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工程招标公告(汉滨区大河镇大河小学2025)
[交易公告]汉滨区大河小学新校区配电工程(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汉滨区大河小学新校区配电工程(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7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AK2025063.1B1
项目名称:汉滨区大河小学新校区配电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7,133.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小学新校区配电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97,133.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97,133.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1097133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97,133.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小学新校区配电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大河小学新校区配电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年度审核报告; (2)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即投标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报名时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或劳务合同; (4)供应商提供 2023/2024 年度(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到 1 年的可提供企业任意时段财务报表;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 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6)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至 2025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2)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ak.sxggzyjy.cn/)、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发布,(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大河镇大河小学
地址:大河镇大河街道
联系方式:15389511688/15384651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
联系方式:13098000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汶伟鹏
电话:13098000911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1 采购公告
2 变更公告
3 结果公告
4 废标/终止公告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电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