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5)
[招标文件]大浦油车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公示[A3309021010004050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大浦油车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代码:
2503-330954-04-01-132951
标段(包)名称:
大浦油车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9021010004050001001
招标人:
名称: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2****0228
电话:0580-6202033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0-10 16:29:09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0-16 00:00:00
来源平台:
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
接收时间:
(预公示)招标正文.pdf
大浦油车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招标编号:ZD[2025]212)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招标人: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大浦油车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大浦油车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已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定金发审批[2025]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浦油车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600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金丰路、横三路和纵二路,提升改造横二路和纵三路,道路全长约1144米;雨污水管(最大管径DN1500)敷设约3262米,给水管(最大管径DN300)敷设约1057米。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大浦村。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新建及提升改造、雨污水管及给水管敷设、通讯电力管道敷设、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智能化、一体化泵站安装等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745.8283万元。2.3施工工期:30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sztb.zhoushan.gov.cn)用户登录(新)。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sztb.zhoushan.gov.cn)用户登录(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sztb.zhoushan.gov.cn)用户登录(新)。□6.2(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7.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东山路289号邮政编码:316002电话:0580-8135971行政监督: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东山路289号邮政编码:316002电话:0580-81359718.联系方式招标人: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编:316031地址:舟山市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联系人:侯工邮编:316100电话:0580-8171206联系人:余莹颖电话:0580-62020332025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和建路119号文化广场C座303室联系人:侯工电话:0580-8171206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AAAA地址:舟山市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项目负责人:姜幼华联系人:余莹颖信用评价等级:/电话:0580-6202033邮箱:953155400@qq.com1.1.4工程名称大浦油车桥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1.1.5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大浦村1.1.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1.7本项目所属行业市政基础设施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出资比例为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新建及提升改造、雨污水管及给水管敷设、通讯电力管道敷设、道路照明、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智能化、一体化泵站安装等工程施工。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2.其他:。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公布至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层级)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进入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网上提问等形式(以收到日期为准)(由招标人填写)联系方式:0580-6202033联系人:余莹颖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投标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1745.8283万元;□2.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公布;□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暂估价人民币(大写):(¥)。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等3~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0.5%、1%、1.5%、2%……10%等20个数中确定一组(3~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本项扣减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为含税金额。□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90)%作为风险控制价(万元)。□5.其他:招标控制价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本项目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减免投标保证金情况。1.金额:人民币34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证》(购买保险、保函、担保的费用及转账资金应从基本账户支出)(1)交纳要求(转账):户名: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帐户:194051010400234314051015180开户银行:农行舟山市分行定海区支行。(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通过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交纳。3.4.1投标保证金(3)采用《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方式的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点击“联保”按钮确认,与投标的相应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关联;若未关联,联保企业在投标该项目时,视作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备注:1.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2.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担保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要求,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中相关认定口径为准)。3.其他:详见投标承诺书。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本单位在职职工担任。)5.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6.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银行保函/投标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资料,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7.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3.5资格审查资料截图复制件。8.资格业绩材料(若有),业绩汇总表及相关附件。9.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10.(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涉及证书、资料应为最新取得的版本,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相关部门已明确自动延期的仍有效,但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等方式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可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实体章后复制上传)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舟山版)其他:①新点清单造价浙江版V11.1.0.7及以上②品茗胜算造价计控软件V7.0③永大数字计价2.9.23及以上④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6.4100.30.866版本及以上。□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分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sztb.zhoushan.gov.cn)用户登录(新)。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按照相关要求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3.开标平台: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4.其他: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sztb.zhoushan.gov.cn),点击选择“不见面开标(新)”栏目进入系统。5.2开标程序详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当地结合地方电子评标系统相关条款可进行更改。(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在获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证明文件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4)因招标人原因或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平台故障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部分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在获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证明文件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后可延长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同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3.其他:。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4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6.3评标办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二)。☑3.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总分=商务标评分95分+资信评分2分+答辩和陈述分3分)。□4.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2家且仍有竞争力时应全部推荐)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zsztb.zhoushan.gov.cn。(网址)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2.定标地点:。□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2.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施7.2.6□现场面试工项目不作持证要求)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现场提供任命文件)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2.企业实力:;□3.企业信誉:;□4.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5.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6.落实政府其他政策:;□7.投标方案:;□8.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9.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10.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11.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7.2.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sztb.zhoushan.gov.cn)。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5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写)。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写)。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明标项目必须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业绩要求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的(若有);③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⑤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⑥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的;□⑦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17点规定情形的。(2)商务部第一部分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1)项规定为准);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项目班子人员在本项目中多岗位兼任的。□(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②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④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⑤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技术标不满足暗标要求的⑧其他:。(4)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甲供材料、甲供设备、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的;⑤投标报价的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前后不一致的;⑥既无单项报价,又无单项合价(即漏项)或为零报价、负报价的;(因材料回收等特殊原因造成的零、负报价例外)⑦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⑧拒绝接受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的。⑨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⑩其他:。(5)其他:①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②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③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④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或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未按要求填写;⑤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⑥项目班子人员未提供投标须知3.1.2(7)条规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⑦商务标中提供的班子人员配备标准不得低于技术标所承诺的标准,不满足此项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技术标实施暗标评审,投标人在技术标中只能描述所配备岗位人员的资格、职称、职务等情况。具体人员姓名、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在商务标中提供)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⑨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⑩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注:①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⑫行书面询问核对。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电子证书存在异议的,可通过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或者相关网站查询进行核验。10.2定标前核查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投标期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10.3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验收合格的认定:以竣工验收备案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为准。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10.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15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否决投标或继续评审。☑10.5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评审区间入围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以不见面开标系统通知的为准;(2)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其他:详见《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流程》☑10.5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分中心4楼开标室(舟山市定海区东山路289号)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10.6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3.暂估价:(1)内容:;(2)金额:;(3)占招标控制价比例:;□(4)招标计划及内容:。□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按《舟山市建筑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舟建发【2017】255号文件要求。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屋建筑工程分段节点(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段节点按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10.6特别说明□9.实施BIM的内容:。☑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监督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7.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5)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评标时行政监督部门已查实投标人无违法违规情况的除外)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一致或造价锁号相同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7)不同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投标联系人或项目班子成员中有人员雷同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人能证明其不存在故意一致的除外)。(18)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20)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被省内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围标串标行政处罚记录的(在有效期内或尚未履行完毕的)。(21)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预警情形,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18.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9.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明显不符合资格要求的(除存在理解争议内容外)以及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的,除否决投标外,应一律按涉嫌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招标人应同步按照本前附表3.4.4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0.其他:。11.1投标人参与网上开标所需要的网络环境网络设备1.硬件配置要求:(1)具备4G以上内存的电脑终端,配备能正常运转的音视频设备(网络摄像头、麦克风、音响、耳机等);(2)稳定的50M以上网络带宽连接;(3)模拟解密成功的CA锁。2.软件配置要求:(1)Microsoft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2)MicrosoftOffice2007以上软件;(3)安装新点驱动(舟山版);(4)使用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11(IE11)及以上浏览器,加入可信任站点,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修改Activex控件和插件设置,关闭弹出窗口拦截。11.2投标人网上签到投标人一般应在开标时间半小时前进入不见面开标网站,链接投标项目、点击“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地址、参加开标地址、上网设备名称、型号等(平台将对相关数据实时进行监控,投标人应对签到过程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完成签到的,将无法参加投标文件解密等后续开标活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对其不利的后果。11.3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由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实施远程解密。远程解密从招标人在网络发出远程解密指令后开始,投标人一般在30分钟(一般不少于30分钟)完成各自投标文件11.3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解密。如系统运行正常,投标人解密时间截止后投标人未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在系统中退回。11.4其他相关规定(1)从开标开始到开标结束,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均可在网络平台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及时通过平台作出答复并形成文字记录。(2)开评标过程中需要开标现场使用摇号机进行抽取的,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直播抽取情况,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及时观看的,视为默认抽取结果。(3)为保证不见面开标系统的远程交互效果,投标人应当在相对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交互。因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配置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开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和本规定未涉及的意外情况时,招标人可要求评标委员会讨论处理办法,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进行公正的处理时,招标人应暂停开标其他一、答辩相关要求:1、本项目答辩地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分中心4楼开标室(舟山市定海区东山路289号)。2、陈述和答辩开始的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发出的通知为准,从通知时间到开始陈述答辩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通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到达指定陈述答辩场所的视为放弃陈述答辩,记0分。3、到场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需向代理机构出示身份证原件与支付宝中电子身份证以确认身份。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拟派项目负责人签到及陈述答辩顺序表》上签到,并将其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区域,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坐。4、待所有参加陈述答辩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到齐或通知的陈述答辩到达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将准时关闭等候室大门,不再接受迟到人员签到。5、陈述和答辩具体相关规定:详见《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操作流程》。本操作流程可在招标文件附件中下载。二、根据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舟山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有关事项的提示函》通知,结合本招标文件,特补充如下: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主动登录舟山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核验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如发现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联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该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异常前的最新正常数据,并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异常前的最新正常数据作为投标人评审区间入围评审的依据。投标人应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情况说明放入投标文件中,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区间入围评审前及时提出异议,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其企业信用其他等级信息异常的情况,经评标委员会核查投标文件中的情况说明后,以认定的信用等级参与评审区间入围的评审。投标人未主动核验信用等级信息或投标文件中未附相应情况说明的,视为默认舟山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中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均按照系统中的信用等级参与评审。舟山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网址:https://jzscxyxx.zszjj.zhoushan.gov.cn:7007/三、异议渠道:招标人:舟山市金塘城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侯工电话:0580-8171206招标代理机构: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余莹颖电话:0580-6202033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项目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编制;(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含商务标第一部分和商务标第二部分)、技术标(如有)组成。3.1.1资格审查资料详投标须知前附表3.5所列的资格审查证明资料3.1.2商务标第一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担保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书(如有)(6)企业近年财务状况□本项目要求提供企业年内财务状况资料。☑本项目不要求提供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资料(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全体人员应附从2025年6月到2025年9月连续三个月的本企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一级建造师采用电子证书的,其复制件应符合建设部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采用电子证书的,其复制件应符合二级建造师采用的电子证书,其复制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技术标为暗标形式,项目班子具体人员配备在此明确,班子人员配备标准不得低于技术标所承诺的标准,不满足此项要求的综合评审为不合格)。(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3.1.3商务标第二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封面(2)投标报价扉页(3)编制说明(如有)(4)投标报价费用表(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9)暂列金额明细表(10)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11)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2)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13)计日工表(14)施工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5)主要工日一览表(16)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7)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18)综合单价计算表(19)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3.1.4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2)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3)主要施工方案(4)工程质量保障措施(5)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7)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8)主要施工设备配置情况及劳动力安排计划(9)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3.1.5技术标制作应满足暗标要求:除格式文件指定位置填写企业名称加盖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其他部位一律不得出现任何投标人的信息,涉及人员安排时,也只能出现岗位名称,不得出现具体人员姓名等,招标文件提供表格格式的投标人不得变更,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一律采用宋体字;不使用阴影;不打印脚注;不使用彩色或艺术形式的字体、线条或图形。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须知前附表3.5。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定标方式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4)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5)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6)落实政府其他政策;(7)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8)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9)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10)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11)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履约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9.6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要求11.1投标人参与网上开标所需要的网络环境网络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投标人网上签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其他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字(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问题:1、问题: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或通过,交易平台反馈。(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1.2.……)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章)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经过评审区间确定、综合评审的评标程序后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填写)。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二)评审区间确定(三)综合评审(四)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核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或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三、评审区间确定(一)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的评审区间,评审区间下限按如下原则确定:(1)招标人可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确定相关项目的评审区间下限;(2)(其他)。本项目招标人依据上述第()条原则确定的评审区间下限为:万元。(二)评审区间入围单位按如下原则确定:(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高于等于评审区间下限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原则依次进行排序。(2)当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不低于评审区间下限、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以下简称合格投标人)个数不足10家时,全部合格投标人进入评审入围单位。(3)当合格投标人个数超过10家时,按排序确定10家投标人为评审入围单位,当第10家评审入围单位并列时,随机选择进入评审入围单位。四、综合评审综合评审是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的进行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综合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五、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综合评审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相同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贿赂犯罪记录;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的情形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当有效投标人<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办法(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经过评审区间确定、详细评审、综合评审的评标程序后,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填写)。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二)评审区间确定(三)详细评审(四)综合评审(五)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核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或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三、评审区间确定(一)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的评审区间,评审区间下限按如下原则确定:(1)招标人可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确定相关项目的评审区间下限;(2)(其他)。本项目招标人依据上述第()条原则确定的评审区间下限为:万元。(二)评审区间入围单位按如下原则确定:(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高于等于评审区间下限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原则依次进行排序。(2)当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不低于评审区间下限、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以下简称合格投标人)个数不足10家时,全部合格投标人进入评审入围单位。(3)当合格投标人个数超过10家时,按排序确定10家投标人为评审入围单位,当第10家评审入围单位并列时,随机选择进入评审入围单位。四、详细评审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区间确定,对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一(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内容)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详细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一)评标委员会按下表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量化因素和标准价格折算表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单价遗漏(情形),评审报价增加万元□不平衡报价(情形),评审报价增加万元□工期(情形),评审报价折减万元□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情形),评审报价折减万元□质量(情形),评审报价折减万元□信用评价(1)企业信用为A级评审报价折减万元;□企业信用为B级评审报价折减万元;□企业信用为C级评审报价增加万元;□企业信用为D级评审报价增加万元;□企业信用为E级评审报价增加万元(2)项目负责人为A级评审报价折减万元;□项目负责人为B级评审报价折减万元;□项目负责人为C级评审报价增加万元;□项目负责人为D级评审报价增加万元;□项目负责人为E级评审报价增加万元;经评审的投标价(评标价)合计=投标人报价+各项评审报价增加数-各项评审报价折减数(二)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要求其澄清、说明是否低于成本价投标,必要时应当要求其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五、综合评审综合评审是对通过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进行其他内容的综合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之一(其他)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综合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综合评审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相同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贿赂犯罪记录;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的情形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当有效投标人<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办法(三)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适用于一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及一般专业工程招标(包括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工程)。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专业承包工程不应用企业信用等级,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入围,入围家数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15家。专业承包工程评审区间的范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按规定的方法进入评审区间,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标评审、陈述答辩(若有)、资信评审和综合评审。招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陈述和答辩,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采用陈述和答辩环节的:总分=商务标评分95分+资信评分2分+答辩和陈述分3分□不采用陈述和答辩环节的:总分=商务标评分98分(清单综合单价评审5分+报价分93分)+资信评分2分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若设置陈述和答辩环节,评标委员会需设商务专家组和技术专家组,陈述答辩环节由技术专家组负责评审,商务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评审由商务专家组负责评审,评审小组如遇到有争议性的内容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为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原则上应从对应专业的专家库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二)评审区间确定(三)商务标第一部分评审(四)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五)☑陈述和答辩(与商务标同步进行评审,技术专家组评审)(六)投标人资信分评审(七)综合评审(八)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1情形(资格审查内容)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核查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审查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或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三、评审区间确定1、异常报价的确定1.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1-n%)的报价为异常报价,n值为4。1.2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m%的报价为异常报价,m值为83。(n值应为3-5的整数,m值应为80-85的整数,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确定)。异常报价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评审。2、确定评审区间入围单位:当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家数小于、等于35家时,全部进入评审区间;当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大于35家,按下述方式确定评审区间入围单位;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以下称为“全部参与评审的投标人”。2.1确定评审区间入围名额35家。确定方式如下:35家评审区间入围单位在“全部参与评审的投标人”中抽取产生,抽取方式如下:开评标系统通过舟山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https://jzscxyxx.zszjj.zhoushan.gov.cn:7007/)查询全部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天下午17:00的信用等级,以这个时间点查询到的信用等级信息为准。(建筑工程或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房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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