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面试验转台招标公告(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2025)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
最终单位: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公开询价
出价方式:一次性出价
付款方式:
保证金:0.0元
联系人:王雪丽
联系方式:13453367776
地面试验转台询价技术文件.zip

采购明细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类

采购数量

最少响应量

规格

1
地面试验转台询价
专用设备及配件>其他专用设备
1.0台
1.0台

可报价时间

开始时间 2025-10-11 09:00:00
结束时间 2025-10-14 09:00:00

议标文件商务部分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第三部分合同特殊条款1.卖方应免费提供的伴随服务有:运输、吊装、安装、调试、现场指导、维修、保养、技术协助、技术培训及其他相关的义务。卖方应按买方要求的时间提供上述服务。2.延期交货违约责任如卖方未能按合同要求期限发货,每迟交一天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为货款总额的1‰,买方可从合同总价中扣除。如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而卖方除应退还已收全部款项并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3.付款方式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由买方在合同生效后支付,卖方在收到合同款15日内向买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验收合格款项支付:验收合格款为合同价款的60%,由买方在设备验收合格并收到卖方开具70%合同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支付。3.质保金支付: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10%,由买方在设备验收合格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付清。4.本合同附件供货清单基本功能要求表及说明结构形式及性能参数一览表卖方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保修期内的服务和寿命期内的服务培训计划5.其他约定第一部分投标须知A相关名称解释1.议标文件中出现的相关名称解释1.1投标人:指符合议标条件,响应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文件中也称卖方、买方。1.2议标人:指在议标权限范围内办理议标标业务的议标单位。本文件中指中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1.3议标人:指议标单位进行项目议标的法人。文件中也称买方、需方。1.4法定代表人:指与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的负责人。1.5法人代表:指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本文件中是指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的代表法定代表人行使与投标活动有关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人,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B投标人2.合格投标人的范围2.1具有法人资格,有同类货物的生产经历或供应能力,具备相应经营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2.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生产或销售的货物参加投标。2.3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并能遵照和执行本文件中的有关规定。2.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可投标,未向议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或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2.5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必须在投标文件夹中附生产厂家授权证明。2.6投标人投标时带所有商务原件。3.投标委托3.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等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议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C议标文件5.议标文件5.1议标文件由议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议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议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5.3议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目的,仅仅是为方便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介质《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纸介质《议标文件》为准。5.4投标人未及时将汇款底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及时传真至议标人所造成的纸质文件无法邮寄所产生的电子板和文字板(包括更改)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议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若对议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议标人提出。无论是议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议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议标文件做出澄清,议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议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议标文件的更改7.1议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议标人可对议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7.2议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议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议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3议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议标文件、议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议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议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D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8.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报价信、技术文件(一正一副)和资格证明文件(一正一副)构成)9.1投标文件可单独封装,也可将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套,相应数量变为一正四副。9.2投标文件应以中文编写,所附内容中含有外文的应统一翻译成中文,否则因表述语言不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负。9.3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光盘),应标明投标人的名称和投标货物名称及投标包号/品目号,并做好标记。标签内容如下:招标编号:投标方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包号/品目号:9.4投标报价信:投标人应单独填写投标报价信(格式见《投标一览表》)并单独封装一份。随投标文件一起投送递交至招标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要求,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9.5技术文件(统一格式),内容包括:9.5.1投标函9.5.2投标一览表9.5.3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9.5.4技术规格偏离表9.5.5技术规格响应表要求:投标文件要如实反映投标货物的实际指标,不得从招标文件中复制,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废标。9.5.6分项报价表要求:必须按照附件中的《分项报价表》认真填写。9.5.7外购关键元器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国别和规格型号、精度等);9.5.8货物关键件的制造、验收标准;9.5.9详细的交货清单;9.5.10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9.5.11投标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质保期内和质保期以外的服务内容、措施及费用。注.以上9.5.6、9.5.7、9.5.8、9.5.9、9.5.10、9.5.11适用于设备、成套生产线等与设备有关的招标项目,其余招标货物可参照此表自行设计、填写。9.5.12付款方式9.5.13售后服务保证9.5.14技术文件附件(见11.2项内容)9.6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内容包括:9.6.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含有有效的年检章并加盖公章9.6.2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签名(签章)并加盖公章(原件)9.6.3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原件)9.6.4银行出具的正规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或给我公司开具的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应在我公司备案)此项也可由有资格的资信认证机构出据的信用等级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来作为资信证明,但需要至少为上年度的证明。9.6.5制造厂家资格声明(原件)9.6.6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原件)9.6.7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货物提交9.6.8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复印件或影印件)9.6.9荣获国优、省优、部优荣誉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9.6.10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投标协议”9.6.11其它资格证书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0.1投标文件应按统一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10.2《投标一览表》是作为在开标仪式上公开唱标的内容,应按要求的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1.投标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11.1投标文件附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尽量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1.2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附件包含以下内容(以下内容仅提出要求,格式不限,投标方可按照投标货物的性质自行提供):11.2.1货物组成说明、货物主要规格、技术参数和结构性能的详细描述及提供货物样本,对关键指标需要提出保证措施;11.2.2投标人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11.2.3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等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11.2.4投标人应提供与投标设备相一致的最新产品样本作为技术支持,如样本与投标内容不符,应提供相应的说明,否则将会造成对投标不利。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特殊情况外币报价以开标日中国银行外汇买入价折算成人民币报价或投标方自行折算成人民币报价,但应注明是否免税)。12.2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见本文件第四部分附件三)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签署。12.3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写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2.4投标人如需用外汇买入投标货物所需的某些配置,须折算成人民币报价并计入总报价中。12.5如遇本文第11.2.3条情况,引起价格的变动,应加以详细说明。但不作为投标报价进行评议。12.6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唯一保证。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3.1自开标日起90天内(特殊情况另行规定),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议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协商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电报的形式进行。此时本须知第13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的要求,但不会因此而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由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4.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9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4.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14.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代表有效签署。14.4技术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资格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其中正本中要求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制造厂家的授权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制造厂家资格声明及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提供原件,其余文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副本中可提供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14.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可能导致废标。14.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E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5.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15.1.1技术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5.1.2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15.1.3投标文件可以分装也可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5.1.4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也可装订成一册,相应的投标文件数量相应增加为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方式按照15.1.1办理。15.2投标文件的递交15.2.1由投标人法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现场,交给招标会务组工作人员。15.2.2投标文件也可采用邮寄方式将全部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密封袋、资格证明文件袋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接收方名称、地址、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并及时将邮寄信息传真至我公司并告知具体经办人,如果因没有与经办人联系造成的误递及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5.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未能及时收到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5.4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或邮寄到指定的开标地点。16.2议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6.3议标人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16.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议标人拒绝接收。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者,议标人可以接受。17.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面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投标方名称、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修改要有法人代表的有效签字。17.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文件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17.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F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议标人按议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仪式由议标组织部门主持,监督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8.2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也可不派人,开标后议标人会将开标情况及时通知给未参加会议的投标方。18.3开标时由投标人派出代表或议标人指定的监标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在确认完好后签字、确认,在所有密封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拆封唱标。18.4议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货物数量、投标价格、交货期、制造商名称及其投标的修改等,议标人同时做唱标记录。19.对投标文件的初审19.1议标人根据议标货物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议标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19.2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评后按废标处理:19.2.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19.2.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或法人代表授权书不符合要求的;19.2.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9.2.4超出生产和经营权限的投标;19.2.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议标货物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议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9.2.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议标文件要求的;19.2.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9.2.8议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19.2.9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废标的其它条款19.2.10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9.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乘数量修正总价。19.3.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19.3.2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9.4与议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主要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检验标准、数量及交货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不完整的技术数据、漏项或前后矛盾的地方,且这些修正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19.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不作为依据。20.投标文件的澄清20.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人进行答疑和澄清。20.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的签字,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补充。20.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性内容。21.评标21.1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进行。21.2评标原则21.2.1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最低评标价法;特殊情况按综合评价打分法指明(议标文件中会),议标文件中会相应附各项指标的权重。21.2.2评标时除考虑投标报价、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技术服务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1)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交货期及付款方式;(2)投标货物的技术水平、结构、性能、精度指标的先进性、供货能力和市场占有率;(3)投标货物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4)产品配套货物的齐全性、技术水平的先进性;(5)投标人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承诺情况;(6)提供零部件、专用工具等的提供情况及相关服务的费用;(7)技术服务及要求所涉及的有关服务的费用;(8)投标货物在寿命周期内预计的运行费和维护费;(9)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10)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11)企业信誉、知名度、经营业绩和质量体系认证。(12)投标单位及在市场上有无产品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21.3中标条件:21.3.1满足议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1.3.2最大限度的满足议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指标;21.3.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21.3.4以上条件为中标的必要条件。22.评标过程保密22.1开标之后,直到确定最终中标人为止的评标过程期间,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评标意见等,评标委员会、会务组及参会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其有关人员透露。2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议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G授标及签定合同23.评标结果及定标23.1评标委员会根据21.2条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议标人在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23.2如果议标人选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议标人可以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24.中标价的确定24.1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为中标价。1.1.1.25.议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议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议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26.中标通知26.1在投标有效期内,议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通知也可以电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后以书面形式确认。26.2当中标人按第27条规定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并生效后,议标人将向其他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26.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议标人联系并签订中标合同。27.2中标人如不按第27.1款的规定与议标人订立合同,则议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人给议标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7.3议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1.2“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经营资格的公司或实体。1.3“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1.5“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成套生产线、网络系统、计算机软件、机械、电器、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1.6“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技术服务。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中的货物将要在买方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中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技术规格和技术要求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议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规格附件(如果有)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被买方接受)相一致。若技术要求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技术条件为准。3.专利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有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货物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a)收货人:(b)合同号:(c)装运标志:(d)目的地:(f)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g)尺寸和毛重(长×宽×高,以厘米或cm、重量以Kg计):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在合同中规定提供的标志。6.交货方式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交货期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特快专递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超出规定内容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3)、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未及时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8.保险8.1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如果货物是在工厂交货、或买方自提货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或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及双方协商决定。9.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或卖方提供的更为优惠的付款方式10.技术资料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0.1合同生效后卖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将招标文件中要求提前提供的技术文件内容及数量寄给买方。10.2另外所需提供的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补寄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的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使用效果。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所造成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11.3在质保期内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按买方要求的时间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没有及时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1.5质保期的期限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中承诺并被委托人接受的质量保证期为准。12.检验12.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明材料中加以说明。12.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双方约定的检验办法买方检验出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或责任承担方提出索赔。12.3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12.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买方。13.索赔13.1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3.2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2.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3.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3.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延期交货14.1延期交货指卖方未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或已被买方接受的供货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补充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3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违约损失赔偿或终止合同。15.违约赔偿15.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每延期交货1天,出卖人按合同额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6.不可抗力1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寄给或派人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税费17.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向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17.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17.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18.仲裁18.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仲裁地点为合同签定地。18.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8.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8.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9.违约终止合同19.1买方在下列情况下,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向卖方提出索赔。19.1.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19.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在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的。19.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2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1.转让和分包21.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1.2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欲分包合同时,必须事先征得买方同意才可,并且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即使在买方同意分包的情况下,卖方仍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2.合同修改22.1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3.通知23.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单位。24.计量单位24.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适用法律25.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26.合同生效及其它26.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或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的生效形式生效。26.2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写,双方各执一份。26.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注:本条款以标准设备为依据进行编制,其它货物的相应条款可按照基本条款来执行。第三部分合同格式1.1.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山东淄博博山出卖人:买受人:送达地址:送达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邮编:邮编: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就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所需设备,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设备概况1.1质量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说明书所载明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含税单价(元)交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内交付使用不含税合计(元)(小写)(大写)含税合计(元)(小写)(大写)备注:1.税率为%。合同履行期间,不含税单价为不变价,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含税单价做相应调整。2.该价款已包含设备主机费、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配件费、运输费、装卸货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全部费用。3.交付使用指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终验收合格。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含税单价(元)交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内交付使用不含税合计(元)(小写)(大写)含税合计(元)(小写)(大写)备注:1.税率为%。合同履行期间,不含税单价为不变价,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含税单价做相应调整。2.该价款已包含设备主机费、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配件费、运输费、装卸货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全部费用。3.交付使用指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终验收合格。1.2技术标准:出卖人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双方有技术协议的,符合协议约定标准。1.3出卖人所供设备必须采用全新未经使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中明确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或被列入已淘汰的材料。第二条合同支付方式合同价款按以下方式结算:。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3.1交货地点:。3.2交货方式:出卖人自选运输方式送货并负担运费,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灭失、毁损等风险,均由出卖人承担。接货人:电话:买受人接货人、交货地点如有变更,需在出卖人发货前日内通知出卖人。第四条包装出卖人应根据货物的不同形状和特点进行良好坚固的包装,防止货物受潮、雨淋、生锈、受压、变形、腐蚀和震动等,以便经得起长途运输,保证货物安全、完整的到达目的地。相关费用由出卖人负担,包装物不回收。第五条设备的调试、验收5.1买受人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出卖人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5.2设备终验收在买受人的安装地点,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原厂质量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进行。5.3买受人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制造设备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受人可根据检验结果向出卖人提出索赔。第六条培训出卖人负责对买受人操作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生产线安全操作、调整、检查、维护、故障排除、维修、基本编程、软件使用等,并提供培训教材,通过培训要保证买受人相关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及排除常见故障等。第七条质量保证出卖人对设备的质量(包括外观质量)与配套件的质量负责。设备终验收合格后转入质保期,整机质保年,电气部分质保期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出卖人免费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由于买受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出卖人提供用于修理的零部件及修理服务可收取合理的费用。修理服务应做到及时有效,出卖人承诺:(1)无论质量保证期内外,在接到用户信息后的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在质量保证期后,出卖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买受人所需配件和技术服务,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2)出卖人在设备的工控系统软件升级后,应及时向买受人提供详实的信息资讯和资料,。第八条质量问题处理8.1出卖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主体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设备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予以更换并赔偿相应损失。8.2如果出卖人存在制造质量问题,在收到买受人通知后,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和维护服务。如服务延时,买受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出卖人承担。8.3质保期内出现的设备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实行“三包”;由于买受人责任造成设备损坏,出卖人负责维修,并适当合理收费,收费不得超过合同原成本费用。8.4质保期满后,出卖人仍应承担售后服务,出卖人仍需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技术支持等,产生费用另行协商。第九条违约责任9.1合同生效后,出卖人保证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出卖人应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买受人享有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每延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如出卖人延期超过15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按延期天数支付违约金。9.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向其支付违约金:(1)设备随件资料缺失,且不能在买受人指定的时间内提供的;(2)出卖人提供的产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9.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除应返还买受人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1)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包、分包给第三人的,但原厂商除外;(2)出卖人提供的产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且未能在买受人指定的期间内解决的;(3)出卖人提供的产品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合同解除异议期为一个月,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计算。9.4出卖人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或技术协议约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的,双方应当按质论价,减少合同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修理、调换或退货,修理、调换或退货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如果买受人不同意利用和调换的,按照出卖人不能交货处理,按9.3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9.5如因出卖人产品质量以及出卖人安装、调试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因买受人使用出卖人不合格产品造成损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支付给买受人客户的赔偿费用、解决此纠纷的相关费用。9.6因出卖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买受人受损的,出卖人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因出卖人违约行为导致买受人先行赔付的费用等。第十条不可抗力10.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15个自然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10.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博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第十二条知识产权条款买受人不对合同范围内所购产品的知识产权纠纷负责,如果出卖人提供的产品引发知识产权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或(非标设备)出卖人必须承诺,除在设计和采购标准部件过程中向第三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外,对在本次合同过程中获悉的买受人生产、市场、管理方面的技术、信息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绝不可向第三方透露,更不可自用。出卖人承诺提供给买受人的产品和服务均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应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设备或软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自行承担。第十三条安全环保13.1出卖人应做好其派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13.2出卖人派出人员应遵守买受人厂区及现场管理制度,按买受人规定路线上下班,未经买受人允许,严禁进入买受人其它场所。13.3出卖人应遵守买受人动火管理规定,必须按照买受人安全管理程序办理。13.4出卖人现场安装调试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含特种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节能标准。13.5出卖人在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过程中因出卖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职业健康或环境污染等事故,由出卖人全部负责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13.6其他安全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执行。第十四条保密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中了解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且不受本合同失效的限制而长期有效。如涉及国家秘密,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第十五条廉洁要求双方在业务往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廉洁自律要求,以及双方签订的《廉洁自律协议》(如有见附件)等执行,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维护双方公平、公正合作关系。第十六条合同生效16.1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6.2本合同一式份,买受人执份,出卖人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除签字处,其他部分手写内容无效。第十七条其他约定17.1标的物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卖方澄清报告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上述附件与本合同不符,以合同为准;17.2合同首部所载明的送达地址系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各类通知和争议解决过程中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双方保证提供的送达地址信息准确、有效。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信息的,应当在变更3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应自行承担因地址变更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17.3。买受人: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订时间:签订时间: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第四部分:投标书技术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函致:(议标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法人代表姓名)为法人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议标编号为(投标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货物进行投标。为此: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a.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b.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2、投标货物的总投标价为(大写)元人民币。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4、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愿意如实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有效。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文件往来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人代表:职务:职称: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投标一览表议标项目名称:议标编号:序号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货物投标价(万元)交货时间制造商名称和国籍货物投标价合计(大写):注:“货物投标价”含义同本文件附件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中“投标价”栏一致,“货物投标价合计”应与本文件附件一“投标函”中第2项“投标货物的总投标价”一致。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法人代表(签字):附件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议标编号:议标项目名称:(价格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投标产品名称(包号/品目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投标产品制造厂名投标价投标价组成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产品总价产品单价特殊工具费备品备件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培训费运费卸车就位费仪表校检费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全部投标产品总金额(大写,含税):投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日期:说明:1、项1中的内容为本编号中的全部投标货物2、项7=项8×项4。3、项6=项7+项9+项10+项11+项12+项13+项14+项15+项16。(投标货物如不涉及以上所列内容,填“0”;如包含在总价中填“免费”,但需提供具体的免费内容)4、除填写本表外,投标人还应提供以下附件:⑴货物主要部件(包括附件)分项价目表⑵特殊工具清单及价目表⑶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⑷所需进口关键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价目表5、以上报价均为含税价。6、如为外币报价,应报到港口CIF价附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议标编号:包号/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数量议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格备注如无偏离,表格“备注”中填写“无”法人代表签字:附件五技术规格响应表议标编号:包号/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要求投标规格备注法人代表签字:说明:1、此表“投标规格”要求投标人填写所投标货物的主要参数;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填写的项目,和投标人认为应该填写的项目,均应在此表格中写明,但不得照搬招标文件,应按所提供货物的实际参数和内容如实填写,照搬文件有可能导致废标;3、每个品目单独填写一份表格。附件六:分项报价表议标编号:包号/品目号:序号名称技术规格及精度制造厂家国别价格(万元)备注法人代表签字:说明:1、此表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所投标货物主要配置及报价;2、每个品目单独填写一份表格;3、投标人如因未认真填写此表所造成的落标其结果由投标人负责。附件七:付款方式议标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投标方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备注(响应或不响应)附件八:售后服务保证议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条款投标方承诺的售后服务备注(响应或不响应)法人代表签字:附件九:投标书附件1、用户清单(与投标货物相近的最近三年的用户)序号名称型号规格销售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二、与投标货物相对应的货物样本三、其它与投标货物有关的文件法人代表签字:第五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含年检章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影印件)注:投标人为贸易公司的需提供制造厂和贸易公司双方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双方的营业执照(二)法人代表授权书(议标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法人代表姓名)为法人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议标编号为:(议标编号)的(项目名称)投标活动,并全权处理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三)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致:(议标人名称)作为设在(制造厂家地址)的制造/生产(货物名称和/或描述)的(制造厂家名称)在此以制造厂的名义授权(代理公司名称和地址)用我厂制造的上述货物就(议标编号)项目的投标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以及进行后续的合同谈判和签署合同。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次投标货物承担全部质量保证责任。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家全称(公章):制造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职务:日期:(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1.银行资信证明应提供各银行已采用的正规格式的资信证明书;2.针对我公司投标的正规的银行资信证明在我公司收到原件后的三个月内的复印件有效。3.银行资信是为了降低委托人在采购时的风险,所以投标人应正确对待,如果由于资信证明不规范所造成的未能中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4.开据资信证明银行的联系电话:联系人:(五)制造厂家资格声明1、制造厂家名称及概况:(1)制造厂家名称:(2)地址:邮编:传真/电话:(3)成立和注册日期:(4)企业性质:(5)职员人数:一般工人:技术人员:(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长期负债:短期负债: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资金类型:生产资金:非生产资金:2、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和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4、最近三年该类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出口销售额客户名称地 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销售额出口销售额:5、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年 份国 内国 外总 额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部件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7、其它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公司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制造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签字:签字人职务:传真/电话:日期:公章:(六)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其他情况(1)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地址:邮编:传真/电话:(3)成立和注册日期:(4)公司性质:(5)主要负责人:(6)职员人数:(7)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长期负债:短期负债: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资金类型:商业性:非商业性:2、最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年度国内出口总额 3、最近三年销售的与投标货物相近货物的国内及国外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名称地址销售的项目和数量(1)出口销售(2)国内销售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并附有制造厂的资格声明:制造厂名称地 址制造项目和数量5、须由其它制造厂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有的话):制造厂名称地 址制造项目6、最近三年中与各贸易公司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有的话):合同号签约日期货物名称数量合同金额7、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的职务:传真/电话:日期:公章:(七)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八)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复印件或影印件)(九)其它资格认证资料(复印件)(十)获奖证书(复印件)第六部分评标办法1.综合评价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价最低评标价:即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根据议标文件要求的每一投标不同方面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价格以外的其它因素综合考虑(见商务部分第21.2.2所列内容)进行综合评价,以取得最终评标价,经评审获得综合评价评标价格最低且综合性能价格比最优的投标为最佳投标。获得最佳投标的投标人将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推荐。地面试验转台询价技术文件控制舱装配厂2025年9月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1、投标要求1.1投标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报价方应有优良的信誉、具有设计和加工能力,提供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及整套设备。提醒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全部条款,并作出明确响应。1.2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及要求,报价方必须满足,若有一项不满足将导致废标。1.3投标报价要求1.3.1投标报价为设备到达询价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试生产实现交钥匙工程的价格(应含运保费)。1.3.2报价方对整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试生产全面负责,实施交钥匙工程。1.3.3报价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设备的设计方案等并加以详细说明。2、设备名称、数量及用途2.1设备名称:地面试验转台。2.2数量:1套。2.3用途:用于模拟某组件飞行状态,标定滚转角并对组件的性能进行检测。测试过程中,模拟组件高速飞行,模拟加载旋转状态下的气动力矩。3、设计、制造依据根据地面试验转台技术要求设计、制造。4、地面试验转台主要组成及技术要求4.1地面试验转台主要组成地面试验转台包括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两部分,硬件系统包括设备主体、1个控制计算机、1套力矩电机及拨叉、1个传动筒、1台高速电机、1个导轨台以及附件。4.2设备使用环境:电压:220V功率:≤2.5KW气源:无4.3地面试验转台技术要求硬件系统技术要求:(1)设备主体:设备主体稳固可靠、外形美观、运动部位有防护,符合人机工程学,外观颜色可根据需求尽可能配色。(2)控制计算机:系统硬件基本参数、配置(CPUinteli7-1260p、内存16g、主板订制、网络intei219千兆、I/O接口usb3.0+usb2.0、存储固态1T、操作系统win10、工作温度-10℃~+40℃、电源输入19V5A)。功能:系统控制核心,运行专用控制软件。用于设定力矩电机和高速电机的运行曲线(扭矩、转速、时间)、监控系统状态、实时采集、处理、存储反馈数据(位置、扭矩、转速等)。需具备良好的人机交互界面。(3)力矩电机及拨叉:功能:模拟产品运行过程中的气动导转力矩加载,提供精确可控的扭矩(0-0.9Nm)和转速(0-1000rpm)至被测件的DY部件。用于带动DY转动,保证扭矩有效传递。(4)传动筒(传动座):功能:提供被测件绕主轴的高速旋转运动(≥20000rpm)。核心部件,需具备高刚性、高转速下的动平衡精度和稳定性。内置接口为M50.8*2.117螺纹,用于安装被测件。(5)高速电机:功能:驱动传动筒达到并维持所需的高转速(≥20000rpm),需具备较快的提速性能。(6)导轨台:功能:为力矩电机、传动筒、高速电机提供对准功能,并用于调整力矩电机卡具的位置,便于被测品装、拆。(7)附件:功能:在组件标定、测试过程中所需的必要辅助工具。软件系统技术要求:(1)曲线设定功能提供图形化界面,用户可灵活定义力矩电机扭矩-时间曲线、转速-时间曲线以及高速电机的转速-时间曲线,支持复杂工况编程。(2)运行曲线实时显示功能高速电机转速、力矩电机力矩、D角度曲线能够实时显示。(3)数据存储与回读功能高速电机转速、力矩电机力矩、D角度等信息能够存储成文件,并回读显示曲线。4.4技术指标、功能和使用性能要求1)力矩电机子系统:扭矩输出范围:0-0.9Nm,连续可调;转速范围:0-1000rpm,连续可调;控制模式:能在控制计算机软件中设定扭矩、转速随时间变化的任意关系曲线;数据反馈:实时高精度测量并记录输出D角度、扭矩、实际转速数据;2)高速旋转子系统(含传动筒):高速电机最高转速:≥20000rpm;传动筒最高转速:≥20000rpm;负载能力:需适配被测件(≤2kg,极惯量≤1.2e-3kg·m²)并在最高转速下稳定运行;5、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卫生要求5.1安全:设备应具有安全可靠的接地措施,做好线缆防护工作,所有连接器具有防差错能力。设备全防护(加防护罩),具有使能保护功能,急停按钮等。5.2质量:设计制造过程中,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程序文件进行质量控制。5.3环保:无要求。5.4职业卫生要求:无要求。5.5设备应具有可靠的防静电措施,在设备的设计、制造、验收过程中应执行国家、行业规定的如下相关标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备准则》GB5083-1999;《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5226.1-2016《工业自动仪表工程安全验收规范》GJB93-86;《电子元器件防静电要求》QJ1693-1989;《防静电操作系统技术要求》QJ1950-1990;《静电测试方法》QJ1875-1990;《防静电安全工作台技术要求》QJ2177-1991;《电子仪器和设备防静电要求》QJ2245-1992;《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15532-2008;《软件工程GB/T19001-2000应用于计算机软件的指南》GB/T19003-2008《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9385-2008;《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GB/T9386-2008;6、技术文件报价方应向询价方提供以下中文技术文件:两套项目所用地面实验转台使用说明书、主要配套件明细、易损件清单等。7、安装、调试与验收7.1设备制造期间,询价方有权派人监工。7.2设备安装:报价方负责在询价方现场安装、调试设备并交付询价方使用,报价方自带安装用工具和辅具,安装、调试及所派人员的一切费用由报价方承担。7.3报价方对整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全面负责,实施交钥匙工程。7.4报价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或设备事故由报价方承担。7.5设备验收:报价方完成地面实验转台调试并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询价方,待地面实验转台在询价方公司无故障运行一个月且生产前用样件测试至少不低于100次,测试运行结果正常,询价方依据合同及技术协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转入质保期。8、培训和售后服务8.1报价方对询价方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培训内容包括有:操作方法、故障排除及维修、维修拆卸专用工具的使用方法以及复杂部位的拆卸、安装方法等,通过培训要保证询价方人员能够独立操作设备及常见故障排除等。8.2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整机质保期为24个月,在质保期间出现的设备故障,出卖人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应在12小时内予以响应,48小时内派人到达询价方现场进行维修,费用由出卖方承担。8.3产品研制周期内设备软件免费升级8.4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并采用最新设计和合适、合格材料制造,在各方面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对报价方提供的设备存在的原始缺陷和采用不成熟技术,询价方有权在交付使用后2年内提出修复和更换的要求,报价方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现场给予修复与更换,费用报价方全额承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材料与合同规定以及国家标准不符合,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等),询价方有权根据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书,向报价方提出索赔。8.5质保期过后,报价方仍应给予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件供应。9、技术保密及技术成果的要求9.1报价方对询价方所提供产品技术要求、工房内所涉及到的设备以及产品等有关内容应承诺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询价方对报价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也具有相同的保密义务。9.2报价方所有接触此项目的雇员或其下属企业的雇员,同样具有对此项目相关技术资料保密的义务和责任。9.3所有与此项目产品及工艺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询价方提供的其它技术方案的知识产权为询价方所有。10、包装运输10.1包装应满足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要求,适用于陆运。10.2运输及运输中的风险和费用由报价方负责。1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11.1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交付使用。11.2交货地点: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11.3结算方式、期限:1.预付款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30%,由买方在合同生效后支付,卖方在收到合同款15日内向买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2.验收合格款项支付:验收合格款为合同价款的60%,由买方在设备验收合格并收到卖方开具70%合同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支付。3.质保金支付: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10%,由买方在设备验收合格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付清。目录第一部分议标须知………………………………………………………………………1A相关名称解释………………………………………………………………………1B投标方………………………………………………………………………………12.合格投标方的范围…………………………………………………………13.投标委托……………………………………………………………………14.投标费用……………………………………………………………………2C议标文件……………………………………………………………………………25.议标文件……………………………………………………………………26.议标文件的澄清……………………………………………………………27.议标文件的修改……………………………………………………………2D投标文件……………………………………………………………………………3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39.投标文件的组成……………………………………………………………3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511.投标文件附件的编制及编目………………………………………………512.投标报价……………………………………………………………………51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6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E投标文件的递交……………………………………………………………………7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716.投标截止时间………………………………………………………………8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8F开标及评标…………………………………………………………………………918.开标…………………………………………………………………………919.对投标文件的初审…………………………………………………………920.投标文件的澄清……………………………………………………………1021.评标…………………………………………………………………………1022.评标过程保密………………………………………………………………11G授标及签定合同……………………………………………………………………1123.评标结果及定标…………………………………………………………1124.中标价的确定…………………………………………………………1125.议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1226.中标通知……………………………………………………………………1227.签定合同……………………………………………………………………12第二部分合同格式一般条款……………………………………………………………141.定义……………………………………………………………………………142.技术规范………………………………………………………………………143.专利权…………………………………………………………………………144.包装要求………………………………………………………………………145.装运标志………………………………………………………………………156.交货方式………………………………………………………………………157.装运通知………………………………………………………………………168.保险……………………………………………………………………………169.付款方式………………………………………………………………………1610.技术资料………………………………………………………………………1611.质量保证………………………………………………………………………1612.检验……………………………………………………………………………1713.索赔……………………………………………………………………………1714.延期交货………………………………………………………………………1815.违约赔偿………………………………………………………………………1816.不可抗力………………………………………………………………………1817.税费……………………………………………………………………………1918.仲裁……………………………………………………………………………1919.违约终止合同…………………………………………………………………1920.破产终止合同…………………………………………………………………1921.合同修改………………………………………………………………………2022.通知……………………………………………………………………………2023.计量单位………………………………………………………………………2024.适用法律………………………………………………………………………2025.合同生效及其它………………………………………………………………20第三部分合同格式………………………………………………………………………21第四部分投标书技术文件格式…………………………………………………………25附件一投标函………………………………………………………………………26附件二投标一览表…………………………………………………………………27附件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28附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29附件五技术规格响应表……………………………………………………………30附件六分项报价表…………………………………………………………………31附件七付款方式…………………………………………………………………32附件八售后服务保证……………………………………………………………32附件九投标书附件…………………………………………………………………33第五部分资格证明文件………………………………………………………………34(一)营业执照(复印件)……………………………………………………………35(二)法人代表授权书…………………………………………………………………36(三)制造厂家的授权书………………………………………………………………37(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8(五)制造厂家资格声明………………………………………………………………39(六)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42(七)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4(八)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复印件)…………………………………………………45(九)其它资格认证资料(复印件)…………………………………………………46(十)获奖证书(复印件)……………………………………………………………47第六部分评标办法……………………………………………………………………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面试验转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