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港标识招标公告(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2025)



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

招标公告

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5年11月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
估算金额:190000元。
最高限价: 1805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1月3日(北京时间 )。
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招标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联系电话:84800088。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如东县洋口镇
联系方式:1815132898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城中街道
联系方式:18362183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蕾  
联系方式:18151328989   
 
10.11【招标文件】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docx

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KC20250909280G采购人名称: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代理单位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二〇二五年十月总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项目需求17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2第五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26第一章招标公告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估算金额:190000元。最高限价:180500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内完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1月3日(北京时间)。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投标人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招标人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联系电话:84800088。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地址:如东县洋口镇联系方式:18151328989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联系方式:183621833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蕾联系方式:18151328989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含评标费),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供应商一旦领取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招标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参加投标。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供应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5)投标响应文件格式(6)项目施工合同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公司联系解决。6.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7.2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招标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和“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9.投标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响应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审文件、技术标文件、经济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10.2投标有效期10.2.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3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0.3.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1.投标文件的递交11.1投标文件的递交11.1.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1.2投标截止日期11.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1.2.2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1.3.投标文件的拒收11.3.1招标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11.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1.4.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11.4.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1.4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投标人)》。11.4.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1.4.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12.投标报价12.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报价。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规划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有关投标报价12.3.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有本次采购项目的设计(需要提供全套设计方案、主要部位效果图、施工图)、运抵招标项目现场、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按照效果图、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结合进行验收),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即“交钥匙”工程价。即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深化设计费、材料设备价格、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费、检验和竣工验收费用,工程配合费、招标人员培训费、技术文件及资料费、合同备案费、其他费以及直至交付满足正常使用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在深化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投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中。12.3.2.投标报价应是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伴随服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投标报价可以精确到“元”。12.3.3.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但按常规应当包括的所有费用。12.3.4.本工程安装所需要的脚手架和垂直运输的费用,无论施工现场情况如何,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2.3.5.本工程的赶工措施费、雨季措施费等费用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2.3.6.本包工程中发生的零星用工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2.3.7.本工程人工工资、材料价格涨跌等政策性调整因素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2.3.8.中标人的中标价(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总价)仅作为合同价,最终结算价以审计价为准【因招标人(建设单位)原因造成调整的工程量按12.3.9条款结算】。(1)当审计结算价≤中标价时,按审计结算价结算。(2)当审计结算价˃中标价时,按中标价结算。注:若设计施工图中包括的工程内容,实际未施工的,则在结算时扣除。12.3.9项目实施过程中非招标人(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量调整调整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若因招标人(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量调整的,综合单价根据确定结算价编制原则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计取。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最终调整价不得超过中标总价的10%。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服务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提供参加本项目所需案例的简介;13.3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编制方案及关键技术;13.4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14.1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标准。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16.开标与评标16.1开标16.1.1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在“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截止时间后三十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网址http://www.rudong.net/web/index)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16.1.2开标仪式由招标人组织,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进行开标,经济标唱标时公布各投标人投标报价。16.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操作手册(投标人)》执行。16.2评标委员会16.2.1开标后,招标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16.2.2评委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6.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16.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6.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招标人、评委、招标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16.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16.3.3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16.4.投标的澄清16.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16.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投标人)》。16.4.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16.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6.5.1.1资格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6.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6.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6.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6.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16.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6.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16.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6.5.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联系。16.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16.6.1无效投标条款16.6.1.1投标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16.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16.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16.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6.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6.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16.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6.6.1.8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6.6.1.9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签章。16.6.1.12不同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当出现的雷同的。16.6.1.13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评标委员会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16.6.1.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16.6.2废标条款:16.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6.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16.6.2.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评标无法继续进行的。16.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16.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17.定标17.1.确定中标单位17.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7.1.2招标人授权评委会在中标候选人中直接确定中标人。17.1.3招标人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7.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7.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7.1.4.2向招标人、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7.1.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7.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17.1.4.5与招标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7.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7.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7.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7.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7.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7.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7.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8.质疑处理1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18.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8.2.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8.3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18.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招标人答复的质疑,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招标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1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1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18.5.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18.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1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19.中标通知书19.l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1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授予合同20.1签订合同20.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注:本项目合同由中标人和各使用单位分别签订合同。2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0.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0.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0.2.2采购结束后,招标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21.履约保证金21.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提交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可重新采购。21.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在合同履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第3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位于如东县洋口镇渔港大道与临海公路交叉口北面,围绕“国家中心渔港”和“风情美食街”两大核心主题打造集文化展示、美食体验、网红打卡于一体的精神堡垒导视,提升洋口镇旅游引导力。2.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量尺寸,后期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二、设计要求1.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等相关要求,符合渔港大道与临海公路交叉口周边特色,注重生态性、文化性的同时,兼顾实用、美观;2.材料选用上奉行“低材巧用、中材广用、高材精用”的原则,力求以最经济的价格,创造最佳的景观效果。三、采购需求:序号名称项目材质整体规格(mm)单位数量1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主框架结构1.5mm不锈钢/激光切割/刨槽折弯/内置骨架/精工焊接/无缝打磨/原子灰刮平/环氧底漆/防锈防腐处理/进口汽车漆面漆/内嵌发光灯带12000x1500x800项12文字内容中文、LOGO精品迷你发光字/背背面、正面发光/光源6500k/厚度25mm项13地基基础开挖/配钢筋地笼预埋/预埋钢板/预埋螺栓帽项14运费卡车及小货车项15安装人工及辅料机械费、定时器、漏电保护等项1 主电源由甲方提供,由中标单位自行接入精神堡垒安装位置 四、各阶段设计方案、预算编制要求:1.投标阶段: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方案设计(含效果图、施工图、尺寸图、平面图)。2.完善设计阶段: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图纸、工程预算书。五、质量及时间要求:1.质量:验收合格。2.工期:60日历天。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70%,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本项目质保期2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第四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1.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各评委打分算数和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按照各投标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3.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4.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规定确定中标人,候选中标人有涉及对标书实证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二、评标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企业认证(3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资信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诚信供应商企业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2企业业绩(12分)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精神堡垒类工程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2分,没有不得分;注: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否则对应项不得分。转包、分包合同无效。未提供、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可重复计分。4施工组织设计(15分)施工方案、技术措施(3分)根据投标单位丰富的施工经验及施工能力证明等且针对本项目进行编制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进行打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3、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4、季节性施工措施,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方案细致全面、合理、施工经验丰富、能力突出、完全响应项目需求的得2-3分;方案较为完整、施工经验较丰富、能力较突出、基本响应项目需求的得1-2分,方案不完整、经验能力一般、可行性一般得0-1分,未提供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3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各投标人响应文件的质量保证措施等相关内容横向比较打分:(质量保障机构健全,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具体、切实可能,合理的得2-3分;质量控制人员投入一般,质量保障机构健全,质量保障措施得当的得1-2分;质量控制和保障措施不全面,质量控制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得0-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3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详细全面且先进科学。(计划细致全面、合理、先进科学、完全响应项目需求,相关工作服务及进度安排合理、分工明确的得2-3分,计划较为完整,较合理、分工较明确、基本响应项目需求的得1-2分,方案不完整、响应度一般、可行性一般得0-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3分)资源配备计划(含人员配备、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配备安排合理、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合理、施工机械布置的合理等。(方案计划细致全面、合理,证明材料齐全、技术可行性强的得2-3分,方案计划较为完整合理,技术可行性较强的得1-2分,方案计划不完整、可行性一般得0-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方案计划细致全面、合理、技术可行性强的得2-3分,方案计划较为完整合理,技术可行性较强的得1-2分,方案计划不完整、可行性一般得0-1分。)没有内容不得分。5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40分)方案设计(含效果图)(20分)项目解读准确到位,设计思路清晰合理,整体设计方案全面、合理可行,效果图表达清晰明确,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0-20分。 施工图设计(20分)施工图设计内容完整,满足国家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总平面图、节点详图、小品大样图、种植图等满足设计规范,设计内容可行,图纸清晰明确,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0-20分。 6价格标(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如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则须在开标现场一个小时内提供详细的成本核算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基于成本核算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判定是否为有效投标单位。 根据苏财购〔2025】62号文及东财购【2025】7号文要求,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备注:1.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顺序制作投标文件,特别是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内容请做出明确的标注,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造成评委误判或漏判。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应条款不得分,以上评分所需提供的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若弄虚作假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县一年内投标资格。3.请各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造成评委误判或漏判。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一)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二)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三)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四)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五)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第五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响应文件(封面参考格式)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投标文件由资审文件、技术标文件、经济标文件三部分组成。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一、资格审查内容文件1资审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1)。文件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文件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投标函格式”)。文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若为法定代表人前来投标的,无须提供授权书)。文件5供应商资格声明,声明格式见“附件4、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文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文件7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文件8自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文件9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文件10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2.资审文件必须加盖电子签章或以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资审文件”按要求上传至“资审文件”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资审文件每页都需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二、技术标文件内容文件1技术标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8);文件2根据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文件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注:技术标文件必须加盖电子签章或以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技术标文件”按要求上传至“技术标文件—设计方案”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将会被判定该项不得分。三、经济标文件1.经济标封面(格式见附件9)。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0)。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1)。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12)。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13)。6.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14)。注:经济标必须加盖电子签章或以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PDF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经济标部分”按要求上传至“经济标文件”里的投标函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操作手册》,请投标人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登录页面下载《操作手册》。经济标每页都需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不能按要求电子签章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中标单位须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公示期内提供一正二副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实物公章)送至代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附件1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资审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投标函格式致: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根据贵方项目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我方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2.我方完全理解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的资格。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若有),包括投标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4.我方完全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7.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服务。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投标供应商开户行:账户: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姓名(签字):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附件4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时间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是否依法缴纳税收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单位概况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本项目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是否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备注我公司(单位)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的职务:电话号和传真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6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时间:年月日附件7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偏离情况投标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实质性资格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及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详见招标文件注:1.如投标产品(服务)的商务要求与本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完全一致,则投标供应商必须填写此表。未填写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2.“偏离情况”应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采购人不接受“负偏离”,否则视为废标。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附件8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技术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经济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投标报价表报价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备注1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说明: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有本次采购项目的设计(需要提供全套设计方案、效果图、施工图)、运抵招标项目现场、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按照效果图进行验收),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即“交钥匙”工程价。即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深化设计费、材料设备价格、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费、检验和竣工验收费用,工程配合费、招标人员培训费、技术文件及资料费、其他费以及直至交付满足正常使用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在深化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投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中。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项目名称: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价(元)合价(元)....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根据本单位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效果图自行编制清单报价表;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有本次采购项目的设计(需要提供全套设计方案、效果图、施工图)、运抵招标项目现场、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按照效果图进行验收),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即“交钥匙”工程价。即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深化设计费、材料设备价格、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费、检验和竣工验收费用,工程配合费、招标人员培训费、技术文件及资料费、其他费以及直至交付满足正常使用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在深化设计、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投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之中。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附件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单位:(盖章)日期:附件14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施工合同书发包人(全称):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住所地:承包人(全称):住所地: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签订地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工程地点:如东县洋口镇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三.合同工期: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四.合同价款1.暂定签约合同价含税价:人民币元(大写:)。2.本合同采用固定下浮率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3.中标价(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仅作为暂定合同价,最终结算价以审计价为准【因招标人(建设单位)原因造成调整的工程量按以下第4条款结算】。(1)当审计结算价≤中标价时,按审计结算价结算。(2)当审计结算价˃中标价时,按中标价结算。注:若设计施工图中包括的工程内容,实际未施工的,则在结算时扣除。4.项目实施过程中非招标人(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量调整调整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若因招标人(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量调整的,综合单价根据确定结算价编制原则的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计取。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最终调整价不得超过中标总价的10%。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签订合同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缴纳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包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全额退还。承包人保证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五.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70%,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本项目质保期2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承包人凭经发包人审核的合同、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审定单及增值税发票进行资金结算。(工程款仅给付至承包人基本账户)六.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设计和国家规定工程质量评定标准验收合格。七.双方责任(一)发包人责任:1、开工前对工程技术、施工要求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等资料。2、落实各项目工程现场定位放线、清杂清障等工作。3、提供施工场地、水电等必要施工条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种各类问题。4、及时组织现场工程师进行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工程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5、施工期间,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所购进的材料进行检查。发包人有权拒绝不合格材料及产品进场。发包人验收的行为不免除承包人质量保证责任。6、如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修改。7、派员(监理、驻场代表)进行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办理签证工作。(二)承包人责任:1、本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挂靠,否则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冒充承包人承包工程的,发包人不给付工程款,已给付的工程款冒充人应予返还,承包人如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对此表示认可且无异议。2、按照施工技术方案和国家规定的施工技术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逐日记录施工日记,每周向监理单位报告施工进度。3、及时、准确、完整的向监理单位提供施工资料,提供每个单项工程实施前、中、后期的照片。4、承包人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发包人拒付工程款,发包人因此受到损失或支出费用的,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设计,应先通告监理人员,经发包人批准后,再根据变更后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否则所变更的部分作为质量不合格处理。5、承包人需认真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施工安全。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承包人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承包人还须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政府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6、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承包人须提供①施工组织设计;②施工进度计划;③管理人员名单、职称(职务)、上岗证(操作证)复印件及现场施工人员名单作为发包人审核施工组织的依据,否则承包人每延误提交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100元/天违约金。八.违约责任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工程不合格或工期逾期时,或者不履行或逾期履行保修义务,或者隐蔽工程未经发包人及监理验收确认的,或者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质、竣工验收资料等】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如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返工产生的费用、工程进度延期等,还应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2、甲乙双方约定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投标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可更换(发包人要求更换的除外)且必须常驻现场,若无正当理由连续24小时不在工地现场,且未经发包人或监理书面批准,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按每次100元人民币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连续2天或者工期内累计3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按合同总价款的25%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时的人员名单一致,且要有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上岗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等并确保相应资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均合法、有效【签订本合同时提交单位及人员相应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资格证书及人员身份证原件交发包人核查,加盖承包人公章的复印件交发包人备存】。如经发包人发现施工人员与名单不一致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及时更换,承包人按每次500元人民币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挂靠,否则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冒充承包人承包工程的,发包人不给付工程款,已给付的工程款冒充人应予返还,承包人如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对此表示认可且无异议。(4)承包人应当向为本合同所涉工程标的物提供劳动的员工按月支付工资、为每位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每月26日向发包人提供承包人加盖公章的工资表、工资发放凭证和参加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的人员名单及缴费凭证等复印件【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要求承包人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供发包人核查】。发包人有权向现场承包人的员工进行调查,每发现一人或一次承包人未履行按月支付工资或者未为每位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千元/次,超过三次以上的(含),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发包人可以直接向提供劳动的员工代发工资,并在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逾期交付,或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包括保修期外)导致逾期交付,经发包人催告后10日内仍然不能交付,或者交付后发现确需返工的(提前交付的天数不扣除),或者双方提前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及其员工阻止发包人重新发包施工或者滋事的,每逾期(包括返工、重新发包施工的情形)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中标价的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发包人的一切损失。(6)承包人应当文明施工,遵守环保、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环保等责任,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场地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清。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须按照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如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及时与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提交书面的工程施工报告,在限期内撤场,并保证承包人人员或材料商不找发包人滋事或上访,否则,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对此表示认可且无异议。3、发包人无故延期付款的,需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承包人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部分的利息。九.组成合同的文件9.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9.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形成补充合同文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合理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首部所载明的住所地,为当事人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今后凡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文书函件以及相关法律文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均以此为准。当事人双方承诺在住所地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住所地不准确,或住所地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合同相对方,导致合同往来文书函件及法律文书被拒绝签收、无法送达等情形的,应自行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十二.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壹份报如东县洋口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份。(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基本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号:备案(盖章):2025年月日附件1: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住所地:承包人(全称):住所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如东县洋口镇制作中心渔港标识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工程质保期两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附件3:工程廉政协议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就本工程特订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和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4:安全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住所地:承包人(全称):住所地: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5年月日为了加强发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财产等安全,确保期间发包人发包给承包人的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发承包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合同,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第一条:发承包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环保、消防政策、法律、法规等。第二条:发包人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1)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保、消防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发包人有权审查承包人提供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特种作业人员证等。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加盖承包人公章的资质证件、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预案等复印件给发包人存档。(三)发包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承包人人员违章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四)发包人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承包人人员责令退场。(五)发包人有权监督检查承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承包人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六)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第四条:承包人的责任、权利;(1)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供《营业执照》、《安全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接受发包人审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发包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教育和处罚。(2)承包人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将名单报送发包人。(三)承包人是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发包人及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等;(四)承包人负责为所有承包人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等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含高空、电焊等作业】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负责;(五)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承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六)承包人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第三条:承包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一)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二)班前、班中不得喝酒、赌博,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三)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四)未经发包人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五)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六)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做好消防防护工作;(七)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八)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九)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十)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十一)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四条:安全责任(一)本合同约定期间由于承包人造成安全事故的,承包人负全部责任,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损失和刑事责任;(二)本合同约定期间如因承包人或承包人工作人员原因给发包人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包人负责全部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首部所载明的住所地,为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今后凡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文书函件以及相关法律文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均以此为准。双方承诺在住所地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住所地不准确,或住所地变更后未及时书面告知合同相对方,导致合同往来文书函件及法律文书被拒绝签收、无法送达等情形的,应自行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第五条: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渔港标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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