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买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租赁服务 集中管理公务用车服务招标公告(攀枝花市东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5)
项目概况
东区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4022025000043
项目名称:东区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65日,在财政资金得到保障且供应商通过考核的情况下,可续签不超过两次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编号:51040225210200000649
采购品目:C2311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最高限价(元): 455,000.00
监督部门: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226037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攀枝花市东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中段522号
联系方式:13618169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 8 号 D 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 产业园)C区20、22、24、26 号
联系方式:13618169047、0812-5556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3618169047、0812-5556733
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9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5,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5,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3110300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车辆及其他运输租赁服务1.00(项)455,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车辆及其他运输租赁服务1.00(项)455,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租赁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东区集中管理公务用车服务★1、车辆服务清单及参数序号车型车辆数量(辆)车辆服务费用最高限价(元/年)备注1购置总价在10-15(含)万元国产品牌新能源轿车;级别:中型轿车,CLTC纯电续航【KM】≧80,车门开启方式;平开门,座位数5个。7275000.00采购人自行驾驶2购置总价在15-20(含)万元国产品牌新能源SUV汽车:级别;中型SUV,纯电续航【KM】≧95,车门开启方式;平开门,座位数7个.3180000.00采购人自行驾驶2、车辆服务要求★2.1.车辆服务模式:供应商提供车辆,采购人自行驾驶。★2.2供应商承诺投入本项目车辆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供应商,车况良好各项设施设备及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车辆须证照齐全,提供上路行驶所需的各种证、照、税缴讫证(含交强险卡片、商业险卡片)、随车工具(脚架、灭火器)等,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供应商违约,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3供应商须为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辆,购买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业险至少包括以下险种:车损险(按车辆实际价值全额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包括司机和乘客,保额不低于10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保险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4.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提供的车辆参数。(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车辆的相关证件,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2.5.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1)车辆所有人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使用年限八年以内。★(2)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年检合格,非事故车、非盗抢车。★(3)车辆外观庄重、设施齐全、漆面完好,粘贴公务用车标识。★(4)车辆须定期保养、维修、年检。★2.6.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参与本项目服务的车辆必须与响应文件一致,服务车辆更换须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不得收取车辆押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供应商制定公务车辆租赁服务流程,最终服务流程基于响应文件的基础上与采购人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2.因供应商车辆问题在自然月内无法提供服务超过15天,扣除问题车辆当月费用。(4)供应商应对以下事项提交书面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①车辆服务期间,非人为故意损坏的车辆维修及保养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②在提供服务期间,无论哪方责任,在次年均不收取保险递增费用以及车辆折旧费用。③严格执行响应文件承诺的价格和其他服务,并制定车辆租赁流程。④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4)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或交通责任事故,采购人应负责依法办理索赔事宜及相关手续,成交供应商协助配合并提供理赔资料,(5)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提供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辆清单(清单内容至少包含:车辆类型、座位数量、保险保额等),车辆更换须报采购人备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车辆使用过程中因交通违法产生的罚单,若为采购单位指派的驾驶人员在驾驶过程中产生的,由采购人相应驾驶人员负责承担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若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自行处理,采购人不承担相关责任。(7)车辆在服务期间产生燃油费、充电费、停车费和过路过桥等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8)保密要求: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及指派的相关服务人员均不得向外泄露采购人的相关信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365日,在财政资金得到保障且供应商通过考核的情况下,可续签不超过两次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攀枝花市境内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1季度,合同签订后在成交供应商提供车辆服务1个季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2、2季度,成交供应商持续提供车辆服务2个季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3、3季度,成交供应商持续提供车辆服务3个季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4、4季度,成交供应商持续提供车辆服务4个季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项目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提供服务,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胜诉方律师代理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急响应时间;②应急方案等;③应急措施等。2.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控制要求;③车辆性能质量保障方案;④质量管控措施等。3.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保障措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租赁车辆的停放方案;②租赁车辆的修理方案;③租赁车辆的保养方案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买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租赁服务 集中管理公务用车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