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废水改造 集装式一体化设备 潜污提升泵 填料招标公告(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2025)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本部医疗废水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PG-3FLY2025-007
二、预算金额:
108,13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本部医疗废水改造项目
108,130.00元
1
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金额总计:108,13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0月10日 至 2025年10月16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0月10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显示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签到;
2.按时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力帆时代2栋9-2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力帆时代2栋9-2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采购经办人:周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552323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向家湾35号
代理机构: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鑫
代理机构电话:18502307440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力帆时代2栋9-2
九、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10.10(定稿)-磋商文件-废水改造.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法人授权代表(或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E-mail单位地址报名时间备注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PG-3FLY2025-007磋商项目名称: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本部医疗废水改造项目采购人: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采购代理机构: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8-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18-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0-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本部医疗废水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磋商保证金(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本部医疗废水改造项目 108130.00不提交11.2.二、资金来源采购金额为108130.00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特定资格条件:无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0月10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17:00。2.报名方式:供应商在2025年10月16日17:00时前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273243138@qq.com视为具备报名资格,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显示邮件到达时间为准)。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报名、签到;2.按时缴纳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力帆时代2栋9-2。(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14:30(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14:301.5.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6.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65523239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向家湾35号(二)采购代理机构: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8502307440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力帆时代2栋9-22.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2.1.“※”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2.2.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本部医疗废水改造项目 1项12.3.※二、项目概况重庆市第三社会福利院位于沙坪坝区歌乐山向家湾35号,院区诊疗废水未设置成套门诊废水处理设备,经生化池处理后消毒外排。为确保废水的各项指标稳定达标,消毒效果稳定有保障,消除环保隐患,现需对医疗废水进行改造,并完善现场相关的配套的设施设备。2.4.※三、项目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集装式一体化设备主体5000×2000×2500mm(长×宽×高)1套4200042000Q235碳钢防腐(折板5mm±0.25mm)(厌氧、好氧、二沉、消毒)2潜污提升泵WQ3-12-0.37kw2台11002200凌霄3浮球液位计0-5m1个300300/4填料弹性填料1批25002500醛化纤维80%安装密度5防腐内外防锈防腐1项30003000/6箱体加固/1套3700370010#槽钢7填料支架组合件,环氧树脂防腐1套26802680焊接8曝气系统Φ215微孔曝气1批19601960/9管道阀门配套1套24802480华亚PVC10斜管填料Φ501套15001500贤佳11污泥回流泵WQ6-16-0.75kw1套1100110012中心稳流系统φ250*8001套36503650贤佳13控制系统自动/手动1套45004500Q235碳钢14 加药计量泵0-15L/H1套12001200PP15低噪音回转风机HC40S-0.75kw1套33003300战尔16照明及通风系统标配1套650650/17电线电缆国标1批12001200南方阻燃18设备基础施工5×2×0.2m1项48004800PVC19修修平台5×0.7m1项1840184019运输吊装费/1项34003400/20菌种/1批25802580/21安装费/1项48904890/22防雨彩钢棚/1项24002400/23设备调试/1项68006800/24第三方检测报告/1份3500350025合计1081302.5.※四、技术规范及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2.6.※五、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2.7.※六、改造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确保出水指标达到合同要求及标准。(2)充分利用原有废水处理设施和设备。(3)技术路线简单明了,操作管理方便。(4)在上述前提要求下,节能降耗、效率高的设备,长期运行安全、稳定、可靠。(5)充分考虑处理系统的减振、降噪等措施,避免造成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6)因地制宜,合理布置,统一规划。2.8.※七、安全文明施工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重庆市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的相关规定,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工作人员、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供应商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与采购人无关。2.9.※八、踏勘现场本项目供应商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一旦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3.1.“※”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3.2.※一、工期、工程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工期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准备进场,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内全部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二)工程地点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向家湾35号。(三)验收方式:由采购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3.3.※二、缺陷责任期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工程出现异常情况或对安全使用造成影响,成交供应商须负责进行无偿维修维护。※三、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搬运费、产品安装费、工程施工费、保险费、培训费、税费、采购代购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2、本工程将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和单价最高限价,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08130.00元。供应商的总报价和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处理。3.4.※四、履约保证金(一)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金额的10%(三)提交时间: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并作为签订合同的必备条件。1.成交供应商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将相应的履约担保金额打入采购人指定账户。2.退还时间:工程完工初步验收合格后15日历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3.5.※五、付款方式1、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的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质保金。2、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3、供应商完工后,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材料费、人工费未结清的情况,采购人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采购人一切费用解决属实投诉纠纷。注:所有支付均为无息支付。3.6.※六、结算原则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包含但不限于清单内容)。※七、培训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安装调试及使用期间,免费对采购人选派的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达到采购人的人员能正确使用、检修、维护保养及排除一般故障水平为止。3.7.※八、转包、分包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如成交供应商将本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3.8.※九、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9.※十、其他(一)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与采购人无关。若因作业不当给第三方造成伤害,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4.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三)磋商保证金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交纳(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4.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分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部分(60%)60分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施工总体布置是否合理,图示是否清晰、是否相互干扰,是否满足施工条件要求。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能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能否减少干扰加快施工进度等。能否满足采购人的特殊情况。(1)方案布置完整、可行性高、科学性强、合理性高得8-10分;(2)方案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均一般得5-8分;(3)方案不完整,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差得3-5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横向比较,独立评审打分。供应商的技术部分最后得分为各专家的平均分。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硬性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限期工程的赶工措施是否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材料的质量保证措施能否满足采购文件及图纸所要求的工程质量要求。(1)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可行性高、科学性强、合理性高得8-10分;(2)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均一般得5-8分;(3)管理体系与措施不完整,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差得3-5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及安全管理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得当等,能否满足采购人的特殊情况。(1)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可行性高、科学性强、合理性高得8-10分;(2)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均一般得5-8分;(3)管理体系与措施不完整,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差得3-5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4、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方案、措施是否先进、合理、可靠。(1)方案完整、可行性高、科学性强、合理性高得8-10分;(2)方案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均一般得5-8分;(3)方案不完整,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差得3-5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0分):总计划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各关键节点的工期是否切实可行,保证工期的措施是否科学、可靠。施工总体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控制性项目是否安排得当,工程进度补救措施是否可行,能否保证在采购人规定的工期内完成。(1)计划与措施完整、可行性高、科学性强、合理性高得8-10分;(2)计划与措施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均一般得5-8分;(3)计划与措施不完整,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差得3-5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6、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5分)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调配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具体。优:得4-5分;良:得2-4分;一般:得1-2分;无相关内容:得0分。7、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5分):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应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进行制作。 (1)方案贴合采购人实际具有科学性、指导性高得4-5分; (2)方案可实施性、科学性、指导性一般得2-4分; (3)方案可实施性、科学性、指导性较差得1-2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3商务部分(10%)10分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具有1个类似业绩的得2.5 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若有采购预算单价,则含采购预算单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5.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5.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5.5.(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5.6.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7.(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5.8.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9.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5.1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11.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以现金、电汇等形式支付。(三)采购中标后如未按上述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暂停签发成交通知书。5.12.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5.13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着相互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和责任订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一、招标编号:。二、工程名称:。三、工程地点:。四、工程内容(一)工程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二)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第二条合同工期和合同价款一、工程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内完成。二、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元)。第三条甲方工作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二、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三、指派为甲方现场代表;约定为甲方工地监理工作人员,负责合同履行,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第四条乙方工作一、该项目指派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二、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三、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政府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四、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五、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七、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原则上每日12时30分至14时、22时至次日8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钻等噪声的施工活动。采购人另有要求的(比如会议、特殊活动时间段等),按采购人要求施行。第五条材料供应一、乙方按《采购文件》第二篇中项目清单中《项目特征》约定的材料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必须同响应文件一致,材料到场后,应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由甲方工地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后,乙方才能使用。二、若双方对本工程所用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六条工期延误的约定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一)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或更改设计;(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三)不可抗力;(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二、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工期不顺延:(一)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二)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三)延误工期按违约责任约定予以处理。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甲乙双方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以下规定:一、本工程以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和消防、公安、银监部门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二、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施工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工程,返修后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承担全部返修费用。三、本工程应达到国家环保检测合格标准,属乙方原因造成不能达到环保检测合格标准,乙方返修后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承担全部返修费用。四、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六、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和材料更换等现场签证均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七、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时间计入工期。未按约定组织验收,以乙方提交验收申请之日作为工程竣工日。第八条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一、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缺陷责任期为。二、工程保修期: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的规定执行。三、在保修期内,乙方所有设备和施工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四、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维护和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五、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接到甲方提出问题的通知后立即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第九条结算原则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包含但不限于清单内容)。第十条付款方式1、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3%的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质保金。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3、乙方完工后,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材料费、人工费未结清的情况,甲方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乙方一切费用解决属实投诉纠纷。注:所有支付均为无息支付。第十一条安全施工责任乙方应按照现行的国家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安全责任。凡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在收到开工令之前,响应文件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必须在指定的日期进场,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有效运转。未经监理单位及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更换。对未经监理单位及甲方同意没有按时进场或进场后发现缺岗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现场代表,甲方将按2000元/人•天扣除违约金,对未按时进场或进场后发现缺岗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甲方将按500元/人•天扣除违约金,此项考核由监理单位负责。2、乙方未能按期开工的违约责任:按合同价0.2%/天支付违约金,本项违约金累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1天,乙方按2000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工期延误超过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采购与设计图纸及采购文件不相符合的材料,如经甲方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或按应购材料价值(二者择其价高者确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甲方要求立即更换认定的材料。5、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合同要求的违约责任:乙方退还已支付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的工程款,并按照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相应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6、乙方违反国家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及环卫有关规定的,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外,每发现一次或一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元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直至合格。7、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按照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和(或)违法分包相应转包和(或)分包合同的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法转/分包商应在7天内撤离出场。8、乙方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等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按违约金额5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9、乙方不配合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结算审核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按1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10、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违约责任:按照甲方修复缺陷费用的2%支付违约金1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还应当另行赔偿甲方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承担的费用,甲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损失,甲方向乙方主张权利而承担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交通费等)。12.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3.乙方施工的任一工程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重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付。1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诉讼仲裁费用及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1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6、本合同下各违约责任相互独立、可同时、一并适用。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附则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执方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的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补充协议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有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四、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地:址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6.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三)最后报价表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二)技术方案(格式自定)(三)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商务部分评分所需资料(三)其他商务资料(格式自定)(四)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6.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集装式一体化设备主体5000×2000×2500mm(长×宽×高)1套Q235碳钢防腐(折板5mm±0.25mm)(厌氧、好氧、二沉、消毒)2潜污提升泵WQ3-12-0.37kw2台凌霄3浮球液位计0-5m1个/4填料弹性填料1批醛化纤维80%安装密度5防腐内外防锈防腐1项/6箱体加固/1套10#槽钢7填料支架组合件,环氧树脂防腐1套焊接8曝气系统Φ215微孔曝气1批/9管道阀门配套1套华亚PVC10斜管填料Φ501套贤佳11污泥回流泵WQ6-16-0.75kw1套12中心稳流系统φ250*8001套贤佳13控制系统自动/手动1套Q235碳钢14 加药计量泵0-15L/H1套PP15低噪音回转风机HC40S-0.75kw1套战尔16照明及通风系统标配1套/17电线电缆国标1批南方阻燃18设备基础施工5×2×0.2m1项PVC19修修平台5×0.7m1项19运输吊装费/1项/20菌种/1批/21安装费/1项/22防雨彩钢棚/1项/23设备调试/1项/24第三方检测报告/1份合计 元(三)最后报价表最后报价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总价报价(大写): 小写: 元 备注:供应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年月日请各供应商将最后报价表单独打印(响应文件中不提供本表),并随身携带到开标现场,通过磋商后,在开标现场填写最后报价表,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填写上交最后报价表,以响应文件报价为准。6.2.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项目技术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技术方案(格式自定)(三)其他资料(格式自定)6.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商务部分评分所需资料(格式自定)(三)其他商务资料(格式自定)(四)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6.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5、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废水改造 集装式一体化设备 潜污提升泵 填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