费、安装费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须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是代理商则需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模板见附件)。

3、投标人近3年(2022年9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5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设备供货及安装类似业绩,供货设备中单体直流充电桩功率不小于360KW。(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以有效证明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投标人承诺终身免费提供充电桩使用平台(免费提供升级)给招标人设备侧基础平台接入使用,免费提供数据和端口、手机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主流支付功能)等配合招标人工作,直至招标人不再使用投标人充电桩为止;无偿开放设备侧的接入端给招标人自行建设的平台并承诺可免费接入黄石智慧停车运营平台,实现设备与平台间的互联互通或直联直通,满足运营平台的管理服务要求,该项工作投标人不得收取开发费用;质保期内提供物联网服务费、承担项目网络报装费。(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标注日期。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获取方式:

4.1 本项目投标需缴纳报名费。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4日12时止,投标人需通过对公账户将报名费汇款至招标人要求的相应账户,截止日期前汇缴成功的,视为已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汇款成功的或未通过对公账户汇缴的,视为未报名,为无效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汇款时应备注本项目名称)

4.2?获取方式:通过黄石市环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相应公告下端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4.3?若招标时间、地点以及招标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将在黄石市环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4.4 此项目报名费100元,在截止时间前汇至公司账户

户名:黄石市环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422060116018010018483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黄石市下陆区苏州路60号黄石市环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六、比选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价(评分表详见附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黄石市环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

其他

事项

1、送达时请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否则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石经开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714-6262691

附件:

1、货物采购需求及其他要求

2、综合评分表

3、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4、合同(范本)

附件一.docx

附件二.docx

附件三.docx

附件四.docx

备注:以下《货物采购需求》及《其他要求》所列内容为招标人所提采购需求,投标人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的产品及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进行投标。一、货物采购需求序号项目技术参数1交流输入电三相380V(±15%)AC2交流输入频率50Hz±1Hz3输出功率360kW4单枪最大输出电流≥250A5★充电模块(电源模块)≥40kW(提供满足设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NAS和CMA标识的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6结构形式一体式双枪,需满足双枪同充一车7IP防护等级≥IP558输出电压范围DC50V~DC1000V9恒功率输出电压范围DC300V~DC1000V10功率因数输出功率20%≤P≤50%时,功率因数≥0.95,输出功率50%<P≤100%时,功率因数≥0.9811综合效率输出功率20%≤P≤50%时,工作效率≥88%;输出功率50%<P≤100%时,工作效率≥93%12稳压精度≤±0.5%13稳流精度≤±1%14操作方式手机APP、本地触屏操作、刷卡、VIN码15绝缘电阻≥10MΩ16整机待机功耗<40W17输出电流设定误差电流≥30A时,≤±1.0%;电流<30A时,≤±0.3A。18输出电压设定误差≤±0.5%19★通讯功能支持4G/以太网通讯,可从后台监控充电信号强度,在显示屏上显示信号强度及状态提醒。(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文件)20安装方式落地式安装21使用环境温度-25℃~50℃22湿度5%~95%23噪声≤65dB24安全保护计量、过热保护、瞬时过温保护、紧急切断保护、开门保护、漏电保护、防雷保护25充电线缆长度≥7m26★充电电缆和车辆插头采用轻量化设计,每米重量不超过2.5kg,柔软度不超过10N.m;(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文件)27★智能运维支持充电模块、显示屏、控制板软件远程OTA升级,可远程设置相关参数,包括IP地址、充电桩二维码、密码修改,手动充电参数配置、VIN码充电设置,支持远程监控故障信息,进行设备软件维护等;(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文件)28★充电枪连接方式采用灌胶工艺且充电枪连接方式同时采用压接方式和超声波焊接方式;(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文件)29★显示方式(人机交互单元)采用高亮彩色触摸电容屏,触控灵敏且可空闲时间自动息屏,插枪后自动唤醒显示屏;(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文件)30★充电枪锁止方式锁止装置为电磁式锁止方式和应急解锁机械方式;(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文件)功能描述1)负责人机交互、车桩交互,配合充电主机完成充电系统功能;2)标配12V、24V辅助电源模块,可根据车辆类型调节辅助电源电压等级;可为新能源公交车、乘用车、矿用卡车等多种类型和多种电池材料的车辆充电;3)设备配置大尺寸彩色触摸屏。实时显示车辆信息及充电信息,如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充电电量、充电金额和车辆电量等。并且实时显示故障与报警信息;4)左右各出一枪,满足不同应用场景,需满足双枪同充一车;5)完善的过压、过流、短路保护,充电系统主动防护及充电网大数据防护两层防护体系保证充电过程安全可靠。6)设备具备更高的耐候性能,在-25℃~+50℃高温高寒天气下充电系统可正常运行。二、其他要求1、提供招标人所需上述设备,包括所需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伴随技术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制造、装配、测试和检验、出厂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仓储、二次吊运、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修保养等,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相应责任。2、以上所列产品技术规格参数要求为本次采购配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及配置不得低于文件所提要求。3、投标人需提供设备技术资料移交、操作培训、保养培训、后期跟踪服务等;4、质量保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资料配件齐全。供货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证明设备和服务合格有效的证明资料,否则采购人将不予验收。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有资质的单位对货物进行验收核对和准确度、精密度校准。如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承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5、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型号的宣传彩页或产品说明书。6、质保期:质保期至少为36个月,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供应商需要在湖北省全省建立有完善的服务网络,提供全年365天无休服务;在质保期内,产品因质量问题出现故障和损失由中标人负责。7、响应时间: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在接到信息反馈后,2小时内电话通知用户处理意见,需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服务在8小时内到达,24小时内排除故障。8、服务要求:提供的产品质保期满后,中标单位对设备提供终生维修和免费技术支持并以最优惠零利润价格提供零部件。如果发生设备故障或损坏,中标单位将派服务人员到达设备现场,并进行维修。评分表评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技术评分(30分)产品要求4分投标人所投产品选用的电源模块为“华为、英飞源、特来电、永联”等国内一线知名品牌或投标人具备电源模块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得4分;注:需提供第三方相关证明材料。ISO认证3分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相关认证应覆盖采购设备品类且在有效期内。三项得3分,少1项扣1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作商IOS认证体系)技术及安装实施方案5分供应商提供的完整的实施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技术团队、项目实施计划和工期安排及进度、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项目验收方案等完整性、合理性.可行4-5分,基本可行2-3分,不可行0分。有工期承诺、供货计划及验收方案并有处罚措施4分提供针对本项目工期承诺、供货计划、验收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3-4分,基本可行1-2分,不可行0分。备品备件4分投标人提供的备品备件数量和类型横向比较,可行3-4分,基本可行1-2分,不可行0分。需提供备品配件的数量和种类。培训方案4分供应商提供完整培训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3-4分,基本可行1-2分,不可行0分。质保服务6分基础质保期为3年,承诺每延长1年加3分,不承诺延长质保期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质保期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商务评分30分投标人业绩10分除资格业绩要求外,投标人近3年(2022年9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35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设备供货及安装类似业绩,供货设备中单体直流充电桩功率不小于360KW。(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以有效证明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每多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售后8分(1)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免费为用户提供智能运维服务得3分,须提供投标自有的云平台软件著作权作及运维界面截图证明。(2)投标人自有平台具备网络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3级)得3分。(3)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完整性(包括服务体系认证、服务响应、故障处理、信息化维保机制、设备维修便利性、用户评价等)进行横向对比,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2分,基本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缺失或不合理的得0分。产品责任险4分投标人为本次投标所提供的充电设备购买产品责任险:保险期间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单次事故赔偿限额300万元及其以上,得4分;保险期间累计赔偿限额在1000(不含)至3000万元(不含)人民币之间的、单次事故赔偿限额200万元及其以上,得2分;保险期间累计赔偿限额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的、单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元及其以上,得1分。【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充电桩产品保险保单加盖公章,累计赔偿额度所载信息为准】技术实力(8分)一体式直流充电桩性能评审:1、充电桩支持休眠功能:充电桩在长时间未充电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进入休眠模式,休眠模式断开交流接触器,系统待机功耗降低。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2、充电桩具备插枪归位提醒功能:充电完成拔枪后未归位,系统提示请还枪归位,减少枪头随意放置的情况。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3、充电桩支持双枪同充功能,两把枪给一辆车充电,可实现最大功率输出,满足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4、提供的直流充电机任意一个充电模块/功率分配单元故障,不影响其他回路正常输出。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5、提供的充电机直流输出母线具备防逆流装置,防逆流装置安装在功率分配单元与充电接口之间,防止蓄电池电流倒灌引起的安全问题。满足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文件报价得分40分基准价为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的平均值(少于或等于5家的,直接取平均值)。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出1%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由此得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40-丨(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丨×100×E,E取值1或0.2附件3: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致:我司针对贵单位发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设备制造原厂商,我司对于此次招标项目的(设备名称),郑重承诺该设备的售后服务为验收合格后年原厂商免费质量保修服务,原厂商售后服务内容为:投标人自行填写。特此承诺!(原厂公司)年月日附件4:合同主要条款甲方(发包人):黄石经开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承包人):乙方项目经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自愿签署并达成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补充协议、通知书、确认书等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1.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机械、图纸、装箱资料及其他材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包装、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1.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甲方指定的货物送达、安装、运行的场所。1.6“验收机构”系指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或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组成验收小组,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合同范围及价款2.1项目名称:黄石市充电场站建设项目新港码头重卡充电场站充电设备采购项目2.2工期要求: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当批设备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保证设备正常使用。2.3合同范围:供货商将按本招标文件的各条款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需设备的供货、工厂测试、油漆、包装、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工程完工前设备保管、试运行、质保、保修等工作,同时与相关的水、气、电等报装及试运行期间能耗费用都已包含在合同内,不再额外计取。乙方需负责将充电设备接入甲方的黄石智慧停车运营平台,实现设备与平台间的互联互通或直联直通,满足运营平台的管理服务要求,该项工作乙方不得收取开发费用;质保期内提供全部充电设备的物联网服务费、网络报装费。2.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的相关技术标准。2.6交货地点:按甲方指定地点。2.7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严格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2.8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设备名称、主要材料的材质,制造厂家、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详见投标文件);2)本合同买、卖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严格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3)招标文件;4)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进行的澄清、修改及补充;5)投标文件6)评标过程中通过询标中标人所做的书面承诺;7)投标报价表;8)中标通知书;9)合同条款10)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10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上述合格的设备及服务;2.11质保期:自甲方代表签署合同货物试运行验收合格证明(必要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之日起按国家规定执行且不低于个月。2.12合同价款形式:综合单价合同2.13乙方派驻项目经理,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3.技术要求及服务3.1乙方交付的设备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规格性能偏离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3.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设备、服务及其它任何部分时,不会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负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3.3乙方准备采购的设备进场前应将设备技术参数提交监理和甲方审核,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后方可进场,否则甲方可要求退货,乙方承担一切后果。3.3技术文件:乙方应在供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执行的技术文件。乙方也需提供设备的预埋件图纸及甲方要求的技术图纸。文件移交份数、时间、文件使用语言应依照合同或甲方要求执行。技术培训:乙方负责提供现场操作、维修培训方案及一式六份培训资料,招标文件中另有更详细要求的遵从招标文件规定。在满足调试条件下,由乙方具体负责对买方受训人员进行不少于一周的相关培训(所有大型及核心设备均需专门培训),并对通过受训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明。3.4验收本合同所指验收包括现场检验、临时验收和最终验收,验收过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到货时,由乙方提供进行现场检验的方案,该方案必须符合本合同所规定之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乙方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含单机调试、联机调试和试运行),确保在合同项下货物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后,实现稳定运营一个以上;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临时验收,直到设备最终验收合格;调试、试运行至验收过程中使用设备耗材等相关费用需由乙方负责;最终验收符合要求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成,货物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当批货款的60%;结算审计完成后无质量问题,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8.5%;剩余1.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5.包装与运输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供应的设备,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多次搬运装卸,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乙方包装、运输不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5.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书;5.3每一包装箱应明显标明下述字样:收货人:合同号:到站:设备名称: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5.4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达到或超过2吨,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标明“重心”、“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标注“防潮”、“小心轻放”、“请勿倒置”等字样;5.5到货后,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前的仓储、保管、二次转运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5.5乙方可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并负责设备的发运、保险、装卸工作及费用。6、质量索赔6.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对设备本身的问题负有责任并且维修两次也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程度,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更换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承受的一切损失费用,并应延长修补或更换部件的质量保证期。6.2在质保期内,若因设备原因导致产品不合格,因此导致的行政处罚罚款需由乙方承担。6.3如果乙方没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乙方将受到以下处罚及索赔,并且不影响乙方在合同条款的其他权力:合同误期赔偿费:每逾期一天,按相当于合同价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根据合同条款规定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6.4如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甲方设备、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6.5如甲方在督造过程中发现设备制造不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督造人员将有关影像资料及文字说明发回甲方处,经共同认定确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将通知督造人员在现场要求制造商返工,直至满足合同及合同中的技术要求,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制造商返工不作为延长工期的理由。6.6乙方所供设备、材料等在运输中如发生损坏,乙方必须负责将其修复以达到合同要求的全新设备,如果需要返回原制造商处修理或调换,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且不得影响甲方购买设备的正常运营,否则影响运行期间,每日按5000元计算违约金。6.7乙方如未按照合同中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的,甲方将向乙方发函要求10天内将资料补充完整,到期仍未补充完整的,将按照合同误期赔偿办法(第6.5条)进行处罚。6.8对于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如乙方在制造、供货、服务、验收过程中发现与合同中要求、投标单价、工程整体质量等级、整体档次不符,乙方应予以更换,并赔偿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在设备制造供货及服务过程中,乙方提前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的情况除外。6.9在招标文件、合同、设计联络会议纪要等与供货及服务有关的文件中,对货物及服务的细则未具体约定的,乙方应做到如下三点:1)在货物制造或服务提供前,主动与甲方联系将货物及服务的细则发于甲方确认,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2)应本着质量第一、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供与同批货物档次相当的货物及服务。3)如在项目实施阶段所供货物及服务不能达到招标文件中关于质量与工期等方面要求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积极配合调换货物或整改服务,否则甲方将对乙方的行为予以记录,降低对乙方的评价。甲方有权自行购买货物予以调换或另行组织施工队伍提供整改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予以抵减。6.1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开始前的维修,由甲方设备材料处负责通知,如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到厂,甲方将从要求修复的日期起计算合同误期时间,由此产生的误期赔偿费由乙方承担。6.11若乙方派出的技术服务人员素质或专业水平无法保证工程实施的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24小时内更换技术人员,直至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若更换的技术人员到位不及时或更换2次技术人员仍无法满足工程要求,甲方将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的1%作为赔偿。6.12在设备质保期内,若因设备设计、材质、制造等原因造成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满足工艺运行要求,乙方需在收到甲方函件15日内妥善解决问题,否则,甲方将从要求修复的日期起计算合同误期时间,由此产生的误期赔偿费由乙方承担。设备完成修复并达到工艺运行要求后,甲方将从该设备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该设备的质保期,如自乙方收到甲方函件60日内未能妥善解决问题,除乙方需赔偿甲方误期赔偿费外,甲方将扣除全额质量保证金不再支付。6.13在设备质保期内,若因乙方原因未及时有效的提供售后服务,每接到1次甲方技术设备科的书面投诉,甲方设备材料处核实确属乙方原因后,根据影响程度,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延长设备的质保期15-30天。6.14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保证在备件、易耗件易损件的补充供应,并承担由于补充供应而引起的采购、运输费、保险费、海关进口环节税。6.15若设备最终验收不合格,甲方将扣除质量保证金作为赔偿。并且,甲方将对乙方及设备制造商的交易行为及验收结果记录在案,如实上报其行甲方主管部门备案并列入甲方的服务黑名单。今后,该乙方不得参与甲方的其他项目。7、安全及进度7.1乙方应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与环保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同时承担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7.2乙方应严格按照工期要求编制设备供货及安装施工方案(需明确机械台班及施工人员),按照监理和业主审核后的进度计划执行。除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影响外,未按照施工方案安排机械和人员的,或进度计划横道图中的关键线路上的工序每延期三天的,甲方可对乙方约谈,乙方应主动配合并积极采取措施;关键线路上的工序每延期五天及以上的,甲方可处每天1000-5000元的处罚,并同时要求乙方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合同误期赔偿费根据6.3条执行。7.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协议要求执行。8、保险8.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的人员的人身保险及其他险种的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负责。9、产权与风险转移9.1本项目所购全部设备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设备保管由乙方负责。9.2在拒收情况下,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9.3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保存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10、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0.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及时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甲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以及寻求可能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0.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120天,双方应在合理的时间里友好协商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违约责任11.1乙方所提交产品种类、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按甲方要求负责包换、包修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对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11.2因产品设计不合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11.3非甲方原因,乙方供货或服务不能履约的,违约金按供货价款的10%扣除。11.4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带“★”部分的内容,甲方可要求退换货并处1-5万元/条的罚款。11.5乙方因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组织机构形式和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组成项目部,并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主要人员每月缺勤天数不得超过2日,否则甲方有权按1000元/天*人进行处罚,罚款可从进度款中扣除。12、合同的终止12.1以下情况下,甲方可以终止协议:a.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b.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c.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12.2在发生合同终止的3种情况中任一种时,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退还未交货货物的货款,并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4、合同争端的解决14.1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争端。14.2对于不能协商解决的争端,任何一方可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可以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终止:质保期结束同时合同终止。甲方: 地址:项目负责人: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邮编:乙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必须与今后货款支付为同一帐号)邮编:本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充电场站建设 重卡充电场站充电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