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公告(大田县谢洋乡人民政府2025)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大田县谢洋乡人民政府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 大田县谢洋乡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 大田县谢洋乡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三次)
2.项目编号: 鑫俊业[2025]DTCG073-2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23408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23408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公路工程施工
1.00
423408
项
建筑业
否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项目负责人要求
供应商拟服务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到17:30。
6.2获取地点: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2-3号三楼。
6.3方式:现场获取。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谈判时间及地点:
8.1谈判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上午09:00。
8.1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2-3号三楼。
9.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大田县谢洋乡人民政府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谢洋乡复兴路1号
邮编: 366100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8950997950
11.代理机构: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宝山路2-3号三楼
邮编: 366100
联系人: 范女士
联系电话: 159597817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