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核算工作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2025)
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2026年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核算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C20250929001-1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2026年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核算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 25万元 ,最高限价: 2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2日。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
方式:自行下载
备注: 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施女士 13912445518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沈女士 17712237281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富江南路1055号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徐工,15240580971。技术支持 0513-59001839。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
附件:
【定稿】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2026年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核算工作项目.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2026年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核算工作项目项目编号:HMZC20250929001-1采购单位: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代理单位: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采购公告第二部分项目需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开评标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2026年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核算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MZC20250929001-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2026年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核算工作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服务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25万元,最高限价:2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2日。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门专区方式:自行下载备注:已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海门专区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免收。2、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施女士13912445518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沈女士17712237281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富江南路1055号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徐工,15240580971。技术支持0513-59001839。国泰新点400客服电话:4009280095-5。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一、项目需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集中区)(统称“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格环境准入,优化环境管理,减少污染排放,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在已完成工业园区污染物基准年允许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限值限量管理工作,省厅印发了《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方案(试行)》《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排污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办[2022]318号》,南通市印发了《南通市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工作方案》(通环办[2022]121号),要求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开展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核算工作。2025年4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设立江苏常州新北经济开发区等7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同意设立江苏海门港经济开发区。基于上述文件要求,结合江苏海门港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质量要求、区域发展格局、区内企业现状等要求,园区需开展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管理,对原《海门港新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工作方案》进行修编,编制新的《江苏海门港经济开发区定值定量工作方案》,有效实施以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要控制手段的环境管理,分析地表水、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确定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核定工作路径,在已完成园区污染物基准年允许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限值限量管理工作,形成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工作方案。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按月开展用值用量情况评估,开展企业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核算工作;同时实时关注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状况,在园区环境质量出现滑坡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二、服务内容1、开展2025-2026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上报,统计范围为园区内所有排污许可持证企业(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企业),根据《江苏省工业源排放总量统计实施方案(试行)》及核算技术规范,对大气、水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进行全口径核算;2、根据园区上年度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周边区域环境质量,核定园区2026年主要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总量,做到定值定量;3、开展海门港新区限值限量管理评估工作,形成自评估报告;4、对照2025-2026年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限值,逐月核算企业实际排放量,对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报送用值用量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针对超去年同期排放水平进行评估分析并上报原因说明;5、定期完成园区自动监测站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统计表并上报;定期更新定值定量管理园区“企业清单更新”和“一企一法确定”工作并上报,以及上级布置的相关内容填报更新。6、在取得江苏海门港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后,对原《海门港新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工作方案》进行修编,编制新的《江苏海门港经济开发区定值定量工作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上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四、服务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限值限量方案通过评审且完成服务期内的年度定值定量核算工作后,一次性支付项目所有款项。注:本合同总价款包含报告编制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等所需的一切费用。五、其它相关说明: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全部项目完成后办理履约金退还手续。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投标人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如有)。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代理费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不满3000元按3000元计),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即交招标代理机构。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招标文件说明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开评标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招标人和所在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主管部门)并电话联系代理公司,招标人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投标人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者将作为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4.招标人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5.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三、投标文件的制作1、原则:(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招标人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责任。(3)招标人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文件的递交友情提醒: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无故不递交投标文件、解密已上传投标文件或者故意迟到,影响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责任。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自行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限额平台系统。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标或部分影响评标的,或者电子文件与正本文件不符,导致评标差错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5、投标费用1、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招标人不收取任何费用。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标的物本身以及为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专用设备、工具、易耗品、办公设备、保险、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2)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项目,也应报价并注明免费,不计入报价总价。(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4)一个标的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投标报价单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为无效投标。7.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第四部分开评标一、招标人组织开标。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海门区限额平台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二、评审本项目为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一般为智能评审,招标人进行复核确认。如为综合评分评标办法,则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一)评审内容1.网上是否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资格是否符合(由招标人代表审查);3.投标文件是否完整;4.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相应的规定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签章的;2.未完整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或部分打开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标识码相同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综合评分评标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招标采购如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且仅设置基本资格条件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但有2家投标人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评委判定这2家投标人报价是否合理及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而确定中标人。否则,本项目重新招标。重新招标时,如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不变,且仅有1家有效响应人,由评委对其报价是否合理进行判定后确定是否中标。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价格标、商务技术标三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首先由采购人评审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对合格的投标人由评委会评审商务技术标,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启价格标。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对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投标人资格性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合格的,评委对其投标文件继续评审。(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分点名称分值评审标准1企业业绩241、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核算相关业绩的,每提供一项2分,最高得12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相关业绩的,有1个得2分,最高得12分。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1.1.1.以上业绩不得重复累积。2企业资质111、投标供应商具备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2、供应商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得4分;乙级资质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3、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省、部级环保类奖项,部级环保类奖项,每有一个得1分;省级环保类奖项,每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本项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加盖公章。3项目组成员14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正高级职称得6分;具有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环境类中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2. 项目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有一位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1.1.1.2.3.项目组成员有入选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环境影响、环境损害、排污许可等方向技术专家库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1.1.1.3.注:以上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册不到一个月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述人员不可重复得分)。4项目方案及进度安排211.对项目的理解:对项目概况、服务目标、服务需求的理解到位,对用户需求分析透彻,方案重点切入准确、内容阐述精细,分析精准,应对措施科学、合理。方案详细、合理科学、操作性强的得7分;方案较详细、较合理科学、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一般、合理科学性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操作性差或不提供不得分。2.工作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工作方案,内容至少包含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制度、人员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及拟投入的设施设备方案、安排等,实施方案详尽、精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人员配备合理、职责划分明确。方案详细、合理科学、操作性强的得7分;方案较详细、较合理科学、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方案一般、合理科学性一般、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方案不合理、操作性差或不提供不得分。3.项目计划及进展安排: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及完成时间,编制实施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对进度安排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展安排内容详实,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完整性的得7分;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展安排内容较为具体,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完整性的得4分;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展安排内容一般,可行性、合理性及完整性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①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分得分低于60%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②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投标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③请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④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中标公告结束后5日内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四)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八、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在海门限额平台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投标人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需方):签订地点:乙方(供方):签订时间:根据(项目名称)招标结果、采购单位“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承诺,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供需合同:一、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二、交货时间:年月日前。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合格,本项目各项工作应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等技术规范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园区限值限量方案修编及污染物排放核算。四、项目基本要求:对原《海门港新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工作方案》进行修编,编制新的《江苏海门港经济开发区定值定量工作方案》,有效实施以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要控制手段的环境管理,分析地表水、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确定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核定工作路径,在已完成园区污染物基准年允许排放量和实际排放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限值限量管理工作,形成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工作方案,核算2025-2026年度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五、编制服务主要内容:1、根据最新的规划环评修编成果,对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进行修编并通过专家评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园区基本概况,确定限值限量管控范围和管控因子,调查基准年工业园区及所在县(市、区)环境质量现状及近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分析比较工业园区与所在县(市、区)环境质量,确定工业园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调查园区企业污染物许可排放总量、修编后规划环评测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与核定园区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确定基准年下一年度园区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核算工业园区碳排放总量,制定工业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案,建立“一园一策”配套政策措施。2、对江苏海门港经济开发区每月的污染物排放用值用量统计工作,通过企业调研结合各有关部门的资料收集,利用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物料平衡、产污系数、产能折算等方法核算限值限量管控范围内各企业逐月的大气和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每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统计成果。七、技术要求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22〕350号)、《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方案(试行)》《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排污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办[2022]318号》、《南通市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工作方案》(通环办[2022]121号)等文件的要求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文件要求。八、付款方式:项目服务期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九、违约条款:(一)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3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二)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其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三)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四)本服务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除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外,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五)甲方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除向乙方支付货款外,须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十、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十一、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其他事项:。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⒈本合同条款;⒉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和供方应标文件;⒊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⒋供需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十四、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文件为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多页合同供需双方必须加盖骑缝公章)十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甲方(需方)(盖章):乙方(供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竞谈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1.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1.2.投标资料目录序号招标文件要求证明材料名称响应文件位置说 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第 页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 页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3诚信承诺函第 页见附件4营业执照第 页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 页见附件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第 页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第 页价格响应文件见附件(1)《授权书》及相关《承诺函》、《价格响应文件》等格式详见附件。(2)1-8项上传至第一信封辅助材料中,价格响应文件上传至商务标中。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诚信承诺函:我单位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投标,我单位慎重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均真实可信。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提供虚假材料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本项目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正式员工。4.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5.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绝无串标、围标等行为。6.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如中标,我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领取中标通知书。8.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9.如中标,我单位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相关事项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相关证明材料或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在处理或处罚期内,被拒绝投标的,愿意在海门区所有区镇限额平台停止参与投标,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万元)备注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2026年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核算工作项目25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人民币大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2025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核算工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