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学用具 舞台设备 电脑切割灯 多功能电脑灯 蝴蝶盔 演出服饰招标公告(福州市艺术学校2025)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艺术学校委托,福建金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ZXCG-350101-JJXM-20250002-1、福州市艺术学校2025年教学用具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艺术学校2025年教学用具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G-350101-JJXM-20250002-1
项目名称:福州市艺术学校2025年教学用具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1,6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艺术学校2025年教学用具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9,27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9,27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450300-舞台设备
电脑切割灯
2(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
53,920.00
工业
1-2
A02450300-舞台设备
多功能电脑灯
3(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
63,555.00
工业
1-3
A02450300-舞台设备
智慧控制终端
1(台)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8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采购包2(福州市艺术学校2025年教学用具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2,32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2,32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450200-演出服饰
《扈家庄》扈三娘服装、蝴蝶盔
1(套)
否
详见招标文件
22,000.00
批发业
2-2
A02450200-演出服饰
《卖水》梅香服装
1(套)
否
详见招标文件
9,000.00
批发业
2-3
A02450200-演出服饰
《小二姐做梦》服装
1(套)
否
详见招标文件
9,000.00
批发业
2-4
A02450200-演出服饰
素小生衣
2(套)
否
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
批发业
2-5
A02450200-演出服饰
宫女
8(套)
否
详见招标文件
32,000.00
批发业
2-6
A02450200-演出服饰
马面裙
3(件)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8,000.00
批发业
2-7
A02450200-演出服饰
百褶裙
3(件)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8,000.00
批发业
2-8
A02450200-演出服饰
泡子
18(副)
否
详见招标文件
9,000.00
批发业
2-9
A02450200-演出服饰
线帘子
10(个)
否
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
批发业
2-10
A02450200-演出服饰
布网子
15(个)
否
详见招标文件
525.00
批发业
2-11
A02450200-演出服饰
后发包
10(个)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500.00
批发业
2-12
A02450200-演出服饰
老生贴须
4(付)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800.00
批发业
2-13
A02450200-演出服饰
清朝头套带辫子
4(个)
否
详见招标文件
7,200.00
批发业
2-14
A02450200-演出服饰
旦角头套
3(个)
否
详见招标文件
2,400.00
批发业
2-15
A02450200-演出服饰
清朝官帽
3(顶)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200.00
批发业
2-16
A02450200-演出服饰
肉色美目贴
20(盒)
否
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
批发业
2-17
A02450200-演出服饰
耳鬓花
20(副)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000.00
批发业
2-18
A02450200-演出服饰
彩鞋
3(双)
否
详见招标文件
900.00
批发业
2-19
A02450200-演出服饰
朝方
4(双)
否
详见招标文件
2,800.00
批发业
2-20
A02450200-演出服饰
耳毛
2(付)
否
详见招标文件
400.00
批发业
2-21
A02450200-演出服饰
武生巾
2(顶)
否
详见招标文件
1,600.00
批发业
2-22
A02450200-演出服饰
宝剑
10(把)
否
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
批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无效。。
采购包2: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0-11 至 2025-10-1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03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16办公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艺术学校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英洲路80号
联系方式:13850194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金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16办公
联系方式:0591-28331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思谊、王晖
电话:0591-2833199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金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金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用具 舞台设备 电脑切割灯 多功能电脑灯 蝴蝶盔 演出服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