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退火炉招标公告(中山大学2025)



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快速退火炉(低温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快速退火炉(低温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5]248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快速退火炉(低温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本项目采购快速退火炉(低温区),1套(本项目不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货物投标;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2、项目预算及经费来源:项目预算 1550000.00 元人民币。经费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完毕后9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投标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01日 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
方式: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于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bidding.com)浏览招标公告,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2025年10月01日 00:00:00至2025年10月14日 23:59:59;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正式获取招标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确认,若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人将可能顺延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并予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凭企业数字证书(GDCA)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注:无有效的GDCA数字证书或者有有效的GDCA数字证书但未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的供应商,均须按照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GDCA)并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若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已经上传完毕的投标文件。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9:30:00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10月23日 09:30:00 至 2025年10月23日 10:00:00(投标人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线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
(3)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查看开标情况。
(4)开标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在线开标。
5、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6、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bidding.com)发布,敬请各投标人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黎老师 020-84115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之二26楼自编2608房            
联系方式:020-87258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小姐、华小姐、龙先生
电 话:  020-87258495-10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快速退火炉(低温区)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锅炉/工业锅炉

采购单位
中山大学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17: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01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
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在线开标。

预算金额
¥1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小姐、华小姐、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0-87258495-108

采购单位
中山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黎老师 020-84115084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之二26楼自编2608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87258495

附件:

附件1
中大招(货)[2025]248号_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快速退火炉(低温区)采购项目.pdf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快速退火炉(低温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5]248号代理机构编号:0835-250Z13803641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2025年09月30日中国·广州温馨提示一、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提交投标文件需要具有GDCA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未办理GDCA的供应商应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GDCA数字证书(包括数字证书、机构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章),已办理GDCA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与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确认并检査GDCA数字证书有效且已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未办理GDCA或未绑定的供应商无法在投标书编制软件中上传文件。此GDCA办理事项不影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数字证书。如需办理GDCA,详见以下链接: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CA-GDCA/)。二、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到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逾期上传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提交前需预览投标文件是否成功使用GDCA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包括机构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章)。三、开标支持远程解密,投标人须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或安装GDCA客户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系统完成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若开标时未能按时进行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参与开标,无需现场参加。四、加★号的条款的指标要求和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人应该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建议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时使用多页签章。六、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的授权书。七、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采购服务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八、公开招标失败后,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项目情况建议重新招标或建议依法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其它法定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九、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4158040(QQ号码:2783147048),CA数字证书(GDCA)办理联系电话:4007008088。十、本项目签署《中山大学国内采购合同》的,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无法开具,需在签署合同时提供合理说明,否则将可能会影响合同签署。十一、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总大小上限为100MB,超出此限制将导致上传失败。为确保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准备并完善投标文件,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上传。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B,请供应商自行采取压缩措施,将文件大小压缩至100MB以下,以符合上传要求(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评标与定标六、合同的授予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一、国内采购合同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二、投标文件目录格式三、投标函格式四、投标报价表格式五、配置清单格式六、投标人声明函格式七、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八、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格式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十一、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十二、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十三、业绩一览表及评价十四、法人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十五、信用查询资料十六、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等十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商务文件资料十八、节能环保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十九、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格式二十、安装调试和培训方案二十一、其它材料二十二、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须知二十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技术文件资料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投标邀请函中山大学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下列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5]248号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快速退火炉(低温区)采购项目三、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本项目采购快速退火炉(低温区),1套(本项目不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货物投标;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四、项目预算及经费来源:项目预算1550000.00元人民币。经费来源为财政性资金。五、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要求:(1)具备投标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交货时间:合同签署完毕后90个日历日内。交货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于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bidding.com)浏览招标公告,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2025年10月01日00:00:00至2025年10月14日23:59:59;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正式获取招标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确认,若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人将可能顺延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并予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九、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凭企业数字证书(GDCA)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注:无有效的GDCA数字证书或者有有效的GDCA数字证书但未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的供应商,均须按照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GDCA)并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若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已经上传完毕的投标文件。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30:0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30:00至2025年10月23日10:00:00(投标人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线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3)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查看开标情况。(4)开标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在线开标。十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二、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bidding.com)发布,敬请各投标人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十三、联系事项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0月01日00:00:00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23:59:59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30:00采购人:中山大学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采购人联系人:黎老师采购人联系电话:020-84115084采购人传真:/采购人邮编:510275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之二26楼自编2608房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孔小姐、华小姐、龙先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8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284598采购代理机构邮编:510075特别提示: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1.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投标人在采购或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延签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按采购人要求做履约准备);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投标人放弃投标,且未在开标时间前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的中山大学投标书编制软件中撤回投标文件的;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围标的情况;8.法律、法规或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2025年09月30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标有“▲”号的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在技术评分中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扣分,但不会导致投标无效。)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快速退火炉(低温区)采购项目项目要求:本项目采购快速退火炉(低温区),1套,项目预算:1,550,000.00元。一、本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如下:(一)主机参数★1.最大基片尺寸:不低于200mm(8英寸),并能兼容8英寸及以下规则基片,以及不规则碎片,需一片放置於载盘中心点;2.腔室:水冷腔室壁技术,抽屉式操作;3.加热方式:≥12组可控硅(SCR)进行温度控制;4.卤素灯组冷却方式:空气冷却系统;5.加热温度:300-800℃;6.升温速率:在腔体加热温度小于700℃的时候,最大可达到不小于30℃/s的升温速率,并可设定;▲7.温度控温精度:≤±1℃(300--700℃);▲8.温度重复性:≤±1℃(300--700℃);9.工艺气路:≥3条;10.N2,VCR气路,不低于2000sccm;11.O2,VCR气路,不低于2000sccm;12.H2/N2混合气体(5%+95%),VCR气路,不低于100sccm;▲13.腔室压力:底压30mtorr,压力可抽至30mtorr,工艺控压范围为50至150mtorr;14.自动控制方式:电脑控制(PCbase);▲15.控温系统:数字PID温度控制器控制不少于5组(≥5)热电偶。功率控制灯加热系统,无温度过冲。(二)附件参数1.工作站(电脑):不低于i5处理器,CPU主频不低于1.6GHZ,四核心/八线程,屏幕尺寸不低于15.6寸,(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不低于8G内存,不低于256G固态硬盘,win10或以上专业版操作系统,具有可与主机连接的通讯接口;2.干泵:泵速不低于6m3/h(100L/min);▲3.不低于200mm(8英寸)镀SiC涂层石墨托盘及盖(石墨镀SiC载盘及盖):气孔和定心环(最高耐温温≥1200℃);≥1200℃);盖直径&厚按现有设计规格(最高耐4.800℃;5.灯管:≤4500W,380V。(三)软件及其功能▲1.托盘专用带鞘热电偶:托盘最高不低于1200℃;热电偶最高不低于软件具有完整控制和记录功能;2.有合理的数据备份功能,软件在任何遭到破坏的情况下,可以由工程师简单修复;3.控制功能:易操作的人机界面、可进行32步骤的工艺编制能力、合理的分级使用管理设置等;▲4.测量、显示与报警功能:实时对气路、压力、温度全部参数进行检测、显示,异常时及时报警。(四)配置清单①快速退火炉主机1套;②工作站(电脑)1套;③控制软件U盘1个;④干泵1个;⑤8英寸镀SiC涂层石墨托盘及盖(石墨镀SiC或Si盖)1套;⑥托盘专用镊子1个;⑦石英支架1套。二、售后服务要求1、免费保修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中标人提供2年的免费保修服务,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更换原装非易损易耗等配件服务(不包含因操作不当损坏的零备件)。2、质保期内,接到故障报告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确需到场处理的,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货物在检修24小时后故障仍无法排除,最短48小时内更换零配件,修复故障货物。如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部件,则2个星期内到达采购人现场解决问题。质保期后,接到故障报告12小时内响应,提出解决方案,2个工作日内现场维修。三、培训要求:1、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专业工程师现场提供一次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的培训服务,时间为期1-2天(由此产生的所有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直至采购人相关人员熟练掌握为止。四、本项目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用户需求书标注“★”和“▲”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以佐证所投产品的相应的技术参数及功能。如用户需求书中有具体的证明材料要求的,以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为准;如用户需求书中无具体的证明材料要求的,投标人需提供列有技术参数的厂家产品彩页、或厂家官方网站公布的截图、或厂家产品说明书、或经厂家确认的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作为证明材料。如上述资料未能佐证招标需求的参数或者所递交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且投标文件中未做任何说明的,则相应的技术参数响应可被视为负偏离。(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2.本项目已经公布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格(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中标人不得对用户需求书中的内容进行分包。★4.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合同条款均为不可偏离条款,任何负偏离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请投标人谨慎响应,根据学校经费安排情况,甲方项为“中山大学”或“中山大学·深圳”。★5.投标报价须用人民币报价。本项目的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按《国内采购合同》的“4.付款及结算方式4.1.1分期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6.本项目采购设备清单中的产品如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获得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7.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如实配合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原件做核对。8.按照相关规定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的资质证件,供应商应确保资质证件真实有效、线上可查。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供应商应当确保检测机构资质符合项目要求,检测报告内容、检测委托合同、相关发票等材料主体及信息一致。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中标后如实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原件做核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一、说明11.1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5]248号21.2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快速退火炉(低温区)采购项目31.3项目预算:1550000.00元41.4本项目不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货物投标。51.5采购人:中山大学61.8经费来源:财政性资金7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2.6投标授权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二、招标文件93.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报名。104.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15.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所有修改通知将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bidding.com)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9.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10.6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采购服务费。1416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90个日历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19.2不接受纸质投标。1619.3投标文件提交: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序号条款号内容1720.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1619.3五、开标、评标与定标1822.1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进行开标活动。1925.1投标人未按《资格审查表》提供完整、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026.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27.1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2228.2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于评标工作结束后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bidding.com)进行公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查询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29.6质疑联系方式:采购代理公司: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之二26楼自编2608房。邮箱:gdyzgys@163.com。采购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1303,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栋生物楼三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308室。2437缴纳采购服务费账户信息:(需备注本项目的项目编号):采购服务费一:开户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广州永福南支行账户:44034501040004829采购服务费二:开户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广州永福南支行序号条款号内容2437账户:4403450104000482925/项目联系人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之二26楼自编2608房联系人:孔小姐、华小姐、龙先生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8传真:020-87284598邮编:510075采购人:中山大学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5084传真:/邮编:510275一、说明1.项目说明1.1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5]248号1.2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快速退火炉(低温区)采购项目1.3项目预算:1550000.00元1.4本次采购不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货物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5采购人:中山大学1.6采购形式中山大学拟通过招标形式采购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1.7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详细技术规范及报价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1.8经费来源:财政性资金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0招标要求1.10.1须满足的本项目交货期: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到货、安装、验收)。1.10.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及“投标明细报价表”的格式进行相应报价。1.10.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配置),非标准化产品的配置应标识清楚,定制货物无品牌、型号的必须在《明细报价表》的“规格型号”栏内标明为“定制”1.10.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在《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中详细列明,并附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10.7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1.10.8本项目所涉及的信息安全产品需经过国家相关认证。1.10.9投标产品属于《特种设备目录》所列产品,应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1.10.10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1.1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条件。2.1.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标的的制造商均为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2.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管理制度等规定。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项目采购公告中另有说明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定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采购包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组投标。2.6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构成3.1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供给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除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外,还包括: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人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等(如有)3.2本项目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于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bidding.com)浏览招标公告,确认参与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3.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整体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4.招标文件的询问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任何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4.2如有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并将所有答复内容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bidding.com)发布(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5.2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将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bidding.com)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bidding.com)发布。6.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6.1采购人发出的招标文件采用中文。6.2招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采用公制系统(特别说明的除外)。6.3招标文件中使用的日期、时间均为北京时区的日期、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7.2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公制系统(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7.3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使用的日期、时间采用北京时区的日期、时间。8.投标文件的构成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应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商务部分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2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书面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技术规范、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图纸、安装介绍、工期安排和售后服务等;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8.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8.2.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详细说明。8.2.3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逐条进行响应,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8.2.4货物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获得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具有公信力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质量认证等。8.2.5货物和服务的业绩一览表。8.2.6货物选型样本、样品及有关技术资料和说明。8.2.7具有的其他优势的说明。8.3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选择打“√”条款: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9.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9.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9.4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9.4.1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9.4.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9.4.3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9.4.4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9.4.5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9.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9.6.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9.6.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9.6.3法律、法规或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明细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如有)、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以及服务的来源地。10.2投标报价须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报含税人民币价并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10.3报价包括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如安装调试费、运输、保险、服务培训费、货物的税金、项目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用等。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价格之和。与总项目相关的安装调试等费用须分摊计入各分项,不得以单项计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投标无效。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0.4采购人不接受品牌、型号、配置和价格等有任何选择的投标,投标人在某一合同包内有任何选择的,将视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10.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6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采购服务费,采购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11.投标货币与计量11.1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除外)、服务和工程须用含税人民币报价;11.2投标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12.1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原产地的说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证明货物及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13.2.1货物的型号、规格;13.2.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果用户需求书中明确要求的话);13.2.3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13.2.4采购人在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规定的周期内需正常、连续地使用货物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13.2.5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13.2.6投标人在阐述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3.2.2条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4.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4.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4.2投标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及税费。15.保密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个日历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7.不允许偏离的条款17.1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列:17.1.1第四部分中的合同条款;17.1.2用户需求书中带“★”号的内容;17.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不允许偏离内容。17.2下述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17.2.1用户需求书中未加注“★”号的条款;17.2.2用户需求书中已明确投标人可提供其他优选方案部分。17.3投标文件中需求响应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中实质性条款的不视作负偏离,不构成投标无效,投标人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需单独说明。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标有“▲”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如不满足将在技术评分中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扣分,但不会导致投标无效。18.无效投标18.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8.1.1投标文件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格或最高限价。18.1.2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18.1.3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18.1.4投标文件逾期提交。18.1.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8.1.6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的有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方案(有特别说明的除外)。18.1.7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的。18.1.8投标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18.1.9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3条所称关联关系的。18.1.10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8.1.11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18.1.12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授权代表出现相同的,或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8.1.13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8.1.14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以电脑芯片、磁盘和网卡序列号相同为证据)。18.1.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8.1.16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提供的联系人或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出现相同的。18.1.17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18.1.18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18.1.19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8.1.20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18.1.21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8.1.2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8.1.23与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项目使用单位及个人、评标专家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或向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18.2投标人有上述第18.1.10至18.1.23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本项目投标资格,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提交19.1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完成投标登记。19.2不接受纸质投标。19.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网址:(https://www.zhizhengyun.com)。如果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19.4因自然灾害断电断网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灭失等情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9.5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19.5.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仍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19.5.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9.5.3未按最新发布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0.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0.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20.4投标人在中山大学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制作投标文件时需绑定节点;节点绑定错误,后果自行负责。21.投标文件的解密21.1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为点击【采购项目管理】-【查询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列表中选中开标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在项目详情页点击【进入开标】,浏览器会弹出新窗口,即进入开标系统。等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置解密时间,除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确认开始解密后,投标人可插入CA,点击【投标文件解密】,点击【启封】,输入PIN码,再点击【确定】完成解密操作。成功解密后,投标文件状态会显示“已启封”。21.2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1.3投标文件以截止时间前提交成功并开标解密成功的版本为准。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2.开标22.1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2.2电子开标系统自动记录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未提交成功或未成功解密等情形,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3.评标委员会23.1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或学校内部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或“中山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分。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以下利害关系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以下利害关系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23.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3.3.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3.3.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23.5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结果公告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23.6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24.1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审核、评估和对比,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从开标后至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未接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要求,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联系。2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资格审查表》提供完整、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5.2《资格审查表》内容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内容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1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有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25.3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需签署明确书面意见。25.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在开标过程中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2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未按《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出现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8条中所述无效投标情形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6.2《符合性审查表》内容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检查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电脑的芯片、硬盘和网卡序列号不存在一致情况。2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授权代表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3投标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预算价格。4投标价是唯一固定价的(招标文件另有特别要求的除外)。5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见投标文件目录格式要求)。6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7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技术指标。8投标人未与投标文件中《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所述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9评标期间,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并未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没有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11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本项目不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货物投标。13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如有)。14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2.1上述符合性审查内容有一项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满足,则结论为不通过;26.2.2若针对同一项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结论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26.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4对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在评标过程中认定投标无效的情形,评标委员会需签署明确书面意见。26.5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或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程序。26.6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意一个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7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产品品牌数少于三个、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品牌数少于三个、或者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不能评标,专家可根据项目情况建议重新招标或建议依法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其它法定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变更事项属于财政部审批事项的除外。26.8招标项目在评标当天依法变更为其它采购方式采购的,本招标文件亦自动变更为该采购方式的有效采购文件,并按相应采购方式的法定程序进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发出采购文件。26.9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修正调整的价格或分项报价中的缺漏项价格超过原投标价格规定的比例,视为投标报价重大偏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6.9.1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26.9.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9.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9.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9.7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26.10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式、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可能影响该投标人的得分。26.1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加“★”号)、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合同条款的重大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7.投标文件的评价27.1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进行评价。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由技术、商务、价格三部分组成(详见以下评分表)评标信息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30详细计算方法见以下价格分计算说明条款2商务2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投标货物业绩10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与本次投标货物同类型的货物(快速退火炉(低温区))的业绩情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项有效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投标时须提交业绩合同复印件为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须明确体现合同采购内容、具体采购货物品牌、清单、规格型号、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合同关键信息不完整的不得分。同一法人单位或采购人的不同业绩,不重复计分。2使用用户评价5对提供上述有效投标货物业绩的使用用户评价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类似“满意”或“非常满意”的使用用户评价得1分,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注:须提供用户单位的评价证明(格式自拟,须加盖用户单位印章或用户单位内设管理部门(机构)印章)。其他表达满意度的词语,由评委参照以上评价等级程度认定对应的评价等级。同一法人单位的多份用户评价只计算1份。3免费保修年限5货物免费保修年限满足2年保修,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免费保修年限加1分,最多加3分。本评审项最高得5分。3技术5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21对用户需求书中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7项):每有一项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的,该项得3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本评审项最高得21分。备注:按用户需求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17对用户需求书中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一)主机参数”、(二)附件参数、(三)软件及其功能、(四)配置清单”共17项)进行评审:未标注“★”或“▲”的一般技术参数每项最高分值1分。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的,该项得1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7分。备注:若用户需求中有明确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按照用户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用户需求中未明确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定。3售后服务方案6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保养方式、保修期外运行与维修成本、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有详细、合理、切合学校实际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解决故障、恢复运行时间迅速,保修期外运行与维修成本优惠合理者得6分;有较详细、基本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解决故障、恢复运行时间比较快,保修期外运行与维修成本高者得3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粗略简单,承诺解决故障、恢复运行时间较慢,保修期外运行与维修成本极高者得1分;其他或不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者不得分。4安装调试和培训方案6对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和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人员安排、安装调试计划、流程、安装调试执行方案、培训计划等)进行评审: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培训方案详细,安装调试流程、培训计划清晰合理,可行性高,完全符合学校安装调试要求,得6分;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培训方案简单,安装调试流程、培训计划基本合理,具有可行性,基本符合学校安装调试要求,得3分;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培训方案粗略,安装调试流程、培训计划不清晰不合理,未按学校安装调试要求拟写,得1分;其他或不提供安装调试和培训方案者不得分。27.2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和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描述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厂家产品彩页或厂家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相一致。由于厂家的产品彩页或厂家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更新滞后造成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相比厂家产品彩页说明或厂家官方网站资料确有改进或不同的,须在“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的备注栏中做出特别说明并提供经厂家确认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与厂家的产品彩页和厂家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不一致而又没有在“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备注栏中做出说明并提供厂家证明材料支持的,可视为该项参数响应为“负偏离”。27.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计算27.3.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依据投标人填写的《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27.3.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相关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及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7.3.3对于同时是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方法如下:评标价=总投标报价-节能产品价格×2%-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2%。(备注: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不作对应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已在本项目其他非价格评审因素中设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的,不作对应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27.4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7.4.1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重分27.4.2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7.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8.中标人的确定28.1评标委员会按评分表规定的评分因素和权重对投标人进行评分。各个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作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商务评审得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符合中标条件的1至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亦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实际中标人。(关于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或同一包组)投标: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28.2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于评标工作结束后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bidding.com)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质疑和投诉29.1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1.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29.3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应当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须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9.4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9.5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应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具体格式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下载。29.6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0.与采购人的接触30.1从开标之日起至中标结果发布之日的期间,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本项目使用单位及个人联系。30.2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六、合同的授予31.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排名最高的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2.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后的合同履行期内,有权在一定的幅度内对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追加,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0%)。33.中标通知书33.1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逾期可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3.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的用户单位可视中标人的资信情况,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高于中标价格百分之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合同另有返还期限约定的,从其约定。3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签署合同。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34.4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不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可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4.5中标人须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中标人须进一步保证合同货物不会因设计、材料、工艺的原因而有任何故障和缺陷(由于按采购人的要求设计或按采购人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中标人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中标人应保证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完整、清楚和正确,达到合同货物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在合同货物安装、调试、验收期间,如发现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合同货物的缺陷或损坏,中标人须尽快免费更换和修复并补偿由此带来的招标方的一切直接损失。中标人须承担此项更换和修复工作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中标人须保证合同货物在验收时各项技术参数满足投标文件响应承诺和合同的约定。34.6中标人须保证从货到用户指定安装地点时计起,国内货物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6个月。任何超出此期限要求的,投标时须就此情况在《投标明细报价表》的备注中予以特别声明。制造出厂日期超出规定要求而未声明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采取认定中标人虚假投标、要求中标人做出合理补偿、扣付合同金额甚至中止合同履行等不同措施。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内生产的货物应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34.7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4.8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9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有要求,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不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适用于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项目)。35.费用说明3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35.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采购服务费,按以下规定执行。(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服务费,采购服务费包括两项:采购服务费一:项目需求调查费用,递交账户信息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服务费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递交账户信息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采购服务费由中标人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交付,递交账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采购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为货物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类别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货物招标费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1000000.05%100000以上0.01%按上表下浮40%交纳采购服务费,具体如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参照上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40%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中标(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项目按5000万元计算。按上表下浮20%交纳采购服务费,具体如下: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参照上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中标(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项目按5000万元计算。按上表规定交纳采购服务费,具体如下:项目需求调查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4:6的比例支付至相关服务机构,其中:项目需求调查费用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中标(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项目按5000万元计算。其他,本项目按以下约定收取采购服务费:以上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列。36.招标结果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bidding.com)向所有投标人公告中标结果,敬请各投标人留意,不再另行通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注:1.国内货物采用《中山大学国内采购合同》。2.若本项目签署《中山大学国内采购合同》的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无法开具,需在签署合同时提供合理说明,否则将可能会影响合同签署。一、国内采购合同格式合同编号:中山大学国内采购合同(通用货物类)甲方(买受人):乙方(出卖人):合同使用指引一、本合同为国内通用货物采购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学校国内通用货物的采购。属于此类业务的,应当优先使用该文本。二、学校各单位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甲方”项下填写“中山大学”或“中山大学●深圳”。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甲方”“乙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三、当事人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或划“\\”。合同中有“□”标注的内容是可选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四、当事人信息栏应全部填写完整。乙方为法人的,应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乙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存档备案;乙方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其组织机构登记资料复印件供存档备案。五、合同中约定的实施内容应尽可能细化,项目工作的推进、款项支付进度等应与实施计划相适应,以监控项目的具体实施。本合同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删减,如有特殊约定可增加补充条款,但所补充条款不得与已有条款相冲突。六、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提供了货物样品,请务必注意保留相应样品,以用于货物验收或质量异议。若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的,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书面信息、数据、资料等客观依据,同时书面告知乙方违约事项。七、本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书一致。八、本合同须在学校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经甲乙双方签署后,需交合同原件两份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同时还需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归档。甲方(买受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传真:乙方(出卖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大招(货/特)()[_]______号的招标结果/□中山大学网上竞价申购单号:______/□甲方用户与乙方商务谈判结果,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执行。1.标的物明细设备(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品牌配置清单厂家/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直接填写;□按附件格式附表□直接填写;□按附件格式附表□直接填写;□按附件格式附表总金额(人民币):万仟佰拾元角分(¥)1.1上述合同总金额为包干总价(含税费),该包干总价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的费用、货物零配件和随机配套工具的费用、各类税费、配套资料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用、安装材料费、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培训费用、各类人工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等。如货物还含有软件类产品的,则该总价亦包括了购买软件安装盘、序列号(及/或授权码、激活码等)、硬件加密狗或其他加密装置、升级服务包和补丁的费用、软件安装和调试费、软件使用培训费及各种软件售后服务费、税费等。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上述单价、总价及合同总金额等各项内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的除外。1.2在本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甲方有权按照市价或甲方另行向第三方采购所支付的费用金额直接从上述约定的包干总价中扣除所对应的价款。2.货物质量要求2.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可多选,请标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符合产品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和使用性能。□其他:相关标准必须是相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且在本合同履行时仍然适用的标准。货物除符合上述标准外,同时还应符合本合同、本合同对应的采购文件所约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并符合甲方关于项目的验收标准。2.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硬件、软件均未被除甲方以外的主体使用过),且货物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及隐患,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隐患,不存在侵犯第三人权利的情形;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或其他行业内认可的合格证明,且进货渠道合法,在中国境内可安全合法使用等。2.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达到以下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可多选,请标记):□按采购文件中作出的承诺;□按产品说明书;□详见附件;□直接在此用文字表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货物交付及验收3.1交货地点(具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日期:合同签署完毕后90个日历日内。乙方应在货物交付运输前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到货日期。如属于分批到货的,乙方应事先说明分批发货情况(可列表);由于分批发货造成的运输、保险、搬运、人工、装卸货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2乙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必须以简体中文书写。3.3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锈蚀、损坏或灭失等导致货物价值减损的情况。(若需特殊保管方式如冷冻等,乙方应事先说明并安排执行)3.4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予甲方,并支付因运输货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各类人工费、税费等。3.5货物到货开箱时,甲方应对货物进行核对,由甲方签署国内货物开箱验货情况表。具体包括:3.5.1型号、外观及数量;3.5.2货物所附技术资料;3.5.3货物组件及配置的型号、外观、数量;3.5.4零配件、随机配套工具及辅助件的型号、外观、数量。甲方开箱核对签署的文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及性能等情况的确认,仅是对型号、外观、数量等指标进行核对。3.6乙方应委派技术人员免费上门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并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调试结果,并准备调试验收。乙方应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货物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直至甲方可独立、安全、全面正常使用及保养货物。3.7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3.8验收标准(可多选,请标记):□本合同的有关规定;□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3.9甲方所购货物全部通过验收,经甲方确认并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视为验收合格。3.10甲方在开箱验货或验收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签发拒绝收货书,甲方不因此构成迟延受领,亦不承担任何延迟责任;乙方应自拒绝收货书签发之日起___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3.11如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由甲方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复检。商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结果表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4.付款及结算方式4.1本合同采用以下第4.1.1种付款方式:4.1.1分期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本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分两期结算。第一期: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第二期:余款¥在货物验收合格,且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乙方已及时解决的,正常使用1个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正式发票个工作日内支付。4.1.2一次性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不足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本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货款。4.1.3其他付款方式:4.2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上述期限向乙方付款。乙方须提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的信息:单位名称中山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5586314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中山大学支行开户行账号44050143004609000001□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的信息:单位名称中山大学·深圳纳税人识别号12440300MB2C47612Y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开户行账号410005000400855644.3结算方式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应保证上述账户信息准确无误,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如有任何变更的,应至少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并保证有效通知到甲方;否则,在汇款过程中,因账户信息有误、变更而未及时有效通知或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风险及法律责任。乙方在此确认,甲方对乙方的付款均系基于乙方按约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的前提下而支付。若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存在,且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单方决定权决定是否给予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的机会),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5.售后服务5.1保修期限: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为___年,保修承担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修承担方承诺函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同意与实际保修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修期限自货物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货物非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向甲方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保修方式:甲方报修后___小时内,乙方应当指派具备专业资质的工作人员上门保修。如乙方收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超出小时仍不能解决故障,乙方应免费更换新产品或免费提供代用品、备用品,并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到现场处理的,甲方有权自行采取措施,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的货款中直接扣减该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保修期内,货物因同一生产质量问题经乙方2次修理后仍无法修复或仍发生故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全新的产品,乙方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更换。新更换的配件及/或新产品,保修期不得少于。其他以采购文件为准。5.3免费保修期届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护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承诺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权利、资质与能力。6.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6.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及时按甲方要求履行。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权利、资质与能力。7.2乙方保证其对交付的货物拥有完全、合法的所有权与处置权,保证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7.3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货物无任何质量缺陷或瑕疵,无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限制或瑕疵,不会侵犯任何专利、商标、企业或贸易名称、版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如甲方因乙方交付的货物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而被要求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7.4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采购文件约定的标准、现行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或在政府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8.违约责任8.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每逾期1日,甲方应以拒收货物总金额为基数、按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总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总金额的5%。8.2如甲方逾期支付货款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仍不支付的,自乙方催告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每逾期1日,甲方应以应付未付的款项金额为基数、按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总金额最高不超过逾期付款总金额的5%。8.3如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安装调试合格的,则每逾期1天,乙方应以货物总金额为基数,按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继续交付货物直至符合要求。8.4如乙方及/或保修承担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维保费用、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等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该等费用、损失,且甲方有权要求继续提供保修服务直至符合要求。8.5如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或不能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且未能通过甲方验收或虽通过甲方验收但在保修期内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8.5.1拒绝接受货物或退回货物,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且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同时支付甲方货物总金额10%违约金,因退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另由乙方承担;8.5.2同意限期内接受乙方重新交付的货物,如乙方超出甲方同意的期限逾期交货,乙方应按本合同第8.3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时间起算点以双方最初约定的交货日期起算,直至重新交付的货物通过甲方验收之日止;8.5.3要求乙方负责保质、保修、维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换货,乙方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如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换货的,还应按本合同第8.3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时间起算点以双方最初约定的交货日期起算;8.5.4保留性接受瑕疵货物,且甲方无需支付货物部分或全部尾款,将部分或全部的尾款作为对甲方保留性接受货物的补偿。如货物部分/全部尾款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8.6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种或多种的,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8.6.1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或其他任何权益的;8.6.2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合格超过10日;8.6.3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甲方提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8.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或义务转让,或将本合同项下服务转包或分包的;8.6.5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8.7在货物正常使用期限内,如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甲方用户及/或其他第三方的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等,由乙方负责赔偿。8.8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及合理的调查费、评估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用、差旅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等相关法律费用。9.风险承担9.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前由乙方承担,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承担。9.2甲方因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拒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9.3当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时,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仍享有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9.4当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时,如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的事由,乙方应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___天内向甲方重新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9.5当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时,如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的事由,甲方不能免除给付相应货款的义务。10.保密责任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含补充协议,如有),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赔偿合同守约方的损失。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终止而终止。11.通知与送达11.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以及政府部门等单位所发出的文件,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联系信息送达,一方如果变更联系信息,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11.2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所列明的联系信息作为解决争议时接收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并且该联系信息适用于本合同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的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至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时止。如选择通过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则该联系信息还适用于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仲裁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之诉、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等程序至案件执行程序终结时止。11.3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合同其余各方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面形式发出;如以邮寄方式发出,则以投寄信件或材料所载明的邮戳日期为送达日;如以当面递交方式发出,则以签收日为送达日;如以传真、短信、即时通讯软件(如微信、QQ、钉钉等)、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则以发出方所使用传真机、手机、即时通讯软件、电子邮件系统所显示的发出时间为送达日。11.4本条在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后仍然有效。12.不可抗力12.1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地震、动乱或司法、政府限制等超出各方合理控制范围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2.2如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时间、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因迟延提供、说明所造成的损失,均由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承担。12.3对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13.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3.1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3.2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13.3争议解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14.其他事项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14.2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14.3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构成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曾经行使或部分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妨碍其再次或进一步行使该项权利或其他权利。14.4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设,而不应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14.5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之日起生效。14.6本合同一式7份,甲方执5份、乙方执2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快速退火炉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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