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服务 综合开发PPP招标公告(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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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工程造价咨询
1.0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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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
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龙池路造价咨询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FWFA00000057399
本采购项目 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 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龙池路施工图预算编制咨询服务工作 进行公开询比。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
1.2 采购编号: FWFA00000057399
1.3 采购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 建设规模: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项目业主为天津设计之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工程主要内容包含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龙池路道路及管线综合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等。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龙池路施工图预算编制咨询服务工作:依据PPP项目子项承包合同、依据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蓝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含清单编制及清单组价)、协助委托人与项目公司核对施工图预算、协助提供需市场询价的材料、设备等的询价单、参与委托人组织的预算编制相关会议、参与预算编制的争议谈判会议、提供项目预算的经济和技术指标表以及提供预算编制成果的解释工作。
2.2 包件划分: 包件一 。
2.3 计划工期: 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8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 。
2.5 质量目标: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省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并满足相关部门要求。
2.6 安全目标:/。
2.7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①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②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能力,应提交近三年财务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证明,企业无亏损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③企业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清晰扫描件)
④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专业技术人员要满足本项目进度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⑤信誉要求: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
⑥报价文件中所有附件及图片都必须清晰不能模糊。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0月10日 14:00 时至2025 年10月13日 1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
4.2 本次询比采购文件 不收取 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招标完成标书费不予退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招标人按要求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 潜在投标供应商参与:
4.3.1已在网并且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入库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供应商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一航局河海工程公司,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
4.3.4 如有疑问或入库问题,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咨询。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10月13日 14 时 00 分(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询比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海河东路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谷科创城D3北五楼
联 系 人:曹增辉
联 系 人:张洋、张莹萍
电 话:18522746332
电 话:18563953285、1365727637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97712548@qq.com
网 址:
网 址:
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龙池路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采购编号:FWFA00000057399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日目录第一章询比采购邀请书....................41.采购项目简介....................5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53.投标人资格要求64.采购文件的获取....................7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76.采购相关事宜....................77.评审办法....................78.联系方式....................7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9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9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9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9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投标人须知正文....................171.总则....................171.1采购方式....................171.2采购项目概况和投标人资格要求171.3费用承担....................181.4保密....................181.5语言文字....................191.6计量单位....................191.7踏勘现场....................191.8询比采购预备会....................191.9分包....................191.10响应和偏差....................202.采购文件....................202.1采购文件的组成....................202.2采购文件的澄清....................212.3采购文件的修改....................213.响应文件....................223.1响应文件的组成....................223.2报价....................223.3响应文件有效期....................223.4响应保证金....................233.5资格审查资料....................243.6施工方案(或劳务作业方案)243.7响应文件的编制....................254.响应文件的递交....................264.1响应文件的加密....................264.2响应文件的递交....................26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65.开启响应文件....................26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65.2开启程序....................275.3特殊情况的处置....................275.4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的处理276.评审....................286.1评审小组....................286.2评审....................287.合同授予....................287.1候选成交投标人履约能力核查287.2候选成交投标人公示297.3确定成交投标人297.4成交通知书....................297.5发布成交投标人公告297.6履约保证金....................297.7签订合同....................297.8特殊情形处理....................308.异议....................308.1提出异议....................308.2异议处理....................319.纪律要求....................31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31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1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319.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10.1采购代理服务费....................3210.2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32附件1开启记录表....................33附件2问题的澄清....................34第三章评审办法....................35评审办法前附表....................361.评审方法....................38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382.1初步评审标准....................382.2初步评审程序....................38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94.评审结果....................404.1提交评审报告....................404.2推荐候选成交投标人数量404.3多包件候选成交投标人资格的确定原则4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1第五章采购需求....................42采购需求编制说明....................4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4一、响应函....................47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8(一)授权委托书4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9三、报价表50四、资格审查资料5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1(二)近年财务状况....................52(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53(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54(五)主要人员简历表....................55五、其他资料57第1章询比采购邀公告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龙池路造价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采购编号:FWFA00000057399本采购项目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龙池路施工图预算编制咨询服务工作进行公开询比。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1.2采购编号:FWFA000000573991.3采购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1.4采购代理机构: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1.5采购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建设规模: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项目业主为天津设计之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本工程主要内容包含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龙池路道路及管线综合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燃气工程等。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龙池路施工图预算编制咨询服务工作:依据PPP项目子项承包合同、依据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蓝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含清单编制及清单组价)、协助委托人与项目公司核对施工图预算、协助提供需市场询价的材料、设备等的询价单、参与委托人组织的预算编制相关会议、参与预算编制的争议谈判会议、提供项目预算的经济和技术指标表以及提供预算编制成果的解释工作。2.2包件划分:包件一。2.3计划工期: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8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2.4建设地点:天津市东丽区。2.5质量目标: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省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并满足相关部门要求。2.6安全目标:/。2.7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①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②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能力,应提交近三年财务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证明,企业无亏损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③企业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清晰扫描件)④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专业技术人员要满足本项目进度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⑤信誉要求: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⑥报价文件中所有附件及图片都必须清晰不能模糊。3.2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5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要求开展服务工作,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0日14:00时至2025年10月13日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4.2本次询比采购文件不收取标书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招标完成标书费不予退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招标终止的,招标人按要求退回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4.3潜在投标供应商参与:4.3.1已在网并且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入库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供应商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一航局河海工程公司,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4.3.4如有疑问或入库问题,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咨询。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3日14时00分(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响应文件。5.2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6.采购相关事宜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询比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7.评审办法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项目经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中交河海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海河东路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谷科创城D3北五楼联 系 人:曹增辉 联 系 人:张洋、张莹萍 电 话:18522746332 电 话:18563953285、1365727637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97712548@qq.com 网 址: 网 址: 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专业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专业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能力,应提交近三年财务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证明,企业无亏损情况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专业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 1 项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清晰扫描件)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专业投标人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查询截图须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在岗要求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 造价工作经验3年以上 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 根据项目规模及进度要求,合理安排足够数量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备注:“在所参加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采购活动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采购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采购文件的依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1.7.1踏勘现场详见询比采购公告1.8询比采购预备会详见询比采购公告1.9.1劳务分包(适用于专业分包采购)☑不允许劳务分包□允许劳务分包允许劳务分包的内容: / 对劳务投标人的要求: / 1.9.3劳务分包(适用于劳务分包采购)不允许分包2.1(7)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 日前形式:投标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3.1.1(9)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3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为 /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 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单位需根据发包方已确定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 3.3.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3.4.1响应保证金☑不提交□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2)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 (3)响应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采购人指定收取响应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其他:_______ (4)其他要求: 3.4.3(3)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不适用;□适用;其他情形: 3.5.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有适用,具体要求: 3.5.3财务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2 至 2024年;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补充要求)。3.5.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时间要求: 近3年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补充要求)。3.5.5信誉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投标人信誉要求证明材料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查询截图须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3.5.6承担本包件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证明文件要求: 投标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格式无统一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5.7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3.7.6响应文件制作的其他要求 投标纸质版标书经签字、盖章后作为投标附件上传,要求上传PDF的格式扫描件 。6.1.1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 专家库随机抽取。☑从 中国交建分包采购平台 专家库直接确定。6.2.2推荐候选成交投标人的数量不超过 3 个7.2候选成交投标人公示媒介:“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示期限: 1 日公示内容:候选成交投标人名称☑响应价格☑工期☑投标人排名□投标人综合得分☑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补充要求)7.6履约保证金☑不提交□提交,(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采购人指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其他: 7.7.4签约合同价8.1.1(1)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日前提出。10.1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没有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有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包件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成交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 ;支付方式: ; 支付时间: 。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采购方式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工程施工分包采购管理办法》等企业规定,本包件采购方式为询比采购。询比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对公司投标人库内响应采购的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成交投标人的采购方式。1.2采购项目概况和投标人资格要求1.2.1采购项目概况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1.2.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包件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2)财务要求:见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3)业绩要求:见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4)信誉要求:见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5)主要人员要求:见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6)其他要求:见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1.2.3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联合体除应符合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填写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参与采购活动、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2.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包件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包件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包件的监理人;(7)为本包件的代建人;(8)为本包件的采购代理机构;(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为本包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项目概况和投标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1.3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保密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踏勘现场1.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7.2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询比采购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1.9分包1.9.1若本包件是专业分包采购,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劳务分包,并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劳务作业。采购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劳务作业(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9.2若本包件是专业分包采购,投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包件,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应就分包包件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9.3若本包件是劳务分包采购,投标人在成交后不得分包,也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包件。1.10响应和偏差1.10.1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视为响应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0.2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响应,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采购文件将被否决。响应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0.3响应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若本包件是专业分包采购,施工方案不够完善;(2)若本包件是劳务分包采购,劳务作业方案不够完善;(3)响应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0.4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0.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2)对于本章第1.10.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日,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通知所有已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响应保证金;(如有)(5)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施工方案;(如有)(8)信誉情况承诺函;(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投标人递交响应保证金保函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保函。3.2报价3.2.1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列明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税额(如有)。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在“澄清答疑”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投标人应通过该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其响应保证金电子保函自动失效。3.4响应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联合体其他成员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无效。投标人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收取响应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的,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采用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的,申请开立保函前,投标人需在交建云商平台开通“交建保”应用。保函开立成功/失败反馈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需提前申请开立保函,若因保函开立影响响应保证金缴纳,投标人自行承担。申请开立保函需支付手续费。电子保函手续费发票,联系电子保函联系人开具。采用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的,绝对免赔率为0.00%,保险期间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3.4.2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采购人如果按本章第3.3.2项的规定延长了响应文件有效期,则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保函开具机构应无条件向采购人支付响应保证金:(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投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提供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彩色扫描件。3.5.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证明投标人具有承担本包件要求的资质,需提供的资质证书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5.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投标人具有承担本包件要求的业绩,具体业绩年份及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选择适用外,信誉要求采用承诺制,由投标人在信誉情况承诺函中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3.5.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选择不适用外,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投标人应填报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的承担本包件的主要人员要求,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5.7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3.5.8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拟定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3.6施工方案(或劳务作业方案)3.6.1响应文件的施工方案(或劳务作业方案)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人应委托本单位人员(含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办理相关询比采购事宜的,并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3.7.3联合体协议书为联合体成员各方盖单位章原件的扫描件。3.7.4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名章。采购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3.7.5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3.7.6响应文件制作:(1)响应文件由投标人使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响应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帮助文档。3.7.7投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且能提供与响应文件相一致的原件,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投标人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中选或无法提供与响应文件彩色扫描件相一致的原件,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6项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开启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并提示。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选择所参加包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递交时间以系统通过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4.3.2投标人撤回响应文件的,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4.3.3投标人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响应文件,再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5.开启响应文件5.1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开启响应文件,投标人应派代表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开标大厅远程在线参加开启会议。5.2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1)投标人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会议;(2)投标人通过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响应报价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3)投标人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开标大厅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4)开启会议结束。5.3特殊情况的处置5.3.1因“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上传响应文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5.3.2因“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启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暂停开启响应文件,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启响应文件。5.3.3“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4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的处理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应终止并重新组织采购。6.评审6.1评审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2)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活动公正性;(4)在与分包采购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评审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投标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投标人的数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候选成交投标人履约能力核查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投标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投标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标人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候选成交投标人的依据之一。7.2候选成交投标人公示候选成交投标人选定后,采购人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示候选成交投标人,公示期为1日。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公示信息应包括候选成交投标人名称等内容。7.3确定成交投标人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投标人综合评估后确定成交投标人。7.4成交通知书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7.5发布成交投标人公告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成交投标人公告,公告期为1日,公告信息为成交投标人名称和成交价格。7.6履约保证金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且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投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投标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7.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7.8特殊情形处理因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成交投标人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并公告。8.异议8.1提出异议8.1.1投标人认为采购活动中存在不合法或违反民事活动中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情形的,可以按照本款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异议:(1)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提出;(2)对公开开启过程的异议,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时提出,采购单位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应当在候选成交投标人公示期间提出。8.1.2除对开启过程的异议外,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递交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8.2异议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9.纪律要求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投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投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0.2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开启记录表开启记录表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包件:投标人响应报价(元)税率工期(日历天)质量目标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姓名是否存在询比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3.3款或投标人须知第1.2.4项、第1.2.5项中的情形□是□否采购人代表签字:附件2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供参考)评审小组:问题澄清通知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三章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能正常打开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依法设立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资质要求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规定人员要求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第3.5.6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第3.5.7项规定不得存在的情形不存在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3.3款及投标人须知第1.2.4项和第1.2.5项情形联合体投标人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3.4款及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响应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施工方案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质量目标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2条规定安全目标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2条规定完成期限符合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2条规定权利义务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2.2.2评审价格(1)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不大于本包件最高投标限价;(2)投标报价不低于其成本。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投标人并列时确定投标人优先顺序的规则经评审的标价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候选成交投标人或确定成交投标人:☑以投标人库中被评为相应业务红名单的投标人优先。□ (自定义)。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方法确定投标人响应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投标人。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投标人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如有)或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价格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经过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投标人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发现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响应文件呈规律性差异、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在“评审澄清”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同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以向投标人在下载采购文件时系统中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的方式友情提醒投标人登录平台查看。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且不高于最高限价时,视同投标人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投标人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2.2.4投标人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5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根据剩余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施工方案(或劳务作业方案)、响应报价的竞争性进行考量,评审小组可决定继续进行评审或决定终止评审由采购人重新采购。评审小组选择继续评审的,推荐的候选投标人数量可少于投标人须知约定的候选成交投标人数量。如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排序。投标人评审价格相等时,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投标人优先顺序。4.评审结果4.1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4.2推荐候选成交投标人数量评审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按照投标人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投标人。候选成交投标人数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3多包件候选成交投标人资格的确定原则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名第一,候选成交投标人资格的确定原则按照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的规定执行。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第5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表清单号清单名称工作内容单位暂定工程费用费率(‰)合价备注1造价咨询服务为本项目提供施工图预算编制咨询服务工作项90596220元含税合计元其中:不含税合计元其中:增值税(税率6%)元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询比采购响应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印章)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报价表四、资格审查资料五、信誉情况承诺函六、其他资料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投标人名称)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并作出如下承诺:项目名称响应报价(元)¥ (大写) 元 角 分税率 %工期(日历天)质量目标项目负责人姓名是否存在询比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3.3款或投标人须知第1.2.4项、第1.2.5项中的情形□是□否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询比采购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3.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三、报价表采购人根据国家、行业、地方发布的计价办法、采购需求表等文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项目报价要求等,编制适合采购项目的报价表。四、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工基本账户账号其他人员经营范围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第3.5.1~3.5.2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二)近年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 年 年 年一、 注册资本万元二、 净资产万元三、 总资产万元四、 固定资产万元五、 流动资产万元六、 流动负债万元七、 负债合计万元八、 营业收入万元九、 净利润万元十、 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十一、 主要财务指标1. 净资产收益率%2. 总资产报酬率%3. 主营业务利润率%4. 资产负债率%5. 流动比率%6. 速动比率%注: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第3.5.3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是否竣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第3.5.4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包件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五)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专业身份证号学历技术职称拟在本包件工程任职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毕业学校______年___月毕业于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专业,学制______年经 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获奖情况说明在岗情况□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 ,担任职位: 。备 注注:1.本表人员应与表(四)中所列人员相一致;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第3.5.6款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扫描件。五、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投标人;(7)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投标人;(8)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投标人;(9)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投标人;(10)其他:。如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前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条所列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我公司承诺以上信息均属实,如发现我公司存在漏报、瞒报或虚假填报的,我公司将接受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处理我公司参与采购活动的不良行为。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六、其他资料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甲方(委托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咨询人):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签订地点:天津市第1部分协议书甲方(委托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咨询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龙池路施工图预算编制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工程规模:工程费用(暂估)9059.622万元,子项目主要有繁荣西街、龙河路、龙湾路、龙池路。(各子项目工程规模详见附件1)。投资金额:/。资金来源:自筹。建设工期或周期:暂定10日历天。其他:无。2、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依据PPP项目合同、依据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蓝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含清单编制及清单组价)、协助委托人与项目公司核对施工图预算、协助提供需市场询价的材料、设备等的询价单、参与委托人组织的预算编制相关会议、参与预算编制的争议谈判会议、提供项目预算的经济和技术指标表以及提供预算编制成果的解释工作。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A。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实施,至2025年月日终结。4、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省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并满足相关部门要求。五、酬金和计取方式酬金:(大写)(¥)。计取方式:详见专用条件5.3条。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有);(3)专用条款及附录;(4)通用条款;(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8.1订立时间:2025年10月日。8.2订立地点:天津市。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叁份,咨询人执贰份。(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盖章页)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10685 地址: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服务中心8#楼 邮政编码:300000 法定代表人:万军杰 委托代理人: 电话:022-25600500-1645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 账号:120016155000501005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2部分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语言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款及附录;(4)通用条款;(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2.7其他委托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双方在专用条款里规定。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3.1.3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2)存在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3)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3.2.3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4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5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6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7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3.3.1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3.3.2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费用的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款中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七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2合同解除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责任各自承担;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6.2.5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6.2.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合同生效及其他8.1合同生效合同的生效条件以双方在专用条款里约定为准。8.2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8.3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4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8.5通知和送达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6知识产权8.5.1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8.5.2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8.5.3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8.5.4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若使用其他文字的,以中文版本为准(不包含翻译版本)。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咨询人自行承担。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和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宜。2.5答复咨询人书面提交资料7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2.7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咨询人的工作受到延误的,委托人应顺延延误的工作时间。委托人增加了额外工作内容,在咨询人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委托人应顺延工期,并增加相应的服务期限,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制定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安排项目组实施,内外部沟通与协调,质量进度管理,咨询成果审核,及咨询合同内的其他事项。3.1.2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造价工作经验3年以上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根据项目规模及进度要求,合理安排足够数量的人员,(团队成员详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日内给予书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由于委托人原因逾期支付给咨询人业务费用,委托人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一天,委托人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逾期/日仍未支付的,咨询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咨询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4.1.2由于委托人原因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加或变更,委托人应调整相应的服务期限,且委托人应协调好外部关系,为咨询人展开工作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4.1.3非因咨询人原因导致的项目终止,咨询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委托人应按照咨询人的实际工作量,经双方书面确认,向咨询人支付费用。4.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或拒不履行的,咨询人保留向委托人追索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利益的减损、可得利益损失、咨询人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审计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或保全担保保险费、律师代理费、咨询费、执行费、差旅费以及咨询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款、向行政机关缴纳的罚款等全部损失及费用。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提供的咨询服务必须满足工程需要,若由于咨询人调查不全面或欠妥等自身原因需要完善、修改的,咨询人在收到委托人通知后必须3日内开展工作,否则委托人有权委托其他有资质的的单位完成本项工作。委托人有权按照本合同总价5%向咨询人收取违约金。4.2.2咨询人应对出具咨询报告或咨询结果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咨询人应保证委托人在使用咨询人提供的成果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利的起诉。因咨询人的原因导致咨询报告或咨询结果存在瑕疵或者违法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承担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2.3因咨询人未能按期出具咨询报告或咨询结果等原因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每逾期一日,咨询人应当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7日仍未出具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咨询人应当返还委托人所付全部款项并承担本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5.费用的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15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本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基本费用+核减额□其他5.3支付酬金各项造价咨询工作计费标准如下:见下表。酬金支付节点及比例序号支付节点(按子项)计算基数付款比例备注1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交给委托人施工图预算金额40%咨询人按照委托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并提交正式发票后,委托人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咨询人支付酬金2项目公司审定施工图预算(不含争议部分)确定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不含争议部分)累计至80%3项目公司确定最终金额确认的最终预算金额累计至100%5.5发票委托人每次付款前,咨询人应先向委托人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如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要求予以更换。造价咨询工作完成并经委托人审核无误,支付相应造价咨询费用的100%。5.6账户信息咨询人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开户名称:。账号:。咨询人银行账户信息变更的,应在变更后3日之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如在合同期限内该账号注销或其他因咨询人原因导致委托人无法进行支付的,不视为委托人违约。6.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的变更6.1.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应当提前14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6.1.5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对另一方不产生任何效力。6.2合同的解除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7.争议解决方式采用仲裁:仲裁机构名称:天津仲裁委员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委员会。□采用诉讼,诉讼机构名称:法院8.合同生效及其他8.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效力。8.3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按照获得效益总金额的/予以奖励。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通知和送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无人接收、拒收的,视为同意对方要求。一方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在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逾期告知或不履行告知义务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联系人姓名:电话:送达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海河东路-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区域项目部乙方联系人姓名:电话:送达地址:本合同生效后,一方变更上述通讯地址及其他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址送达仍然有效,变更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8.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8.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关于工作事项的联系、调整和变更均以书面函件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及时补充书面函件。附件1:子项清单及计价表工程名称: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繁荣西街、龙湾路、龙河路、龙池路施工图预算编制造价咨询服务序号子项目工程规模暂估工程费用(元)费率酬金1繁荣西街为天钢一期地块区域配套道路,旨在完善地块内部交通。繁荣西街位于天津市东丽区,规划西起龙池路,东至龙旺路,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20m,全长约519.005m,道路面积约10713㎡。涉及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监控工程;22884322.50 2龙湾路为天钢一期地块区域配套道路,旨在完善地块内部交通。龙湾路位于天津市东丽区,规划南起环宇道,北至海河东路,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20m,全长约502.882m,道路面积约8995㎡。涉及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监控工程;29812672.50 3龙河路为天钢一期地块区域配套道路,旨在完善地块内部交通。龙河路位于天津市东丽区,规划南起环宇支道,北至海河东路,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20m,全长约391.678m,道路面积约7293㎡。涉及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监控工程;19916812.50 4龙池路为天钢一期地块区域配套道路,旨在完善地块内部交通。龙池路位于天津市东丽区,规划南起环宇支道,北至海河东路,规划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度20m,全长约357.094m,道路面积约6834㎡。涉及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监控工程17982412.50 合计附件2:项目咨询团队成员序号职务姓名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1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3市政负责人4市政作业人员5678910土建负责人11土建作业人员1213141516安装负责人17安装作业人员181920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服务阶段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备注服务范围工作内容收费基数收费标准(比例)酬金数额(单位:万元)决策阶段投资估算□编制□审核□调整经济评价□编制□审核□调整其他:设计阶段设计概算□编制□审核□调整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其他: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调整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调整投标报价分析□编制□审核□调整清标报告□编制□审核□调整其他:实施阶段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编制□审核□调整合同价款调整□编制□审核□调整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其他:竣工阶段竣工结算□编制□审核□调整竣工决算□编制□审核□调整其他:其他服务工程造价鉴定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服务阶段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间份数质量标准设计阶段施工图预算含清单编制及清单组价双方协商双方协商咨询人应提供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省(市)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的咨询成果文件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项目合同1双方协商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1双方协商其他双方协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造价咨询服务 综合开发PPP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