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维修改造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中央空调维修改造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中央空调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1.已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未提供《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的,投标人投标时可自行编制填报《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2.已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给定:编码、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的,投标人投标时不用考虑给定内容,自行填报《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
二、本澄清发出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本澄清获取的方式为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下载。
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其他内容不变。
四、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获取本澄清后果自负。本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空调维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