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2025)
项目概况
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整理出版方志名家杨笃有关著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292025CGK00224
项目名称: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整理出版方志名家杨笃有关著作”
预算金额(元):793900
最高限价(元):793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整理出版方志名家杨笃有关著作” 数量: 预算金额(元):793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规格描述附后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电子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 09:30
开标地点: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财政局二楼212房间)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无需代理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
地 址:山西省乡宁县迎旭大街75号
联系方式:0357-6835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昌宁镇迎旭西街20号
联系方式:0357-6866609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57-6866609
附件信息:
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整理出版方志名家杨笃有关著作”.doc280.0K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整理出版方志名家杨笃有关著作”项目编号:1410292025CGK00224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程序和要求七、签订合同八、保密和披露九、询问、质疑和投诉十、违约处罚十一、纪律和监督第三部分评标原则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风险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合同签订、履约等政府采购环节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人的下列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响应的,将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验收时,如验收不合格,将通知整改,复验后仍不合格的,视为虚假响应。2、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中标投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视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1.一、项目概况:1.2.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整理出版方志名家杨笃有关著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4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0292025CGK002242.项目名称: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整理出版方志名家杨笃有关著作”3.预算金额(元):793900.004.最高限价(元):793900.005.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整理出版方志名家杨笃有关著作(城市)”数量:预算金额(元):793900.00简要规格描述:规格描述附后备注:6、合同履行期限:包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3.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刷经营许可证》。1.4.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3、方式:在线获取4、售价(元):01.5.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电子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3.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3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财政局二楼212房间)1.6.六、公告期限: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7.七、其他补充事宜:1、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服务、技术参数及资质要求及评分标准等相关事项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答疑。2.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3、代理费支付方式:无需代理费2.1.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2.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地址:乡宁县迎旭街75号联系方式:0357-6835789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乡宁县迎旭西街20号联系方式:0357-68666052.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57-686660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系指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是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招标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各投标人。2.4“评审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组建并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217号)。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投标人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在报价前须按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本次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2)投标文件开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须从投标人基本户汇出);收款单位: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山西乡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03103010300000065056;开户行号:402178300258;(3)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方式、规定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打款必须备注清楚项目编号、包号和公司开户行号,如因未注明导致无法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4.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投标人在规定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3未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只向公司基本户转账退还保证金,不退现金,不向个人账户转款)。4.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4.5投标人应承担其所有参与和准备报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现场勘察5.1如招标文件对现场勘察有要求,所有已登记备案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到现场勘察;是否勘察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的话)6.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所投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6.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1)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所投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加分。(2)所投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加分。(3)所投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所投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6.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6.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所投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在采购需求部分具体落实。(3)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5%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6.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7.通知7.1对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送达,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要求,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原则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2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8.4开标后评审小组将对报价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情况、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情况、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存在问题的将留存证据并对投标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采用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进行告知。澄清、修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澄清、修改,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9.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0.2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1.1投标文件组成及编排顺序*资格审查部(1)特定资质:A、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刷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A、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A、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须承诺符合要求、有效、完整)。(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A、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须承诺符合要求、有效、完整)。(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A、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须承诺符合要求、有效、完整)。(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A、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须承诺符合要求、有效、完整)。(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A、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须承诺符合要求、有效、完整);B、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C、投标函(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D、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凭据(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资信:A、投标人案例业绩(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B、投标人信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C、服务保障材料(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D、政策因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部分项目服务技术参数评价相关材料。*投标报价部分报价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11.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提交(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11.3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必须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规定填写、签署、盖章将导致投标被拒绝。(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注明。1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投标。12.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12.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投标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2.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投标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3.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120个自然日。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15.3投标文件中所须盖章签字部分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15.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审小组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5.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递交16.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方式提交。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时间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7.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8.串通投标行为18.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9.组建评审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9.2评审小组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0.评审程序20.1评审须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资格审查;(2)符合审查;(3)澄清补正;(4)详细评审;(5)推荐中标候选人。21.资格审查21.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部分相关证明资料;21.2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加*项目未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1.3联合体投标文件是否附有符合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若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2.符合性审核22.1审查标准:评审小组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文件及服务方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符合性审查内容:商务资信部分A、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中带*部分不全或无效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协议的;D、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E、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技术部分A、投标服务技术参数全部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价格部分A、报价部分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2.2本次招标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3)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2.3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2.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投标的,在统计投标人数量时,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23.投标的澄清23.1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审小组专家共同签字。23.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审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签章)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拒绝该投标。23.3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应当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拒绝该投标。24.详细评审24.1评审小组只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评审。25.计算价格分25.1根据下列规则和计算公式计算价格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26.确定中标候选人26.1将评委评分和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汇总,根据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得分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服务得分顺序排列)送采购人确认。27.评标过程保密27.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核、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8.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8.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或者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9.采购项目废标29.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采购项目废标后,评审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29.3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29.4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报告财政部门,按财政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它方式继续采购。七、签订合同30.中标通知30.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0.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时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按废标处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1.3中标人一旦中标,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1.4违反相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八、保密和披露32.保密32.1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披露33.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3.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4.询问34.1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35.质疑3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5.2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5.3投标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35.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及其他相关投标人。36.投诉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乡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起投诉。36.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36.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36.4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6.5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6.6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7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详见山西政府采购网)。十、违约处罚37.违约处罚37.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中标、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的;(7)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纪律和监督38.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3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9.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9.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0.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40.1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1.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4.1第三部分评标原则一、评标原则评审小组在评标时,依据各项商务、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价。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2、评委对审核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分;3、根据汇总得分结果由高到底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得分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服务得分顺序排列)。三、综合评分标准(见下表)评分标准一、商务部分(0—25分)(客观分)1、案例业绩:(0-3分)案例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结算凭据(发票或银行划拨单)扫描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类似项目合同案例得1分,否则不得分,最高3分。 2、投标人信誉:(0-3分)依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3分。3、服务保障(0-15分)A、依据投标人服务团队(人员名册、联系方式、人员资质、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B、依据投标人服务机构(营业场地、服务电话、服务设施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C、依据投标人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咨询服务、问题解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4、政策因素(0-4分)A、节能产品(0-2分)货物(方案)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仅以提供的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为打分依据。B、环境标志产品(0-2分)货物(方案)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得2分,仅以提供的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打分依据。二、技术部分(0—60分)(主观分)1、 项目整体技术方案评价(0-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技术方案情况综合评审,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评价(0-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情况综合评审,最高得9分,未提供不得分。3、 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进行评价(0-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服务需要的系列设施设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9分。4、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评价(0-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情况综合评审,最高得9分。5、保密和内控制度(0-9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制度、内控制度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9分,不承诺不得分。6、任何一项主要需求或性能描述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虚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每一项主要需求或性能描述正偏离的加1分,共15分,没有不得分。三、价格分(0—1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100 注: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或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第4部分采购需求项目名称: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整理出版方志名家杨笃有关著作”单位地址:乡宁县迎旭街75号固定电话:0357-6835789项目联系人:张甜联系电话:18834715227预算价:79.39万元最高限价:79.39万元要求事项内容备注一、特定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刷经营许可证》。二、政府采购政策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福利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采购需求(一)所需服务简要说明:根据《乡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79次政府常务会议的纪要》,整理出版乡宁籍方志名家杨笃有关著作:《杨笃方志集成》《杨笃作品集》《杨笃评传》《乡宁口述杨笃故事》四本。(二)服务范围:完成对上述四本著作的印刷及相关配套服务。(三)服务要求:在规定时间,按照印刷标准,完成达标的印刷品。 (四)详细服务清单附后四、履约要求(一)服务地点:中共乡宁县委党史研究室指定地点。(二)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三)服务标准:根据服务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服务。(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五、其他要求(一)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三)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服务说明序号项目内容字数印制册数印制标准1《杨笃方志集成》200万字1000套每个页码放4个版,即2个筒页,共计7158.5页,分10册装订,大16开本(210mmx285mm),单色印刷。内文纸张用70克轻型纸,封面涂塑纸,硬封,圆脊精装。2《杨笃集》60万字1000本全书约715页,1册装订。参照“山西文华”系列图书版式,16开本(170mmx240mm),布面精装,封面、书脊、封底,用圆脊精装布裱壳(工艺烫金),内文纸张用80克纯质纸,单色印刷。3《杨笃评传》30万字1000本全书约 410页,1册装订。16开本(170mmx240mm),内文纸张用80克纯质纸,单衬用120克特种纸,封面用 250克铜版纸,锁线胶装,彩色印刷。4《乡宁口述杨笃故事》30万字1000本全书约 410页,1册装订。16开本(170mmx240mm),内文纸张用80克纯质纸,单衬用120克特种纸,封面用250克铜版纸,锁线胶装,彩色印刷。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乡宁县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坚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合同。1、合同文件年—月—日对-------(采购单位)的------项目公开招标的所有文件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二、合同总金额及付款信息:总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开户名称: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三、服务清单附后四、服务承诺书五、合同履行期限、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如乙方无法按期开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合同总额的10%为最低标准赔偿损失。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六、验收付款1、验收:乙方服务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乙方出具发票,甲方出具政府采购验收单。甲方持政府采购验收单及发票办理付款手续。2、付款:。如无按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合同总额的10%为最低标准赔偿损失。七、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1、本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2、本合同签订以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如任何一方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八、争议1、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九、其它: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以附件的形式加以补充,但附件的内容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附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仅为范本,采购方和成交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等的前提下具体商定详细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或签章)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二、投标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函(格式)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时 间: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备注:附价格构成明细清单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注:除可填报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减变更报价表实质性内容,对本报价表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标,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