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招标公告(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2025)



项目概况                                                                            
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22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        
项目名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5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9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天出图,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本项目( 标项1: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不允许联合投标,需满足如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2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10-22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 217 号 
联系方式:  0851-85506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联合广场C座4层12号 
联系方式:  0851-85259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娅、马强 
电 话: 0851-85259777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195(10.10)系统导出版.pdf
采购公告.pdf
招标文件.pdf
采购文件.zip

CCTe中金招標有限责任公司中金有江公司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采购人: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0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采购人: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0日1/102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竞争性磋商程序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商务要求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格式(附后)第八章其他2/10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项目名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序列号:预算金额(元):1950000.00最高限价(元):标项1:195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数量:1预算金额(元):19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天出图,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通过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02具体要求:供应商是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a.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b.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⑧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 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4/102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朱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851-855069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联合广场C座4层1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陈娅、马强项目联系方式:0851-852597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娅、马强联系方式:0851-852597775/1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2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3供应商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a.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b.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⑧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3供应商要求(2)特殊资格要求:无。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最高投标限价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超过作无效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额(元):标项1:1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符合或高于标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开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2)保证金交纳操作流程: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缴纳要求(详细流程请访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系统的保证金缴纳流程为准):保证金交纳功能介绍:供应商可针对某一标包进行投标保证金交纳、绑定等操作。前提条件:文件费交纳以及文件下载已完成操作步骤: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中心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公司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全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1.请登陆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2.保证金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绑定】按钮,选择对应交纳流水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3.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此时保证金绑定成功。为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缴纳的∶1.推荐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不再验证真伪;2.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份数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7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注:投标人须在下载采购文件时按提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或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使用“采购类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采购文件在线编制版)V7.8.5045.10740”制作投标文件。使该工具导入招标文件GPZ和澄清答疑文件GPD(如有)后可通过“预览文件模版”和“导出文件模版”获取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格式。8磋商时间及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进行,投标供应在远程在线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登陆系统,按系统内本项目流程进行,详见本文件中《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注:投标供应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综合动态>省中心动态>2024年10月9日关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交易系统电子标功能升级上线的通知>附件中下载《采购交易非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流程操作手册(供应商)》及相关操作视频提前熟悉。9评审方法及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10评审及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成。(2)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投标人。(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技术、服务要求或合同条款,该修改将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在磋商时,可视情况确定磋商报价次数,报价次数不超过三轮(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已视为第一轮),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系统线上第一次提交的报价(视为第二轮)原则上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根据线上最终报价情况,有权决定是否需要发起线上第二次(视为第三轮)报价。即线上磋商后的第一次报价,投标供应商需按最终报价进行报出,通常情况下没有线上第二次报价程序。(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不能实质上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分细则附后。(7)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8)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依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1中标通知书在成交公告发出当日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七日内未领取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2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以银行汇票、电汇凭据、银行进账单等形式向需方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若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则无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所供货物按合同要求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且无质量问题1年后无息退还。13验收标准、规范满足国家要求及现行有关标准及采购人需求。14付款方式标的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15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报价时须自行考虑此因素。16磋商文件的补充、澄清或修改(1)磋商文件发出后,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备约束力,在此情况下,投标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所有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定期登陆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人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请各投标供应商密切关注。(3)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17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8投标文件中的投报价要求报价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物资费、运输费、人工、辅材、税费等所有费用包干。19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代理公司,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合同公告。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以上规定时间办理,造成的所有后果自负。20验收报告本项目验收后,采购人应把验收报告单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备案。21中标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开标无须递交纸质文件。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2份纸质投标文件。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为上传交易中心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且内容保持一致。20定义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方式,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复印件与扫描件同等效力、加盖公章与加盖CA电子章同等效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与电子签章、签名同等效力。23采购项目编号(财政)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财政):0773-2541GNGZHWGK62其它:交易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序列号)、标段(包)编号均需以交易系统中的为准。24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投标人须在下载采购文件时按提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或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使用“采购类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采购文件在线编制版)V7.8.5045.10740”制作投标文件。使该工具导入招标文件GPZ和澄清答疑文件GPD(如有)后可通过“预览文件模版”和“导出文件模版”获取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格式。25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6备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磋商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27备注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以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小组)按程序评审为准。投标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谈判、磋商后作出最终报价,即视为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的技术、商务要求,降价不降承诺(无论是否在报价说明另写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等字样)。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小组)不能单纯因投标供应商未在线上最终报价的报价说明中未标明“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此类内容而作废标处理。10/102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或称业主。2.2“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成交后,即为“成交供应商”。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设计安装、维修改造能力、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2.5“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电报、传真、信函)。2.6“天”、“日”系指日历天数。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2只有通过本次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参谈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3.3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符合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各项条款,并按所提供的格式编制文件。5.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的形式。5.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5.2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6.磋商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开标无须递交纸质文件。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2份纸质投标文件。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为上传交易中心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且内容保持一致。7.保证金(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2)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缴纳要求(详细流程请访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系统的保证金缴纳流程为准):保证金交纳功能介绍:供应商可针对某一标包进行投标保证金交纳、绑定等操作。11/102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前提条件:文件费交纳以及文件下载已完成操作步骤: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中心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公司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全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1.请登陆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2.保证金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绑定】按钮,选择对应交纳流水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3.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此时保证金绑定成功。为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缴纳的∶1.推荐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不再验证真伪;2.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回:A、提供虚假资质或证明材料,骗取成交的;B、竞标人在磋商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竞标文件。C、竞标人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D、无论何种原因,成交人无法履行合同的。E、有证据证明磋商供应商参与了串标、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4)保证金退还:A、见贵州省交易中心网站《退保证金办事指南》。B、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未中标(未成12/102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8.签订合同8.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三十日内,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8.3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在限期内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撤销其“成交通知书”和不退还其保证金,并重新选择成交供应商或另行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9.成交服务费9.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缴纳。按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9.2、中标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9.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以中标价为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10.磋商截止时间10.1磋商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第10项规定的截止时间。10.2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磋商文件送到竞争性磋商公告第11项规定地点,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磋商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投标范围11.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项目实施范围及要求”所列的工程进行投标。12.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13/102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2、质疑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联合广场3栋4层12号联系人:陈娅、马强联系电话:0851-85259777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示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函的格式应遵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五)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7号楼312室、308室联系电话:0851-868921800851-8682270613.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14/102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算,以中标价为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二、支付方式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沙冲支行帐号:52001615336052500067注:此账户非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15/102第三章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磋商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磋商地点本项目为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进行,投标供应在远程在线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登陆系统,按系统内本项目流程进行,详见本文件中《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注:投标供应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综合动态>通知公告>2024年10月9日关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交易系统电子标功能升级上线的通知>附件中下载《采购交易非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流程操作手册(供应商)》及相关操作视频提前熟悉。三、磋商流程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采购人、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2.专家签到:磋商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区专家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3.宣读纪律: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宣布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4.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磋商工作结束。(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合性:投标产品的适用性、技术成熟性、技术性能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业绩、交货期(工期)、质保期、付款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投标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3)无效标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检查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属于无效标。(4)在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供应商不足3家时,下列三类项目可以继续进行: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②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PPP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其他应当终止采购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16/102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6.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可以是元、%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在磋商时,可视情况确定磋商报价次数,报价次数不超过三轮(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已视为第一轮),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系统线上第一次提交的报价(视为第二轮)原则上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根据线上最终报价情况,有权决定是否需要发起线上第二次(视为第三轮)报价。即线上磋商后的第一次报价,投标供应商需按最终报价进行报出,通常情况下没有线上第二次报价程序。7.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8.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9.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10.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1.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响应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磋商专家方可离开磋商区。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17/102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注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人或其他人员透露。注3:磋商过程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四、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8/102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一、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三、评分标准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交货期、质保期、工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注意: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以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小组)按程序评审为准。投标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谈判、磋商后作出最终报价,即视为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的技术、商务要求,降价不降承诺(无论是否在报价说明另写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等字样)。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小组)不能单纯因投标供应商未在线上最终报价的报价说明中未标明“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此类内容而作废标处理。19/102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TG资格审查表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要求供应商1供应商...1一般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a.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b.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20/102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TG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交易中心系统未反馈该信息,b小条视为审查通过)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9特定资格审查/10投标保证金审查提供保证金已缴纳的依据(系统缴纳的出具交易中心系统下载的电子收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加盖公章(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1其他资格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签字、盖章等)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21/102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TG符合性审查表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1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商务要求响应无负偏离(商务要求偏离表无负偏离)2报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4有效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3家审查(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供应商的规定)有效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3家审查(投标产品品牌相同的供应商的规定):1)依据《关于对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属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在非招标方式的项目,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报价较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见清单)。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按前款规定处理。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符合性审查成员(签字):22/102评分标准评分项目权重报价部分30%技术部分50%商务部分20%投标人最终得分=技术部分分值+商务部分分值+报价部分分值评标项目分值评分内容及打分办法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报价报价分30分投标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供应商评标价)×价格权值30%×100注:评审中:评标价=投标报价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已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中小企业报价进行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2、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评标价;3、得分取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4、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5、如投标人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重新采购。技术部分技术响应40根据供应商对所投产品对“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参数要求得40分。非标记“▲”的招标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产品每负偏离1项扣3.4分;标记“▲”的招标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产品每负偏离1项减10分。本项40分扣完为止。注:技术要求中明确要求提供指定证明材料的条款,应当按要求提供,否则认定为“负偏离”予以扣分。项目整体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主观分6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合理性综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整体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供货、安装及进度、备品备件、验收、增值服务等)1.方案表述全面、内容完善、针对性强的得6分;2.方案表述不全面、内容不够完善、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3.方案表述不全面、不具备针对性的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23/102调试及培训方案(主观分)4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调试方案及培训方案综合评价(包含但不限于系统设备整体培训方案、设备调试方案等)1.方案表述全面、内容完善、针对性强的得4分;2.方案表述不全面、内容不够完善、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3.方案表述不全面、不具备针对性的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类似业绩6分投标供应商提供类似业绩2022年0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满分6分。注:须提供合同(至少应包含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关键页等)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缺项不得分。客户评价表3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上述业绩所对应的用户评价,评价必须为“好、优、满意等好评”的得1分,最多得3分。注:提供业主盖章的评价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综合实力3分投标供应商或所有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提供齐全得3分,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延保承诺4分投标供应商承诺本项目质保期在满足采购文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的质保期基础上增加1年得2分;满分4分。注:须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故障响应时间4分在满足采购文件的基础上,当设备出现故障时接到招标人通知到达现场时间,承诺如下:1.30分钟内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得4分;2.60分钟内做出响应,12小时内到现场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得2分;3.90分钟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现场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得1分;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注:所有原件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备查,如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并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备注:排序原则: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定标原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排名向招标人推荐得分最高的前三名,由采购人依法按序确定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中标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24/102(1)排名第一的候选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经质疑,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中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5/102第二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标包(标项)作废标处理,项目/标包(标项)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二)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竞标初始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五)最终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财政预算控制价的;(六)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七)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响应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十一)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26/102(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27/102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商务要求第一节技术要求1.设计基础•处理介质:含油污水•处理量:(≥)500m³/d(连续运行24h计)•进水含油量:≤3000mg/L(瞬时峰值5000mg/L)•出水水质:石油类≤1mg/L,SS≤10mg/L2.设备要求•撬装尺寸:≤13.75m平板车(包含合法上路所有手续)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移动式不锈钢设备,包含车辆以及飞翼箱体,整体限高≤4.5m需求:1、13.75m高低平板车2台(核心产品)2、牵引车头一辆(双驱、马力490≥以上)3、飞翼车厢2节,13.75米▲4、系统自动化控制一套▲5、100KW静音发电机系统▲6、进出水在线监控两套▲进口检测满足含油量10-3000mg/L,出口0-10mg/L范围,紫外分光光度法7、保障性系统:精密过滤器一套满足进水SS50mg/L,出水SS≤10mg/L8管道阀门一批28/102第二节商务要求一、交货及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天出图,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通过验收。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满足国家要求及现行有关标准及采购人需求。三、付款方式:标的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四、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五、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以银行汇票、电汇凭据、银行进账单等形式向需方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若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则无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所供货物按合同要求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且无质量问题1年后无息退还。六、质保期:2年。七、售后服务:售后响应4小时响应、24小时到场、48小时解决问题;现场留驻人员≥1人×30天。七、其他要求:/注:本节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采购商务要求,如负偏离将不能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作无效标处理。29/102第六章合同条款甲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编号:此处请中标单位填写招标公司招标编号/包号签订地点: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甲方: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0004292016650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双方就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项目(招标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充分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标的物、数量、价款:见【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国产仪器设备采购合同附件】合同总金额(RMB)大写:(¥元)。第二条:交货时间:标的物在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第三条:质量标准:1、乙方交付的标的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甲方有技术要求的按甲方技术标准的要求执行。2、乙方交付的标的物必须是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及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硬件、软件)、进货渠道合法,30/102且标的物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及隐患,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隐患,不存在侵犯第三人权利的情形。3、乙方交付的标的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条件、供应范围及数量等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第四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必须出具标的物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证书,但不能解除乙方在标的物质量保证期的责任,不明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全部标的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具备防湿、防潮、防震、防锈、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由于标的物包装不良或采用不充分、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如发现随机零部件、随机工具附件、备件、附属材料和随机的技术资料缺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包括装箱清单)。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在标的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同时向甲方提交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单、使用说明书等随附单证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第八条:标的物的验收:乙方将标的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并交付给甲方指定的负责人。标的物到货开箱时,甲方应对标的物进行核对,开箱核对签署的文件,仅是对标的物型号、外观、数量等的核对,不代表对标的物质量及性能的确认。1、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保质、保量地完成标的物的供货。在每批次合同标的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代表应对产品的数量、包装、规格、品牌、质量、随付单证等清点。31/1022、标的物到货验收完毕后,乙方对标的物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应派代表到现场按照本合同标准进行检验。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仪器设备验收表》作为结算依据。3、标的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若甲方对标的物质量有异议但必须通过检测才能判断时,甲方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质量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在___个工作日内更换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合格标的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乙方将标的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第十条:标的物的安装与调试:乙方负责将标的物安装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标准,乙方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标的物使用及日常保养培训,直至甲方可独立、正常使用及保养标的物。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乙方安装、调试的义务。第十一条:标的物安装、调试的安全责任:乙方在甲方现场安装、调试标的物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产品安装期间乙方应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承担相关费用。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完成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予以赔偿。第十二条:验收标准:标的物的验收合格标准以本合同中的第三条为准。第十三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标的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第十四条:售后服务:32/1021、保修期限: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的免费保修期自标的物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标的物非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如标的物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产品经过维修后,自维修合格送还甲方之日起,保修期重新开始计算。2、保修方式:甲方报修后小时内,乙方应当指派具备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上门保修。如乙方收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超出小时仍不能解决故障,乙方应免费更换新产品或免费提供代用品、备用品,并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到现场处理的,甲方有权自行采取措施,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减该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经过甲方或第三方维修、更换后的标的物,乙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乙方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标的物因同一生产质量问题经乙方2次修理后仍无法修复或仍发生故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全新的标的物,乙方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更换。3、免费保修期届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护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根据甲方要求):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以银行汇票、电汇凭据、银行进帐单等形式向甲方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若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则无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履约保证金在所供标的物按合同要求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并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1年后,无息退还。甲方履约保证金帐户:收款人: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开户行:帐号: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由于不可抗拒事故导致双方均不能按合同条款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事故持续时间超过交货期限,甲方有33/102权撤销合同。第十七条:违约责任条款:1、如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合格的,乙方应付给甲方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1%计算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尚不能补偿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2、乙方交付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或不能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且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拒绝接受标的物或退回标的物,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且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同时支付甲方标的物总金额10%违约金,因退货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选择一项,删除另一项)□同意限期内接受乙方重新交付的标的物,如乙方超出甲方同意的期限逾期交货,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时间起算点以双方最初约定的交货日期起算,直至重新交付的标的物通过甲方验收之日止。(选择一项,删除另一项)3、经过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的标的物数量、包装、规格、品牌、质量、随附单证等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视为交付不合格,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措施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拒绝接受不合格标的物,要求乙方在5日内无条件更换、补足或修理、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货期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逾期15日仍未更换、补足或更换、补足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或部分解除本合同;(2)已经接收的标的物要求乙方在5日内无条件退货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3)无法退货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4、在标的物正常使用期限内,如因标的物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或其他第三方的人身损害、经济损失等,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对其交付标的物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因产品生产工艺、材料缺陷或安装不当等原因发生质量故障的,无论产品的保修期是否经过,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5、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货款中扣除,34/102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按本合同约定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自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异议期为7日。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后5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如有),自费运回所交付的标的物,付清违约金、赔偿金。第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为加强甲、乙方的售后服务联系,乙方应在交货验收时对标的物粘贴售后服务联系标签(附件不贴),粘贴时应不影响标的物的外观视觉。(标签尺寸60MM*25MM,白底黑字,内容上为乙方全称、下为售后服务电话)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有附件1【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仪器设备采购合同附件】;2、本合同有附件2【设备性能及技术参数确认书】;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凡中标商提供的标的物为国产设备,办理报账手续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地址:联系电话:6、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招标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35/102甲方: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乙方: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地址: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851-85507653手机: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南明支行开户银行:帐号:2402004809008805892帐号:税号:125200004292016650税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双方加盖公章,但时间待甲方签字盖章后,再同时填写)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36/102第七章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格式(附后)(封面)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0773-项目序列号:P52…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37/102目录(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完善目录明细)格式自拟38/102附件一报价文件一、投标报价1、我公司就(项目名称)的(标项名称)的投标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RMB¥:元。2、服务期限(交货期):3、交货地点:4、质保期: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二、相关承诺1.最终报价在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完全理解和同意,并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竞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6.本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资格、技术、商务等文件均真实、有效、准确。若有违背,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电话:传真:邮编:日期:年月日39/102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TG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单价(元)数量投标报价(元)备注12……合计大写:小写:元交货期交货地点质保期优惠及其它(如有)投标申明: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注:1、按采购第五章采购需求一览表逐项填写,若此表总价与报价明细表投标总金额不符,以即报价一览表为准。2、此表可自行扩展。40/102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TG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标项1)单位:元序号投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与产地数量(单位)投标总报价投标报价组成其货日期交货地点交其他产品单价特殊工具费备品备件费保管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运输保险费他费用123…全部投标产品总报价大写:小写: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41/102附件二资格审查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身份证扫描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身份证扫描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42/10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至(采购代理机构):我(姓名)系(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兹委派我单位职工(全权代表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活动中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人无转委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身份证扫描件需清晰可辨认)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国徽面(身份证扫描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身份证扫描件需清晰可辨认)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人像面(身份证扫描件需清晰可辨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年月日43/102关于资格证明文件声明的函致:采购人(单位名称)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授权代表)代表投标单位自愿参加磋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附:以下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a.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b.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44/102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⑧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提供保证金已缴纳的依据(系统缴纳的出具交易中心系统下载的电子收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加盖公章(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注:需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45/102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要求)致:(采购人名称):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包名称),属于制造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XXX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6/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另附:证明材料47/102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承诺: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3.本次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公章)日期: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供应商:(盖章)声明时间:48/102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投标,并慎重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49/102(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四、政府采购针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其他规定我公司声明承诺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规定,如声明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50/102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0773-2541GNGZHWGK62项目名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交易项目序列号:P5200002025000BTG预算金额(元):1950000.00最高限价(元):标包1:195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数量:1预算金额(元):19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天出图,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通过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1: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a.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b.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⑧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解密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标项1:否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标项1:采购人指定地点3.其他事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朱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851-855069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联合广场C座4层1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陈娅、马强项目联系方式:0851-852597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娅、马强联系方式:0851-85259777CCTe中金招標有限责任公司中金有江公司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采购人: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0日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采购人: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0日1/102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竞争性磋商程序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商务要求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格式(附后)第八章其他2/10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项目名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序列号:预算金额(元):1950000.00最高限价(元):标项1:195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数量:1预算金额(元):19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天出图,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通过验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标项1(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02具体要求:供应商是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a.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b.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⑧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 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4/102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他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朱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851-855069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联合广场C座4层1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陈娅、马强项目联系方式:0851-852597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娅、马强联系方式:0851-852597775/1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喀斯特地区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2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3供应商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a.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b.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⑧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须为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符合政策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3供应商要求(2)特殊资格要求:无。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最高投标限价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超过作无效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额(元):标项1:1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符合或高于标准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开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2)保证金交纳操作流程: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缴纳要求(详细流程请访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系统的保证金缴纳流程为准):保证金交纳功能介绍:供应商可针对某一标包进行投标保证金交纳、绑定等操作。前提条件:文件费交纳以及文件下载已完成操作步骤: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中心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公司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全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1.请登陆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2.保证金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绑定】按钮,选择对应交纳流水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3.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此时保证金绑定成功。为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缴纳的∶1.推荐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不再验证真伪;2.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份数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7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注:投标人须在下载采购文件时按提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或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使用“采购类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采购文件在线编制版)V7.8.5045.10740”制作投标文件。使该工具导入招标文件GPZ和澄清答疑文件GPD(如有)后可通过“预览文件模版”和“导出文件模版”获取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格式。8磋商时间及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进行,投标供应在远程在线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登陆系统,按系统内本项目流程进行,详见本文件中《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注:投标供应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综合动态>省中心动态>2024年10月9日关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交易系统电子标功能升级上线的通知>附件中下载《采购交易非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流程操作手册(供应商)》及相关操作视频提前熟悉。9评审方法及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10评审及磋商程序(1)磋商小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成。(2)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投标人。(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技术、服务要求或合同条款,该修改将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在磋商时,可视情况确定磋商报价次数,报价次数不超过三轮(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已视为第一轮),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系统线上第一次提交的报价(视为第二轮)原则上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根据线上最终报价情况,有权决定是否需要发起线上第二次(视为第三轮)报价。即线上磋商后的第一次报价,投标供应商需按最终报价进行报出,通常情况下没有线上第二次报价程序。(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不能实质上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评分细则附后。(7)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8)采购人将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依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1中标通知书在成交公告发出当日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七日内未领取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对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12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以银行汇票、电汇凭据、银行进账单等形式向需方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若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则无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所供货物按合同要求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且无质量问题1年后无息退还。13验收标准、规范满足国家要求及现行有关标准及采购人需求。14付款方式标的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15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报价时须自行考虑此因素。16磋商文件的补充、澄清或修改(1)磋商文件发出后,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具备约束力,在此情况下,投标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所有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定期登陆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人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请各投标供应商密切关注。(3)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17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8投标文件中的投报价要求报价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物资费、运输费、人工、辅材、税费等所有费用包干。19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送至采购代理公司,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合同公告。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以上规定时间办理,造成的所有后果自负。20验收报告本项目验收后,采购人应把验收报告单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备案。21中标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开标无须递交纸质文件。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2份纸质投标文件。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为上传交易中心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且内容保持一致。20定义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方式,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复印件与扫描件同等效力、加盖公章与加盖CA电子章同等效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与电子签章、签名同等效力。23采购项目编号(财政)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财政):0773-2541GNGZHWGK62其它:交易项目编号(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序列号)、标段(包)编号均需以交易系统中的为准。24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投标人须在下载采购文件时按提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或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使用“采购类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采购文件在线编制版)V7.8.5045.10740”制作投标文件。使该工具导入招标文件GPZ和澄清答疑文件GPD(如有)后可通过“预览文件模版”和“导出文件模版”获取投标文件格式word版格式。25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6备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磋商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27备注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以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小组)按程序评审为准。投标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谈判、磋商后作出最终报价,即视为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的技术、商务要求,降价不降承诺(无论是否在报价说明另写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等字样)。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小组)不能单纯因投标供应商未在线上最终报价的报价说明中未标明“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此类内容而作废标处理。10/102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或称业主。2.2“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成交后,即为“成交供应商”。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2.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设计安装、维修改造能力、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2.5“书面”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电报、传真、信函)。2.6“天”、“日”系指日历天数。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2只有通过本次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参谈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3.3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符合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各项条款,并按所提供的格式编制文件。5.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的形式。5.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5.2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6.磋商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开标无须递交纸质文件。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2份纸质投标文件。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为上传交易中心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且内容保持一致。7.保证金(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2)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缴纳要求(详细流程请访问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系统的保证金缴纳流程为准):保证金交纳功能介绍:供应商可针对某一标包进行投标保证金交纳、绑定等操作。11/102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0773-2541GNGZHWGK62前提条件:文件费交纳以及文件下载已完成操作步骤: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中心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公司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全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1.请登陆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2.保证金鉴收成功并生成流水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绑定】按钮,选择对应交纳流水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3.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此时保证金绑定成功。为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缴纳的∶1.推荐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不再验证真伪;2.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回:A、提供虚假资质或证明材料,骗取成交的;B、竞标人在磋商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竞标文件。C、竞标人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D、无论何种原因,成交人无法履行合同的。E、有证据证明磋商供应商参与了串标、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4)保证金退还:A、见贵州省交易中心网站《退保证金办事指南》。B、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未中标(未成12/102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8.签订合同8.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三十日内,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8.3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在限期内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将撤销其“成交通知书”和不退还其保证金,并重新选择成交供应商或另行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9.成交服务费9.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缴纳。按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9.2、中标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9.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以中标价为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10.磋商截止时间10.1磋商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第10项规定的截止时间。10.2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磋商文件送到竞争性磋商公告第11项规定地点,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递交的磋商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投标范围11.1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项目实施范围及要求”所列的工程进行投标。12.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二)受理条件13/102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2、质疑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联合广场3栋4层12号联系人:陈娅、马强联系电话:0851-85259777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示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函的格式应遵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进行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五)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7号楼312室、308室联系电话:0851-868921800851-8682270613.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14/102告知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价格等,并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算,以中标价为基数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二、支付方式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或其他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三、账户信息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沙冲支行帐号:52001615336052500067注:此账户非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15/102第三章竞争性磋商程序一、磋商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磋商地点本项目为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进行,投标供应在远程在线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登陆系统,按系统内本项目流程进行,详见本文件中《非公开招标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须知》。注:投标供应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综合动态>通知公告>2024年10月9日关于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交易系统电子标功能升级上线的通知>附件中下载《采购交易非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流程操作手册(供应商)》及相关操作视频提前熟悉。三、磋商流程1.会议签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采购人、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2.专家签到:磋商专家需在磋商时间前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区专家签到处,出示身份证、专家证等资料进行核验签到,并将手机等各种通信工具锁入指定位置。3.宣读纪律: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宣布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并宣读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4.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严格依据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对照《初步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不参与最后报价。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磋商工作结束。(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初步审查表》中所列供应商资格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审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技术符合性:投标产品的适用性、技术成熟性、技术性能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业绩、交货期(工期)、质保期、付款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投标有效期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采购文件提出的主要条款、条件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3)无效标检查: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无效标条款,检查供应商的投标是否属于无效标。(4)在采购活动中如出现供应商不足3家时,下列三类项目可以继续进行: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②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PPP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其他应当终止采购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16/102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6.最后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时间由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可以是元、%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在磋商时,可视情况确定磋商报价次数,报价次数不超过三轮(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已视为第一轮),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系统线上第一次提交的报价(视为第二轮)原则上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根据线上最终报价情况,有权决定是否需要发起线上第二次(视为第三轮)报价。即线上磋商后的第一次报价,投标供应商需按最终报价进行报出,通常情况下没有线上第二次报价程序。7.综合评分:磋商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8.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9.评审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10.评审复核:磋商小组对评审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1.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磋商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响应文件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磋商专家方可离开磋商区。磋商过程中磋商专家不得擅自离开磋商室或进入其他开评标室。17/102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注2:磋商之后,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凡涉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推荐排序等需保密的信息,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人或其他人员透露。注3:磋商过程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四、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磋商小组成员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1.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8/102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一、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家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三、评分标准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交货期、质保期、工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注意: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是否响应采购文件,以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小组)按程序评审为准。投标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谈判、磋商后作出最终报价,即视为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的技术、商务要求,降价不降承诺(无论是否在报价说明另写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等字样)。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小组)不能单纯因投标供应商未在线上最终报价的报价说明中未标明“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技术、商务要求”此类内容而作废标处理。19/102项目编号:P5200002025000BTG资格审查表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要求供应商1供应商...1一般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自然人或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提供银行2025年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a.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b.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注: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月份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突发石油类污染车载移动处置装备研发组装制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