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招标公告(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5)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0-BHXM-G2025-001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3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BHXM-G2025-0014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比例报价,0%≤下浮比例<100%,超出该范围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食材供应,加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食堂食品安全管控,满足基本运营要求,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全品供应。采购方共有1个食堂,统计就餐总人数约400人,其中日常就餐100--150人左右,日常多为堂食。食堂就餐采用预报餐制度,即前日晚8时之前通过订餐系统统计次日就餐人数,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工作日机关食堂提供早餐、午餐和晚餐,节假日不供应;本项目食材配送的品种包括: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类、蛋类、生鲜类、调料类、豆制品类、牛奶类、冷冻制品类、干货类和熟食以及面食类等供货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按约定时间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逐条做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aa2b0d9312230633ce9.html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
联系人:鲍路军
联系电话:0518-85521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宝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朐凤路116号的润连智造中心(一号楼)二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936672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936672920

JSZC-320700-BHXM-G2025-0014采购文件.doc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编号:JSZC-320700-BHXM-G2025-0014采购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江苏宝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1第2章投标人须知…………………………………4第3章合同文本……………………………………18第4章采购需求……………………………………28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6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一章投标邀请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江苏宝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编号:JSZC-320700-BHXM-G2025-001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概况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700-BHXM-G2025-0014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10万元人民币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比例报价,0%≤下浮比例<100%,超出该范围的投标无效。采购需求:为进一步规范食材供应,加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食堂食品安全管控,满足基本运营要求,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全品供应。采购方共有1个食堂,统计就餐总人数约400人,其中日常就餐100--150人左右,日常多为堂食。食堂就餐采用预报餐制度,即前日晚8时之前通过订餐系统统计次日就餐人数,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工作日机关食堂提供早餐、午餐和晚餐,节假日不供应;本项目食材配送的品种包括: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类、蛋类、生鲜类、调料类、豆制品类、牛奶类、冷冻制品类、干货类和熟食以及面食类等供货服务。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按约定时间起算)。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5日地点: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逐条做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l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联系人:鲍主任电话:0518-855217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宝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朐凤路116号联系方式:王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1893667292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宝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苏招协〔2022〕2号文收费标准下浮45%计取(代理费按9625元计取);以上费用最终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人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不得单列。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6.4本项目执行连财购【2025】24号文《关于落实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措施的通知》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1-3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由采购人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排序。2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供应商可以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部门为江苏宝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6号,联系电话:18936672920。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打印投标文件,须封面、骑缝加盖公章。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8、政策功能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货物全部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或提供的货物由监狱企业制造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6.《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资料应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33.2支持绿色发展1.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有关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采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的,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等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须执行国家和我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投标人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乙方:见证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招标的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产品/服务内容::。1.2服务期限:一年。1.3补充条款:。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报价下浮率为(__________)%。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供货品种采购货物品种:等。四、运输要求乙方需根据各类食材运输条件选择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合适运输车辆,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防雨设施必须清洁、干燥,车厢消毒,运输中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需在两小时内予以更换调整,并承担因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应违约责任。五、订购与配送1、应急保障。乙方负责建立食材储备和轮换,并制定相应的储备轮换机制。应急保障时,甲方可采用电话联系或电子文件等形式向乙方下达食材订购计划,乙方需指定具体对接人员,并明确配送时限,乙方必须具备1小时内配送服务响应能力。2、专项保障。甲方向乙方下达食材订购计划,并明确配送时限,乙方必须指定具体对接人员以做到全天候配送服务响应,并及时向甲方反馈食材筹措及配送情况。3、乙方应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受理甲方食材订购、计划调整、退货更换、储备轮换等事宜,保持全天候通信畅通,计划顺畅,处置及时,收到甲方食材需求配送计划后应及时予以确认。4、乙方应严格按订购计划明确的食材类别、数量、规格、包装、配送时间和地点进行供货,对配送供应的食材应进行准确分类、包装、标识,并按照约定时间和甲方指定的各配送地点完成食材配送。5、乙方应定期参加周例会,总结和通报食材配送服务情况以及协商问题,对甲方指出的问题及时予以修正调整。6、因政策原因或甲方实际原因而造成的就餐人员减少,结算金额以实际为准。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单位工作特殊性。7、乙方对疫情、自然灾害等情况下造成无法及时送达的情况下,应事先考虑替代方案,确保甲方供应不中断。如乙方在上述订购与配送过程中出现违约,需按当次送货金额的10%承担违约责任,不能及时改正调整的,一年内发生三次(含三次)此类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六、质量标准与验收1、所供食材均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须无毒、无害、无腐烂,具有较好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应为无公害蔬菜水果且以绿色食品为主,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商品余下失效期不得少于整个保质期三分之一时间,下同),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水产品必须新鲜,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调味品等由正规厂家出品,相关证件齐全;禽蛋类须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相关证明;干、杂货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有害添加剂的优质产品。配送的所有产品均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赔偿费用、名誉损失等)。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甲方和乙方分别确定专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甲方(指定1-2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附一式二份的送货清单,由甲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验收和资金结算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进行调换或补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甲方伙食单位、乙方供应商必须严把食材质量关,乙方必须建立食材留样制度,每日对蔬菜类、肉类、水产品、冻品等食材进行留样,每种品名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在冷链条件下存放,做好登记。甲方将对乙方食材留样情况进行抽查,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的抽查,乙方未按要求落实食材留样制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七、付款方式:货款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乙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货款(含送货上门的配送费)。货款支付方式为转账,乙方需先提供上月货物采购发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之前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以甲方未付款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八、结算价格:1、投标人价格=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定期公布的民生价格*(1-下浮率),作为供货价(包含货物采购、运输、搬运、税金等全部费用)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定期公布的民生价格中没有的菜品可以参照家得福或大润发或驻地大型农贸市场(四季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价格作为当月供货价格。不在超市在售的商品、产品,价格由供应商及采购人进行市场询价后取中间价作为当月基准价格或协商后定基准价格,价格表每月确认一次。确认好的价格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乙方结算货款时,双方严格按确认后的价格予以结算。九、违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约定时间保障供应的,或者未能按约定的品种、数量和加工、包装要求供货的,对甲方饮食供应保障造成一定的影响,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当次供货款2%—10%的罚款。类似情况超过三次的将取消乙方供货合同并拒付当次购货款。2、乙方进行商业贿赂、欺骗、欺诈,提供虚假发票的,发现一次即取消乙方食材供应资格。3、对因乙方供应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事故的,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食材供应资格,给予当次供货款10%的罚款,且拒付当次购货款,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4、甲方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结算货款的,乙方不得单方面停止供货,应先与甲方沟通协调。5、甲方没有尽到食材需求调整告知义务,造成乙方重复配送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6、乙方在中标后合同执行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直接解除服务合同:(1)不按采购需求、投标文件以及采购服务合同要求全面履约,履约情况评价不合格的。(2)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或相关承诺书等资料达到两次的。(3)经核实配送物资不符合采购人要求达到三次的。(4)不按要求提供报价三次的。(5)虚高报价三次的。(6)物资或服务以次充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乙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十、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一、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十二、服务期8.1服务期一年。十三、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争议解决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海州区。17.2甲乙双方确认合同尾部所载地址为双方往来文件及诉讼、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按下述地址邮寄的文件及诉讼、执行法律文书,不论收到或者退回,均视为收件人收到,相应法律后果由收件人承担;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8.3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三份,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见证方:见证日期:年月日见证方:第四部分项目需求说明:本项目需求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必须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一、项目概况1、采购需求:为进一步规范食材供应,加强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食堂食品安全管控,满足基本运营要求,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全品供应。采购方共有1个食堂,统计就餐总人数约400人,其中日常就餐100--150人左右,日常多为堂食。食堂就餐采用预报餐制度,即前日晚8时之前通过订餐系统统计次日就餐人数,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工作日机关食堂提供早餐、午餐和晚餐,节假日不供应;供应商分拣按时、按需配送至食堂。本项目配送的品种包括:蔬菜类、水果类、肉类、禽类、蛋类、生鲜类、调料类、豆制品类、牛奶类、冷冻制品类、干货类和熟食以及面食类等供货服务。2、服务期:1年3、预算金额:110万元;4、本次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报下浮率,投标人价格=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定期公布的民生价格*(1-下浮率),作为供货价(包含货物采购、运输、搬运、税金等全部费用。)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定期公布的民生价格中没有的菜品可以参照家得福或大润发或驻地大型农贸市场(四季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价格作为当月供货价格。不在超市在售的商品、产品,价格由供应商及采购人进行市场询价后取中间价作为当月基准价格或协商后定基准价格。二、项目技术要求供应商供应的各类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食品管理规定;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符合地方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指标要求。三、食材质量要求:1、为保证用餐食品安全,中标供应商所供食材应为同类产品中的综合质量优良产品,同等条件下,通过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优先。2、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食材供应期间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中标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在保质期内经正确和合理食用,不会出现因预包装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和功效成分原料的添加、生产加工工艺、包装物、运输方式等的缺陷而产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并对因上述缺陷而产生的任何食品安全事故负责。4、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超过保质期限的。5、标的所有品种均要求拥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本次招标标的特点为供货品种较多且日供货量较小。未列明质量标准的货物,采购渠道应为正规途径采购,来源均必须可追溯。6、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确保质量,绝不含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禁止的兴奋剂成分和对人体有害成分,不以次充好,弄虚作假,如给本单位供货的产品中含有以上成分或违反上述要求,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不过关的,还应该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货款,并自愿接受上月或当月货款总额(以较高者为准)三倍处罚,且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供货协议。7、应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类、畜禽肉类和水产类等食品能够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报告。(一)蔬菜类1.肉质根类(包括白萝卜、胡萝卜等)。表皮坚硬不开裂,干净清洁,无泥沙,无断折断裂;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根形完整,无畸形,无细小根;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2.块根类(包括芋头、地瓜等)。大小均匀,无畸形,无空心,无断折;根形完整,无细小根;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3.地下茎类(包括土豆、莲藕、生姜等)。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其中,土豆圆滑均匀,无泥土,无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无黑心;莲藕身长个大,表皮颜色白中微黄,肉洁白、脆嫩,无泥土,蒂结少;生姜姜块完整、结实,无损伤,无皱缩,无黑心、糠心,不烂芽;芋头外观良好,干净、个头均匀,无开裂,无断折。4.地上茎类(包括莴笋等)。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其中,莴苣茎皮光滑不开裂,无老根,无黄叶,不糠心,不烂芽;竹笋呈条状或锥状,鲜嫩,根部切口新鲜,无老皮、霉斑、残根。5.普通叶类(包括上海青、菠菜、大白菜、生菜叶、油麦菜、空心菜、奶白菜、茼蒿、芥兰、菜心等)。叶茎完整,鲜嫩,无枯黄叶、花斑叶、烂叶,无烂根,不开花,不生根,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他杂物,无明显浸水现象;捆扎成捆的,捆内无杂物,捆把直径在5-8厘米为宜;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6.香辛叶类(包括芹菜、西芹、蒜苗、香菜、大葱、韭菜、韭黄、蒜苔、韭苔、大蒜等)。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其中,芹菜、西芹、蒜苗、香菜青绿,株棵完整无断折,不干枯,无黄叶、烂叶,无泥土;大葱新鲜青绿,株棵均匀无折断,无干枯,无黄叶、烂叶,不开花,无泥土;韭菜细长,叶呈淡绿色,无烂叶、杂叶、黄叶;韭黄棵杆粗细均匀,色泽淡黄,有光泽感,无折断,无褐变;蒜苔、韭苔青绿脆嫩,干爽无水,苔梗粗壮、均匀、柔软,基部不老化,苔包小,不带叶鞘,无划苔,无折断;大蒜蒜瓣饱满,表皮干爽清洁,无泥土。7.结球叶类(包括紫甘蓝等)。叶片无损伤,最外层无枯萎叶,无水滴出,无烂叶,无虫眼,无异常斑点;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8.鳞茎类(洋葱、紫洋葱等)。菜体完整,无损伤,切口新鲜,饱满紧实;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9.花菜类(包括菜花、西兰花等)。个体周正,花球坚实,表面蓓蕾平展,无发乌,无褐变;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其中,西兰花无开花现象。10.瓢果类(包括南瓜、冬瓜、丝瓜、苦瓜、黄瓜、西葫芦等)。外观清洁有光泽,表皮无损伤,瓜肉坚实,无裂口、折断;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11.浆果类(包括茄子、西红柿、青椒、尖椒、杭椒等)。外表端正,皮亮有光泽,无破皮,着色均匀,有一定弹性;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12荚果类(包括四季豆、长豆角、荷兰豆、四角豆等)。豆荚饱满无空心,外表无破皮或斑点,色泽鲜艳光亮;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其中,长豆角长度约40公分左右,折断为实心。13.食用菌类(包括蘑菇、平菇、金针菇、香菇、杏鲍菇等)。外形饱满,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其中,鲜香菇、平菇等带柄类要求柄不能过长、过粗,且手轻捏无水渗出。14.芽菜类(包括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茎鲜嫩,清洁白净,根呈白色,头呈淡黄或淡绿色,无折断,无变色变质;无机械伤,无腐烂,无虫害,农药残留不超标。(二)水果类1.苹果(红富士)。直径大小符合规格要求,果形端正、扁圆呈橘形,手感结实、饱满,颜色浅红、淡黄色为底,外表有光泽,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皮薄,果肉奶白色、爽脆多汁、清香鲜嫩、甜中带酸;农药残留不超标。2.香蕉。果形长而弯曲,棱角不明显,果身圆满有弹性,中间为黄色(如需存放数天后食用,呈青色),两端青绿色或黄色,色泽自然光亮,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皮薄、易剥离,果肉呈淡黄色或奶白色,口感甘甜香浓、柔糯不涩;农药残留不超标。3.梨(包括水晶梨、雪梨、库尔勒香梨、蜜梨等)。外形椭圆,果体饱满微软、整齐匀称、有晶莹之感,颜色浅黄,表皮光滑、有细小果点,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皮薄,果肉奶白色,肉质脆嫩无渣或硬块、甜美多汁;农药残留不超标。4.橙子。外形椭圆,果体较硬,光滑有弹性,颜色金黄或橙黄色、有光泽,表皮油点颗粒细小、结构紧凑,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皮薄,皮肉结合紧密不易剥落,瓣瓤不易分开,水分充足且较甜;农药残留不超标。5.橘子(包括桔子、沙糖桔、小橘子等)。果实扁圆形,顶部有瘤状突起,蒂脐端凹陷,色泽橙黄,果壁薄,易剥离,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肉爽脆、汁多、化渣、口味清甜;农药残留不超标。6.火龙果。果实形状如一团火焰,果体结实、水分充足无皱纹,颜色鲜红光亮,体表有较厚的短叶、底部的花萼叶子较长,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肉乳白、肉中布满芝麻状的黑色种子,肉质脆嫩,口感清淡、微甜,水分充足;农药残留不超标。7.葡萄(红提)。果粒大且圆,结实饱满,呈黑紫色或紫红色,表面有霜,皮上无斑痕,果梗青绿且与果粒连接牢固,整串紧凑,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皮薄有籽,口感脆爽肥嫩,甜浓多汁,甜中带酸;农药残留不超标。8.圣女果。果实呈椭圆形,直径约1-3厘米,橘黄或橘红色,颜色鲜艳,果面光滑,大小均匀,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皮不易剥离,汁多,无核,味道清甜;农药残留不超标。9.西瓜。椭圆状、形周正,无瓜蒂、瓜脐小,瓜声清脆、重量较轻、瓜身坚实,颜色墨绿、淡绿、白绿,有蛇状或不规则花纹,表面有光泽,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瓜皮较薄,瓜瓤为鲜红、淡红色或黄色,有黑色或褐色籽,无坏心现象,多汁、果肉脆爽甘甜;农药残留不超标。10.哈密瓜。呈长椭圆形,瓜形端正,果身结实微软,果把新鲜,网纹稠密,颜色浅绿色或黄色,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内瓤软硬适中,果肉浅黄色,鲜艳光润无坏心,味道甜美多汁;农药残留不超标。11.柚子。果体颈部较短、似梨状,果身较硬、有弹性、分量重,颜色黄色或青黄色,表皮粗糙,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果肉白或红色,隔分成瓣,瓣间易分离,味道酸甜;农药残留不超标。12.菠萝。外形完整良好,呈黄绿色,两端略带青绿色,冠叶为深绿色,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外表较厚,有突出果眼(即鳞状的斑),果肉淡黄色,香气浓郁,味道甜美,脆爽多汁;农药残留不超标。13.芒果。果面光滑,果体结实、水分充足无皱纹,味道甜美多汁;无斑点、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14.青枣。果实卵圆形,皮薄、浅绿色或黄绿色,汁多,肉质乳白色,脆嫩爽口,味清甜;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15.木瓜。椭圆形,瓜形端正,瓜身坚实,果肉颜色为橙色或橙红色;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16.龙眼。果实圆球形或扁圆球形,大小均匀,果体结实饱满,皮黄褐色,果肉乳白色或浅黄色;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17.莲雾。果体呈长钟形,果色深红至紫黑色,水分充足无皱纹,海绵化组织少,脆爽多汁;无病虫害、机械伤或腐烂;农药残留不超标。18.其他水果。果形端正,色泽鲜嫩,果皮光亮,大小均匀,无虫眼,无机械损伤,无病斑虫害,无腐烂变质;农药残留不超标。(三)鲜肉类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需使用食品级牢固塑料袋包装,不系死扣、不破袋,且在袋外表面标明需求单位、物资名称及重量。1.鲜猪肉(包括五花肉、里脊肉、精瘦肉、肘子肉等)。整体色泽鲜亮、切面新鲜,瘦肉部分为鲜红色,脂肪部分为白色或乳白色;肉质富有弹性,手指轻按后陷下处能够迅速恢复,表面微湿但不粘手、无淤血,肉纤维不宜过粗;无异味、无寄生虫、无注水迹象。其中,五花肉肥瘦相间、层次分明(共五层),带皮肉(五花肉、肘子肉等)表皮无毛,加工肉(五花肉片、馅及精瘦肉片、馅等)无长时间冷冻迹象,鲜排骨骨肉联结紧密、无以次充好现象,棒子骨带肉量合理。2.鲜牛肉(包括牛里脊、牛腱子、牛腩等)。肉色深红、切面新鲜;肉质富有弹性,手指轻按后陷下处能够迅速恢复,表面微湿但不粘手、无淤血或死血,肉纤维不宜过粗;具有明显的牛肉气味、无寄生虫、无注水迹象。3.鲜羊肉(包括羊里脊、羊腿肉等)。肉色深红、切面新鲜,肉皮为白至浅灰色;肉质紧密而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而不粘手、无淤血,肉纤维不宜过粗;具有明显的羊膻味、无寄生虫、无注水迹象。4.鲜禽肉(包括鸡肉、鸭肉、鸽子肉等)。皮肤有光泽,肌肉切面新鲜,肉质富有弹性,白里透红,手指轻按后陷下处能够迅速恢复,表面微湿但不粘手,肉纤维不宜过粗;无异味、无淤血或死血、无注水迹象。5.其他(包括猪肚、猪心、牛肚、牛板筋、羊杂、鸡杂等)。新鲜无异味,富有一定弹性,无药水浸泡迹象。(四)卤肉类符合检验检疫标准,加工制作卫生,品相良好,味道可口,外观整齐,无异物,组织结构紧密,表面为酱色或褐色;咸淡适中,具有卤制品特有的风味;无食品添加剂、无腐烂变质、无异味。(五)水产类符合检验检疫标准,需使用食品级牢固塑料袋包装,不系死扣、不破袋,且在袋外表面标明需求单位、物资名称及重量。1.鲜鱼(包括草鱼、鲫鱼、黄骨鱼等淡水鱼及海鲤、鲳鱼、石斑鱼等海水鱼)。新鲜鱼天然色有光泽,腹部膨胀,鱼鳞紧贴鱼体,鳞片完整面不易脱落;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鳃盖紧闭,鳃片鲜红带血,鳃丝清晰,无黏液;肛门发白、内缩;肉质紧密,有弹性,按后不能留指印,腹部紧实也不留指痕;无异臭味、无畸形、无寄生虫。2.鲜贝(包括鲍鱼、扇贝、芒果螺、带子螺、小白螺等)。在静水中会伸出身体的一部分或微张口,受到外界刺激迅速恢复;表面清洁完整,两表壳相碰发出均匀实响,开壳无沙,肉质较肥;新鲜无异臭味、无畸形、无寄生虫。3.活虾(包括中虾、中草虾、皮皮虾等)。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眼部突起,虾身较挺,甲壳发亮发硬,肉质坚实;无异臭味、无畸形、无寄生虫。4.活螃蟹(包括三点蟹、大闸蟹、青花蟹等)。体肥富有活力,翻扣在地上能够较快翻转过来;蟹腿坚实肥壮、手捏有硬感、能够有力地弯曲,脐部饱满、腹部发白,外壳呈青色、冷亮;无异臭味、无畸形、无寄生虫。5.活甲鱼。富有活力,四肢有力,背朝地面能够自行翻转,若腿侧面打水鼓起拒收;外形匀称,背壳黑青、肚白、裙边肥厚,若肚皮发红、有伤痕、有针孔拒收。6.其他(包括鳝鱼、鱿鱼等)。活体对外界刺激反应敏捷,表面光洁,非活体无异味、无腐烂黏稠;色泽纯正,无异臭味、无畸形、无寄生虫。(六)冷冻品类1.需要提供检验检疫报告单;整箱包装完整,无破箱,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厂家信息明显,供应时间距货物生产日期不得超过该货物质量保证期的1/3。2.冷冻肉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5%,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七)调料、饮品类为国内正规主流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厂家信息、产品信息齐全、正规;生产日期清晰、真实、准确,部队接收日期距货物生产日期的时间不得超过该货物质量保证期的1/3;内外包装完整、干净,无泄漏、胀袋;每批次产品要有明确的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以及生产许可标识,拒绝一切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保证食品安全。色泽:正常、无异色;气味:具有该产品固有的香味、无异味;形状:料包均匀、无异状;包装:封口平整、无破皮、夹包、漏包、无污染;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提供当期批次采购货物合格证及检验检疫证,保质期不得少于整个保质期的1/2。(八)禽蛋类新鲜蛋蛋壳比较毛糙,壳上附有一层霜状的粉末,没有裂纹,色泽鲜明,清洁。整箱包装完整,无破箱,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厂家信息明显,供应时间距生产日期不超过一周;箱内鸡蛋无破损。(九)速冻副食类(包括水饺、汤圆、花卷、鱼丸、牛肉丸等)整箱包装完整,无破箱,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厂家信息明显,部队接收日期距货物生产日期不得超过该货物质量保证期的1/3。(十)豆制品(预包装品)类应为新鲜无异味,色泽鲜艳,无腐烂变质,存储时间不超过24小时。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任何豆制品加工不得掺入对人身体有害的添加剂等。(十一)散装干货类一级粳米:外包装完好,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加工精度: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二分之一的占%以上。粳米质量不低于《食用梗米》(NY/T594-2022)一级粳米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一级面粉:外包装完好,卫生无破漏。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之一。质量不低于《高筋小麦粉》(GB/T8607-1988)一级高筋小麦粉要求,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色拉油、菜籽油: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二分之一,具有产品合格证。大豆油质量不低于《大豆油》(GB/T1535-2017)一级大豆油要求,菜籽油质量不低于《菜籽油》GB/T1536-2021一级菜籽油要求。卫生指标按GB1352-2009、GB2716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二)奶制品必须符合国家GB19645标准,经巴氏杀菌消毒,符合食品卫生质量相关标准。色泽均匀一致,呈乳白色或微黄色。提供全程冷链配送服务,确保新鲜,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气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其他组织异物。(十三)面食及糕点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质量相关标准,原材料必须达到食品级要求及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烘焙材料必须是无添加任何激素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必须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过程必须达到全程无菌操作要求。上述未提及的主、副食品相关要求,供应商需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提供四、食材配送及交货要求:(一)送货时间及地点方面的要求:一般为每日配送一次,每次早晨6:30前将采购人指定货物送至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供应商如送货迟到超过3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10%。若超过时间60分钟,可扣罚当天总菜款的20%。三次以上,终止合同。(二)货品价格、数量及验货方面的要求:1、年供货数量、单价金额:采购人的采购任务根据实际情况,是个动态值,实际发生采购数量、金额以成交为准;2、供货价格:投标人价格=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定期公布的民生价格*(1-下浮率),作为供货价(包含货物采购、运输、搬运、税金等全部费用。)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定期公布的民生价格中没有的菜品可以参照家得福或大润发或驻地大型农贸市场(四季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价格作为当月供货价格。不在超市在售的商品、产品,价格由供应商及采购人进行市场询价后取中间价作为当月基准价格或协商后定基准价格。3、不在超市在售的商品、产品,价格由供应商及采购人进行市场询价后取中间价作为当月基准价格或协商后定基准价格。4、第2项基准价由供应商提供,采购人将进行随机抽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基准价高于前述第2项定价规则所确定的基准价,双方以前述第2项定价规则所确定的基准价进行结算。5、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中标人应遵循当时的市场价格标准,事先与采购人协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调整。(三)中标供应商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四)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收。(五)中标供应商的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单位后,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六)中标供应商需免费指导各使用单位正确使用其产品,使用单位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供货前对其提供的食材进行前期处理,如大宗肉禽类前期切割分装、米面类按指定规格包装等。(七)中标供应商的有保质期的商品,保质期必须还有2/3(含)以上的时间。五、付款方式:★货款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乙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货款(含送货上门的配送费)。货款支付方式为转账,乙方需先提供上月货物采购发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之前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不得以甲方未付款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六、安全责任方面的要求:(一)如因供应商所送货物造成食物中毒等事故,立即终止合同,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二)供货车(人员)在市生态环境局附近及市生态环境局内有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况通过扣罚货款或司法程序进行处理。七、履约及违约:1、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每发现一次以供货价10倍价格进行赔偿,一年内发生2次类似的问题,则自动解除合同。供应商还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2、必须按照约定的标准及价格按时供货,如有迟滞或以市场无货为理由不供应,而采购人经调查市场能购买到同样的货品,则采购人视其为无故拒绝供货,变相哄抬物价,发生第一次,采购人采购该货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给予货品采购价的10倍赔偿,款项在货款中扣除;二次发生,则自动解除合同。3、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供应商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4、严禁提供违法货源及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八、投标报价说明:★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比例报价,0%≤下浮比例<100%,超出该范围的投标无效。★2、投标下浮率按百分比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价格=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定期公布的民生价格*(1-下浮率),作为供货价(包含货物采购、运输、搬运、税金等全部费用。)连云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定期公布的民生价格中没有的菜品可以参照家得福或大润发或驻地大型农贸市场(四季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价格作为当月供货价格。不在超市在售的商品、产品,价格由供应商及采购人进行市场询价后取中间价作为当月基准价格或协商后定基准价格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二、评标标准(1)评标时,评委会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评委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本项目评分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3)总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4)中标标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1.价格分: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以(1-下浮比例))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商务技术分:70分评审因素分值评审标准企业资信5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4、投标人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证书得1分;5、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生态食材物流示范基地证书得1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企业业绩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类似食堂食材供货或食材配送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标的内容以合同为准,否则不得分。满意度评价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食材配送被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满意以及没有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表述出同类意思亦可)的证明(被服务单位须盖章),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食材配送人员配备101.拟派团队中具备健康证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多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2.拟派团队中有质量检验员证书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运输能力6投标人提供2辆用于本项目配送车辆的得基本分4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辆用于本项目应急配送车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扫描件或车辆租赁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合作协议51、米面类:如投标人自身是代理商或生产商的;或投标人与米面类代理商有供货合同(协议)的;或投标人与米面类生产商有供货合同(协议)的,得1分。 2、食用油类:如投标人自身是代理商或生产商的;或投标人与食用油类代理商有供货合同(协议)的;或投标人与食用油类生产商有供货合同(协议)的,得 1分。 3、蔬菜类:投标人有蔬菜种植基地,或投标人与种植基地有供货合同(协议)的,得1 分。 4、畜禽肉类:如投标人自身是代理商或生产商的;或投标人与畜禽肉类代理商有供货合同(协议)的;或投标人与畜禽肉类生产商有供货合同(协议)的,得 1分。5、调料品类:如投标人自身是代理商或生产商的;或投标人与调料品类代理商有供货合同(协议)的;或投标人与调料品类生产商有供货合同(协议)的,得 1分。注:上述 1、2、3、4 、5可同时计分。如投标人自身是代理商或生产商或有种植基地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理化建议3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可以实施的,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可,每有1条得1分,最高得3分。日常配送方案8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日常配送方案及响应时间评分:供应商提供的日常配送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8分;方案比较合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的得6分;方案合理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保障食品安全的制度方案8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保障食品安全的制度方案评分:供应商根据自身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理解,提供在配送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健全完善,针对性强的得8分;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较为健全,针对性较强的得6分;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健全完善性、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健全完善性、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承诺和服务方案8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承诺和服务方案(包括临时安排人员、车辆、确保食材品质和及时送达验收使用,有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工作队伍、应急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承诺和服务方案)评分:应急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处置措施得力的得8分;应急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处置措施较为得力的得6分;应急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性和处置措施力度一般的得4分;应急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性和处置措施力度较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质量安全、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处理方案8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处理方案评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得8分;方案比较合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的得6分;方案合理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差的得1分;未提供承诺书或处理方案的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格式1、响应函响应函致:【采购单位】根据贵方标段(标段编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项目需求提交响应报价,报价、交货期等详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同意在本标段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成交)的唯一条件。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格式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标段编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标段名称】标题内容投标下浮率(%)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 服务时间一年注:本项目响应报价采用下浮比例报价,0%≤下浮比例<100%,超出该范围的响应无效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详细报价书(格式自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致:【采购单位】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标段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编号】)采购,根据《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连财购〔2023〕4号),我方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具体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责任,同时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须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一致,如填写不完整或不一致或填写有误,将不享受扶持政策。3、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格式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全部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将不享受扶持政策。2、中标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开。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须附证明材料)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须附证明材料)声明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下: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授权委托书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致:【采购单位】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标段名称】项目(标段编号:【标段编号】)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单位】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格式10、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请逐条对应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的商务条件,填写该表。项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请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项目团队人员一览表姓 名本项目拟任职 务技术职称年龄学历主要资历及担任过的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3、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签订时间采购单位主要标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4、项目需求响应项目需求响应(请按“项目需求”等内容要求自行填写,格式自定)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