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招标公告(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桐乡市林业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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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XC2025-035
项目名称: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12月1日前完成低效用地数据库、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专项规划,并在后续工作中协助完成试点期总结评估报告、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成果内容提炼、总结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①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和土地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或②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路径: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U盘不返还)装袋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密封袋接缝处需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1001室,收件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3-88622772),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并退回。在开标过程中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将以备份电子文件作为替代投标文件。如“政采云”平台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同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康民东路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0893321
质疑联系人:祝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3 80897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622772
质疑联系人:钟敏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3-886227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桐乡市茅盾西路2号
传真: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定稿】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doc277.5K

【招标文件定稿】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doc

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QZZXC2025-035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采购单位: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及说明一、投标须知二、招标文件说明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八、废标的情形九、开标和评标十、授予合同十一、质疑与投诉十二、其他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有关格式参考范例一、投标文件封面二、资格文件三、技术商务文件四、报价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二、评标原则三、注意事项四、评分标准五、开评标程序第六章、合同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ZXC2025-035项目名称: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最高限价(元):8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8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服务期限:2025年12月1日前完成低效用地数据库、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专项规划,并在后续工作中协助完成试点期总结评估报告、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成果内容提炼、总结等工作(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①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和土地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或②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在线投标响应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00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路径: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U盘不返还)装袋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密封袋接缝处需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1001室,收件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3-88622772),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并退回。在开标过程中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将以备份电子文件作为替代投标文件。如“政采云”平台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同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无效。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康民东路5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罗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0893321质疑联系人:祝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3808975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传真:0573-88115102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622772质疑联系人:钟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3-8862277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桐乡市茅盾西路2号传真:/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0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及说明1、投标须知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1.2.定义1.2.1.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2.2“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采购委托单位。1.2.3.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4.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1.2.5.5“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4.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非主体部分分包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1.5.特别说明:1.5.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招标文件中将标注“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依照上款)。1.5.2.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质、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拥有。1.5.3.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关于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优惠的规定:1.6.1.1涉及中小企业的,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1.6.2.2投标人属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1.6.3.3投标人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1.6.4.4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人将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2、招标文件说明3.7.招标文件的组成3.7.1.1招标公告;3.7.2.2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3.7.3.3采购内容及要求;3.7.4.4有关格式范例;3.7.5.5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3.8.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相关程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澄清及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3、投标文件的编制4.9.总体要求4.9.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9.2.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4.9.3.3投标人请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4.9.4.4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4.9.4.41.1.1投标文件要求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4.10.投标文件的组成(未注明原件的,均为提供复印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4.10.1.1【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4.10.1.11.1.1投标函;4.10.1.12.2.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社保代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10.1.13.3.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格式自拟);4.10.1.14.4.4资质证书;4.10.1.15.5.5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4.10.1.16.6.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10.1.17.7.7《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提供);4.10.1.18.8.8监狱和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4.10.1.19.9.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10.2.2【技术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4.10.2.21.1.1投标文件目录;4.10.2.22.2.2财务报表复印件等反映财务经营情况材料(如有);4.10.2.23.3.3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材料(如有);4.10.2.24.4.4服务承诺书;4.10.2.25.5.5投标服务清单及偏离表;4.10.2.26.6.6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和案例;4.10.2.27.7.7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力量配备,投入项目组成员汇总表;4.10.2.28.8.8针对本项目的完整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组织机构和各部分项目进度计划等;4.10.2.29.9.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商务资料(请参考评标办法中条款)。4.10.3.3【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4.10.3.31.1.1开标一览表。4.11.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4.1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请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格式填写,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4.11.2.2《开标一览表》应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4.11.3.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的内容资料不详,将可能会导致投标被拒绝。4.11.4.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4.11.5.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11.6.6所投服务如与采购需求有偏离,请在《投标服务清单及偏离表》中注明。如有正偏离未在偏离表中写明的,将可能被视作无偏离。4.12.投标报价4.12.1.1投标报价请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4.12.2.2报价中必须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4.12.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13.投标有效期4.13.1.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4.13.2.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4、投标保证金1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销6.1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6.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6.17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6.172.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6.173.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6.174.4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7、开标和评标27.18.开标27.18.1.1电子投标文件开标(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审核资格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7.19.评标委员会27.19.1.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人。27.19.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应安排代表值守,以便参加电子询标。27.20.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7.20.1.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7.20.2.2算术错误应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应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电子投标流程中,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27.21.评标27.21.1.1评标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27.21.2.2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在询标规定的时间(一般为三十分钟)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如果投标人代表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情处理。27.21.3.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审结果报告,并按评审办法推荐中标人。27.22.保密27.22.1.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7.22.2.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投标无效的情形6.23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6.231.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23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6.233.3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技术方案或有附加条件的技术方案的;6.234.4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6.235.5在技术评审时,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236.6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6.237.7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6.238.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6.239.9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的;6.2310.10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文件或者其他能体现报价的描述;6.2311.11技术商务文件未按规定提供投标服务清单;6.2312.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2313.1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控制价的;6.2314.14报价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6.2315.1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6.2316.16投标人串通投标的;6.2317.1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6.2318.18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2319.1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9、废标的情形9.24.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9.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9.24.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9.24.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9.2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授予合同27.25.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同时签发中标通知书。27.25.1.1《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25.2.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邮寄送达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请加封面,格式见附件)各一正一副,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27.25.3.3邮寄地址为(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1001室,收件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3-88622772)27.25.4.4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27.25.5.5签订合同: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建议在采购结果质疑期满后签订),并经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27.25.6.6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27.25.7.7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1、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9.26.供应商质疑9.26.1.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1)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4)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9.26.2.2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格式范本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13.27.供应商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12、其他9.28.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工作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等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精神,嘉兴市作为新增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之一,编制《嘉兴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桐乡市落实市委、市政府试点工作要求,通过盘活存量、提升效率、促进转型,推动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实现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既是落实国家节约集约战略的制度实践,也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破解土地资源约束的核心抓手,为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制度保障。二、建设依据桐乡市依据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关于印发《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方案(试行)》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3〕197号)、《嘉兴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和《嘉兴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开展低效用地摸底调查及上图入库工作,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制定2026-2027年两个年度实施计划,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助力自然资源部完成低效用地试点工作。三、工作内容本次工作内容包括低效用地摸底调查及建库、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27年两个年度实施计划方案、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评估和总结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一)全面开展低效用地摸底调查及建库1、调查对象及范围本次调查对象为桐乡市行政区范围内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的存量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不列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2、工作内容(1)低效用地全面调查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利用好地籍调查、确权登记等专项工作成果,对收集的资料做全面整理分析,包括数学基础、数据时点、数据成果相关技术参数指标等,确保基础数据现势性、合法性和逻辑性。根据嘉兴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综合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等技术,采取内外业结合的技术路线,摸清全市城镇、工矿、村庄等各类低效用地及历史遗留地块的数量、分布、利用状况,详细掌握各低效用地的成因、改造意愿、存在难点堵点以及改造诉求等内容。(2)数据库建库结合桐乡市现有低效用地数据库成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关于印发《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方案(试行)》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3〕197号)等文件要求,各类多源数据之间应做好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的关联性、匹配性,实现各数据间的有机结合和数据成果空间落图,完成本轮低效再开发试点数据库建库工作,经嘉兴市级、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部备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二)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1、规划范围桐乡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低效用地。2、规划期限近期至2027年,远期至2035年。3、工作内容在摸清全市低效存量家底及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下,结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统筹指导低效再开发试点工作及各类探索创新有序推进。专项规划主要从低效用地评价分析、低效再开发目标、再开发策略、再开发单元划分、功能指引、类型指引等方面开展,谋划重点低效单元及项目库,建立“单元—项目”的再开发实施管控体系。(1)明确市域低效用地再开发现状、目标与空间布局分析全市现状低效用地规模、类型、分布与存在问题,科学预测全域低效用地再开发总体目标与规模,提出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战略目标、规模分解。(2)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策略、空间单元划分、功能指引提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策略,划分为低效用地再开发单元,提出低效用地再开发各单元的功能结构优化要求,提出各单元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规模、功能配置比例,提出不同类型的单元低效用地再开发指引。(3)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及时序安排按照轻重缓急、因地制宜的原则,着力在重点功能区、重要产业园区、具备急迫公共服务改善需求、重要景观风貌地段的低效用地集中分布地区谋划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结合改造意愿等谋划形成项目清单,确定再开发项目类型、数量、规模、建设时序等。(4)低效用地再开发效益评价及保障措施对专项规划实施带来的城乡功能提升、产业结构升级、人居环境改善和历史人文景观保护等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相关核心指标预期提升效果以及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三)2026-2027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结合调查摸底低效用地数据库、再开发专项规划、再开发空间单元控规、年度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计划安排等规划计划,按照“成熟一批、推动一批”的原则,完成2026-2027年两个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明确开发主体、实施内容、进度时序等内容,确保项目有序实施。(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总结根据上级要求,协助完成开展本轮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评估及经验总结工作,编制试点期总结评估报告;协助完成进行工作总结,对典型案例成果内容进行提炼、总结。(五)成果内容1、调查成果:包括低效用地数据库、图件和表格等;2、规划成果:《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27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3、其他:协助完成试点期总结评估报告、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成果内容提炼、总结等工作。(六)服务期限:2025年12月1日前完成低效用地数据库、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专项规划,并在后续工作中协助完成试点期总结评估报告、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成果内容提炼、总结等工作。第四章有关格式参考范例一、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文件参考格式1投标函致: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贵方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本人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如有),以及有关参考资料和附件,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无异议。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5.如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或资料。7.我方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致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开标、评标、签约等相关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技术商务文件参考格式1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可自行编写)1、我公司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和相关规定。2、其他服务承诺: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服务清单及偏离表序号服务内容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正/负偏离偏离说明注: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请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并作出“正偏离/负偏离”。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日期:四、报价文件参考格式1开标一览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货物(服务)清单自行填写完整)序号名称数量总价(元)备注1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1项注:1、投标总报价必须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税金等一切费用。2、附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投标总报价:(小写)元整(大写)元整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采购人代表由采购单位推荐,代表采购单位负责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审查,但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二、评标原则2.投标人得分由技术商务分和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有效投标范围内以总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中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结合技术商务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评审,产生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5.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按期签发中标通知书。3、注意事项6.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询标内容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发至相关投标人,投标人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在询标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未按询标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作出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情处理。7.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评分标准评分内容细则细则内容分值投标报价20分报价基准价为满足评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0-20分技术商务80分企业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备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以上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状态是有效的网页截图,撤销或暂停状态均不得分。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0-3分荣誉奖项投标人获得过与自然(国土)资源相关的科学技术奖,部(省)级的得5分,市级的得3分。本项不累计得分,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一个最高奖项。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5分履约能力投标人2023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本轮低效用地试点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0-2分项目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①具有测绘高级职称的得2.5分;②具有注册测绘师的得2.5分。0-5分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①具有注册测绘师的得2.5分;②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2.5分。0-5分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具有计算机、测绘、地理信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个专业得1分,最高得3分。同人员具有多个专业的只计取一个专业不重复计取;项目组成员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注:以上材料提供能证明人员专业的相关证书、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6月、7月、8月社保证明材料(或返聘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5分投标方案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试点工作的理解与分析是否准确到位进行打分。准确到位的得4-5分;基本准确到位的得2-4分;欠合理或存在明显偏差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制定的项目工作思路、工作流程和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评分。思路清晰、流程科学合理的得4-5分;基本清晰合理的得2-4分;欠合理或存在明显偏差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5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地区规划范围的熟悉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区域低效用地分布及开发情况等的了解程度进行打分。熟悉并正确了解现状的得4-5分;基本了解的得2-4分;不够了解或存在明显偏差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5分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进行打分。分析到位、措施有效的得3-4分;基本到位的得2-3分;不够到位或存在明显偏差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4分根据投标人工作方案编制完整程度、格式规范程度、内容齐全程度、表述准确程度进行打分。方案完整、格式规范、表述准确的得3-4分;基本完整规范的得2-3分;不够完善规范或存在明显偏差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4分根据投标方案的可操作性、技术手段的先进性进行打分。方案操作性强、技术手段先进的得3-4分;基本可行、技术手段常规的得2-3分;欠可操作性、技术手段落后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4分进度安排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具体的得4-5分;安排欠妥、简单的得1-3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5分投标人具有较强的自然资源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能力,制定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5年数据收集、上报及后续维护等任务的相关保障计划。能力强劲、保障手段强的得4-5分;基本具备相关能力、保障手段一般的得2-3分;相关能力薄弱、保障手段较弱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5分试点创新承载能力投标人具有较强的自然资源相关数据库建设能力,比较注重建库标准相关研究能力。能力强劲的得3-4分;相关能力薄弱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4分投标人具有较强自然资源相关业务相关履职能力,比较注重相关业务课题研究能力。能力强劲的得3-4分;相关能力薄弱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4分管理制度应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制度等。制度完备、有保障的得3-4分;基本完备、有保障的得2-3分;制度不完备、缺乏保障的得1-2分;无相关内容表述,不得分。0-4分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服务响应、应急预案等方面)情况,包括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后续的技术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打分。服务完善、有保障的得2-3分;服务不完善、缺乏保障的得1-2分;无相关内容表述,不得分。0-3分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及科学性进行打分。针对本项目的建议合理可行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无相关内容表述,不得分。0-3分五、开评标程序8.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2)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核,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文件进行评审;(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结果及无效(废)投标情形;(4)在系统上公开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核准投标报价及计算报价分后,汇总技术商务分、报价分;(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根据总分排序确定中标人。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第六章桐乡市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_____;(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_________;(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_________(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_________(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并经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档,一份报送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1、甲方(采购人):(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电话: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电话:单位地址:鉴证方(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QZZXC2025-035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采购单位: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及说明一、投标须知二、招标文件说明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七、投标无效的情形八、废标的情形九、开标和评标十、授予合同十一、质疑与投诉十二、其他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有关格式参考范例一、投标文件封面二、资格文件三、技术商务文件四、报价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二、评标原则三、注意事项四、评分标准五、开评标程序第六章、合同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ZXC2025-035项目名称: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最高限价(元):8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8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服务期限:2025年12月1日前完成低效用地数据库、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专项规划,并在后续工作中协助完成试点期总结评估报告、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成果内容提炼、总结等工作(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①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和土地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及以上或②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资质及以上。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在线投标响应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00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路径: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人投标无效,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投标人应当确保U盘能够打开运行并正常使用,U盘不返还)装袋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密封袋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密封袋接缝处需加盖单位公章(送达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1001室,收件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3-88622772),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代理机构将拒签并退回。在开标过程中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将以备份电子文件作为替代投标文件。如“政采云”平台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同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无效。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康民东路58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罗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0893321质疑联系人:祝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3808975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传真:0573-88115102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8622772质疑联系人:钟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3-8862277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桐乡市茅盾西路2号传真:/联系人: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3-8802284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0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及说明1、投标须知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1.2.定义1.2.1.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2.2“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采购委托单位。1.2.3.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4.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1.2.5.5“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4.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非主体部分分包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1.5.特别说明:1.5.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招标文件中将标注“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依照上款)。1.5.2.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质、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拥有。1.5.3.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关于中小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享受优惠的规定:1.6.1.1涉及中小企业的,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1.6.2.2投标人属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1.6.3.3投标人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1.6.4.4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提供以上材料的投标人将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优惠。2、招标文件说明3.7.招标文件的组成3.7.1.1招标公告;3.7.2.2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3.7.3.3采购内容及要求;3.7.4.4有关格式范例;3.7.5.5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3.8.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相关程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应按照澄清及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3、投标文件的编制4.9.总体要求4.9.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9.2.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4.9.3.3投标人请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4.9.4.4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4.9.4.41.1.1投标文件要求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4.10.投标文件的组成(未注明原件的,均为提供复印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4.10.1.1【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4.10.1.11.1.1投标函;4.10.1.12.2.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社保代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10.1.13.3.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格式自拟);4.10.1.14.4.4资质证书;4.10.1.15.5.5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4.10.1.16.6.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10.1.17.7.7《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提供);4.10.1.18.8.8监狱和戒毒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4.10.1.19.9.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4.10.2.2【技术商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4.10.2.21.1.1投标文件目录;4.10.2.22.2.2财务报表复印件等反映财务经营情况材料(如有);4.10.2.23.3.3相关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材料(如有);4.10.2.24.4.4服务承诺书;4.10.2.25.5.5投标服务清单及偏离表;4.10.2.26.6.6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和案例;4.10.2.27.7.7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力量配备,投入项目组成员汇总表;4.10.2.28.8.8针对本项目的完整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组织机构和各部分项目进度计划等;4.10.2.29.9.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商务资料(请参考评标办法中条款)。4.10.3.3【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份4.10.3.31.1.1开标一览表。4.11.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4.1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请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统一格式填写,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4.11.2.2《开标一览表》应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4.11.3.3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的内容资料不详,将可能会导致投标被拒绝。4.11.4.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4.11.5.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11.6.6所投服务如与采购需求有偏离,请在《投标服务清单及偏离表》中注明。如有正偏离未在偏离表中写明的,将可能被视作无偏离。4.12.投标报价4.12.1.1投标报价请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4.12.2.2报价中必须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4.12.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13.投标有效期4.13.1.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4.13.2.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4、投标保证金1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销6.1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6.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6.17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6.172.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6.173.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6.174.4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7、开标和评标27.18.开标27.18.1.1电子投标文件开标(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审核资格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7.19.评标委员会27.19.1.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人。27.19.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应安排代表值守,以便参加电子询标。27.20.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7.20.1.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7.20.2.2算术错误应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应书面确认,投标人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电子投标流程中,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27.21.评标27.21.1.1评标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27.21.2.2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在询标规定的时间(一般为三十分钟)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如果投标人代表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情处理。27.21.3.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审结果报告,并按评审办法推荐中标人。27.22.保密27.22.1.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7.22.2.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投标无效的情形6.23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6.231.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23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上无投标人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6.233.3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技术方案或有附加条件的技术方案的;6.234.4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6.235.5在技术评审时,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236.6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6.237.7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6.238.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6.239.9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的;6.2310.10技术商务文件中出现报价文件或者其他能体现报价的描述;6.2311.11技术商务文件未按规定提供投标服务清单;6.2312.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2313.1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控制价的;6.2314.14报价文件中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6.2315.15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6.2316.16投标人串通投标的;6.2317.1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6.2318.18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2319.1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9、废标的情形9.24.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9.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9.24.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9.24.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9.2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授予合同27.25.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同时签发中标通知书。27.25.1.1《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25.2.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邮寄送达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请加封面,格式见附件)各一正一副,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快递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承担。27.25.3.3邮寄地址为(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55号商会大厦B座10楼1001室,收件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3-88622772)27.25.4.4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27.25.5.5签订合同: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建议在采购结果质疑期满后签订),并经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27.25.6.6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交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27.25.7.7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1、质疑与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9.26.供应商质疑9.26.1.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1)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4)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9.26.2.2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格式范本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13.27.供应商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12、其他9.28.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工作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等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精神,嘉兴市作为新增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之一,编制《嘉兴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桐乡市落实市委、市政府试点工作要求,通过盘活存量、提升效率、促进转型,推动各类低效用地再开发,实现城乡发展从增量依赖向存量挖潜转变。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既是落实国家节约集约战略的制度实践,也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破解土地资源约束的核心抓手,为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制度保障。二、建设依据桐乡市依据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关于印发《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方案(试行)》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3〕197号)、《嘉兴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实施方案》和《嘉兴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全面开展低效用地摸底调查及上图入库工作,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制定2026-2027年两个年度实施计划,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助力自然资源部完成低效用地试点工作。三、工作内容本次工作内容包括低效用地摸底调查及建库、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27年两个年度实施计划方案、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评估和总结工作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一)全面开展低效用地摸底调查及建库1、调查对象及范围本次调查对象为桐乡市行政区范围内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的存量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不列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2、工作内容(1)低效用地全面调查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利用好地籍调查、确权登记等专项工作成果,对收集的资料做全面整理分析,包括数学基础、数据时点、数据成果相关技术参数指标等,确保基础数据现势性、合法性和逻辑性。根据嘉兴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综合运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等技术,采取内外业结合的技术路线,摸清全市城镇、工矿、村庄等各类低效用地及历史遗留地块的数量、分布、利用状况,详细掌握各低效用地的成因、改造意愿、存在难点堵点以及改造诉求等内容。(2)数据库建库结合桐乡市现有低效用地数据库成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关于印发《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地块(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方案(试行)》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3〕197号)等文件要求,各类多源数据之间应做好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的关联性、匹配性,实现各数据间的有机结合和数据成果空间落图,完成本轮低效再开发试点数据库建库工作,经嘉兴市级、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部备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二)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1、规划范围桐乡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低效用地。2、规划期限近期至2027年,远期至2035年。3、工作内容在摸清全市低效存量家底及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下,结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统筹指导低效再开发试点工作及各类探索创新有序推进。专项规划主要从低效用地评价分析、低效再开发目标、再开发策略、再开发单元划分、功能指引、类型指引等方面开展,谋划重点低效单元及项目库,建立“单元—项目”的再开发实施管控体系。(1)明确市域低效用地再开发现状、目标与空间布局分析全市现状低效用地规模、类型、分布与存在问题,科学预测全域低效用地再开发总体目标与规模,提出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战略目标、规模分解。(2)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策略、空间单元划分、功能指引提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策略,划分为低效用地再开发单元,提出低效用地再开发各单元的功能结构优化要求,提出各单元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规模、功能配置比例,提出不同类型的单元低效用地再开发指引。(3)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及时序安排按照轻重缓急、因地制宜的原则,着力在重点功能区、重要产业园区、具备急迫公共服务改善需求、重要景观风貌地段的低效用地集中分布地区谋划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结合改造意愿等谋划形成项目清单,确定再开发项目类型、数量、规模、建设时序等。(4)低效用地再开发效益评价及保障措施对专项规划实施带来的城乡功能提升、产业结构升级、人居环境改善和历史人文景观保护等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相关核心指标预期提升效果以及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三)2026-2027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结合调查摸底低效用地数据库、再开发专项规划、再开发空间单元控规、年度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计划安排等规划计划,按照“成熟一批、推动一批”的原则,完成2026-2027年两个年度实施计划编制,明确开发主体、实施内容、进度时序等内容,确保项目有序实施。(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总结根据上级要求,协助完成开展本轮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评估及经验总结工作,编制试点期总结评估报告;协助完成进行工作总结,对典型案例成果内容进行提炼、总结。(五)成果内容1、调查成果:包括低效用地数据库、图件和表格等;2、规划成果:《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6-2027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3、其他:协助完成试点期总结评估报告、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成果内容提炼、总结等工作。(六)服务期限:2025年12月1日前完成低效用地数据库、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专项规划,并在后续工作中协助完成试点期总结评估报告、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成果内容提炼、总结等工作。第四章有关格式参考范例一、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文件参考格式1投标函致: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贵方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本人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如有),以及有关参考资料和附件,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无异议。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5.如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或资料。7.我方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致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开标、评标、签约等相关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年月日4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技术商务文件参考格式1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可自行编写)1、我公司承诺,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和相关规定。2、其他服务承诺: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2投标服务清单及偏离表序号服务内容招标要求投标响应正/负偏离偏离说明注: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有不同时,请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并作出“正偏离/负偏离”。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日期:四、报价文件参考格式1开标一览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货物(服务)清单自行填写完整)序号名称数量总价(元)备注1桐乡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项目1项注:1、投标总报价必须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税金等一切费用。2、附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投标总报价:(小写)元整(大写)元整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招标人依法组建,采购人代表由采购单位推荐,代表采购单位负责对项目评审质量和结果的审查,但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二、评标原则2.投标人得分由技术商务分和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有效投标范围内以总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中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结合技术商务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评审,产生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5.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并按期签发中标通知书。3、注意事项6.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询标内容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发至相关投标人,投标人需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在询标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未按询标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系统作出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情处理。7.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评分标准评分内容细则细则内容分值投标报价20分报价基准价为满足评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预算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0-20分技术商务80分企业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备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以上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状态是有效的网页截图,撤销或暂停状态均不得分。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0-3分荣誉奖项投标人获得过与自然(国土)资源相关的科学技术奖,部(省)级的得5分,市级的得3分。本项不累计得分,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一个最高奖项。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5分履约能力投标人2023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本轮低效用地试点项目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0-2分项目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①具有测绘高级职称的得2.5分;②具有注册测绘师的得2.5分。0-5分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①具有注册测绘师的得2.5分;②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2.5分。0-5分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含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具有计算机、测绘、地理信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个专业得1分,最高得3分。同人员具有多个专业的只计取一个专业不重复计取;项目组成员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2分。注:以上材料提供能证明人员专业的相关证书、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6月、7月、8月社保证明材料(或返聘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5分投标方案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试点工作的理解与分析是否准确到位进行打分。准确到位的得4-5分;基本准确到位的得2-4分;欠合理或存在明显偏差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需求制定的项目工作思路、工作流程和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评分。思路清晰、流程科学合理的得4-5分;基本清晰合理的得2-4分;欠合理或存在明显偏差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5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地区规划范围的熟悉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区域低效用地分布及开发情况等的了解程度进行打分。熟悉并正确了解现状的得4-5分;基本了解的得2-4分;不够了解或存在明显偏差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5分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进行打分。分析到位、措施有效的得3-4分;基本到位的得2-3分;不够到位或存在明显偏差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4分根据投标人工作方案编制完整程度、格式规范程度、内容齐全程度、表述准确程度进行打分。方案完整、格式规范、表述准确的得3-4分;基本完整规范的得2-3分;不够完善规范或存在明显偏差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4分根据投标方案的可操作性、技术手段的先进性进行打分。方案操作性强、技术手段先进的得3-4分;基本可行、技术手段常规的得2-3分;欠可操作性、技术手段落后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4分进度安排项目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具体的得4-5分;安排欠妥、简单的得1-3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5分投标人具有较强的自然资源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能力,制定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5年数据收集、上报及后续维护等任务的相关保障计划。能力强劲、保障手段强的得4-5分;基本具备相关能力、保障手段一般的得2-3分;相关能力薄弱、保障手段较弱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5分试点创新承载能力投标人具有较强的自然资源相关数据库建设能力,比较注重建库标准相关研究能力。能力强劲的得3-4分;相关能力薄弱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4分投标人具有较强自然资源相关业务相关履职能力,比较注重相关业务课题研究能力。能力强劲的得3-4分;相关能力薄弱的得1-2分;相关内容表述缺失,不得分。0-4分管理制度应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制度等。制度完备、有保障的得3-4分;基本完备、有保障的得2-3分;制度不完备、缺乏保障的得1-2分;无相关内容表述,不得分。0-4分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服务响应、应急预案等方面)情况,包括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后续的技术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打分。服务完善、有保障的得2-3分;服务不完善、缺乏保障的得1-2分;无相关内容表述,不得分。0-3分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及科学性进行打分。针对本项目的建议合理可行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无相关内容表述,不得分。0-3分五、开评标程序8.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2)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文件进行审核,评标委员会对技术商务文件进行评审;(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和技术商务评审结果及无效(废)投标情形;(4)在系统上公开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核准投标报价及计算报价分后,汇总技术商务分、报价分;(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根据总分排序确定中标人。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第六章桐乡市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2、本合同总价款含所有税费。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_____;(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_________;(3)其他方式: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_________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_________(条件)时,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时支付_________;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时间)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不得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_________(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章并经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浙江求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档,一份报送桐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1、甲方(采购人):(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电话:单位地址: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授权)代表:电话:单位地址:鉴证方(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经办人: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