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招标公告(佳苑物业管理委员会2025)


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30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D2025QT0055
项目名称: 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5.889万元/年
最高限价:455.889万元/年(有电梯住宅:0.85元/月/平方米;无电梯住宅:0.6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1.5元/月/平方米):
采购需求: 拟采购一家物业公司,为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提供物业服务。项目东至东平路、西至阜涡路、南至和谐路、北至阜口路,占地268亩,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区域占地面积:172798.00平方米,区域建筑面积:466950.21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45284.8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40923.2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558.4平方米;住户数约:3788户;和谐佳苑及东平社区辖区范围内的:颍汇大市场、农机小区、香樟园小区、新新小区、 鸿达小区、二建小区及配套商业须投标人自行勘察小区现状。
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 年;中标人第1年服务期满后,由甲方进行考核,认为中标人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与中标人续签合同至第 2 年(收费标准不变),以此类推;甲方认为中标人未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选择同比例降低收费标准,也可取消中标人的后续服务资格,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本合同自动终止,商业服务周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须接受街道或办事处归属地区的指导监督与管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9月30日至 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
方式:供应商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收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十六大类进行填写,可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确定)行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谐佳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地 址:颍东区向阳街道东平社区
联系方式:13505584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莲花路105号啤酒厂家属院综合服务楼二楼
联系方式:18055891658、18712650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峰
电 话:18055891658、18712650037

 

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pdf
[YD2025QT0055-1]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FY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D2025QT0055项目名称: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55.889万元/年最高限价:455.889万元/年(有电梯住宅:0.85元/月/平方米;无电梯住宅:0.6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1.5元/月/平方米):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家物业公司,为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提供物业服务。项目东至东平路、西至阜涡路、南至和谐路、北至阜口路,占地268亩,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区域占地面积:172798.00平方米,区域建筑面积:466950.21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45284.8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40923.2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558.4平方米;住户数约:3788户;和谐佳苑及东平社区辖区范围内的:颍汇大市场、农机小区、香樟园小区、新新小区、鸿达小区、二建小区及配套商业须投标人自行勘察小区现状。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年;中标人第1年服务期满后,由甲方进行考核,认为中标人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与中标人续签合同至第2年(收费标准不变),以此类推;甲方认为中标人未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选择同比例降低收费标准,也可取消中标人的后续服务资格,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本合同自动终止,商业服务周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须接受街道或办事处归属地区的指导监督与管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方式:供应商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下载采购文件售价:免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十六大类进行填写,可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确定)行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谐佳苑物业管理委员会地址:颍东区向阳街道东平社区联系方式:135055844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莲花路105号啤酒厂家属院综合服务楼二楼联系方式:18055891658、187126500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平峰电话:18055891658、18712650037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D2025QT0055项目名称: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55.889万元/年最高限价:455.889万元/年(有电梯住宅:0.85元/月/平方米;无电梯住宅:0.6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1.5元/月/平方米):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家物业公司,为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提供物业服务。项目东至东平路、西至阜涡路、南至和谐路、北至阜口路,占地268亩,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区域占地面积:172798.00平方米,区域建筑面积:466950.21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45284.8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40923.2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558.4平方米;住户数约:3788户;和谐佳苑及东平社区辖区范围内的:颍汇大市场、农机小区、香樟园小区、新新小区、鸿达小区、二建小区及配套商业须投标人自行勘察小区现状。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年;中标人第1年服务期满后,由甲方进行考核,认为中标人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与中标人续签合同至第2年(收费标准不变),以此类推;甲方认为中标人未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选择同比例降低收费标准,也可取消中标人的后续服务资格,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本合同自动终止,商业服务周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须接受街道或办事处归属地区的指导监督与管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方式:供应商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下载采购文件售价:免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十六大类进行填写,可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确定)行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谐佳苑物业管理委员会地址:颍东区向阳街道东平社区联系方式:135055844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莲花路105号啤酒厂家属院综合服务楼二楼联系方式:18055891658、187126500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平峰电话:18055891658、18712650037阜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2024版)项目名称: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D2025QT0055采购人(加盖公章):和谐佳苑物业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9月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阜阳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阜阳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阜阳市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一、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阜阳市的政府采购项目。二、落实世行营商环境指标情况1.《示范文本》引导电子化方式提供和获取材料,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2.《示范文本》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联合协议》等格式,帮助采购人更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便市场主体制定更有竞争力的投标策略。3.《示范文本》便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落实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收取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中约定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提醒采购人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证金。4.《示范文本》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示范文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便于供应商通过网上询问、质疑等多种途径反馈诉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6.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应充分考虑世行营商环境指标中的性别平等指标,如市场准入、获得经营场所、市政设施接入、劳动力、获得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税收、市场竞争、化解商业纠纷等方面的性别平等。三、填写规则1.条款中以空格和下划横线“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填写的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安徽省和阜阳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具体化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或下划横线“__”中用“/”或“无”标记。2.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采购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3.正文可编辑部分,如与项目无关,请予以删除,可重新调整格式序号,确保规范清晰。四、提示条款《示范文本》中“()”形式标记的红色斜体内容,属于提示编制采购文件的注意事项,采购文件发出前,有关提示内容应予以删除。五、合同文本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完善项目采购合同。六、投标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1.为便于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2.《示范文本》第二章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条款号与“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序号一一对应。七、实施及修改请各采购代理机构认真组织好《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使用中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以进一步修订完善《示范文本》并协同推进其规范运用。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D2025QT0055项目名称: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55.889万元/年最高限价:455.889万元/年(有电梯住宅:0.85元/月/平方米;无电梯住宅:0.6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1.5元/月/平方米)采购需求:拟采购一家物业公司,为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提供物业服务。项目东至东平路、西至阜涡路、南至和谐路、北至阜口路,占地268亩,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区域占地面积:172798.00平方米,区域建筑面积:466950.21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45284.8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40923.2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558.4平方米;住户数约:3788户;和谐佳苑及东平社区辖区范围内的:颍汇大市场、农机小区、香樟园小区、新新小区、鸿达小区、二建小区及配套商业须投标人自行勘察小区现状。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年;中标人第1年服务期满后,由甲方进行考核,认为中标人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与中标人续签合同至第2年(收费标准不变),以此类推;甲方认为中标人未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选择同比例降低收费标准,也可取消中标人的后续服务资格,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本合同自动终止,商业服务周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须接受街道或办事处归属地区的指导监督与管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方式:供应商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下载采购文件售价:免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0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行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十六大类进行填写,可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确定)行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谐佳苑物业管理委员会地址:颍东区向阳街道东平社区联系方式:135055844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莲花路105号啤酒厂家属院综合服务楼二楼联系方式:18055891658、187126500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平峰电话:18055891658、1871265003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阜阳市颍东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17时00分7.1包别划分☑不划分□分为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10.1投标保证金免收11.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日12.1投标文件要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3.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3.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14.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14.214.2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14.217.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名21.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3.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5)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24.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5.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s://jyzx.fy.gov.cn查看26.1履约保证金(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阜财购〔2022〕207号)执行☑免收□合同价的%□定额收取:人民币(安徽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其他要求:(3)收取单位:/(4)缴纳时间:/(5)退还时间:/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8.1代理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人(供应商)、中标人(成交人)任何费用28.1代理费用☑本项目的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1、中标(成交)服务费:250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元整)注:1、(1)市级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中标服务费定额收取4000元,多包段项目代理费每项目不高于6000元,专家评审费及餐费由政府采购中心支付。(2)非市级集中采购项目可参照以上标准,由各政府采购中心自行确定。2、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当按规定填写,否则,中标人(成交人)有权拒绝支付。约定由中标人(成交人)支付的费用,同一个项目只能收取一次,中标人(成交人)变动的,由新的中标人(成交人)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退还原中标人(成交人)。3、如无相关支付费用,本栏目相关内容填写0或用“/”标注。4、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到报价中。5、中标人(成交人)在中标通知书办理前,由其单位账户转至项目交易地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专户,并备注“××××项目成交(中标)服务费”。合同公示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提交申请,经招标人(采购人)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相关费用转至中介服务机构账户。交易中心设立的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市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服务费资金专户账户账号:15912311450019开户银行:平安银行阜阳分行市交易中心(界首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号:2080901021000040993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市交易中心(太和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号:20000445475810300000042开户银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交易中心(临泉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号:20010278839066600000026开户银行: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交易中心(阜南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账号:20000451027566600028429开户银行:阜南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市交易中心(颍上分中心)中介服务费专户信息账户名称: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号:20010285334066600000013开户银行:颍上农村商业银行管鲍支行31.2质疑的提出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提出。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31.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书面提出接收部门:和谐佳苑物业管理委员会、安徽华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05584409、18055891658电子邮箱:969263254@qq.com通讯地址:颍东区向阳街道东平社区、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莲花路105号啤酒厂家属院综合服务楼二楼31.8投诉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书面提出接收部门:阜阳市颍东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558-2102082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福利路121号32.1(本条可编辑,适用于含货物采购的服务项目,如无需,请删去本条)节能产品强制及优先采购政策的执行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其中:节能产品是指: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部委颁发的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包括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产品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执行本项目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规定,其中:环境标志产品指:属于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颁发的最新《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如有所投产品符合相关要求,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产品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32.2绿色采购1.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加强绿色采购。(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32.3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以及《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0%)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4%-6%,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适用)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4%-6%,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32.3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制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釆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注: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不良记录。33其他内容33.1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体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投标人资格声明书。33.2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3.3其他补充说明(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33.4特别提醒(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同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此情况上报监管部门。(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33.4特别提醒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3)本文所述复制件包括复印件与扫描件。33.5其他内容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与其上传至系统中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4副,非加密电子版一份(U盘)储存。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投标,注册用户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二)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三、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阜阳市电子招投标制作工具”“阜阳市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企业投标文件制作操作使用手册”,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投标(一)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标书工具软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递交。(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开标(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经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二)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投标截止时间前传输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现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包括没有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三)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因非自身原因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应及时联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说明情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有投标人未解密投标文件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报备,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确认后继续开标或延长30分钟解密时间,经延长解密时间后部分投标文件仍未解密的,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确认后继续进行开标,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异常情况书面报告项目属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联系电话:0558-2390000。(四)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2、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六、评标(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七、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3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4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6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6.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6.3若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7.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7.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7.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7.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7.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7.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7.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澄清文件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及工程(如有)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9.投标报价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投标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3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13.开标13.1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3.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4.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4.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4)由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的;(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8)被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有效期内的;(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具体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文件规定;(10)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息);(11)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息);(12)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信息);(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一成员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以上涉及信用查询记录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1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5.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5.2投标文件的澄清15.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5.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5.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5.4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投标无效16.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认定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2)因签章地方的当前页面签章位置偏移;(3)除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等公章以外,其他未盖章的;(4)投标文件有明显书写错误的;(5)除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外,其他未签字的。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制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1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7.比较与评价1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1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8.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1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19.保密要求1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0.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32.1.2执行。若通过以上方式无法确定排序的,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1.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3.中标结果公告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3.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中标通知书24.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告知招标结果25.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代理费用28.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9.廉洁自律规定2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0.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1.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1.4质疑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因处理质疑发生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质疑处理决定各方无异议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31.7投标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1.8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政府采购政策32.1节能与环保32.1.1本项目是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32.1.2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如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出现供应商总得分且响应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或环保产品优先。对于所投产品均为节能或环保品目产品的,节能及环保产品证书多者优先。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32.2绿色采购32.2.1绿色采购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2.3.1若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2.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2.3.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2)无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4.本章中标注“★”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条款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无效;非★条款/条及以上未响应的,投标无效。5.技术参数评审时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投标响应表中投标人响应承诺内容为准,如采购需求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应当提供对应证明材料。为便于评审,建议对证明材料相应内容做标记。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交付后的物业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收取、自负盈亏。上述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1+1+1年;中标人第1年服务期满后,由甲方进行考核,认为中标人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与中标人续签合同至第2年(收费标准不变),以此类推;甲方认为中标人未达到服务标准和要求,可选择同3服务期限比例降低收费标准,也可取消中标人的后续服务资格,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本合同自动终止,商业服务周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中标单位须接受街道或办事处归属地区的指导监督与管理。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阜阳市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5节能产品强制采购无优先采购无6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无7符合性审查业绩无8„„二、项目概况拟采购一家物业公司,为和谐佳苑及周边老旧小区物业提供物业服务。项目东至东平路、西至阜涡路、南至和谐路、北至阜口路,占地268亩,总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区域占地面积:172798.00平方米,区域建筑面积:466950.21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45284.89平方米;地下室面积:40923.2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558.4平方米;住户数约:3788户;和谐佳苑及东平社区辖区范围内的:颍汇大市场、农机小区、香樟园小区、新新小区、鸿达小区、二建小区及配套商业须投标人自行勘察小区现状。三、服务需求(一)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10、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必须达到60%及以上。(二)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招标人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招标人的决定,组织维修。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申请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和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向招标人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招标人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6、消防通道畅通。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60%。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11、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以及围墙内的所有绿地、花木等养护与管理,保证正常使用。(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1、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天至少巡查1次;实施24小时巡查。4、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五)保洁服务1、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2、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每日清运1次。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每日清扫1次、楼道每月清扫1次,每月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月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根据需要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6、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六)绿化养护管理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2、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七、人员要求7.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工作态度,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号,有关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本项目人员配置如下:项目配置保证项目经理1名,客服主管1名,客服2名,安保主管1名,工程主管1名,保洁主管1名,安保人员不少于8人(18岁(含)-65岁(不含)以下),水电工程人员2名,保洁人员不少于9人(60岁(不含)以下),绿化养护人员不少于1名。7.2、招标人与派驻本项目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人自负,与招标人无关。四、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1)☑总价报价:1、本项目采用总价+单价结合的方式报价(不含车位服务费,车位服务费详见合同),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仅用于评审时计算报价分,后期签订合同按单价执行。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目的全部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含工资、社保、福利等)、机械设备(机械设备不含:电梯检测维保、电子监控设备壹万及以上的大型维修费用)、管理费、办公费、交通费、设备使用折旧损耗及维护费、消耗品、油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文件中体现以上各项费用明细。招标人不再另行增补其他费用。2、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中人员要求配置足够服务人员,且所有员工的最低月工资发放标准和社会保险均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体现。3、中标人应保证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发放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中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报价应考虑阜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情形,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减少人员或降低服务标准。4、承包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应依据最新政策予以调整,该风险供应商响应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招标人不再给予。注:1)中标人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需由成交人考虑。2)中标人对本项目拟派的服务人员的工资与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按时发放、不得克扣,如若发生纠纷由中标人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2)□费率报价:;(3)□单价报价:;(4)□其他:;备注:说明内容按照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五、其他要求5.1、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否则将被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5.2、雨雪天气、秋冬落叶季节应及时清扫,做好应急防滑处理,并增加户外清扫人员及频次,保证道路无积雪、落叶堆积,保证道路通畅、安全和清洁,不得将积雪、落叶清扫堆放到绿篱、绿地和道路两侧雨、污水井内。5.3、中标人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5.4、中标单位须服从招标人统筹安排、依法管理、对物业员工的人身安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违约赔偿责任,委托管理过程中如严重违反规定,招标可随时解除合同。5.5、中标单位不得对公共设施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用途,须报招标人批准。5.6、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位所聘用的人员与招标人无隶属关系,一切事故、工伤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等事件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与招标人无关。服务期限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中标单位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5.7、招标单位在标的服务过程中必须服从招标人及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相关管理制度,5.8)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如下: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没有规定的,而合同规定有的服务管理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按合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合同都规定有的服务管理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而各种规定和合同不尽相同的,按服务质量要求高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有规定而合同没有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执行。住宅按照《安徽省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A级标准执行。5.9)中标单位应遵照以下条款完成目标达成度:1)综合满意率达80%以上。2)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零。3)重大设施设备责任事故为零。4)安保、保洁等人员要严格遵守业主方规定的保密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政治素质高,无劣迹,身体健康(成交方在人员到岗后,须提供体检材料)。6)招中标单位在管理和服务期间未能得到业主方满意,经整改仍不到位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7)中标单位必须提供物业管理检查考核标准,并接受招标人(使用方)监管考核。8)招中标单位在管理和服务期间因安全事故、失泄密、债务纠纷、盗窃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招中标单位负责。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6)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公司的相应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同时还应提供其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书面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也可以提供其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材料复制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查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6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3详细审查2.3.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90分)服务方案一、物业服务整体服务设想及目标(满分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定位、总体服务设想及思路、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对医院的管理方式及计算方案等的思路和要点进行综合打分:(1)整体设想全面科学、服务理念新颖、要点突出,接管进驻方案全面,管理模式经济效益高,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用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4分;(2)整体设想较全面、服务理念要点突出不够明显,接管进驻方案细节有待完善,管理模式经济效益较高,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适应度,符合项目0-30分技术资信分(90分)服务方案实施的得2分;(3)整体设想不全面、服务理念可行性不强,接管进驻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管理模式经济效益低,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分;(4)未提供的得0分。二、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和培训方案(满分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人员素质标准、培训及管理方案、员工稳定性措施方案等进行综合打分:(1)方案覆盖全面科学、要点突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4分;(2)方案覆盖不全面、要点突出不够明显,具体细节有待完善,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2分;(3)方案存在明显缺陷仅能部分满足项目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分;(4)未提供的得0分。三、卫生保洁服务管理方案(满分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保洁工作实施标准、实施方案及保证措施进行综合打分:(1)工作实施标准严谨、方案覆盖全面科学、要点突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4分;(2)工作实施标准不严谨,方案覆盖不全面、要点突出不够明显,具体细节有待完善,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2分;(3)方案存在明显缺陷仅能部分满足项目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分;(4)未提供的得0分。四、秩序维护工作方案(满分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卫实施方案进行综合打分:(1)方案覆盖全面、要点突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4分;(2)方案覆盖不全面、要点突出不够明显,具体细节有待完善,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2分;(3)方案存在明显缺陷仅能部分满足项目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分;(4)未提供的得0分。五、应急预案(满分5分)根据物业管理服务规律和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包括治安突发事件、火灾、暴风雨、断电、设备故障等),提出应急管理预案进行综合打分;(1)应急预案内容健全、可行性强、要点突出,利于项目实施的得5分;(2)应急预案内容不全面、要点突出不够明显,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3分;(3)应急预案存在明显缺陷,可行性不强,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分;(4)未提供的得0分。六、管理规章制度(满分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进行综合打分:(1)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4分;(2)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全面,具体细节有待完善,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适应度,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2分;(3)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存在明显缺陷,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分;(4)未提供的得0分。七、设施设备维护方案(满分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施设备维护方案进行综合打分;(1)整体方案内容健全,针对性强,处理程序高于医院及行业标准的得4分;(2)整体方案内容不全面,具体细节有待完善,针对性较强,处理程序符合医及行业标准的得2分;(3)整体方案内容存在缺陷,针对性不强,处理程序较符合医院及行业标准的得1分;(4)未提供的得0分。0-30分企业类似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供应商每提供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万(含)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类物业服务业绩的,得2分;(2)供应商每提供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0万(含)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类物业服务业绩的,得3分;注:1、已完成业绩和正在履约的业绩均予认可;2、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面积等关键信息的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同单位具有多个业绩的,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分计。0-15分企业荣誉(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政府部门颁发“3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3分。(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管理的项目(含在管)获得政府部门表彰的,省级的,得3分,市级的,得2分,满分得5分(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荣誉,得2分.(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劳动保障类荣誉,得2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0-12分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如为供应商所承接的项目获得的荣誉,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生活垃圾分类体系认证证书;每具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0-6分拟派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要求一、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具有三级或高级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得1分。(2)具有二级及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得2分。(3)具有四级/中级消防设施设备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4)具有县区级及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表彰,得2分(5)具有三级智能楼宇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得1分。二、拟派管理人员(1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具有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得2分。(2)具有三级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得1分。(3)具有具有四级/中级消防设施设备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0-27分资格证书得2分。(4)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得1分三、拟派保安主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1)具有退伍证的,得1分(2)具有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3)具有具有四级/中级消防设施设备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四、拟派工程主管具有本科学历;(1)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高压及低压证书,得2分(2)具有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2分(3)具有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得2分。(4)具有国家人社部门颁发中级建筑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注:1、投标文件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人员证书涉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需同时提供对应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http://osta.mohrss.gov.cn/查询截图。2、上述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2.3.3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