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综合养护招标公告(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2025)
项目概况
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3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FCG2025-015
项目名称: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1157240
最高限价(元):115724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572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主要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9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03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7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33694
质疑联系人:李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336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宏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北沙西路18号经纬中耀大厦1501-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8165292
质疑联系人:张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2286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5.10.13发布稿招标文件-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docx268.5K
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HSZFCG2025-015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浙江宏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3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FCG2025-015项目名称: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预算金额(元):1157240最高限价(元):1157240采购需求: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主要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9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þ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1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1月3日14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79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33694质疑联系人:李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336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宏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北沙西路18号经纬中耀大厦1501-2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58165292质疑联系人:张工质疑联系方式:0571-8622861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þ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þ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北沙西路18号经纬中耀大厦A座1501-2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刘工,0571-862286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如果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现IP地址或者MAC地址一致的情况,本次开标做无效响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个 。1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准,计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以转帐或支票的形式支付,开户名:浙江宏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科创支行。账号:33050110425500002104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服务费,缴纳时注明招标编号。16书面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承诺书三份。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4.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保洁、绿化养护、市政、牛皮癣清理等费用等养护工作。二、养护采购清单1、本标项按:三类级道路保洁、三类级绿地、三类级市政设施养护标准实施。序号名称起止点类别保洁面积㎡绿化面积㎡市政面积㎡备注1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三类46577.57063.246577.5合计46577.57063.246096.1三、养护单价最高限价序号经费名称单位面积/数量单项报价最高限价备注1保洁㎡46577.5最高限价为7.57元/㎡.年2绿化㎡7063.2最高限价为3.72元/㎡.年3市政㎡46096.1最高限价为41947.45元/年不做竞争性报价四、最低人员配备要求序号名称面积/数量最低人员配备1保洁46577.5㎡6人2绿化7063.2㎡2人3市政46096.1㎡2人五、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包括2年9个月的综合养护费(保洁、绿化养护、市政等费用)。1、市政费用按暂定价41947.45元/年,115356元/2年9个月计入报价,报价不做竞争。2、保洁、绿化养护等费用由供应商自主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及本项目最高限价。3、绿化养护费用包括:(1)日常养护费(绿化养护费的70%)、更新改造费(绿化养护费的30%)。3.1日常养护费包含:绿化养护人工工资、专项费用(绿化施肥费、绿化浇水费、绿化防病防虫用药费、绿化零星补植费、防台抗雪等应急物资储备费、其他费等费用);3.1.1绿化施肥费: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平日应及时追肥,确保绿化生长所必需的养分,用有机肥或复合肥0.5kg/㎡;3.1.2绿化浇水费:养护企业需及时发现、及时补充绿化所需水份。天气炎热时,养护企业应抗旱保绿工作,及时给喜阴植物搭建遮阴网,确保绿化不因缺水死亡,并及时交纳绿化水费;3.1.3绿化防病防虫用药费:要求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3.1.4绿化零星补植费:因企业养护不力引起乔木死枯株,或灌木(草坪)枯死株面积在10㎡/处以下,养护企业应无条件进行补植相同品种的苗木;3.1.5防台抗雪应急物资储备费:绿化养护企业重点做好绿化养护中抗旱遮阴网、防台抗台毛竹和快速支撑钢管、抗雪竹竿等物资储备和响应工作,其中快速支撑钢管只能做为一部分应急物资储备,不是唯一的抗台应急物资。3.1.6其他费:主要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须由投标单位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如养护期限内采购人直接委托中标单位养护管理的本项目3%以下工程量的公共绿地(含新接收公共绿地)费用、管理费用及税金、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3.2更新改造费(绿化养护费的30%)包括:本项目绿地50㎡(含)以上的绿地改造、长势不良乔木更换,但日常养护费、养护设备购置及消耗、应急物资(含快速支撑钢管)、零星整改(含修缮公园景观设施、更换灯具配件、常绿草坪播种、养护抄告问题整改)的所需费用不纳入更新改造费。4、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69号),项目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工资要求,日常加班工资按劳动法相关要求另行计算。5、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解决环卫工人实际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意见》(〔2008〕14号)文件精神,环卫工人工资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工资标准,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六、管养标准、评分办法及奖惩制度依据临平城组办〔2022〕9号关于印发《临平区市政绿化亮灯保洁设施养护标准》的通知执行,如上级主管或本区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综合养护标准具体如下:(一)道路保洁标准、评分等1、道路保洁相关要求1.1本项目各标项人员要求须符合专职人员基本岗位数量要求。1.1.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保洁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应人员,所需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总价中。1.1.3保洁人员在岗要求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智慧化管理措施、设施配备。大型活动、节假日、新作业方式调整或未达到管理标准等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或采购人要求增派保洁人员、保洁设备,以确保清卫保洁质量,增派人员和设备的费用应考虑在投标总报价中。1.1.4鼓励供应商根据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区“三类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区政府等相关文件要求,鼓励中标供应商招聘失地失业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1.1.5人员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因违法、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6作业车辆、作业时间应符合属地交警部门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报备后实施。1.1.7供应商提供的设施设备,根据采购人要求统一外观,标识。1.2保洁服务内容1.2.1本项目涵盖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项目概况及要求清单中所有道路的清扫运输、垃圾收集运输、偷倒垃圾清运等服务内容。1.2.2本项目道路中间绿化带含在道路保洁范围内,及道路两侧人行道外建筑物基石边或无建筑物外可视范围内(不少于5米)均包含在保洁范围内。1.2.3本项目涵盖地铁站(如有)出入口台阶以下周边范围的保洁含在道路保洁范围内。1.2.4本项目道路所附属的铁路下穿涵洞(如有)、果壳箱、交通隔离栏、路灯杆(2.2米以下部分)、交通信号杆(2.2米以下部分)均属于本项目保洁范围。1.2.5牛皮癣清理:标段范围内道路、围墙、道路沿线设施(含一层建筑立面)等区域的“乱涂”、“乱张贴”等牛皮癣日常清理均属于本项目保洁范围。1.3道路保洁标准1.3.1一类道路保洁标准:①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污渍,人行道无杂草,晴天无积水,道路两侧3米内无废土、垃圾。②人行道板及各类井盖等处缝隙、沟眼无垃圾,无积泥嵌石。③道路绿地、花坛、树圈保洁应与道路保洁同步,做到无杂物、无垃圾。④环卫设施(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设置整齐规范、无破损、歪斜、油漆剥落(或严重褪色)、垃圾满溢,表面清洁无污垢,周围地面无暴露垃圾、污水现象。⑤在规定时间内(夏季上午7点前,其它季节上午7点30分前)完成第一遍普扫,然后进行全天巡回保洁,道路有色垃圾滞留时间不得10分钟。1.3.2二类道路保洁标准:①路面无垃圾、污渍、积泥较少,人行道无杂草,晴天无积水,道路两侧3米内无垃圾。②人行道板及各类井盖等处缝隙、沟眼无垃圾,无积泥嵌石。③道路绿地、花坛、树圈无杂物、无垃圾。④环卫设施(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设置整齐规范、无破损、歪斜、油漆剥落(或严重褪色)、垃圾满溢,表面清洁无污垢,周围地面无暴露垃圾、污水现象。⑤在规定时间内(夏季上午7点前,其它季节上午7点30分前)完成第一遍普扫,然后进行全天巡回保洁,道路有色垃圾滞留时间不得15分钟。1.3.3三类道路保洁标准:①路面无垃圾、污渍、积泥较少,人行道杂草较少,道路两侧3米内无成堆垃圾。②雨水井沟眼无垃圾,无积泥嵌石。③道路绿地、花坛、树圈内无垃圾。④环卫设施(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房)设置整齐规范、无破损、歪斜、垃圾满溢,表面清洁无污垢,周围地面无暴露垃圾、污水现象。⑤在规定时间内(夏季上午7点前,其它季节上午7点30分前)完成第一遍普扫,然后进行全天巡回保洁,道路有色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1.3.4保洁基本要求1.3.4.1应做到文明、清洁、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1.3.4.2合理安排作业计划。清晨或深夜在居民住宅小区或周边道路进行环卫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并应注意控制机具噪音。组织机械化清扫、洒水、清洗作业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7:00—9:00,16:30—18:30)。1.3.4.3下雪及雪后应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路面除雪作业,消除路面积雪、结冰,为道路交通畅通创造良好通行条件。清雪作业以机械化清雪为主,人工清雪为辅。清理的积雪不得堆放在雨水井口,禁止向道路路面、绿化带、绿地抛撒积雪。1.3.4.4日常保洁时间内保洁单位需确保保洁范围干净,如有无主垃圾或其它垃圾,应加强监管,及时劝导并清理干净。1.3.4.5每辆环卫专用车辆应装有GPS装置,并按采购人要求安装摄像设备及人员的智慧管理等接入采购人指定系统,如GPS装置、摄像设备故障后应及时报修。GPS定位系统或摄像设备以及为本项目服务提供的智慧环卫等(含人员智慧管理)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同时需纳入城管智慧平台,采购人不另支付任何费用。1.3.4.6人工辅助清扫、清洗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或清洗机动车道交通隔离栏时,应在距清扫点来车方向100M处设置警示标识,使用荧光锥形筒等警示标识围护清扫保洁区域,面向来车方向清扫,注意车辆动态。1.3.4.7洗扫车、扫路车、洒水车、清洗车车尾应设置荧光标宽标识(或警示灯)。夜间作业时或雨雾天气等能见度较低的天气,必须启用警示灯光。环卫电动作业车辆、保洁车等小型作业车辆车身设置荧光条,车后部或车顶设置警示灯。1.3.4.8本项目环卫作业车辆须有固定场所停放,严禁停放在消防通道、公交车站、盲道等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公共通道。1.3.4.9承诺能及时提供人力、设备、技术等支持。1.4保洁作业规范1.4.1道路普扫次数和时间1.4.1.1一类道路普扫作业每日不少于3次。二类道路普扫作业每日不少于2次,三类道路普扫作业每日不少于1次,夏季(6月—8月)第一次普扫应在6:30前完成,春、秋、冬季(9月—次年5月)在7:00前完成;第二次普扫在13:30前完成;第三次普扫在17:00前完成。1.4.1.2应根据重大活动保障、落叶旺季等因素适时增加每日普扫频次。1.4.2洒水(清洗)1.4.2.1一类道路作业每日不少于6次,二类道路作业每日不少于4次,三类道路作业每日不少于3次,洒水车车速不得超过25km/h;清洗时,高压清洗车车速不得超过10km/h;机械化清扫作业。1.4.2.2洒水时,应调整好洒水车水压和水幅,保持车行道全路段路面湿润。途经地铁站、公交站、人行横道等人流量集中的地点应注意放慢车速,避让行人,调整启闭装置,避免将水洒到行人身上。1.4.2.3晚22时以后,洒水作业时禁止播放洒水提示音乐。中、高考等重要考试期间,洒水车途经考场周边道路时应及时关闭洒水提示音乐,夏季中午时间(12时-14时)适当降低洒水提示音量。1.4.2.4小雨及以下雨量时,按计划保持洒水作业;中雨及以上雨量或雷阵雨期间,暂停道路洒水和清洗作业。1.4.2.5春秋季(3月—5月、9月—11月),每日道路洒水频次作为基准遍次,即一级道路每日5次;夏季(6月—8月),在基准频次上每日分别增加1次;冬季(12月—2月),在基准频次上每日分别减少1次。1.4.2.6气温低于2摄氏度时应停止清洗和洒水。1.4.2.7根据清雪作业应急保障需要,可使用洒水车、清洗车冲刷路面积雪,并使用清雪车、扫路车等专业车辆或人工辅助,及时清除路面积水、积雪。1.4.3机械化清扫1.4.3.1机械化清扫范围主要为机动车道,及便于使用机械化装备清洁机动车道的交通隔离栏。1.4.3.2清扫车或洗扫车应加足水,根据路面状况调整好扫路车侧刷和吸口,喷雾洁扫无扬尘,在规定时间和路线进行机械化清扫作业。1.4.3.3机械化清扫作业时,扫路车或洗扫车车速不得超过10km/h。1.4.3.4清扫时应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械化清扫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在确保作业安全的前提下,及时下车清除。1.4.3.5当日清扫结束后,应在指定地点卸空机械化清扫车辆中的垃圾。1.4.3.6机械化清扫车辆所用的扫把丝等消耗品应根据使用状况及时更换。1.4.4人工普扫1.4.4.1清扫时,在距清扫点适当位置安全警示标识。1.4.4.2道路两侧、路面等承包区域内乱涂写招贴,应使用铲刀或高压清洗机具予以清除,对粘附力强的要求用清洗剂刷洗,被清洗或清除后物体表面没有明显残留痕迹,不得采用涂料遮盖等方式简单处理,路面有污染或明显肮脏时要及时冲洗。1.4.4.3清扫的街面垃圾、沿街果壳箱中的垃圾应密闭化运至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不得抛洒滴漏。1.4.5人工保洁1.4.5.1普扫结束后,应按照规定的责任保洁区域、保洁时间组织巡回保洁。落实责任保洁区域边界管理,保洁时应向保洁边界以外适当延伸(不少于5米),不留保洁盲区和空白点。1.4.5.2应定时清运沿街果壳箱中的垃圾,做到垃圾不落地、不积存,日产日清。1.4.5.3突发性环境卫生污染现场清理时,应严格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进行保洁,及时消除污染物,恢复路面清洁。1.4.5.4环卫电动专用作业车辆应在非机动车道顺向行驶,不得超载,且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Km/h。1.4.5.5保洁作业结束后,作业工具应在规定地点摆放,不得在道路路面、墙角、绿化带、绿地中存放。1.5保洁作业质量要求1.5.1清扫应做到“五无五净”。即无垃圾杂物;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路面干净,绿化带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盖沟眼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干净、路面见本色。1.5.2三化四分相关要求: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杭州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并完成保洁范围内四类垃圾的分类、收集以及垃圾的清运工作。1.5.3其他要求:(1)遇有窨井盖丢失、破损等,承包方必须及时上报采购人。(2)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保障工作。(3)遇有重大活动以及抗台、抗雪等突发事件,必须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应急保障工作,按照城市管理保障应急机制要求,保证人员及时到位,并根据应急指令服从统一调配。1.6.管理要求1.6.1供应商在保洁作业中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配置等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数量规格相符合。加强日常作业质量管理,相关计划及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准时递交。1.6.2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受采购人及其上级各部门领导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1.6.3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须统一穿戴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佩证上岗。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如遇各种意外事故发生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并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事故情况应在30分钟内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1.6.4果壳箱应定期保养保持整洁完好无缺失,承包期间因操作或管理不善造成破损、缺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费用并负责修复或更新(果壳箱更换款式应保持原样,或经采购人同意后调整款式)。1.6.5专用作业车辆(含人力三轮车)符合环卫标准化管理要求,外观喷漆及规格符合采购人要求,机动、人力车辆应按时冲洗保养保持外观整洁,无抛洒滴漏、无满溢、无吊挂。1.6.6垃圾应倾倒在指定的垃圾堆放场地,不得焚烧垃圾、树叶,确需垃圾二次转运的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直接在保洁道路上进行。1.6.7如遇渣土抛洒污染路面等情况,中标单位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并做好照片资料,同时进行道路冲洗清理。1.6.8无新闻媒体曝光,对“12345”市长公开电话和有关受理中心及信访处相关问题,处理、回复及时到位。加强管理,确保在国家、省、市、区的各项检查中不失责任分。2、偷倒垃圾清运要求2.1服务内容:主要为本项目各个标段采购人管养范围内偷倒的垃圾清运工作,垃圾运自行处理,相关费包含在本次招标内容中。2.2具体要求:(1)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加强所承包范围内防止垃圾偷倒的管理工作。如在所承包范围内发生偷倒,需完成偷倒的垃圾清运工作,垃圾的装车、运输至消纳处置场,因乱倒垃圾不符合相关要求所引发的问题,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赔偿费用。(2)车辆要求:本项目所需的作业车辆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到采购单位备案。(3)装运时必须密封整洁,不得沿路抛撒、滴漏。遵守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装运后及时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场地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装运时须铺设地垫等设施,防止污染路面,做到车走地净。(4)清理的时间要求:2小时之内清理。3、评分办法(1)月度检查评分成绩计算每个项目的检查评分均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现场检查得分计算出每个项目的实际分值。一类道路当月检查3次以上,二类检查2次以上,三类检查1次以上,月度评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2)季度、年度评分成绩计算,季度评分=每月度检查评分成绩得分之和÷3。年度评分成绩=每季度检查评分成绩得分之和÷4。4、成绩通报以及奖惩措施由采购人进行不定期巡回监督管理与每月评分。每月至少对养护单位评分一次,评分路段都是由招标人现场选定,评分人员由招标单位道路综合考评小组组成,最后成绩通报养护单位;季度得分是取每月评分平均分(上级相关单位对招标单位的养护评分也纳入季度评分范畴),季度(百分制)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标段为优秀(优胜)单位,95-90分(含)为良好单位,90-85分(含)为达标(合格)单位,85分以下和应急响应中通报批评的为不合格单位。90分以下每少一分,扣去当季养护经费的2%;85分以下每少一分,扣去当季养护经费的4%。年度评分主要依据季度评分成绩进行汇总。年度评分成绩通报:道路保洁管理检查评分年度(四个季度)平均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标段为优胜(优秀)单位,95-90分(含)为良好单位,90-85分(含)为达标(合格)单位,85分以下和应急响应中通报批评的为不合格单位。市级以上抄告单处罚:市查(杭州市政府以上创建部门、杭州市以上新闻媒体部门等)抄告单,经核实为养护问题及责任的,按照扣除养护款2000元/件,逾期未整改的按照5000元/件扣款;杭州市信访部门中所发反映的养护问题,养护企业首先要及时整改,对保洁问题逾期未整改的按照2000元/件扣款;上述同一问题抄告3次以上不整改的,扣除当季度10-30%日常保洁养护费,影响严重的,终止养护合同。区查问题抄告单处罚:区级(区保洁管理部门、区级政府创建部门、区新闻媒体等)抄告问题,经核实为保洁养护问题及责任的,按照扣除养护款1000元/件,逾期未整改的按照4000元/件扣款;招标人、数字城管和信访部门中所发反映的养护问题,养护企业首先要及时整改,对养护问题逾期未整改的按照500元/件扣款;上述同一问题抄告3次以上不整改的,扣除当季度5-20%日常保洁养护费,影响严重的,终止养护合同。(二)绿化养护标准、评分办法等1、总体标准:①体现植物造景,使植物季相分明,色彩丰富,生长茂盛,与植物生长的各阶段相适应,对植物群落进行合理养护,使植物群落完整,层次丰富。杜绝在绿地中出现黄土露天现象。②行道树和绿地乔木无缺株、死株,补植树品种、胸径、树高一致;树木支撑规范、统一、稳固,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化;树木修剪及时,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宿根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无死株;行道树树穴土壤低于侧石,绿地乔木树穴无板结。③绿篱、色块小灌木,无缺株、小道、混种及黄土裸露,补植灌木品种、规格一致;道路色块灌木定期修剪,切边清晰。④草坪生长繁茂、平整,土壤低于园路或侧石;时花花期整齐,色彩效果好。⑤植物灌溉及时,肥力充足。⑥掌握病虫害情况,防治措施有效;树皮开裂或有孔洞及时填补,冬季刷白工作规范到位。⑦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破损、无积水、无淤泥;亭、廊及其它园林建筑保持安全,按时修缮,维护良好;指示牌、禁令牌、宣传牌放置合理,醒目、完善、规范;绿化带侧石、护栏完好,补修材料规格、颜色一致。⑧乔木叶面及色块叶面无严重积尘;树上无杂物和晾晒衣物等情况;绿地内无垃圾、石块、垃圾渣土、果壳、枯枝落叶等杂物;果壳箱清洁完好,箱内垃圾日产日清。⑨管理制度完善,养护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养护人员作业规范;管理人员巡查监管到位,无违章占绿情况。⑩有防台、抗雪、抗旱、保绿等应急预案及措施;档案资料完整,巡查记录、病虫害防治记录、绿地概况表等详尽。2、公共绿地具体养护标准一级绿地养护标准:①植物长势旺盛、树形完美,植株保存率100%,体现景观特色;徒长枝不超过20cm;色块无窜条(高度大于15cm);草坪覆盖率100%,无杂草,定期修剪,草高不得超过8cm,常绿草高不得超过6cm,生长季节不枯黄。②一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有机肥0.5㎏/㎡、进口复合肥0.075㎏/㎡。③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④绿化设施修缮一年不得少于一次。⑤绿地垃圾15分钟内清理完毕。二级绿地养护标准:①植物生长势好,树形良好,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2%以下,植株保存率100%,体现植物造景;徒长枝不超过20cm;色块无窜条(高度大于20cm);草坪覆盖率大于95%,无大型和缠绕性、攀缘性杂草,零星区域的杂草控制在5cm以下,中心区不得有空秃现象、草高不得超过8cm,常绿草高不得超过6cm。②一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有机肥0.45㎏/㎡、进口复合肥0.065㎏/㎡。③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1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15%,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2%以下。④绿化设施修缮一年不得少于一次。⑤绿地垃圾0.5小时内清理完毕。三级绿地养护标准:①植物生长势一般,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10%以下,植株保存率不得少于98%;徒长枝不超过30cm;色块无窜条(高度大于30cm);草坪覆盖率大于90%,无藤类杂草及大型杂草,中心区不得有空秃现象,草高不得超过10cm。②一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有机肥0.45㎏/㎡、进口复合肥0.060㎏/㎡。③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2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25%,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5%以下。④绿化设施修缮两年不得少于一次。⑤绿地垃圾1小时内清理完毕。其他绿地养护标准:①植物生长势一般,黄叶、焦叶、卷叶的株数在15%以下,植株保存率不得少于95%;徒长枝不超过30cm;色块无窜条(高度大于30cm);草坪覆盖率大于85%,无藤类杂草及大型杂草,中心区不得有空秃现象、草高不得超过10cm。②一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有机肥0.35㎏/㎡、进口复合肥0.055㎏/㎡。③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2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发生率不超过30%,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10%以下。④绿化设施修缮两年不得少于一次。⑤绿地垃圾2小时内清理完毕。3、评分办法等通过日常检查、专项评分、定期检查、杭州市“双最”、年度评分等方式对招标绿地进行养护质量评分及奖惩(以下所涉及到的扣除养护费为日常绿化养护费)。(1)日常检查是指采购人不定期对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抽查,同时接受其他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市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对管养绿地中发现养护中存在的问题,采购人以《公共绿地养护问题抄告单》、《工作联系单》、新闻媒体、信访件、数字城管等形式向养护企业发出整改,并要求养护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和反馈工作。对市查、区查抄告问题在规定时间不落实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扣除一定的养护费进行处罚;对社会影响恶劣、造成重大养护责任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①市级以上抄告单处罚:市查(杭州市采购人、杭州市政府以上创建部门、杭州市以上新闻媒体部门等)抄告单,经核实为养护问题及责任的,按照扣除养护款1000元/件,逾期未整改的按照3000元/件扣款;杭州市绿化网和信访部门中所发反映的养护问题,养护企业首先要及时整改,对养护问题逾期未整改的按照1000元/件扣款;上述同一问题抄告3次以上不整改的,扣除当季度10-30%日常绿化养护费,影响严重的,终止养护合同。②区查问题抄告单处罚:区级(区绿化管理部门、区级政府创建部门、区新闻媒体等)抄告问题,经核实为养护问题及责任的,按照扣除养护款500元/件,逾期未整改的按照2000元/件扣款;采购人、数字城管和信访部门中所发反映的养护问题,养护企业首先要及时整改,对养护问题逾期未整改的按照500元/件扣款;上述同一问题抄告3次以上不整改的,扣除当季度5-20%日常绿化养护费,影响严重的,终止养护合同。(2)专项评分是指对日常养护中绿化工人作业在岗率、施肥、浇水、植物修剪、设施维修、补植、病虫害防治、应急响应等大的养护作业工作进行专项评分。对大的养护作业完成不及时、不到位的养护企业,采购人有权扣除一定的养护费进行处罚。①本绿化标段的养护工人作业没有按照要求配备,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经巡查发现,绿化养护工人当季作业平均在岗率达不到50%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30%日常绿化养护费;养护人员作业平均抽查率在达不到60-80%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5-10%日常绿化养护费。养护企业不守承诺、无意不发工人工资、无意克扣工人工资、福利的,造成工人集体上访,影响较坏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10-30%日常绿化养护费;不整改、不反省、影响极坏的,终止合同。②绿化施肥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用腐熟豆饼或复合肥0.5kg/㎡,检查发现,施肥率(施肥率=实际施肥量÷核实施肥量)达不到要求的,并逾期未整改的,施肥率达不到50%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10%日常绿化养护费;施肥率达不到60-80%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2-5%日常绿化养护费。③绿化病虫害防治要求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检查病虫害发生率达非常严重的(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2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40%),扣除当季15%日常绿化养护费;检查病虫害发生率达较为严重的(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1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30%),扣除当季5%日常绿化养护费;检查病虫害发生率达严重的(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10%),扣除当季2%日常绿化养护费。④绿化浇水:养护企业需及时发现、及时补充绿化所需水份,要求合理浇灌,确保绿化苗木不因缺水而枯死或浇水过多至植物淹死;天气炎热时,养护企业应抗旱保绿工作,及时给喜阴植物搭建遮阴网。因养护企业管养不到位,造成绿地绿植死亡共计达到10㎡(含)以上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5-10%日常绿化养护费,并要求立即补植整改。⑤应急响应(抗旱、防汛、抗台、抗寒、抗雪、其他养护应急任务等)不到位,通报批评的,采购人应扣除养护企业当季5-20%日常绿化养护费,并定为为不合格企业。(3)定期检查是指每季度由采购人负责人牵头,会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对城区招标绿地进行养护质量定期检查。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检查通报每季开展一次,并由采购人予以点评评分及付款情况。季度检查评分(百分制)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标段为优秀单位,95-93分(含)为良好(优胜)单位,93-90分(含)为达标(合格)单位,90分以下和应急响应中通报批评的为不合格单位。4.年度评分主要依据定期评分成绩进行汇总,并对各城区绿地养护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年度考评结果由区城管局予以公布。年度评分成绩通报:招标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评分年度(四个季度)平均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标段为优秀单位,95-93分(含)为良好(优胜)单位,93-90分(含)为达标(合格)单位,90分以下和应急响应中通报批评的为不合格单位。(三)市政养护标准、评分办法等1、一级市政养护标准:①人行道板铺砌平整,牢固稳定,裂缝长度小于1m或宽度小于5mm,下沉或拱起变形小于20mm或面积小于1㎡;无堆积物、障碍物,平侧石整齐稳固,线型顺直;道板铺装材料统一,砌块及平侧石松动破碎面积小于0.1㎡。②沥青及混凝土路面线裂缝宽度小于5mm;网裂、碎裂面积小于0.1㎡;泛油、车辙、沉陷、坑槽、搓板、拥包、剥落、脱皮、烂边、啃边面积小于0.1㎡;雨水检查井、雨水篦子以及其他井盖与道路标高保持一致,误差不大于15mm;窨井盖无缺失、破损、断裂、反盖、错盖等现象;雨天路面临时积水面积每处不超过2m2(积水深度3cm以上)。③路灯及附属设施完好率达99%,外观整洁、安全、完好;按时亮灯熄灯,亮灯率达99%,重大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亮灯率达100%。④排水设施完好,无阻水物,泄水孔、排水管道通畅,积泥深度不超过1/5管径;检查井安全防护网设置到位。⑤桥面平整完好,无裂缝、坑槽、破损;梁板外形整洁,无麻面、变形、开裂、锈蚀、通缝;伸缩缝外形整齐平整牢固无破损、阻塞;支座安全有效整洁,无破损、锈蚀、污秽;墩台墙柱外形齐整,无剥落锈蚀、破损、开裂变形,设置墩台沉降观测点;基础牢固完整,无冲毁冻胀、下沉、位移开裂;栏杆结构牢固无破损;泄水孔、排水管道、落水管无堵塞损坏、残缺脱落;挡墙等基础牢固,无破损、开裂变形;桥名、限重等标志齐全清晰,无缺少、破损。二级市政设施养护标准:①人行道表面平整,砌块无松动,裂缝长度小于1m或宽度小于6mm,下沉或拱起变形小于25mm或面积小于1.5㎡;无堆积物、障碍物,平侧石整齐稳固,线型顺直;道板铺装材料统一,砌块及平侧石松动破碎面积小于0.3㎡。②沥青及混凝土路面线裂缝宽度小于6mm;网裂、碎裂面积小于0.5㎡;泛油、车辙、沉陷、坑槽、搓板、拥包、剥落、脱皮、烂边、啃边面积小于0.5㎡;雨水检查井、雨水篦子以及其他井盖与道路标高保持一致,误差不大于20mm;窨井盖无缺失、破损、断裂、反盖、错盖等现象;雨天路面临时积水面积每处不超过4m2(积水深度3cm以上)。③路灯及附属设施完好率达98%,外观整洁、安全、完好;按时亮灯熄灯,亮灯率达98%,重大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亮灯率达100%。④排水设施完好,无阻水物,泄水孔、排水管道通畅,积泥深度不超过1/5管径。⑤桥面平整完好,无裂缝、坑槽、破损;梁板外形整洁,无麻面、变形、开裂、锈蚀、通缝;伸缩缝外形整齐平整牢固无破损、阻塞;支座安全有效整洁,无破损、锈蚀、污秽;墩台墙柱外形齐整,无剥落锈蚀、破损、开裂变形,设置墩台沉降观测点;基础牢固完整,无冲毁冻胀、下沉、位移开裂;栏杆结构牢固无破损;泄水孔、排水管道、落水管无堵塞损坏、残缺脱落;挡墙等基础牢固,无破损、开裂变形;桥名、限重等标志齐全清晰,无缺少、破损。三级市政设施养护:①人行道板表面平整,无积水,裂缝长度小于3m或宽度小于7mm,下沉或拱起变形小于25mm或面积小于2㎡;无堆积物、障碍物,平侧石整齐稳固,线型顺直;道板铺装材料统一,砌块及平侧石松动破碎面积小于0.5㎡。②沥青及混凝土路面线裂缝宽度小于7mm;网裂、碎裂面积小于1㎡;泛油、车辙、沉陷、坑槽、搓板、拥包、剥落、脱皮、烂边、啃边面积小于1㎡;雨水检查井、雨水篦子以及其他井盖与道路标高保持一致,误差不大于20mm;窨井盖无缺失、破损、断裂、反盖、错盖等现象;雨天路面临时积水面积每处不超过6m2(积水深度5cm以上)。③路灯及附属设施完好率达97%,外观整洁、安全、完好;按时亮灯熄灯,亮灯率达97%,重大节假日及大型活动期间亮灯率达100%。④排水设施完好,无阻水物,泄水孔、排水管道通畅,积泥深度不超过1/3管径。⑤桥面平整完好,无裂缝、坑槽、破损;梁板外形整洁,无麻面、变形、开裂、锈蚀、通缝;伸缩缝外形整齐平整牢固无破损、阻塞;支座安全有效整洁,无破损、锈蚀、污秽;墩台墙柱外形齐整,无剥落锈蚀、破损、开裂变形,设置墩台沉降观测点;基础牢固完整,无冲毁冻胀、下沉、位移开裂;栏杆结构牢固无破损;泄水孔、排水管道、落水管无堵塞损坏、残缺脱落;挡墙等基础牢固,无破损、开裂变形;桥名、限重等标志齐全清晰,无缺少、破损。其他市政设施养护:参照三级市政设施养护标准实施。2、评分办法及奖惩制度南苑街道市政道路养护设施评分细则评分 项目评分内容评分标准评分 分数道路 设施养护60分路面养护路面裂缝每处扣1分,超出养护标准2倍扣1.5分;路面破损、网裂、接坡每处扣1.5分;1平方米以内坑洞、坑槽每处扣1.5分、超出1平方米扣3分;下沉造成较大面积积水每处扣2分;路面其他病害每处扣1分。人行道养护人行道破损每处扣1分、松动每处扣0.5分,超出养护标准2倍扣1.5分;1平方米以内坑洞、坑槽每处扣1.5分、超出1平方扣3分;平侧石破损每处扣1分;无障碍设施不规范每处扣2分;人行道其他病害每处1分。市政基础设施完整率道路无人行道设施或人行道成段断缺、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等每处扣3-5分。数字城管案件20分数字城管案件量每月200起案件为基数,201-250扣2分,251-300扣4分,301-350扣6分,每增加50件扣2分,以此类推上限扣20分。桥梁设施养护10分桥梁上(下)部结构、栏杆、排水设施、附属设施养护桥面裂缝、坑槽、破损、伸缩缝破损、支座破损锈蚀等每处扣1分。墩台墙柱开裂每处扣0.5分,基础下沉扣0.5分, 基础位移扣1分。栏杆结构不牢、破损、排水设施破损、堵塞、挡墙损坏开裂每处扣1分,特别严重的扣2分,指示牌破损每处扣1分。安全文明施工5分养护作业发现违章及不规范施工每次扣1分,养护不当存在安全隐患的每处扣2分。不文明施工,无围护扣1分、围护不到位扣1分、着装不规范扣1分。监督管理未经审批私自开挖市政道路或未按市政养护规范要求恢复等每处扣1分。抄告信访处理及台帐检查5分1.市查、区查的涉及属地管辖内(包括区直部门管养护面积)所有道路的有责抄告及信访问题每件扣0.5分,二次抄告扣1分 ,三次及以上抄告扣2分;发生区级媒体曝光每件扣2分,被区级领导批示批评的每件扣1分;联系函、抄告单等超时回复或不回复的每次扣1—1.5分。2.市政养护维修工作未按计划完成的和台账资料抽查,以及其他市政管养台帐资料检查未完成、弄虚作假的扣1—3分。评分结果合计备注1、未尽事宜(如市、区相关指标任务等市政工作),评分视完成情况加或扣1-3分。2、评分分值95分以上为优秀,90分至94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四)牛皮癣清理、评分办法1、作业技术标准:(1)、处理非法涂写。作业应注意“色、形、洁、美”,达到“色、形、洁、美”的有机结合,自然、协调。色:根据不同墙体颜色,将调料调配成相同或相似的颜色,最大限度的将污染处恢复原来色泽;形:对被污染墙面的清除应有统一覆盖形状(四方形),有完整、清晰的轮廓;洁:清除作业要按照“一刮、二铲、三粉刷”程序操作,使作业墙体达到干净、整洁;美:要使清除作业墙体在“色、形、洁”上与周边环境相协调。(2)、处理非法招贴广告。清除作业按照“一刮、二铲、三粉刷”要求进行;清除后不出现“残标”,不留粘贴痕迹,尽量不损坏建(构)筑物立面和颜色。2、作业要求:(1)、清洁公司在责任辖区内要实行“四定”管理(定人员、定路段、定责任、定时间)和巡查督查机制,有效控制各类“牛皮癣”的产生。(2)、强化清除与监管,每天上午8:00前完成第一遍清除保洁,8:00时以后进行巡回清除保洁,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新产生的“牛皮癣”滞留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3)、清除作业要严格按照作业技术标准操作,无遗漏,无“以癣治癣”现象出现。(4)、及时清除作业所产生的垃圾,达到垃圾袋装,集中处理。3、评分办法南苑街道牛皮癣清理评分表序号评分标准基分得分1发现在道路两侧50米内有一处张贴涂写末清理的扣1分,在抽查200米道路范围有2处以内每一处扣1分、有2处以上每一处扣2分;新产生“牛皮癣”超过30分钟未淸的每处扣1分252在道路两侧各入口处5至10米内发现三处末清理扣1分,超过30分钟未淸除的每处扣1分253以癣治癣每处扣1分254色彩不一、清理不彻底每处扣2分25合计100七、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9个月,合同一年一签,经甲方评分合格后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八、绿化养护更新改造费、市政支付及结算方式1、绿化养护更新改造费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支付结算价(计算口径套用2018版浙江省现行预算定额及取费规则,最终金额优惠下浮10%)的80%,按改造周期进行结算。剩余20%经审计后30天内按审计价一次性支付工程款余款。(合同期内一年一审计,由采购人统一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按最终审计价支付。)2、市政费用:每一期市政道路修复费用按实结算,计算口径套用(包括套用换算)2018版浙江省现行预算定额及取费规则,最终金额优惠下浮10%,材料价格有信息价的参照开标当期信息价,没有信息价的由承包人进行上报,发包人组织市场询价并进行签证主材价;对不能套用(包括套用换算)的,则由采购人组织市场询价并进行签证单价,取费仅计取农民工工伤保险和税金。3、若改造工程中涉及到基本审计费,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支付。4、超出综合养护中的更新改造费以及超出部分审计产生的审计费,由供应商承担。九、付款及扣款方式1、甲方对乙方周、月评分扣款(确定为养护范围内发生):①区级件100元一件(含环卫一体化、数字城管、区级行业检查等)②市件A类300、B类500、C类800(复核未通过双倍扣款)、如有打分项按1000元一分扣除③媒体曝光1000-3000元④靓城“红黑榜”及单项通报扣5000元⑤区级登报通告后三位(扣10000、8000、6000)2、付款方式:付款周期表序号付款阶段付款时间养护企业进场养护付款比例1第一次付款2025年10月-2026年1月第一年25%2第二次付款2026年1月-4月第一年25%3第三次付款2026年4月-7月第一年25%4第四次付款2026年7月-10月第一年25%改造款一年一审计,结清后支付第二年养护款5第五次付款2026年10月-2027年1月第二年25%6第六次付款2027年1月-4月第二年25%7第七次付款2027年4月-7月第二年25%8第八次付款2027年7月-10月第二年25%改造款一年一审计,结清后支付第三年养护款9第九次付款2027年10月-2028年1月第三年30%10第十次付款2028年1月-4月第三年30%11第十一次付款2028年4月-7月第三年40%合同到期后,以审计报告支付改造款余款十、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额1%,在合同到期后30天内,经采购人评分合格后退还全部保证金(本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在合同期限内,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原因终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归还。在合同期内如因中标供应商养护原因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酌情扣去一定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需予以补足。十一、其他要求1、乙方在进场养护后1个月内,须向甲方提供一:30套大型乔木快速支撑和30件带扣紧束带,二:毛竹或竹杆30套。以购货发票和甲方入库验收证书为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资料,经查实为虚假材料的,或经发现中标单位转包给其他企业的,或违规有关养护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签订合同或终止合同。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制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否则不得分。3客观2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综合养护项目,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1客观3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力量情况:1、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3分;2、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员证证书1名(含)以上的得3分;3、绿化人员:具有园林绿化工证书1名(含)以上的得2分,具有高级花卉园艺师证书1名(含)以上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4、高处(高大树木)作业人员:具有年检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高处作业,1名(含)以上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学历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制件(2001年以后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提供学信网查询截图)及相关人员在投标截止月上溯2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3个月)中任意1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制件;人员不重复计分。12客观4拟投入本项目投标人车辆情况(一):1、洒水车/清洗车:总质量18吨(含)以上的每辆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2、洗扫车/三合一洗扫车:总质量18吨(含)以上的每辆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3、多功能抑尘车/雾炮车:总质量18吨(含)以上的每辆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4、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4吨(含)以上的每辆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5、上述1-4项中,提供的车辆为新能源或天然气车辆达到2辆及以上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按国家规定必须上牌的车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购车发票扫描件、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正面、斜侧面的照片;如为租赁设备还须另外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须≥本项目服务期),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仅用于本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按国家规定无需上牌的车辆或设备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扫描件、购买合同扫描件、车辆或设备照片;如为租赁设备还须另外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须≥本项目服务期),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仅用于本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上述车辆名称不一致,但车辆功能与要求功能相同的车辆,可计评分(需车辆厂家或投标人提供有效功能证明材料,未体现其功能的不得分)。24客观5拟投入本项目投标人车辆情况(二)及设备情况:1、登高车(高空作业车):每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应急抢险车:(车辆登记证中使用性质必须为工程救险或工程抢险)每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3、电动三轮保洁车:3辆及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4、电动高压冲洗车:每提供一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5、电动护栏清洗车:每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6、应急推雪、扫雪设备:滑移装载机、加装式铲雪板、加装式滚雪装置、加装式除雪板、铲车等中大型除雪设备,满足其中一个(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7、电动四轮音乐线(六桶及以上车):每辆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8、发电机:每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9、绿化树枝粉碎机 1 台及以上、鼓风机 1台及以上、绿篱机 1台及以上、园林高压喷药机1台及以上、割灌机1台及以上、抽水水泵1台及以上,全部具备得 4分,少一台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4分。注:按国家规定必须上牌的车辆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购车发票扫描件、车辆登记证扫描件、清晰带有车牌号的正面、斜侧面的照片;如为租赁设备还须另外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须≥本项目服务期),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仅用于本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按国家规定无需上牌的车辆或设备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购买发票扫描件、购买合同扫描件、车辆或设备照片;如为租赁设备还须另外提供租赁合同(租赁期须≥本项目服务期),复印件或扫描件证明;仅用于本项目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上述车辆名称不一致,但车辆功能与要求功能相同的车辆,可计评分(需车辆厂家或投标人提供有效功能证明材料,未体现其功能的不得分)。20客观6投标人对现有综合养护现状了解全面、存在问题的分析到位,符合实际,对本项目养护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调查剖析到位、科学得5分;投标人对现有综合养护现状了解较为全面、存在问题的分析较为到位,对本项目养护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调查剖析较为到位、科学得3分;投标人对现有综合养护现状了解一般、存在问题的分析一般,对本项目养护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调查剖析一般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主观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养护内容(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市政等)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对策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养护内容(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市政等)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对策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好得3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养护内容(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市政等)提出克服难点和要点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对策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主观8投标人针对道路保洁组织方案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针对性、操作性强,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制定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方案,并承诺在垃圾清理、清运工作中配备垃圾分类巡查员,协助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并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得5分;投标人针对道路保洁方案较为切合本项目采购需求,针对性、操作性较强,计划安排较为科学合理,制定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方案,并承诺在垃圾清理、清运工作中配备垃圾分类巡查员,协助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并建立较为完善的管理机制得3分;投标人针对道路保洁方案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切合度一般,针对性、操作性一般,计划安排一般,制定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方案,并承诺在垃圾清理、清运工作中配备垃圾分类巡查员,协助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并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得1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承诺在垃圾清理、清运工作中配备垃圾分类巡查员,协助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并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主观9投标人针对绿化养护组织方案,包括:针对本项目详细的年度养护方案(含绿化区域养护进度表); 针对本项目的乔灌木松土、浇水、施肥及乔木复壮方案;针对本项目的修剪整形、补植及清理植物剪枝、枯树、绿地垃圾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病虫害防治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园林补种方案;针对本项目的防风防汛方案;绿化计划、施工、养护等资料管理方案。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抓住重点要点,全面、详细、合理,具有针对性得5分;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较为全面、详细、合理,针对性较好得3分;方案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针对性一般,重点要点表述一般得1分,方案有缺项或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主观10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高温干旱、台风内涝、暴雪严寒等),方案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能应急自然灾害情况的得5分;投标人具有较为完善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方案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好、能较为应急自然灾害情况的得3分;投标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一般,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一般,对应急自然灾害情况一般得1分,方案有缺项或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主观11投标人具有完善的重大活动保障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能圆满完成大型活动、节庆假日、创优评优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情况的得5分;投标人具有较为完善的重大活动保障方案,方案较为科学合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好,能较为圆满完成大型活动、节庆假日、创优评优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情况的得3分;投标人重大活动保障方案一般,针对性及可操作性一般,对大型活动、节庆假日、创优评优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保障的可靠性一般得1分,方案有缺项或不合理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5主观12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0/*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个。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或者成交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7.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7.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 1.5.21.5.3 1.6.21.7.11.7.21.7.31.7.4.11.7.4.21.7.4.31.8.71.9.11.9.22.3.22.52.11.32.11.4 2.15.12.15.32.1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浙江宏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招标编号:HSZFCG2025-015】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浙江宏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招标编号:HSZFCG2025-015】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浙江宏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浙江宏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其他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4其他实质性要求2:见投标文件第 页……其他实质性要求……: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必须明确响应。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序号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XXX(预先填写)见投标文件第 页2XXX见投标文件第 页……见投标文件第 页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XXX(预先填写)2XXX……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浙江宏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南苑街道办事处、浙江宏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鑫业路(杭浦高速-万常中心河)综合养护项目【招标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面积/盏具体服务单价1年报价2年9个月报价服务要求(年限)及备注1保洁46577.5㎡按采购文件要求 元/㎡.年2年9个月2绿化7063.2㎡按采购文件要求 元/㎡.年2年9个月,绿化养护报价中:日常养护费占70%,更新改造费占30%3市政46096.1㎡按采购文件要求 41947.45 元/年41947.451153562年9个月(不做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1+2+3)(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养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