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森林保护修复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 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2025)



[交易公告]新疆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2025年第二批)--森林保护修复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项目(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2025年第二批)--森林保护修复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项目(四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XCGZX-JC2025-033 
    项目名称:新疆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2025年第二批)--森林保护修复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项目(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94000  
    最高限价(元):494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2025年第二批)--森林保护修复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项目(四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494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40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
地 址: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富蕴林管分局
联系方式:0906-8735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富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富蕴县赛尔江西路36号
联系方式:0906-87234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晶
电 话:0906-8723470

附件信息:

033-工程量清单.rar447.6K

033-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2025年第二批)--森林保护修复防火库房、物资库房、农机库房改造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177.9K

新疆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2025年第二批)--森林保护修复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项目(四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FYXCGZX-JC2025-033采购单位: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代理机构:富蕴县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0月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2025年第二批)--森林保护修复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项目(四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YXCGZX-JC2025-033项目名称:新疆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2025年第二批)--森林保护修复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项目(四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94000最高限价(元):493440.1采购需求: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标项名称:新疆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2025年第二批)--森林保护修复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项目(四次)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494000最高限价(元):493440.1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备注: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历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0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磋商文件。(2)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投标人。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6:30(北京时间)响应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0日16:30(北京时间)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文件,开标时间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审”功能解密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地址:富蕴县联系人:叶尔得霍江·达吾列提联系方式:153526142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富蕴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富蕴县赛尔江西路36号项目联系人:陈丽群电话:0906-872347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质量要求质保期限项目名称:新疆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2025年第二批)--森林保护修复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项目(四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编号:FYXCGZX-JC2025-033采购内容: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2年2采购人息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尔泰山国有林管理局富蕴分局地址:富蕴县联系人:叶尔得霍江·达吾列提联系方式:15352614273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富蕴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富蕴县赛尔江西路36号联系人:陈丽群 联系电话:152997058014施工地点富蕴林管分局育苗基地。5付款方式1.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2.完成工程量的80%后,支付到合同总额的6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到合同总额的100%,履约保证金6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6工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日7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9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0分包不允许分包和转包11偏离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12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13响应预备会不召开14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联合体15最高响应限价采购人设置响应报价最高上限:493440.1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6响应有效期响应有效期为90 日历天(从响应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元(肆仟元整)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等转账形式提交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 前以响应企业的账户一次性汇入至富蕴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标注明项目名称(电子保函除外),如未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将拒绝其响应。汇款后请把汇款凭证复印件放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到财政局财务室换取收据。2、投标保证金以保函等票据形式提交的,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文件内附此保函原件电子件。3、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响应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户  名:富蕴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3008150109200136888开户行号:102902300018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蕴县支行备注:必须写清楚某某公司某某项目保证金(可简写)。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未中标企业现保证金;中标企业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账户如有变更,需提供纸质版资料至富蕴县财政局财务室(可邮寄)。因响应单位自身原因耽搁领取,超过退还时限,不承担延后退还责任。 18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2、每份电子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3、待开标结束后,中标企业请于2025年10月27日19:30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并承诺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承诺书至富蕴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收件地址:富蕴县赛尔江西路富蕴县财政综合楼采购中心,收件人:陈丽群,电话:15299705801),费用自行承担。19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注:投标人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采用电子版响应文件。20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6:30(北京时间)响应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开启响应文件22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审委员会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25履约担保中标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不超过中标价6%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如果中标投标人在建设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6重要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审,响应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投标人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响应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响应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进行咨询。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审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7.为了保证开评审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投标人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6)响应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响应投标人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8)投标人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醒:1、投标人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2、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27注: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各响应单位进行二次报价(磋商),采购人也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进行多轮报价,响应报价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2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出具响应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财政部、司令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响应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备注: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响应处理。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商务要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6.评审办法:6.1本次招标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如在其他省份已注册的无需重复入驻),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8.响应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如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响应预备会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响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响应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澄清。10.3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响应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响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响应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响应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响应的一切事务,并承担响应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不收取。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响应,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磋商文件中的要求。13.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5本项目只接受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如在其他省份已注册的无需重复入驻)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投标人参与响应。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响应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采购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二)磋商文件14.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15.磋商文件的组成15.1磋商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5.2除15.1内容外,磋商答疑亦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15.4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16.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6.1磋商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6.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6.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16.4磋商文件的解释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磋商文件的发出17.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磋商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18.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磋商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9.响应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9.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0.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20.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响应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开标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一);(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二,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响应文件格式三,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响应担保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0.2商务及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响应书(2)响应分项报价表(3)技术规格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6)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7)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0.3响应文件的要求(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响应文件格式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对磋商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5)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也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亦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1.磋商报价21.1响应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1.2响应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21.3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投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以最终磋商报价作为评审价。21.4磋商报价应包括:货物及服务本身价格、保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损耗、税金费用、随产品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随产品资料费、技术人员指导和培训费、安装费、调试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1.5响应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1.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响应价格中。响应文件报价为含税价,采购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1.7响应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1.8投标人响应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磋商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1.9如响应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响应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响应价中。21.10总响应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1.11总响应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响应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审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1.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审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21.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响应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22.响应有效期2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90天。22.2在响应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响应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3.投标保证金2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响应。23.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响应的等。23.4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规定执行。(四)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24.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采购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不按磋商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响应工具制作响应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4)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投标人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与本次响应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响应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5.响应文件的上传(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jmbs”格式):a.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b.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6.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响应地点。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响应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开标、评审和定标28.开标28.1开标邀请(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响应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响应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2开标程序(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响应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公布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文件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名单等信息),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5)开启标书信息。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法对响应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28.3响应投标人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公布响应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投标人,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响应投标人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响应投标人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投标人,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7)开启有效响应投标人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投标人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投标人保证办理响应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3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28.3响应投标人资格审查:(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首先依法对响应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响应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对响应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响应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响应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响应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响应),并不再将其响应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9.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30.评审委员会的组建30.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0.2评审专家从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31.评审委员会的职责31.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1.2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1.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2.评审原则32.1评审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细则进行评分。32.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响应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2.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2.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3.评委纪律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响应投标人接触,不得出现新疆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34.评审程序34.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组长。34.2评审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4.3评审人员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34.4评审人员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34.5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磋商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34.6与各磋商响应方进行磋商。1.磋商小组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签到次序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轮次。2.经磋商确定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3.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磋商响应方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4.各磋商响应方在本项目全部磋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投标人需在30分钟内线上提交最终报价)。34.7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磋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8报价评审。1.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规定的顺序修正。7.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响应报价的,响应无效。8.响应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9.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4.9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4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4.5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审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审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34.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34.7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名单。34.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4.9采购组织机构对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34.10修改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35.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响应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35.2响应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响应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响应投标人主动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5.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投标人保证办理响应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36.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响应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6.1响应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6.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6.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磋商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响应总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响应单价予以调整;36.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投标人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如投标人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37.无效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7.1报名的投标人与参加响应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7.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7.3响应文件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7.4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装订;37.5响应文件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37.6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37.7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变更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37.8《开标一览表》和《响应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37.9标项响应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7.10因投标人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评审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响应报价的0.5%;37.1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37.1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37.13不符合采购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37.1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37.15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7.16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37.17投标人串通响应,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7.18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38.废标38.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3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8.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9.突发情况处理39.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39.2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0.定标40.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投标人)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投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投标人。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40.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采购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1.成交通知书41.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侯选人的情况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1.2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投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六)合同的授予42.履约保证金42.1中标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不超过中标价6%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4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投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42.3如果中标投标人在建设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3.签订合同及公告43.1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43.2中标投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43.3磋商文件、中标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43.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43.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七)纪律和监督44.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44.1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5.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5.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46.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6.1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46.2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47.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7.1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8.质疑和投诉48.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8.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8.3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投标人质疑事项。48.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8.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48.6质疑结果以纸质版为准(一式三份),邮寄地址:新疆富蕴县赛尔江西路36号财政综合楼富蕴县采购中心张晶收,联系电话18099295086。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磋商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相关说明投诉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五条: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二、书面方式《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书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二)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投标人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递交投诉书地址:富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附件2: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住址:联系电话: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我公司参加了年月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中标)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年月日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其于年月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简要描述;3.投诉请求。附件:1.质疑书和质疑答复书;2.证据材料(需注明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3.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投诉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本投诉书正本叁份,副本份并附电子文档。第三章评审办法一总则1、一般规定1.1本项目的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1.2评审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审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1.4评审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综合比较和分项打分相结合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1.5本办法的评审对象是指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响应文件,包括投标人应磋商小组要求对原响应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2、磋商组织机构的组成2.1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的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3名组成,磋商小组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专家从当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评审工作组由采购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由磋商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2.3磋商小组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撰写技术、商务评审报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审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回收,整理、汇总评审资料。3、磋商小组职责3.1审查磋商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2要求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3.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4、磋商小组义务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6配合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磋商投标人提出的质疑。5、评审程序5.1本次评审首先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5.2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5.3评审报告与推荐成交候选人5.3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法第二十五条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二响应文件初审6.资格性审查:6.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符合不符合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当月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41、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纳税记录(如投标人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我国现行税种中任意一项即可)或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是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贰级(含)及以上资质。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9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保函等票据。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6.2如评审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审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响应。即使响应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响应处理。7.符合性审查7.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符合不符合审查标准1报价唯一且不高于设定的采购最高限价。2只有一个方案响应。3投标文件中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签名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中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对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无遗漏。5满足磋商文件提出的技术和质量要求。6工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质保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及盖章,签署、盖章完整齐全。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7.2评委会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7.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7.4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审委员会根据磋商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7.5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程序。温馨提示: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审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审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即使响应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响应处理。三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8.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响应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8.2响应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响应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响应投标人主动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投标人保证办理响应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9.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响应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9.1响应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9.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9.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磋商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响应总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响应单价予以调整;9.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投标人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如投标人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四比较与评价10.1评审委员会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0.2评审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打分。其中,商务评估、技术评估、价格评估的评分权值(详见附件1)。10.2.1评委打分办法(1)参加评分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质询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3)评分主要是为比较各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综合排序。(4)评委打分采取记名形式。(5)各评委根据提供的技术打分表独立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等次顺序。(6)对打分表中的每项条款,各评委应根据响应文件、澄清材料、磋商文件要求,按满足的程度给投标人打分。(7)评分程序1)就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评审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2)各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后,将评分表交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分数统计。3)最终汇总表中各投标人得分应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8)评分标准和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评分因素分值说明报价得分(30分)3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商务部分(15分)企业综合实力(6分)根据投标人 2022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工程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注: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完工证明)。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工程验收合格 。(未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对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负责的类似项目业绩加2分,满分4分。无则不得分。注:1.类似项目是指:建设规模或使用功能相似。2.类似项目业绩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3.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4.上述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管理人员组成(5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施工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施工资料员等要配备齐全,其中技术负责人须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须附上岗证。 上述管理人员相应证件每提供一类,得 1 分,满分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55分)工程概况及特点(5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工程概况及特点方案。1、工程概况及特点叙述正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2、工程概况及特点叙述存在缺漏、不准确的,每项扣1分;3、工程概括及特点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15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1、有完善的管理架构、有详细的施工计划、质量服务计划表、人员配备、机械设备使用、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保证措施,计划详细、合理可行,得15分; 2、有较好的管理架构、有较详细的质量服务计划表、人员配备、机械设备使用、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保证措施,计划基本合理可行,措施基本得当,得 10 分; 3、有一般的管理架构、有基本的质量服务计划表、人员配备、机械设备使用、资金使用计划不全,有漏项,每项扣1分; 4、未提供实施方案的,不得分。施工准备计划(10分)施工技术、现场、物资与机械、队伍准备计划应能充分保证工程需要等综合打分。施工准备计划内容完整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0分;施工准备计划内容存在缺漏的,每缺一项扣1分;施工准备计划存在缺漏、不科学、不能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施工准备计划的,不得分。施工工期保证措施(5分)对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工期保证措施的论述: 1、提供详细施工整体进度计划,进度控制和工期保证措施有明确可行的节点目标,得5分; 2、提供较详细施工整体进度计划,进度控制和工期保证措施有较可行的节点目标,得 3分; 3、提供施工整体进度计划,进度控制和工期保证措施的节点目标一般,得 1 分; 4、提供施工整体进度计划不全面,进度控制和工期保证措施没有明确可行的节点目标,或没有相关内容描述的,不得分。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10分)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完整、合理、应符合科学的施工规律、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并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得10分;比较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有一定针对性得5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没有针对性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10分)针对工程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的论述: 1、管理措施规范,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护方法明确,措施(含风 险管理)具体可行、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强,得 10分; 2、管理措施比较规范,规章制度比较完善,安全保护方法较明确,措施(含风险管理)基本可行、实用性与可操作性较强,得 5分; 3、管理措施规范性一般,规章制度基本完善,安全保护方法一般,措施(含风险管理)一般、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一般,得 3 分; 4、该部分内容描述较差,且安全保护方法不明确,措施(含风险管理)不具体、针对性差,或没有相关内容描述的,不得分。备注:1、根据《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六十条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3、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附:对于商务部分(响应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30%×1004、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综合评估分。评审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成交候选人。5、最低报价不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6、经评审委员会评议,认为响应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预算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人,做为废标处理。12.无效响应条款12.1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使用其有效加密锁(CA锁)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提供有效CA锁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可导入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响应文件被否决。1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4)评审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6)联合体响应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7)被暂停营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2)投标人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报名的;(13)其它情形,经评审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4)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响应处理;(1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1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审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监督部门核准的;(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3)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4)响应报价超出规定的响应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注:投标人的响应报价各项单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5)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审委员会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响应报价的。(6)其它情形,经评审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7)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响应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响应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响应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无效;(6)拒不确认评审委员会评审修正的响应无效;(7)其它情形,经评审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响应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情形。第4章采购需求一、施工内容: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详情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二、施工地点:富蕴林管分局育苗基地。三、工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日。四、质量要求:合格,质量保修期2年,在合同期内,甲方正常使用乙方施工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至合格。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甲方将以下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具体施工区域见本协议“承包范围”条款内容),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包工包料1.4施工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1.5质保期:。质保期内如发生由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1.6工程质量:合格1.7合同价款(人民币¥元)大写:1.8付款方式:第二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进/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第三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7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3.8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6.1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以签订合同时采购人要求为准。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2乙方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1%违约金,逾期七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以工程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同意拆改原育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9.8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履行不完全、履行不符合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的侵权等,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并按照合同总价款年率30%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1.1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等一切责任由施工方承担。11.2施工过程不得对相邻建筑物及附近设施造成损坏,造成损失由施工方负责赔偿。11.3施工中不得损毁绿地及绿化设施,如造成损毁照价赔偿。11.4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损失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1.5本合同应当由乙方完成,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转包、分包合同未无效合同,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第十二条附则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12.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2.4附件(1)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2)工程项目一览表(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5)会议纪要(6)设计变更(7)其他第十三条通讯方式1.乙方通讯地址:;2.乙方联系邮箱:;3.乙方联系人及电话:。以上通讯方式均可视为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地址,如发生退回等无法送达事项,邮寄之日即视为送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年月日注:以采购人签订最终合同为准。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商务文件1.1磋商响应函1.2商务需求条款响应表1.3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1.4项目团队1.5中小企业声明函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1.7监狱企业证明(可选)二、技术文件2.1技术服务内容三、价格文件3.1报价一览表3.2响应总价单3.3响应分项报价表(格式可按工程量清单编制)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五、其他文件格式5.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5.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5.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注: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价。一、商务文件1.1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确认收到贵方采购相关工程的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1.我们愿意遵守招标代理公司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2.我们同意本响应文件自磋商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响应文件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及磋商小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我们理解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及磋商小组与磋商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其它任何响应,完全理解招标代理公司拒绝迟到的任何磋商和最低磋商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6.如果我们未对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响应处理。7.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8.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9.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10.所有有关本次响应的函电请寄:(投标人地址)备注:本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联系电话:日期:1.2商务需求条款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商务条款要求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2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服务要求。3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包括带“★”条款的全部内容。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5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起至确定正式成交投标人止不少于90天。6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7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8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的各项条款。9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10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11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若有):注:注.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3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合同总价签订日期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根据评审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1.4项目团队注:根据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资格审查表中的要求编写及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公章。1.5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条款必须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1.7监狱企业证明(可选)注: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技术文件2.1技术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技术方案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其要点和主要内容不限于如下内容:2.1.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1.2施工工期计划及保证措施;2.1.3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2.1.4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2.1.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三、价格部分3.1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报价(人民币 元)小写: 大写: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本表格式内容不得改动。2.总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作无效响应文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日期:3.2响应总价单响应总价:采购人:工程名称:响应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盖专业章)时间:年月日3.3响应分项报价表(格式可按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2.3.4.5.6.总计(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3.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图片、文字说明等其他资料。注:本项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本磋商文件的内容自行决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五、其他文件格式5.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单位:(盖章)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响应文件附件。(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年月日5.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响应,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年月日5.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关于你单位年月日发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磋商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本公司(企业)具备下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公司(企业)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公司(企业)承诺:若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公司(企业)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企业)承诺:本项目标的的所有权和该作品的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知识产权(含该作品的著作权及版权)或专利归作者我公司(企业)所有。本项目我公司(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我公司(企业)承担对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含该作品的著作权及版权)或专利的侵权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我司负责。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6、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保护修复物资库房、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 护林防火库房和农机库房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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