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招标公告(鹤岗市人民医院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B08010100Z20252214464
项目名称:食堂等部分科室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156458.5900
最高限价(元):0.0000
采购成本价(元):0.0000
需求详情:
对食堂灶房棚面、墙砖、地砖进行更换;对食堂整体进行粉刷;面案间增加排水槽;心内三科与肾内科病房两侧冷山墙体增加内墙保温,并整屋粉刷;手术室在楼梯间内增加轻钢龙骨硅酸钙板库房,安装套装门一樘,以及照明与插座,对半层台阶铺设塑胶地板;新污水处理机房更换破损塑钢窗9樘、增加排风管道与排风机,以及白钢碳箱等。施工方应满足询价通知书中一般资质条件的相应标准,具有建筑施工营业范围,同时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为本公司缴纳保险人员。服务地点为鹤岗市人民医院,使用医院自有资金,施工方应按照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工艺,施工工期为25天,付款方式上,在乙方施工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施工方需准备竣工图、竣工结算等相关材料,以市财政评审中心对结算审定的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乙方出具发票,甲方付工程款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详情见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服务周期:2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电信路1号鹤岗市人民医院
报名开始时间:2025-10-13 14:20
报名结束时间:2025-10-17 09: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鹤岗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18******835
联系座机:0468-3854043
四、参与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