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招标公告(云南大学2025)
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30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G1-06253-YYZX-0684
项目名称: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75
最高限价(万元):75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一套服务器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用于提升校园网核心信息资产安全防护能力。本项目中如有属于国家强制节能环保要求的产品需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0-09 06:00至2025-10-1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30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1510A会议室。开评标室1510(A)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保证金金额:7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10-30 09:30 其他: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3.保证金缴纳金额:7000元4.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6.其他:6.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6.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6.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大学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871-65032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方式:李波琼、杨晨、黎泽龙、王博冰0871-63338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琼、杨晨、黎泽龙、王博冰、程吉鹏
电 话:李波琼、杨晨、黎泽龙、王博冰0871-6333850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云南大学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22: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1510A会议室。开评标室1510(A)
预算金额
¥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波琼、杨晨、黎泽龙、王博冰、程吉鹏
项目联系电话
李波琼、杨晨、黎泽龙、王博冰0871-63338509
采购单位
云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0871-65032850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波琼、杨晨、黎泽龙、王博冰0871-63338509
附件:
附件1
YDCOH20252056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10.9(定).doc
附件2
2056招标公告.doc
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YNZC2025-G1-06253-YYZX-0684项目名称: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预算金额:75万元最高限价:75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一套服务器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用于提升校园网核心信息资产安全防护能力。本项目中如有属于国家强制节能环保要求的产品需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序号标段代码项目(产品)名称是否允许进口数量计量单位11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否1套注:①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需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②本次招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售价:0元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3.保证金缴纳金额:7000元4.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6.其他:6.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6.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6.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大学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联系方式:刘老师0871-650328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联系方式:李波琼、杨晨、黎泽龙、王博冰、程吉鹏0871-633385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波琼、杨晨、黎泽龙、王博冰、程吉鹏电话:0871-63338509 y 招标编号: YNZC2025-G1-06253-YYZX-0684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代理公司自有编号:YDCOH20252056)招标文件采购人:云南大学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五、公告期限-3-六、其他补充事宜-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11-2.招标文件-12-3.投标文件-12-4.投标-14-5.开标-14-6.资格审查-15-7.评标-15-8.中标和合同-16-9.询问与答复-16-10.质疑接收、回复-16-11.纪律和监督-17-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1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8-1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3-第三章资格审查-25-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47-一、货物需求一览表-48-二、技术规格及要求-49-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4-资格审查部分-54-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5-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5-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5-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5-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6-六、其他-57-商务技术部分-58-一、开标一览表-59-二、投标函-60-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61-四、授权委托书-62-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3-六、投标保证金-64-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65-八、分项报价表-67-九、类似项目业绩表-68-十、项目理解及技术方案-69-十一、项目实施方案-69-十二、售后服务方案-69-十三、其他资料-69-1.第一章招标公告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YNZC2025-G1-06253-YYZX-0684项目名称: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预算金额:75万元最高限价:75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一套服务器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用于提升校园网核心信息资产安全防护能力。本项目中如有属于国家强制节能环保要求的产品需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序号标段代码项目(产品)名称是否允许进口数量计量单位11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否1套注:①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需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②本次招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售价:0元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3.保证金缴纳金额:7000元4.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网银、电汇等非现金形式5.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6.其他:6.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6.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6.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数字证书(CA)办理后,供应商需要在政采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并在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采购资料。注: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mdkj.html或者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注册并办理了企业数字证书(CA),则可以直接进行绑定,无需重复办理。此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也可以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CA:0871-67276028(紧急可拨19988166369)。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大学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联系方式:刘老师0871-650328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楼(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联系方式:李波琼、杨晨、黎泽龙、王博冰、程吉鹏0871-633385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波琼、杨晨、黎泽龙、王博冰、程吉鹏电话:0871-63338509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1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2.2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1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具体内容1.3.2交货期、质保期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质保期:所有软件质保期限不低于五年。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云南大学指定地点交货方式:现场交货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9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2.2.3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3.2.3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代理费、杂费(含验收等费用)、中标服务费、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应提交的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也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不得再有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中标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下表中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30%,由中标人向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交纳。见下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费 务 类率 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账 号:871906713610009财务电话:(0871)63338592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000元(2)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开 户 行:招商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4)账 号:8719067136100092520560001(5)财务电话:(0871)63338592。(6)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8)有效期限: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9)注意事项: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20252056”。(10)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要求:①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未中标人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②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请中标人及时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书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事宜,中标人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办理。3.5.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加盖电子签名3.5.3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2)如投标文件提交的电子标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4.1.1投标文件的加密(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4.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7.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3名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8.2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8.4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R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不要求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2.2追加合同金额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12.3信用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当天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投标无效。12.4补充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2.5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终端安全软件注: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2.6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是甲方付款的必要条件。12.7其它注意事项以下情况视为投标人同意撤回已上传系统的投标文件或其投标文件无效:(1)政采云电子平台显示投标人未上传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启文件时无法解密。(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2.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情况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交货期、质保期、交货地点、交货方式1.3.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2.3.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4)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招标内容及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2.4.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若采购人还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应当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3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4.投标4.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在网上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2.6.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3)唱标:智能播报/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参加开标的各相关工作人员须签字确认。5.4开标异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2.7.6.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8.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8.中标和合同8.1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8.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履约保证金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10.9.询问与答复凡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11.10.质疑接收、回复10.1质疑接收10.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0.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书面递交形式。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联系部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一部项目一组。联系电话:(0871)63338509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10.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0.2质疑回复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12.11.纪律和监督1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4)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11.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1.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5廉洁自律规定(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13.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4.1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1关于中小企业13.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1.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3.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根据下表所属行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序号标段代码项目(产品)名称采购标的所属行业11终端安全软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1.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评审中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2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3.2.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3.2.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3.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3关于监狱企业:13.3.1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3.3.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3.3.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3.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1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13.6.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W20000500≤Y50≤YY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1000YW40000300≤X20≤XX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W80000ZW800006000≤Y300≤YY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200YW4000020≤X5≤XX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300YW2000050≤X10≤XX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1000YW30000300≤X20≤XX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200Y30000100≤X20≤XX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1000YW30000300≤X20≤XX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300YW10000100≤X10≤XX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300YW10000100≤X10≤XX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2000YW100000100≤X10≤XX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300YW10000100≤X10≤XX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W200000ZW100001000≤Y100≤YY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W1000YW5000300≤X100≤XX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W300ZW120000100≤X10≤XX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10≤XX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2.15.1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4.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14.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4.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1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评标办法(如涉及)。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1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第三章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采购人(和/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6.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机构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三、评标委员会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评标纪律(一)对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三)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五)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六)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七)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八)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五、评标原则评标将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六、评标程序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得分汇总→评标报告编写的程序进行。(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符合性评审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内容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盖电子签章、签字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规定交货期、质保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规定交货地点、交货方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规定投标内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无实质性遗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二)澄清有关问题1.投标文件内容澄清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与政采云系统上面填的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3.报价过低情形澄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方式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分配投标报价0.4040分技术部分0.4040分商务部分0.2020分合计1100分具体评审细则如下:评分因素内容分值评审标准投标报价评审投标报价40分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3)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4)得分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权重×100技术部分评审(1)技术参数31(1)重要技术参数(满分24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重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4分,每出现一项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4分,扣完为止。(2)一般技术参数(满分7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一般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分,每出现一项一般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标注下划线“ ”的均为重要技术参数,未标注下划线“ ”的为一般技术参数,评分以小项为准。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内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未明确的可提供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公开印刷的详细说明书(非自行拟定)、软件截图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产品宣传册)或检测(检验)报告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技术资料截图。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上述技术支持资料,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涉及的重要技术参数需在投标文件所附的证明材料内图示标注。(2)项目理解及技术方案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理解及技术方案,包括①项目理解及需求分析、②项目建设重点难点分析与应对措施、③项目建设目标,共3个方面, 每个方面满分3分,共计满分9分,具体评审标准如下:针对以上3项工作内容逐条编制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安排合理、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条理清晰、合理,有针对性的一项得3分;每有一个缺项扣3分,每有一项描述缺乏针对性、完整性或合理性的扣2分。无相关内容描述的,本项不得分。注:缺乏针对性、完整性、合理性是指:相关方案及措施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关键节点缺失;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对相关内容没有详细说明,内容有缺漏;内容过于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联等任意一项类似情形。商务部分评审(1)项目实施方案评审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项目具体实施内容、②项目进度安排、③本项目组工作人员配备、④项目顺利实施保障措施,共4个方面进行评审,每个方面满分3分,共计满分12分,具体评审标准如下:针对以上4项工作内容逐条编制方案,内容详细完整,安排合理、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条理清晰、合理,有针对性的一项得3分;每有一个缺项扣3分,每有一项描述缺乏针对性、完整性或合理性的扣2分。无相关内容描述的,本项不得分。注:缺乏针对性、完整性、合理性是指:相关方案及措施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关键节点缺失;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语言错误或存在歧义,政策、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对相关内容没有详细说明,内容有缺漏;内容过于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联等任意一项类似情形。(2)售后服务方案评审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技术培训方案、②售后服务能力、③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④违约处罚方案,共4个方面进行评审,每方面满分1.5分,本项合计满分6分。具体评审标准如下:每方面的评审细则如下:(1)每有一个方面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完全满足要求且无缺陷的得1.5分;(2)每有一个方面供应商提供的内容不满足要求或存在缺陷的得0.5分;(3)每有一个方面未提供的不得分。缺陷是指:存在凭空编造、前后不一致、矛盾、模糊、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关键节点或内容缺失、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套用其他项目方案等。(3)类似项目业绩2分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每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0.5分,满分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的供货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不齐全、不一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如业绩合同不能反应项目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四)得分汇总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2.除投标价格得分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七、推荐1.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的处理方式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2.评标委员会按得分汇总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若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若不存在节能环保产品参与投标,按技术参数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类推。3.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八、评标报告编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4.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商定为准)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云南大学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云南大学货物采购合同计划编号:合同编号:采购方(甲方):云南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0004312032649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电话:0871-65032850供货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根据的结果(项目编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及要求(一)合同标的(二)供货要求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12...合计:(元)2.以上提供的货物(均含备品备件)具体技术参数和指标须符合本合同附件1中关于货物指数的要求。3.交货及项目实施进度要求:乙方按甲方或甲方用户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及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履行(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及调试)。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以上价格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代理费、杂费(含海关报关及验收等费用)、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应提交的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也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费用,并不得再有其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要求乙方提供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的权利。甲方用户单位(云南大学)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进行监督。甲方用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所必需的场地和环境。3.甲方负责组织成立验收组对乙方提供的本合同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4.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向甲方收取货款的权利。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法合规的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若涉及设备系统集成的,还应免费提供集成服务,并接受甲方及甲方用户单位的监督。3.乙方应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共同进行货物和项目实施服务的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本合同终止时,应将全部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5.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货物及项目实施服务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因此而引起的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若甲方(包括用户单位)因此而遭受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6.承担因乙方及其派出工作人员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货物的自身缺陷、违反甲方管理制度、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责任;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赔偿。7.乙方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派出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人员、安装调试人员等)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责任。8.乙方派出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乙方入校工作人员,须提前报甲方同意并备案,同时应向甲方申请办理相关入校手续;若有人员变动,须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9.如涉及施工的,施工期间,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持甲方现场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完整,且必须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现场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若无法恢复原状的,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因项目实施而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售后服务标准及要求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培训内容、时间与地点以谈判响应文件为准),直到甲方必要的使用人员能正常使用为止,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为甲方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及服务。2.售后服务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的变更,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甲方使用单位。3.乙方本项目售后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4.乙方在本地的售后服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5.乙方迁址或者变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应于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甲方无法联系而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6.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所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8.质量保证期:(若标的本身的质保期限大于该质量保证期,则执行标的本身的质保期限)。9.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岀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3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10.质量保证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五、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一)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等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二)项目验收1.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用户手册、随机资料及相关承诺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配件材料及辅助工具的,视为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4.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根据云南大学相关管理规定开展验收工作。采购文件对验收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谈判文件要求和乙方文件的承诺,且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若有样品,则须同时不低于样品标准及投标时的承诺。6.验收时须提供质保期满后备品、备件、服务价格清单。7.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六、合同价款结算(一)履约保证1.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履约保证金需缴纳至以下账户:户名:云南大学开户行:交通银行昆明护国支行账号:5310781260101491201982.全部货物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的,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抵扣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二)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1.本项目无预付款,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是甲方付款的必要条件。2.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3.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按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违约金的,则扣除乙方剩余应付违约金后的金额作为合同价款最终结算金额,并据此核定单价。七、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相关的变更程序加以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如甲方逾期30天以上(含本数)未按约定接收货物和支付合同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甲方时生效。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乙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的(含本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若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的,则视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产品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产品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除应继续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质保期内若乙方未能实现售后服务承诺,学校除追究其违约责任外,还可以将相关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7.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还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守约一方的损失。8.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为违约。违约方除按照上述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取得此等违约金或赔偿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9.本合同确定的违约金标准系甲、乙双方基于本协议项下交易的风险、责任、商业利益等因素综合协商确定;在争议发生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援引任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向人民法院提出违约金调减的请求。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不合理条件。十、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本合同中的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云南省招标采购主管部门反映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四、甲方在本合同订立时已向乙方明确说明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本合同中免除甲方责任的条款、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相关义务和违约责任条款作出了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乙方已完全知悉、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全部约定,同意以此作为自身履行本合同的约束。十五、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七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乙方一份。十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七、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及附件。2.乙方委托外贸企业的授权书。3.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及澄清或合同谈判文件。6.招标文件。7.外贸委托代理协议。8.外贸合同。9.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八、合同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十九、附件(有)附件1.货物详细技术参数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以下无正文)采购方(甲方):云南大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871-65032850传真:0871-65032850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邮编:650091签订日期:供货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传真:地址:邮编:签订日期:附件一货物详细技术参数附件二售后服务承诺乙方售后服务承诺如下:5.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说明:各投标人必须对本章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同时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若投标文件中响应情况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不符或无有效证明,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和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服务要求的规定。本章各项技术参数、规格和性能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投标。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撤销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验收时,交付的产品必须与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说明、生产厂家等各项内容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时务必认真核实并如实填写产品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说明、生产厂家等各项信息。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货物需求一览表项目名称: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序号标段代码项目(产品)名称是否允许进口数量计量单位11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否1套注:①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各投标人需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②本次招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技术规格及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采购一套服务器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用于提升校园网核心信息资产安全防护能力。本项目中如有属于国家强制节能环保要求的产品需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4)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标准和规范。(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标段代码项目(产品)名称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11终端安全软件1.产品授权提供1套管理平台,提供≥1500个主机安全授权,提供≥1500个主机微隔离授权。单个Agent集成所有安全功能(主机安全、微隔离等),无需重复安装模块;Agent安装前后不影响服务器内核模块,无残留或冲突;客户端启用病毒查杀、资产清点等任务高负载运行时,客户端CPU占用单核不会超过55%,内存占用不会超过550MB。(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2.兼容性Agent部署支持Windows Server(2008~2022)、Linux Server(含CentOS、RHEL、Ubuntu、SUSE、Debian、Rocky Linux等)、国产化服务器操作系统(含麒麟、统信、OpenEuler、EulerOS、Anolis OS等),并承诺在维保期内适配学校新增操作系统;清点硬件配置、操作系统、软件应用、数据库、进程端口、系统账号、Web服务等资产;实现Linux账号及公钥使用统计、Windows域账号登录信息(域名、登录时间、状态、IP等)。(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3.实现多引擎协同的病毒查杀能力,集成至少3个查杀引擎。系统需支持全盘、快速、自定义目录等多种扫描模式,并具备实时防护与压缩文件查杀能力,实现病毒文件隔离/删除/还原。同时,应提供详细的病毒分析溯源功能,并支持病毒库在线/离线升级、误报文件恢复及完整的日志审计。(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4.风险发现功能需支持通过扫描任务全面检测服务器漏洞,结果应包含漏洞详情、编号(CVE/CNNVD)、类型、影响版本及修复建议等关键信息,并支持多维度筛选与分析;同时需支持Windows服务器的实体补丁修复安装(展示补丁编号、类型、补丁大小及重启要求等信息),并覆盖Apache、MySQL、Nginx、Tomcat等常见应用软件的补丁扫描5.实现多锚点威胁检测、手动/自动响应处置、内存马检测与分析及自定义检测规则四项核心能力。实时检测暴力破解、反弹Shell、异常登录、无文件攻击、RCE利用及本地提权等入侵行为;检测后系统能自动或手动对攻击源进行封禁、添加名单、阻断进程、隔离文件等操作;尤其需具备内存Webshell等无文件攻击的识别能力,并支持自定义检测策略。(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6.微隔离与网络访问控制功能,访问控制至少实现2种:严格模式(仅放行策略允许的访问)、宽松模式(未配置策略端口默认放行);实现基于业务组、IP、端口、协议的白名单/黑名单策略配置,黑名单优先级最高;实现一键隔离失陷主机(可定向开放特例端口)。(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7.实现等保2.0、CIS等标准对操作系统(Linux/Windows等)、应用(Apache/Nginx等)、数据库(MySQL/Oracle等)进行基线检测。8.实现操作系统、中间件及数据库弱口令检测。(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9.实现可视化连接功能,具备动态网络拓扑图与访问关系列表,可展示组内、组间、内网及互联网访问关系,支持按连接状态、类型、次数及节点进行筛选,并关联漏洞、弱密码等风险信息。(须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10.日志与审计实现所有操作留痕至少6个月,非法外联等事件追溯。11.提供标准的RESTful API接口,与学校现有安全运营平台(如亚信、安恒、深信服、360、奇安信等)对接,实现安全日志收集、策略下发及自动处置功能。12.产品资质要求:本次所采购平台为保护学校核心信息资产,属于高等级安全系统,产品具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主机型入侵检测产品(增强级)》(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13.提供5年维保,包括7×24小时技术支持、软件版本升级、检测规则库/威胁情报库实时更新(提供承诺书)。说明:1.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所有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标注下划线“”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未标注下划线“”的为一般技术参数,评分以小项为准。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招标文件中参数内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未明确的可提供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公开印刷的详细说明书(非自行拟定)、软件截图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产品宣传册)或检测(检验)报告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技术资料截图。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上述技术支持资料,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涉及的重要技术参数需在投标文件所附的证明材料内图示标注。2.以上各项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如出现引用品牌、型号、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投标,同时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说明。3.对于本项目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总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投货物、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一旦发现虚假应标行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撤销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验收时,交付的产品必须与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说明、生产厂家等各项内容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时务必认真核实并如实填写产品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说明、生产厂家等各项信息。(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的数量:见“一、货物需求一览表”。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3.质保期:所有软件质保期限不低于五年。4.实施时间:2025年。5.交货地点:云南大学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中标单位需按指定的地点交货,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所有要求。且设备到货后,供货商应配合完成设备验收工作。2.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单位需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为采购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仪器安装、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要求由经过专业培训工程师负责。3.售后服务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的变更,中标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人使用单位。4.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中标单位上门保修,即由中标单位及时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5.中标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所约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6.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内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货商须在60天内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设备,应予以更换;(2)供货商或设备生产商应提供免费的大型设备使用培训服务;(3)设备含配套软件的,供货商或设备生产商应提供永久免费的配套软件升级服务。7.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具有相关的类似经验。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并保证投标产品停产后的备件供应,投标时须提供有关其投标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水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零备件的储备等,说明投标人与该售后服务(维修站)的关系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等。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售后维修及服务包括所有投标产品及配件,并含第三方产品,同时投标人应定期对所有投标产品提供维护保养服务。(2)投标人应负责投标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供应商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应备有所购货物及时维修所需的关键零部件。(3)投标人应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投标货物专用的软件和相应数据库资料的免费升级服务。(如果有)(4)在合同执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若产品出现故障,投标人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维修服务的通知后1小时内给予反馈,24小时内派合格的技术人员赴现场提供免费服务,解决问题。如不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予以修复,投标人应保证免费提供同类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5)运输途中的货物破损及损失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承担运费。(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中标单位需按云南大学指定地点交货,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所有要求,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投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文件的承诺,且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保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原装正品;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是甲方付款的必要条件。3.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关于甲方网络拓扑、服务器信息及校内IP地址规划等内容严格保密,信息仅用于甲方网络安全运维使用,不允许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用做他途。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封面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6.0.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6.0.2.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①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扫描件)6.0.3.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0.4.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扫描件)6.0.5.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致:(采购人)(投标人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0.6.六、其他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自行承诺)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云南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项目采购商务技术部分封面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6.0.7.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YNZC2025-G1-06253-YYZX-0684投标总价(元)交货期质保期小写:注: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如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与政采云系统上面填的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6.0.8.二、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服务。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2.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招标货物/服务。(3)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6.0.9.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反面6.0.10.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由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6.0.11.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若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6.0.12.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并在此提供相应凭证的扫描件。6.0.13.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一)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款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质保期:所有软件质保期限不低于五年。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交货地点:云南大学指定地点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款交货方式:现场交货。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款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6款本项目无预付款,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付款时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是甲方付款的必要条件。(二)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投标技术规格及要求偏离情况证明材料所在页码说明12...注:1.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所有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表格中“偏离情况”一列,供应商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凡响应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并在“投标技术规格及要求”一列中写明所投技术参数。2.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标注下划线“”的均为重要技术参数,未标注下划线“”的为一般技术参数,评分以小项为准。重要技术参数必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招标文件中参数内明确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未明确的可提供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公开印刷的详细说明书(非自行拟定)、软件截图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产品宣传册)或检测(检验)报告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技术资料截图。不接受投标人自行印刷、打印或者手写的技术支持资料,若投标文件中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上述技术支持资料,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涉及的重要技术参数需在投标文件所附的证明材料内图示标注。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8、分项报价表序号标段代码项目(产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单价最高限价(元)品牌型号和规格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终端安全防护软件1套750000投标总报价: 元注:投标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预算金额、预算单价及最高限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6.0.14.九、类似项目业绩表序号合同名称合同总价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签订合同时间备注12345…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的供货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不齐全、不一致、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得分,如业绩合同不能反应项目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6.0.15.十、项目理解及技术方案格式自拟。6.0.16.十一、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6.0.17.十二、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6.0.18.十三、其他资料(一)投标人能享受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终端安全防护软件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