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2025)



投标文件中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

1.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项目实施主体应中标、成交结果确定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或评审机构提交的书面评标评审报告,发现异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
3.鉴于您反映的问题属于评标标准的解释和认定,建议您向招标人咨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