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鼓风干燥箱招标公告(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2025)


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51000720
二、询价书名称:防城港电厂2025年10月电热鼓风干燥箱采购项目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人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不接受授权代理商报价,报价人在报价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制造商资格声明》,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按照含税到货价(到货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赤沙村防城港电厂仓库)。凭13%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电汇;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收到后付清货款。
3、请报价人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下载“ 防城港电厂2025年10月电热鼓风干燥箱采购项目询价文件”及附件说明,严格按照报价单要求报价,不得少报或漏报。报价人报价时需注明所报品牌及所报品牌具体规格型号。询价单中所列品牌供参考(不指定),有明确要求品牌的必须按我方要求品牌报价。如物资描述与附件内容有差别则以附件为准。报价文件须签字盖章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
4、报价人如遇对物资技术要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发函至采购员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员将在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上统一澄清。
5、报价人必须对报价信息及所提供的物资来源的合法性负责,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6、报价人所报信息与交货的实物信息不一致的,采购方有权拒绝收货。
7、我公司不接受款到发货的报价。
8、报价人应严肃、慎重报名报价,符合上述相关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对胡乱报价,报价后不履行、或因报价单位自身原因给我公司造成损失,我公司将根据损失程度追究报价单位责任(包括且不限于:列入黑名单;取消准入资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付款及评标方式:
1、付款方式详见询价文件。
2、该采购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格法评审。
五、我方设立异议受理及廉洁举报电话:0770-2709366,举报邮箱:zmfcgjw@chinacoal.com
六、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供应链系统(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5-10-10 14: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5-10-17 09: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5-10-17 09: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商务联系人:张振标0770-2709868,18077061226;技术联系人:覃海芳18077061657
采购单位: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2025-10-10 14:00:00
防城港电厂2025年10月电热鼓风干燥箱采购项目询价文件.docx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200913300004
电热鼓风干燥箱|内部尺寸不小于500*600*750cm

1.0
13
2025-11-10 00:00:00

防城港电厂2025年10月电热鼓风干燥箱采购项目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编码:XJ20251000720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第一章报价邀请函一、询价文件名称防城港电厂2025年10月电热鼓风干燥箱采购项目二、询价文件编码XJ20251000720三、供货范围序号物资编码物资描述品牌单位数量备注1200913300004电热鼓风干燥箱|内部尺寸不小于500*600*750cm台1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四、资格要求资格要求1: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资格要求2:本项目报价人须为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资格要求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中间商报价,如发现代理商或中间商报价将被否决。资格要求4:自2023年1月以来,有3家及以上业绩合同证明或发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1)报价人应提供签字盖章的《供应商廉洁承诺书》;(2)报价人应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不需上传附件。报价人通过中煤供应链网站(网址:https://ego.chinacoal.com/)下载询价文件并报名,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报价人在报价时上传的报价文件内容为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经判定为围串标的,将取消报价资格并依规处理。(5)询价单表格“物资描述”中的生产厂家为设备原生产厂家,用于准确描述标的物,非指定品牌要求。投标人报价时须列出所报产品的生产厂家及品牌,并按所报生产厂家及品牌签订合同及办理验收。(6)本项目整单中标,在符合询价要求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7)报价人所提供产品应完全符合电子版报价单与系统报价单所列规格型号及各项参数;如有偏差,必须注明。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需要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提出。(8)报价人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五、报名和询价文件获取1.报价人可在中煤供应链网站(网址:https://ego.chinacoal.com/)上的搜索本项目名称或编号,在公告中进行询价文件下载;公告阶段,采购人有权依据制度对询价文件进行变更,报价人应同时关注变更公告中有无关于此项目的变更信息。2.报价人在中煤供应链网站(网址:https://ego.chinacoal.com/)登陆后,进入会员中心,点击顶部询比管理后,进入“报名参与”输入本项目编号进行报名,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不需上传附件。报价人按此询价文件要求编写报价文件后,按网站指示操作报价和报价文件上传。3.报价人在中煤供应链网站报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必须与报价文件中的评标价报价一致。报价人可以就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价格错误等问题进行澄清,如因报价人原因产生中煤供应链网站与报价文件中报价不一致,报价文件中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或总报价与分项报价不一致等情况,将以对采购人有利为前提进行澄清,或报价被否决。六、报价文件及澄清要求的递交报价文件应于2025年10月17日09:00时间之前提交至中煤供应链网站,超时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系统拒绝。澄清要求应加盖报价人公司公章,扫描制作为清晰的PDF文件后,发送到采购人指定的联系人电子邮箱。不按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或澄清文件的,报价将被否决。七、采购人通讯资料:收件单位: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赤沙村防城港电厂商务联系人:张振标0770-2709868,18077061226电子邮箱:zhangzhenbiao@chinacoal.com技术联系人:覃海芳18077061657八、采购人监督渠道监督电话:07702709366电子邮箱:zmfcgjw@chinacoal.com第二章报价须知1、报价要求(1)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全部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报价是指报价人为完成本项目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报价方人员的培训、交通、食宿、通信、劳动保护、各项社会保险、税金、利润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及风险等全部费用(含税),不得超出本项目报价范围提出其他付款要求。(3)响应有效期90天。2、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报价文件依照本询价文件第五章格式、内容和顺序进行编写,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等,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文件全部加盖报价人公司公章后扫描清晰,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文件命名为报价人公司全名,以附件形式在报价时上传至中煤供应链网站,报价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澄清,将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文件顺序及主要内容如下:(1)报价函(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报价表(目的地交货价报价表)(4)偏离表(5)资格证明文件(6)制造商声明(7)《供应商廉洁承诺书》3、询比方式与评审1.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系统,在报价揭示后由采购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本次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格法,以经过符合性审查和响应性审查后的有效报价人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有效报价人报价相等时,将从信誉、技术、实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选择,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报价人根据税法填报合法合规的税率,如企业属小规模纳税人或享受优惠政策的可填报优惠税率,并在报价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如报价人报价填报税率不一致时,按照不含税价格评审。2.评审小组成员由经济、商务及技术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从开始询比,直到评审结束,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意见等,均不向报价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报价人及报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报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询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报价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评审会议现场,评审小组将审查报价文件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对超出经营范围、报价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不能满足要求或提供虚假证件、技术或服务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等未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人的资格将被取消。5.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可要求报价人就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价格错误等问题进行澄清响应,报价人的答复应以加盖公司公章的澄清函形式提交。报价人未对澄清或修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评审小组应将否决其报价。6.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7.评审小组综合各评审成员评审情况,向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提交评议报告,提出成交候选人推荐名单。4、合同授予本项目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的定标结果确定成交人,在采购结果定标后,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上公示采购结果。成交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本单位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后,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从其他合格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人,或重新组织采购:(一)存在弄虚作假或串通报价行为的;(二)存在影响或失去合同履行能力情形的;(三)拒绝签订合同的。无以上异常情况,公示期满,采购人将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签订合同时将查询成交人是否被停用。如成交人在此期间被列入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或各级子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或由于其他原因处于停用状态,将不再授予合同,并取消成交资格。5、报价人注意1.报价人必须对响应的商务、技术、合同等要求全部进行确认后才能参加。2.报价人不得给他人借、卖或挂靠资质,如有此种情况,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响应资格,并纳入黑名单。3.报价人资格在接受资质审查时需提供采购人在项目中所要求的相关资质文件。4.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对采购业务人员赠送财物,不得向采购人供应核准经营范围外的产品,给采购人造成严重后果的,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5.严格禁止串标和围标情况发生,如有发现,将取消报价、响应资质,并纳入黑名单。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相互串通响应,报价将被否决:(1)报价人之间协商报价等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人之间约定成交人;(3)报价人之间约定部分报价人放弃响应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报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响应;(5)报价人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报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报价人的电子响应、报价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计算机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机器码相同的;(7)发现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有两处以上错误相同的;(8)在中煤供应链网站,不同报价人联系人为同一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IP地址有重复的;(9)不同报价人从同一IP地址下载询价文件的,不同报价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响应、报价文件等情况。(10)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1)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12)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3)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6、异议、投诉与处理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且未在补正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还应当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异议的日期。异议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异议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所属企业招标项目涉及到可能影响招标过程公平公正的异议、复议等,应由采购人负责调查材料收集并提出调查意见,经本单位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报电力公司商务中心和项目主管部门确认后,由采购人进行回复。采购人对异议事项可以作出下列处理:(1)异议事项经核查不属实的,向异议方答复说明;(2)异议缺乏事实依据的,向异议方解释说明或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3)异议事项经核查属实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并答复异议方。受采购人委托,涉及招标程序合法合规性异议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处理。异议方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提出投诉前,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且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异议事项的范围,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提出异议;(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处理。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且未在补正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相关监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异议和异议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还应当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经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对投诉事项可作出下列处理决定:(1)投诉内容未经查实前,投诉人撤回投诉的,终止投诉处理;(2)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以及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驳回投诉;(3)投诉情况属实,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依法作出招标无效、投标无效、评标无效、中标无效、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等决定。7、失信供应商的处置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全集团范围内实行限期停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1)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1年:(1)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未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3)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行为中止(指已递交投标(报价)文件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未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4)采购项目开标(报价)揭示后,在评标(评审)工作开始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报价);(5)企业认定的其他情形。(2)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2年:(1)破坏或扰乱采购秩序;(2)评标(评审)工作开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报价)、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放弃中标(成交);(3)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4)恶意投诉、举报采购人或竞争对手;(5)对采购人恶意诉讼或仲裁;(6)企业认定的其他情形。(3)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3年:(1)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已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取得中标(成交)资格(指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或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但多次弄虚作假;(3)违反投标(报价)承诺或者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4)履约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伪造施工、货物和服务检验、试验合格证明、报告、文件资料,虚假结算套取资金;(5)企业认定的其他情形。(4)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5年:(1)严重违法违规受到重大刑事处罚、行政处罚;(2)引发严重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3)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生态损害赔偿等环保事件;(4)恶意进行诬告陷害、转包或违法分包、违法挂靠、侵害集团公司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利用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5)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相关情形;(6)企业认定的其他情形。第3章合同条款【】采购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甲方(买方):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乙方(卖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执行。1、采购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币种:人民币单位:元)1.1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详见附件1,具体供货范围及详细技术参数见合同后附件2。1.2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以上价款为含税价,其中不含税总额为人民币【】元,税额为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13%,合同价款包括乙方提供备件、专用工具、安装/指导安装、调试(若项目需要)、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乙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使其达到甲方使用要求后,甲方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合同价格中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可以按调整后的税率重新计算含税金额,以乙方开具发票时的税率为准进行结算和支付。2、包装、运输2.1所有设备包装标准应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适应远距离铁路运输、汽运、海运或者空运以及气候变化的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2.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运输或其他运输方式。2.3乙方承担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2.4乙方在供货过程中进入甲方厂区或矿区,应遵守甲方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乙方原因所带来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3、设备交付及验收3.1交货时间为:【】A.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将设备清单所列的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B.乙方必须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将《技术规范与要求》所列的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3.2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赤沙村中煤防城港电厂仓库;收货联系人:韦定材;联系电话:0770-2709876、18077061268。3.3乙方在发货前应保证对所供货物有绝对的所有权,设备运抵交货地点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本合同规定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签署交货签收证书。3.4设备按照本合同第3.5条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设备按照本合同第3.5条验收合格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至甲方。3.5当设备或整个系统组装完成,在性能考核、调试中已达到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经试运行1个月正常后,甲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文件,视为所有权转移。甲方验收合格,并不免除因设备质量等问题引起的,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3.6如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价款由甲方按以下约定的比例分阶段支付:支付节点名称支付期限支付比例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   乙方发货前   到货签收后   到货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95% 银行转账质保期结束后质保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5% 银行转账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如因乙方开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增值税专票开具基本信息:公司名称: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600763079159E;地址及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赤沙村(0770)2709596;开户行:中国银行防城港分行;账号:000006262575023105、质量保证5.1质量保证期为甲方签署设备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12】个月或甲方签署交货签收证书之日起【14】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5.2保修期内,乙方对货物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元件或零件免费进行修理或更换。保修期内维修更换的替换品不包括合同中规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用的备件。紧急情况下,为了使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备件。使用结束后,乙方应及时归还或配齐使用过的所有备件。对需要现场维修的,乙方技术人员应在收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在提供远程服务的同时,按投标文件或技术协议承诺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对货物进行维修。在保修期满前3个月内修理或替换的部件、配件或零件应将其保修期延长3个月。5.3保修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及时承担保修责任的,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渠道和方式对货物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因货物在保修期间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的甲方和(或)第三人财产和(或)人身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对本款中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保修和(或)赔偿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予以直接扣除,并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6、违约责任6.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无故逾期支付超过三个月的,从逾期超过三个月的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如下第【A】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A.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B.以逾期支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C.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6.2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乙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不可抗力因素和因甲方使用单位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规定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除外),每迟延一天,应按照迟延交付设备金额的【0.1】%承担违约金,逾期交付设备超过【2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是,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交付设备的义务。6.3因设备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4因国家政策变化、监管要求影响、政府有关部门指令或要求、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甲方现场生产设计变更、采购计划调整等原因,甲方需减少供货量或退货的,并于交货期前【1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的,按以下方式处理:6.4.1非定制货物:乙方应予以接受,同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已发货的,甲方应承担乙方所付运费。6.4.2定制货物: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交付货物合同总价款的【10】%。6.5乙方所提供货物品种、型号、规格、品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退换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6.6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额赔偿责任和费用。6.6.1乙方逾期【20】天仍未能全部交货或在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仍不能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6.6.2因乙方对货物无处分权,导致无法按约定交付货物或甲方无法获得货物所有权的情形。6.6.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6.7乙方不得在未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全额赔偿责任和费用。6.8乙方依据本合同所承担的违约金数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但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为止。6.9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最近一笔应付乙方的货款里扣除并告知乙方。7、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均系纳入央企间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的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共同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调解。若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第【A】种方式解决:A.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向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8、附则8.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寻源文件、乙方的投标/报价文件、技术协议、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与一切费用。如任何第三方向甲方进行索赔或诉讼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甲方为维护合法权益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翻译费等合理费用。8.3本协议签章选择:【B】A.本合同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煤易签”(域名为:https://ego.chinacoal.com/ca_zmyg/)上凭所签发的数字证书以电子签名形式加盖其电子章(“电子签名”)的方式签署,自签署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电子数据形式储存在“中煤易签”中,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B.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4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包括附件)规定的权利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8.5为方便信息传递,甲、乙双方确认以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作为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指定的联系方式。本条所列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为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信息、指令、通知、文件、资料及仲裁机构、司法机关发出的法律文件的可送达的有效地址。如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3日告知另一方,否则应承担因无法顺利送达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与采购订单相关请联络:甲方乙方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电 话: 电 邮:电 邮: 通过电子邮箱传递相关协议、文件的,应在邮件发送后立即联络对方联系人查收。附件:1.产品及价格明细表;2.技术规范与要求;3.供需廉洁互保协议;其他附件【】。签字盖章甲方乙方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印章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地址: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赤沙村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税 号:91450600763079159E税 号: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电 话: 电 邮:电 邮: 附件1合计:【】元(含税),【】元(不含税)合计:【】元(含税),【】元(不含税)产品及价格明细表序号物资编码物资描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含税)金额(不含税)税率(%)产地品牌备注附件2供需廉洁互保协议甲方(需方):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乙方(供方):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规范供需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回扣、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财务,不得以借用名义占用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提供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或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3.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通过向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获取不正当利益。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以委托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服务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报销、支付任何个人费用。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他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企业规章制度对该工作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处分;如该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第五条监督与举报双方均有权对对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并鼓励员工对发现的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渠道:甲方设立举报电话:0770-2709366,举报邮箱:zmfcgjw@chinacoal.com,接收乙方及社会各界对甲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乙方设立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乙方举报邮箱],接收甲方及社会各界对乙方员工违反廉洁规定行为的举报。举报处理:接到举报后,双方应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或核实。如确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依据本单位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对方。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双方应严格保密,严禁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发现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六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视其情节严重性按照如下条款执行:1.情节轻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甲方损失全部得到弥补。同时,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所有合同及订单并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订单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所述情节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导致甲方或其工作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处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2)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如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甲方的负面报道;相关网络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两千五百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二百五十次以上;(3)给甲方或所属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100万以上的。本条所述的违约金、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从给乙方的应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乙方为一个单位或组织的,为单一“乙方”;本协议乙方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组织的,合称“乙方”,任一乙方对另外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协议所述“合同金额”指甲方已付及应付未付的合同价款总和,包括:(1)供需标的明确的采购合同的合同总额;(2)长期供货合同项下自首笔订单交易起至出现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情节严重情形之日止(以甲方作出处理决定或正式通知之日,国家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以及公检法、国家纪检监察等机关立案通知之日为标志),甲、乙双方之间已发生的所有订单交易总额。4、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与业务合同有效期一致,但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在有效期后发现的,仍适用本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甲方签名):授权代表(乙方签名):第四章技术要求电热鼓风干燥箱技术参数:外壳采用冷轧钢板制造,表面静电喷塑,内胆镜面不锈钢,隔板可以任意调节;箱门具备大视角观察玻璃窗,便于用户观察;带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制温度在35-40℃和105-110℃范围内,温度分辨率0.1℃,波动度±1℃,均匀度:±2%。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每小时可换气5次以上。质量优良,操作方便,电源220V。内部尺寸不小于500*600*750mm。其它要求:1.仪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有出厂检测报告和合格证。规范书中给出的仪器参数是基本要求,各个厂家所报仪器性能不能低于规范要求,仪器报价需要详细写明品牌、生产厂家、仪器的详细参数,列明仪器配套的附件及备件等信息。2.投标人必须为设备生产厂家,投标时需要提供生产许可证。3.仪器应有至少一年的包修期。在包修期内,由于仪器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损坏,厂家应负责免费更换和维修(包括配件、材料等)。第五章询比报价文件(格式)xxxxxx项目询比报价文件(询价文件编码:)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XXXX年XX月XX日一、报价函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询价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文件的各项条款后,愿以人民币元(大写:圆整)的总价,含增值税税率13%,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货物。2、如果我方成交,我们保证按上述报价、服务期、工期和技术要求完成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项目。3、我方确认已全面熟悉理解并接受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承担依据询价文件应予考虑的相应风险。4、我方保证报价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方承诺同意报价文件无效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代表我单位办理与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的谈判/签订等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在授权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消失;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授权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报价附本人身份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价)注:1.身份证关键信息应清晰可辨,否则报价无效;2.法定代表人报价,仍须填写本页,可不填写被授权人。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报价表(目的地交货价报价表)报价人单位全称:询价文件编码:序号物资编码*物资描述*品牌*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备注123含税总计要求:目的地交货价含技术资料、运输、保险和增值税(13%)等。交货地址: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赤沙村中煤防城港电厂仓库单位公章:报价人(签字):联系电话:货期:四、偏离表报价人单位全称:询价文件编码:序号物资描述要求规格响应规格偏离说明 备注:报价人应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全部商务条款、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后提出响应,如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与询价文件中的商务条款、合同条款或技术条款要求有偏离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人接受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条款的全部要求。报价人对询价文件中的核心条款,如技术要求、付款方式、合同期限等提出的偏离,采购人有权不予接受并否决报价。如果报价文件中的响应内容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产生实质偏离但未在偏离表中提出,采购人有权要求报价人进行澄清,在不变更报价的情况下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响应,或提出偏离。报价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五、资格证明文件六、制造商声明(必填项)致: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现以我单位制造的(货物名称)进行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的报价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成交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承诺方:(盖章)地址: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热鼓风干燥箱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