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招标公告(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2025)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9-30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51483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部分
1、模拟电子支气管镜操作手柄
★1.1 进镜方式:经口腔、经鼻腔
1.2 可弯曲角度:向上160°,向下130°
1.3 拍照模拟
1.4 负压吸引模拟
1.5 电子支气管镜模拟
1.6 超声支气管镜模拟
2、实训系统主机配置:
2.1 CPU:不低于13代i5
2.2 内存:≥16G内存
2.3 硬盘:≥1T固态硬盘
3、实训模拟器台车
3.1一体化台车,底部安装脚轮
3.2 内置传感器,检测支气管镜操作动作
4、触控显示屏
4.1 尺寸: ≥ 23寸
4.2 显示器分辨率:≥1920*1080
5、旋转型显示器支架
5.1 支持上下、左右显示器移动
6、仿真模拟头模
▲6.1 支持电动升降
6.2 升降范围≥10cm
7、支气管镜技术能力评估系统
7.1全程采集用户操作数据
★7.2基于操作数据及诊疗效果进行用户能力评价
8、注射器模拟操作手柄
8.1 吸取药液模拟
8.2 喷注药液模拟
9、EBUS模拟操作手柄
9.1 鞘管控制模拟
9.2 针芯控制模拟
10、键盘及端口组件
10.1 硅胶键盘,带触控鼠标
11、支气管镜基础模拟训练系统
11.1 支气管镜基础操作训练
11.2 支气管镜导航探查训练
12、支气管镜模拟解剖训练系统
★12.1 支气管解剖结构辨别训练
12.2 淋巴结解剖结构辨别训练
13、支气管镜模拟黏膜活检诊断系统
13.1 活检钳取样训练
13.2 细胞刷取样训练
13.3 穿刺针采样训练
13.4 分泌物采集训练
14、支气管镜模拟灌洗诊断系统
14.1 肺泡灌洗训练
15、支气管镜临床诊断系统
▲15.1 气管食管瘘的诊断
▲15.2 气道狭窄及异物增生的诊断
▲15.3 重度肺炎的诊断
16、支气管镜模拟EBUS诊断系统
16.1 超声下淋巴结辨别训练
▲16.2 EBUS-TBNA训练
17、支气管镜模拟rEBUS诊断系统
▲17.1 rEBus训练
18、支气管镜模拟紧急治疗系统
18.1 异物取出训练
▲18.2 大咯血的诊断和治疗
19、支气管镜模拟常规治疗系统
19.1 圈套器电切训练
▲19.2 肺不张的诊断和治疗
19.3 冷冻治疗
商务部分
★1 交货时间: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支付90%货款,货到甲方的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收到卖方10%货款银行保函及全额发票后七日内付清余款。
★4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采购人要求验收
验收报告:按采购人要求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1.主机免费质保期为≧3年,免费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保修期1年内提供所中标产品有故障配件免费更换,免费维修并提供替代设备。
2.免费保修期外,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3.供货时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
4.接到报修通知2小时回应,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5.定期更换配件及耗材报价。
6.保修期满后,设备全保价格不高于设备中标价6%。
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30日1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如有新通知,以新通知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
024-96615-10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
31918388-308
邮箱地址:
394874342@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甲峰、张冬妮、齐俭、徐曼
电话:
31918388-3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行政区域
辽宁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16: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1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
¥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甲峰、张冬妮、齐俭、徐曼
项目联系电话
31918388-308
采购单位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96615-10187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31918388-308
附件:
附件1
2025092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招标文件3稿 .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项目编号:JH25-210000-51483编制单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0第三章货物需求41第四章评标方法4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52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项目编号:JH25-210000-51483)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000-51483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预算金额:950,000.00元;最高限价:950,000.00元;包组品目号品目名称数量001001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1套采购需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30日19时至2025年10月1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下载售价:0元人民币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具体详见辽财采规〔2021〕8号。(注:质疑供应商或投诉人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质疑、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如有新通知,以新通知为准。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联系方式:024-96615-10187联系人:苏主任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联系方式:024-31918388-308邮箱地址:394874342@qq.com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649018800002446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甲峰、张冬妮、齐俭、徐曼电话:024-31918388-308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024-96615-10187联系人:苏主任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联系人:刘甲峰、张冬妮、齐俭、徐曼电 话:024-31918388-3081.3.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工业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950,000.00元;最高限价:950,000.00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 间:地 点: 联系人:电 话:其 他: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0.3核心产品无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递交样品地点:递交样品联系人:递交样品联系电话: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中标后提供(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9,500.00元;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开 户 名: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 号:0330 8101 0200 0017 793 4、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支票、保函除外)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31918388-3096、其它:采用电汇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备份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须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同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可加密且具有目录的且加盖公章的PDF版)。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向招标机构提供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投标须知表中的其他说明。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4 人组成,共 5 人。 27.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 1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支付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 [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标准的80%收取。 支付形式:现金或电汇支付时间: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3日内支付。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36490188000024464注:汇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线上,具体详见辽财采规〔2021〕8 号。(注:质疑供应商或投诉人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质疑、投诉)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函中应提供与质疑相关的事实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按不成立处理。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其他说明1.备份投标文件要求:格式:同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可加密且具有目录的加盖公章的PDF版),供应商须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2.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394874342@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备份投标文件”。如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不加密备份文件导致投标文件提前泄密自行承担责任(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可加密备份文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发送的备份投标文件不予受理,视为无效备份文件。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解密密码,并将备份文件解密情况书面记录存档。如备份文件无法解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5.供应商须自行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如在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解密,请供应商自行提供网络热点,因网络问题造成未按时解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7.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设备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8.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9.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收投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收投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0.辽宁政府采购网新增评标辅助工具,评标开始时,首先检测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多家供应商IP重复等围标或串标违规线索信息。如系统检测出上述情况,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 中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即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由成交人代替采购人支付。成交通知书下达后,无论合同是否履行,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成交结果公示后,成交供应商不允许在此阶段提出弃标,成交供应商须按程序缴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正常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有弃标意愿,须书面提出弃标申请方可受理,并报监管部门备案。按程序没收磋商保证金,并接受监管部门相关处罚。12.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免费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与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加盖单位公章)。13.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4-26206677或15640359297 3注:表格中“■”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货物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备份投标文件密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7.3如果投标人未密封,其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本项目接受备份投标文件邮递的方式,邮递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截至时间。采用备份投标文件邮递的方式的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邮递的时间问题,开标截止时间前未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均不以受理,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递文件所产生的风险。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及网上电子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备份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修改后的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当众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均应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上传的文件一致,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5样品及演示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10)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11)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的;26.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重要技术参数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无标识的技术参数为普通技术参数。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的通知》(辽财采〔2022〕1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质疑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中应提供与质疑相关的事实证据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按不成立处理。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4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备份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其他资格条件:/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9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3开标一览表104分项报价表115技术规格偏离表126商务条款偏离表13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48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159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特别注明为★号项技术要求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盖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或制造商发行的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产品技术参数等文字资料或图纸或数据均可),投标人的响应内容应用方框圈出,醒目注明,便于评委查找。)(必须提供能证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上述任意一项均可)。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2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不适用)163中小企业声明函17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6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7......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格式1备份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备份投标文件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投标文件的封皮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电子投标文件(包组号)及备份投标文件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3日内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格式10开标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货物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注:1.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填写的开标一览表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且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一致,如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1分项报价表包号:报价单位: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投标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或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技术规格偏离表包组号:001产品名称: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数量:1套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1、模拟电子支气管镜操作手柄★1.1 进镜方式:经口腔、经鼻腔1.2 可弯曲角度:向上160°,向下130°1.3 拍照模拟1.4 负压吸引模拟1.5 电子支气管镜模拟1.6 超声支气管镜模拟2、实训系统主机配置:2.1 CPU:不低于13代i52.2 内存:≥16G内存2.3 硬盘:≥1T固态硬盘3、实训模拟器台车3.1一体化台车,底部安装脚轮3.2 内置传感器,检测支气管镜操作动作4、触控显示屏4.1 尺寸: ≥ 23寸4.2 显示器分辨率:≥1920*10805、旋转型显示器支架5.1 支持上下、左右显示器移动6、仿真模拟头模▲6.1 支持电动升降6.2 升降范围≥10cm7、支气管镜技术能力评估系统7.1全程采集用户操作数据★7.2基于操作数据及诊疗效果进行用户能力评价8、注射器模拟操作手柄8.1 吸取药液模拟8.2 喷注药液模拟9、EBUS模拟操作手柄9.1 鞘管控制模拟9.2 针芯控制模拟10、键盘及端口组件10.1 硅胶键盘,带触控鼠标11、支气管镜基础模拟训练系统11.1 支气管镜基础操作训练11.2 支气管镜导航探查训练12、支气管镜模拟解剖训练系统★12.1 支气管解剖结构辨别训练12.2 淋巴结解剖结构辨别训练13、支气管镜模拟黏膜活检诊断系统13.1 活检钳取样训练13.2 细胞刷取样训练13.3 穿刺针采样训练13.4 分泌物采集训练14、支气管镜模拟灌洗诊断系统14.1 肺泡灌洗训练15、支气管镜临床诊断系统▲15.1 气管食管瘘的诊断▲15.2 气道狭窄及异物增生的诊断▲15.3 重度肺炎的诊断16、支气管镜模拟EBUS诊断系统16.1 超声下淋巴结辨别训练▲16.2 EBUS-TBNA训练17、支气管镜模拟rEBUS诊断系统▲17.1 rEBus训练18、支气管镜模拟紧急治疗系统18.1 异物取出训练▲18.2 大咯血的诊断和治疗19、支气管镜模拟常规治疗系统19.1 圈套器电切训练▲19.2 肺不张的诊断和治疗19.3 冷冻治疗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001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交货时间:60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2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签订合同7日内支付90%货款,货到甲方的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收到卖方10%货款银行保函及全额发票后七日内付清余款。★4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验收程序:按采购人要求验收验收报告:按采购人要求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1.主机免费质保期为≧3年,免费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保修期1年内提供所中标产品有故障配件免费更换,免费维修并提供替代设备。2.免费保修期外,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3.供货时提供用户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4.接到报修通知2小时回应,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5.定期更换配件及耗材报价。6.保修期满后,设备全保价格不高于设备中标价6%。6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提供关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本公司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6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不适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字):日期:(以上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投标人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格式17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备注123……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1、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第3章货物需求一、设备名称: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二、采购数量:1套三、技术参数要求:1、模拟电子支气管镜操作手柄★1.1进镜方式:经口腔、经鼻腔1.2可弯曲角度:向上160°,向下130°1.3拍照模拟1.4负压吸引模拟1.5电子支气管镜模拟1.6超声支气管镜模拟2、实训系统主机配置:2.1CPU:不低于13代i52.2内存:≥16G内存2.3硬盘:≥1T固态硬盘3、实训模拟器台车3.1一体化台车,底部安装脚轮3.2内置传感器,检测支气管镜操作动作4、触控显示屏4.1尺寸:≥23寸4.2显示器分辨率:≥1920*10805、旋转型显示器支架5.1支持上下、左右显示器移动6、仿真模拟头模▲6.1支持电动升降6.2升降范围≥10cm7、支气管镜技术能力评估系统7.1全程采集用户操作数据★7.2基于操作数据及诊疗效果进行用户能力评价8、注射器模拟操作手柄8.1吸取药液模拟8.2喷注药液模拟9、EBUS模拟操作手柄9.1鞘管控制模拟9.2针芯控制模拟10、键盘及端口组件10.1硅胶键盘,带触控鼠标11、支气管镜基础模拟训练系统11.1支气管镜基础操作训练11.2支气管镜导航探查训练12、支气管镜模拟解剖训练系统★12.1支气管解剖结构辨别训练12.2淋巴结解剖结构辨别训练13、支气管镜模拟黏膜活检诊断系统13.1活检钳取样训练13.2细胞刷取样训练13.3穿刺针采样训练13.4分泌物采集训练14、支气管镜模拟灌洗诊断系统14.1肺泡灌洗训练15、支气管镜临床诊断系统▲15.1气管食管瘘的诊断▲15.2气道狭窄及异物增生的诊断▲15.3重度肺炎的诊断16、支气管镜模拟EBUS诊断系统16.1超声下淋巴结辨别训练▲16.2EBUS-TBNA训练17、支气管镜模拟rEBUS诊断系统▲17.1rEBus训练18、支气管镜模拟紧急治疗系统18.1异物取出训练▲18.2大咯血的诊断和治疗19、支气管镜模拟常规治疗系统19.1圈套器电切训练▲19.2肺不张的诊断和治疗19.3冷冻治疗说明:以上技术规格中标注“★”号的技术指标为关键技术参数,对这些关键技术参数的任何负偏离将导致废标。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5、比较及评价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具体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的相关规定。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6.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投标人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6.3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组织机构代码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税务登记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1其他资格条件:/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投标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开标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分项报价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5技术规格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8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9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特别注明为★号项技术要求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盖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或制造商发行的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产品技术参数等文字资料或图纸或数据均可),投标人的响应内容应用方框圈出,醒目注明,便于评委查找。)(必须提供能证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上述任意一项均可)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0投标报价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3评分细则(1)基本评分标准包号0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响应报价(1)计算公式为:价格分=(Cmin/C)×30。(2)其中,Cmin为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评标价,C为投标人的评标价。以上价格均指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标注“★”的参数如有任一项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1.标注“▲”的技术参数共计8项,每有1项满足(正偏离或无偏离)的,得4分;满分32分;备注:(1)《技术规格偏离表》中“证明资料”一栏须填写“见投标文件第 页,第 行”字样,标注出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投标人的响应内容应用方框圈出,醒目注明,便于评委查找)。(2)标注“★、▲”的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仅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盖章的产品技术说明书或制造商发行的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产品技术参数等文字资料或图纸或数据均可),投标人的响应内容应用方框圈出,醒目注明,便于评委查找。)对技术进行评判,而不以投标人响应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的技术参数仅做出响应而未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应答。32供货方案内容须至少包含供货流程、运输条件、进度控制、供货质量保障等4项要点,每项要点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每项要点的具体评分细则如下: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切实可行、个性化定制方案针对性强的,得2.5分;每有项要点方案内容略有缺失或操作性不强或方案编制针对性弱或条理性略欠清晰的,得1.5分;每有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明显缺失或操作性差或方案编制无针对性或条理不清晰的或未提供方案内容的,得0分;10安装调试方案内容须至少包含安装流程,安装要点、调试方案、安装人员配备等4项要点,每项要点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每项要点的具体评分细则如下: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切实可行、个性化定制方案针对性强的,得2.5分;每有项要点方案内容略有缺失或操作性不强或方案编制针对性弱或条理性略欠清晰的,得1.5分;每有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明显缺失或操作性差或方案编制无针对性或条理不清晰的或未提供方案内容的,得0分;10培训计划内容须至少包含培训流程、培训方式、要点分析、课时安排等4项要点,每项要点2分,本项最高得8分。每项要点的具体评分细则如下: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切实可行、个性化定制方案针对性强的,得2分;每有项要点方案内容略有缺失或操作性不强或方案编制针对性弱或条理性略欠清晰的,得1分;每有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明显缺失或操作性差或方案编制无针对性或条理不清晰的或未提供方案内容的,得0分;8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须至少包含应急预案、维修方案、易损件维修更换方案、维修人员配置等4项要点,每项要点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每项要点的具体评分细则如下:每项要点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切实可行、个性化定制方案针对性强的,得2.5分;每有项要点方案内容略有缺失或操作性不强或方案编制针对性弱或条理性略欠清晰的,得1.5分;每有项要点方案内容存在明显缺失或操作性差或方案编制无针对性或条理不清晰的或未提供方案内容的,得0分;10合 计100(二)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0×3%。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0×3%。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 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加分=(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0×6%。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项目编号:XXX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需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合同供方:XXX招标代理机构:XXX合同签订地点:辽宁沈阳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XX签订地点:辽宁沈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五、付款方式及条件1、中标供应商负责货物的运输、税费、验收等与本项目有关一切费用,需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XX日内到货。2.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需方指定地点)。七、售后服务质保期:XX年,自需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供方需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故障。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到场维修的,每延误一小时应向需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超过2小时仍未到达的,需方可自行组织维修,维修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出现三次以上供方无法解决的故障或者供方未按期解决的故障,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返还需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并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八、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九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九、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0.05%的违约金,逾期10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需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0.05%的违约金,逾期10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十、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内容与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内容约定不一致的,以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的内容为准。3.正文未尽标准详见附件,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需方(公章):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1中标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元)数量总价(元)1234总价大写(元):小写(元):XXXXXXX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名: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2货物配置清单XXXXX配置清单附件3中标通知书要求原件,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鲜章附件4售后服务承诺书注意:质保年限需与合同正文质保期一致附件5医疗卫生机构医用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甲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乙方:XXX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民法典》及医用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用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用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用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用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用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乙方(盖章):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办人签名:或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支气管镜模拟培训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