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更换彩钢瓦招标公告(齐河县华店镇人民政府2025)
齐河县华店镇人民政府屋面更换彩钢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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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SDCZ-2025-019
发布时间
2025-09-30
项目名称
齐河县华店镇人民政府屋面更换彩钢瓦项目
阅读量
15
齐河县华店镇人民政府屋面更换彩钢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齐河县华店镇人民政府屋面更换彩钢瓦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到德州市天衢新区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楼1107室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CZ-2025-019
2.项目名称:齐河县华店镇人民政府屋面更换彩钢瓦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1001.63元
5.最高限价:151001.63元
6.工期:详见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德州市天衢新区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楼1107室
3.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现场获取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另准备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留存备案,否则不予办理领取登记手续。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标书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15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9时30分
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15日9时30分
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齐河县华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
联系方式:18753423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天衢新区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楼11楼
联系方式:15165236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女士 电话:15165236626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发布人:山东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9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面更换彩钢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