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广告清理市场化运作招标公告(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



邵东市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1日

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邵东市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磋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邵东市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东财采计2025164      
3、委托代理编号:QZSYCG-2025042      
4、采购项目预算:318000元/年,3年一共954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3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
/
邵东市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3年
318000元/年
318000元/年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t监狱企业t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承诺参与供应商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t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单独胶装密封,一正二副共三份,格式自拟,递交时间与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一致。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14: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东市景秀路646号五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东市景秀路646号五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郑东旭 
2、电话:17769396188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联系人:李女士
(4)邮  编:422800
(5)电  话:17718995680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邵东市景秀路646号五楼
(3)联系人:郑东旭
(4)邮  编:422800
(5)电  话:17769396188
(6)电子邮箱:307981792@qq.com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 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 库〔2020〕46 号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湘财购〔2019〕27 号 ),如违反承 诺, 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 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 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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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牛皮癣.rar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邵东市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邵东财采计2025164采购代理编号:QZSYCG-2025042采购人: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3第二章磋商须知9第三章采购需求28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28-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4-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邵东市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磋商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邵东市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东财采计20251643、委托代理编号:QZSYCG-20250424、采购项目预算:318000元/年,3年一共954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7、合同履行期限:3年。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最高限价//邵东市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项目详见采购需求3年318000元/年318000元/年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þ小微企业þ监狱企业þ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承诺参与供应商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þ其他说明。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需要单独胶装密封,一正二副共三份,格式自拟,递交时间与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一致。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14:30-17:00。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东市景秀路646号五楼)。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东市景秀路646号五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八、公告期限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九、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十、磋商说明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郑东旭2、电话:17769396188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地址: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3)联系人:李女士(4)邮编:422800(5)电话:17718995680(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邵东市景秀路646号五楼(3)联系人:郑东旭(4)邮编:422800(5)电话:17769396188(6)电子邮箱:307981792@qq.com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 照《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2020〕46 号 ),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湘财购〔2019〕27 号 ),如违反承 诺, 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 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第二章磋商须知1.1.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邵东市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项目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郑东旭17769396188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 购 人: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17718995680 地 址: 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联 系 人: 郑东旭 电 话: 17769396188 2.地 址: 邵东市景秀路646号五楼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承诺参与供应商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第3.2款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第3.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公告邀请采购人和专家评委推荐的方式□从省级供应商库随机抽取第5.1款现场勘察□ 统一组织自行勘踏二、磋商文件第6.3款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10.3款采购项目预算项目预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和采购公告;最高限价: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和采购公告。第10.6款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第11.1款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为:/整(¥:/元整) 投标保证金于2025年 月 日下午 时 分之前从供应商基本户以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开 户 名: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帐 号:810000066925000002(以到帐为准)需注名投标项目名称第12.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第13.1款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不允许分包第14.2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1、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单独密封。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单独密封。3、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和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电子版为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用U盘拷贝),单独密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5.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邵东市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邵东财采计2025164 委托代理编号:QZSYCG-2025042 在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 第17.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之前地点: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邵东市景秀路646号五楼))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21.4款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采购需求。第27.2款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33.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第35.3款履约担保无七、政府采购政策第37.2(1)项节能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第37.3(1)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第37.3(2)项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的价格折扣比例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第37.7款进口产品不接受八、其他规定第38.1款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4770元由采购人支付。第39.1款其他规定请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响应文件,请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竞争性磋商。磋商须知前附表附页评审因素和标准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技术部分(60分)项目总体服务方案40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清理方案、服务时间安排与计划、安全生产方案、团队管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方案无缺漏项且全部满足要求的计40分;方案有缺漏项的每缺一项扣8分;方案无缺漏项但有欠缺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缺漏项:是指有漏缺、少项。有欠缺、不符合要求:是指存在有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服务承诺方案20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服务承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承诺、人员保证承诺、服务质量保证承诺、服务时间承诺。方案无缺漏项且全部满足要求的计20分;方案有缺漏项的每缺一项扣5分;方案无缺漏项但有欠缺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缺漏项:是指有漏缺、少项。有欠缺、不符合要求:是指存在有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商务部分(10分)类似业绩10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计5分,最多计10分。注: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计分。1.2.说明: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否则相应项不计分。1.31.41.5.第二节磋商须知正文1.5.1.一、说明1.5.1.1.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5.1.2.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1.3.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附录1)或竞争性磋商邀请函(附录2)邀请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邀请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4磋商小组负责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1.5.1.4.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1.5.1.5.5.现场勘察5.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5.2.二、磋商文件1.5.2.1.6.磋商文件的组成6.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5.2.2.7.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3.三、响应文件1.5.3.1.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3.2.9.响应文件的组成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响应声明(格式)(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3)授权委托书(格式)(4)保证金(5)首次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6)采购需求的响应(7)合同条款偏离表(8)采购需求偏离表(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0)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11)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2)代理服务费承诺书9.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3.3.10.报价要求10.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磋商文件第三章提供第三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0.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3)磋商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10.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0.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3.4.11.保证金11.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1.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4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5.3.5.12.响应文件有效期12.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5.3.6.13.分包13.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3.2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13.3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3.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5.3.7.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磋商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4.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4.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4.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4.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1.5.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4.1.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5.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5.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5.4.2.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16.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5.4.3.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7.1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2)供应商名称;(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1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5.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5.5.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5.5.1.18.供应商资格复核18.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8.2除上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1.5.5.2.19.磋商小组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9.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0.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5.5.3.20.磋商程序20.1磋商程序: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最后报价、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3条进行。20.2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20.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1.5.5.4.21.响应文件审查21.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1.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1.3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磋商小组应拒绝其参与磋商,但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变动内容的除外。21.4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5.5.22.澄清2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5.6.23.磋商的规定2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3每轮磋商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5.5.7.24.退出磋商24.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1.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4.2供应商参与磋商,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5.5.8.25.最后报价25.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1.2款规定对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磋商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也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下列情形,磋商小组确认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可以不与供应商磋商,直接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磋商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磋商的。25.3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5.5.9.26.不合理报价26.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1.5.5.10.27.提出成交供应商27.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27.2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7.3最后报价的评审(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39、40条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1.5.5.11.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3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1.5.5.12.29.磋商的特殊情形29.1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29.2符合上款情形的,本章本节相关条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1.5.5.13.30.磋商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5.5.14.31.重新评审31.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5.5.15.32.保密及串通行为32.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1.5.61.5.7.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1.5.7.1.33.成交信息的公布3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1.5.7.2.34.询问及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5.7.3.35.成交通知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3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1.5.7.4.36.签订合同36.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6.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6.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1.5.8.七、政府采购政策1.5.8.1.37.政府采购政策37.1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37.2优先采购:(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37.3价格评审优惠:(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价格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价格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7.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7.5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37.6响应文件符合本章第37.1款、第37.2款、第37.3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7.7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竞争。37.8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5.9.八、其他规定1.5.9.1.38.代理服务费38.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5.9.2.39.其他规定39.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邵东市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项目详见技术要求3年318000元/年¨¨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的标的。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均需按谈判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第二节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邵东市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项目二、项目概况项目地址:邵东市城区。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所指的对象:用油墨、油漆或涂料书写、刻画的广告;各种非法张贴在公共信息广告张贴栏以外的纸质或胶质等广告(含通告、公告、横幅等)。三、服务范围1、市区(含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具体为老城区、经济开发区、生态产业园、城北开发区)所有的大街小巷临街(路)两边的墙体(单位院落、封闭式居民小区除外,但其外墙临街面纳入清理范围)。2、市区所有关于环卫、交通、邮电、电力、交警、市政等公用设施。3、本合同市区是指所有的建成区及在建区内已命名的主街(巷)道。具体为禾尚桥、四新桥、老磷肥厂、衡宝路至铁路桥、大田车站、建设北路至焦化厂叉路口所辖范围。4、本合同城乡结合部是指市区向东延伸至已建成的昭阳大道(至创新学校新校址以东50米)和绿汀大道(北至亮国科技,南至安安水果蔬菜批发市场);衡宝路向东延伸至绿汀大道;市区向西延伸至320国道(东至明珠大道奥特莱斯周边,西至沪昆高速,320国道向西延伸至恒翔汽车检车中心及明珠大道碧桂园周边;市区向北延伸至高铁站和老火车站(含昭阳广场、老火车站广场周边可视区域);市区西南侧延伸至兴禾大道、柳兴大道的公园帝景延伸20米(含该区域内在建的主要城市道路)。5、其他影响市容且与城市小广告“牛皮癣”相关的工作。四、服务期限:三年。五、服务要求1、在日常清理工作中,新出现的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应当在24小时内及时清理干净;2、白天清理巡查小分队发现新出现的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应当立即清理干净;3、广告招牌、工地围档及体喷绘的野广告,在清理后要按照载体的主体颜色覆盖;4、供应商应当采取新颖、创新的工作方法,清理广告招牌、墙体或其他物件上的城市小广告“牛举”,不留污染痕迹,确有污染痕迹的,必须按载体的主体颜色覆盖,或采取重上涂料、油漆、更换墙,面砖等有效措施,尽量恢复原貌,并及时清理现场,必须确保作业场地整洁;5、供应商为必须于每月3号前对公共广告信息张贴栏进行全面清理,并拍摄清理前后照片上报甲方存档,确保公共广告信息张贴档干净整洁,便于市民张贴信息。六、服务计划为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并列出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年计划表)。七、人员及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当组织相对固定有统一服(标识)的专业清理队伍(日常清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0人),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合理分配人员;明确责任区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确保安全作业。2、工作时间:全年全天候(365天)工作制。3、供应商应当配备路段巡查监督员,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清理人员及时清理到位。4、供应商必须给公司从业人员购买工伤等法定保险,并对从业人员的意外事故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付款方式1、付款人:邵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检查合格后,按季度支付。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申请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对于上述采购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进行全面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2.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2.1.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2.1.1.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1.2.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2.1.3.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2.1.4.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2.1.5.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6.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6)磋商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2.1.7.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2.1.8.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2.22.32.42.52.6.备案部门:邵东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2.7.备案日期:年月日2.8.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目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三、授权委托书(格式)四、保证金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六、采购需求响应七、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十、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十一、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三、最终报价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2.9.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磋商,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2.10.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2.11.三、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2.12.四、保证金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2.12.1.附件4-1保函(格式)保函(格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采购人名称):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2.13.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2.13.1.件5-1报价表报价表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1.1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日期:年月日2.13.2.附件5-2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备注: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2、附件5-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二章第三节要求进行编制。2.13.3.附件5-3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代理编号: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分项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2345…合计备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2.14.六、采购需求的响应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服务方案、技术参数、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可参考采购需求和评分标准的细则制定)。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2.14.1.附件6-1响应-览表响应-览表包号 包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数量(台套)交货备注时间地点2.15.七、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_日2.16.八、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包名称: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_日2.17.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二节第37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2.17.1.附件9-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17.2.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17.3.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2.18.十、关于资格的说明(格式)2.18.0.1.附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如有提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说明: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二节第18.1款规定,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本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2.19.十一、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三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十三、最终报价2.19.1.最终报价说明:最终报价表不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请各投标供应商单独打印并签字加盖公章在现场单独提交。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文件第一轮报价,如放弃最终报价或者高于响应文件第一轮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广告清理市场化运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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