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改造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招标公告(泰安市中心医院2025)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部分区域气体灭火改造工程(
二次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2025-H-5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部分区域气体灭火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部分区域气体灭火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部分区域气体灭火改造工程;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99870.7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4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须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件的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迎胜路南段岳秀福邸一期综合楼3楼3006)领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候。
供应商须同时登录云招采平台(https://www.zhwlsys.com/)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输入报名链接,点击快速报名;若无账号,点击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8时30分
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党校办公区北楼。
地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8时30分
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党校办公区北楼。
地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
七、其他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泰安市中心医院官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纪检监察科。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地 址: 泰安市龙潭路 24 号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538-6298221
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迎胜路南段岳秀福邸一期综合楼3楼
联 系 人:李艳丽
电 话:0538-8667699
电子邮件:taianhuaruizaojia@163.com
磋商文件(二次).doc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部分区域气体灭火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1.1项目编号:2025-H-51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办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2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6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7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2025-H-51)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一、招标条件本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部分区域气体灭火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部分区域气体灭火改造工程;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部分区域气体灭火改造工程;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99870.75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4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0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须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件的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迎胜路南段岳秀福邸一期综合楼3楼3006)领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候。供应商须同时登录云招采平台(https://www.zhwlsys.com/)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输入报名链接,点击快速报名;若无账号,点击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报名。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8时30分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党校办公区北楼。地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8时30分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党校办公区北楼。地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泰安市中心医院官网。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纪检监察科。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地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38-6298221招标代理机构: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迎胜路南段岳秀福邸一期综合楼3楼联系人:李艳丽电话:0538-8667699电子邮件:taianhuaruizaojia@163.com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指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本磋商文件所称工程,是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部分区域气体灭火改造工程。2.1.1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部分区域气体灭火改造工程 (二次)4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5建设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6报价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8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9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99870.75元;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10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11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递交,其报价文件一律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开标变更授权代理人的,需带盖章版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企业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表);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12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13提出磋商文件答疑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14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15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6投标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7报价方式全费用综合单价。 1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19响应文件电子 版内容:内容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报价清单必须提供EXCEL版本)介质:U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供应商需在爱惠网(进入官网(https://www.zhwlsys.com/)注册账户(选择无需审核模式),经提交相应材料开通账号。待响应文件制作完毕后将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爱惠网(进入官网(https://www.zhwlsys.com/)点击左侧“招标管理-招标项目”,选择对应招标单位及招标项目)操作流程详见采购文件最后。20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21响应文件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2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份数:1份(介质为USB接口的移动存储设备,格式:PDF、DOC或XLS等);电子版内容应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商务、报价、技术内容及技术资料(正本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后的全本扫描件),其中有英文资料的还应提供中、英文对照文本。供应商投多个包的,可将多个包的电子版合并至一份电子移动存储设备递交。23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8时30分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党校办公区北楼。地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24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5唱价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6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7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8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 3 人。29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0报价轮次本次磋商共 2 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31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否32成交供应商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33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形象进度付至已完工程量计算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全额发票,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34招标代理服务费1.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有关标准工程类收费标准*6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按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建设厅〔2004〕239号文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全额计算在总报价中。注: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以上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35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日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1.2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磋商小组:系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推荐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确定的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1.3磋商依据及原则2.1.3.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1.3.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1.3.4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1.4合格的供应商2.1.4.1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报价;2.1.4.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工程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5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磋商的资格。2.1.5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踏勘现场2.1.7.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2.1.9其他条款2.1.9.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1.9.2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2.1.9.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磋商文件2.2.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1采购公告;2.2.1.2供应商须知;(1)总则;(2)磋商文件;(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6)唱价、磋商、推荐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2.2.1.3评审办法;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2.2.1.5工程量清单;2.2.1.6图纸;2.2.1.7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2.2.1.8响应文件格式。2.1.2.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2.3.1报价2.3.1.1全费用综合单价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3.1.2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2.3.1.3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2.3.1.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报价无效。2.3.1.5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报价无效。2.3.1.6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否则其报价无效。2.3.1.7唱价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其报价无效。2.3.1.8公开报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首轮报价进行唱价,若有多个报价或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无效。2.3.1.9供应商的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响应文件中有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2.3.2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2.3.2.1响应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中性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其报价无效。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报价无效。2.3.2.2“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报价无效。2.3.3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报价无效。2.3.4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2.3.4.1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2.3.5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2.3.5.1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日期。2.3.5.2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其报价无效。2.3.5.3响应文件装订。响应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必须胶装成册;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3.5.4响应文件密封。将所有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在一起。2.3.5.5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供应商应准备一套电子版响应文件和5套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1套和副本4套,每套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签署、制作、装订和密封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无效。2.3.6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实质性响应,保证其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否则报价无效。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2)首轮报价一览表;(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2.3.6.2电子版响应文件(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2)电子版介质为U盘,文件格式须为PDF、DOC或XLS。(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均不退回。(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2.3.7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及退还2.3.7.1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未按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3.7.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2.3.7.4在磋商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的原因给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2.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按前附表提交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2.4.2相关规定2.4.2.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否则其报价无效。2.3.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2.5.1响应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5.1.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含证明材料等)。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证明材料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1.2供应商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2.5.1.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前附表。2.5.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2.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标段分别装箱(袋)加以密封。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标段、供应商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在年月日时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3.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4唱价时间唱价时间:详见前附表。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唱价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通知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唱价。2.5.5唱价地点地点:详见前附表。地址:详见前附表。2.4.2.6唱价、磋商、推荐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2.6.1唱价2.6.1.1唱价程序唱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宣读唱价会议纪律;(2)公布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宣布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正顺序,宣布响应文件开启顺序;(6)按照顺序当众唱价,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唱价记录上签字确认;(8)唱价结束。2.6.1.2唱价(1)唱价在磋商文件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唱价会议。届时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唱价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出具身份证、授权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且必须签字,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回供应商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经确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经确认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相关证据,相关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开启有争议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处理,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有争议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价。①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②唱价内容:唱价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标段、首轮报价等《首轮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唱价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4)唱价: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价和记录,唱价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5)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6.2磋商2.6.2.1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一名法律专家。(2)评审专家的抽取①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②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推荐成交供应商。(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磋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6)磋商小组的职责:①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作出评价;②要求供应商解释或澄清其响应文件;③编写评审报告,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推荐成交供应商;④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7)磋商小组的义务:①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②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③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④发现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⑤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独立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⑥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⑦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⑧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⑨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①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②项目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人员;③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④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9)评审程序①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②推荐磋商小组组长;③资格性审查;④符合性审查;⑤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⑥澄清有关问题;⑦磋商;⑧推荐成交供应商;⑨编写评审报告。(10)评审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1)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2.6.3推荐成交供应商2.6.3.1磋商小组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6.3.2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2.6.3.3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示或者发布成交公示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6.3.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4报价无效及废标2.6.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2)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或者有多个报价;(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唱价会议或参加唱价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4)相关资格资质证明的复印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6)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9)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10)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11)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磋商小组认定技术方案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13)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14)供应商未提交最终报价;(15)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16)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情形;(1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8)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1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签字和盖章的投标人承诺书的。(20)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21)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2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作出的决定。2.6.4.2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废标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2.6.5特殊情况处置程序2.6.5.1评审活动终止(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回避。(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应终止评审: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②发生磋商小组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④发现磋商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出现上述情形的,有关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磋商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6.5.2磋商小组中途更换成员(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2.6.5.3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6.6违法违规情形2.6.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6.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6.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采购人在唱价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6.6.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6.6.5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3.第三章评审办法3.1初步评审3.1.1第一阶段:初步评审3.1.1.1资格性审查1.否决投标人资格和资质、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有效期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2.否决授权书、投标函、投标承诺书等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3.审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1.1.2符合性审查1.否决投标报价格式或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2.对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进行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报价过高过低的项目、不平衡报价的内容,向投标人提出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根据招标文件中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所作的书面答复进行分析和确认;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过澄清、说明或补正后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不能做出合理说明或者其说明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其低于成本,并否决其投标;4.否决更改了清单报价中不得更改内容的投标文件;5.否决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如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未按规定计取规费等)的投标。3.2.2磋商3.2.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机会。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顺序。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2.2.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评审结束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3.2.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3.2.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推荐。3.2.5第一成交候选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成交候选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重新采购。3.3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3.3.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价格部分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总分值分值3050201003.3.2价格部分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100计算报价得分时,所有的分值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3.3.3技术文件评审项目评分标准技术部分50分(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0-5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5分;(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5分;(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0-5分;(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0-5分;(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0-5分;(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5分;(8)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5分;(9)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0-5分;(10)与发包人配合方案,与周边关系协调措施,0-5分。3.3.4商务文件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商务部分20分缺陷责任期保修服务(20分)1、保修期限(6分):承诺保修期限超出合同约定年限,每增加1年得2分,最多得6分;等于合同约定年限,得3分;低于合同约定年限,得0分;2、保修范围(6分):明确涵盖全部工程内容及附属设施,且包含易损件、隐蔽工程等特殊项目,得6分;涵盖主要工程内容,但存在部分遗漏,得3分;未覆盖核心工程或未明确说明,得0分 ;3、响应情况(8分):①响应时间: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得4分;1 - 2小时响应,得2分;超2小时响应,得0分 ;②到场时间:市区24小时、郊区48小时内到达现场,得4分;超出12小时内到场,得2分;超时未到,得0分。备注:1、技术标中缺少针对某一项评审要点的内容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该项得分为0分。缺少三项及以上评审要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其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2、响应文件的技术标得分,应将技术标评委得分汇总排序,采用算数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不四舍五入,以下相同)。3、评委对某一技术标的评分不足技术标分值总分的60%,应当对其评分做出书面说明。附:最终报价函(式样)最终报价函(式样)致:(采购人名称)根据本次磋商情况和贵方的最终报价邀请,我方愿意提供最终承诺报价,为此,我方作如下郑重承诺:1.根据磋商情况,我方提供的的最终报价如下:人民币:小写:元大写:2.其它承诺事项: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按手印):年月日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4.1签订合同4.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1.2签订的合同以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1.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4.1.4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4.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1.6成交供应商若兼中多个标段,须就每个标段单独签订合同,并独立履行合同义务。若因成交供应商资源不足导致任一标段履约失败,招标人有权终止其所有中标标段的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4.2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采购人):承包人(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全费用综合单价。3.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形象进度付至已完工程量计算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全额发票,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报价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竞争性谈判形式确定合作关系并签订合同,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五份,承包人执三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部分(不再附录)。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0.1.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联合体协议、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和解调解协议、有关工程接洽、变更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本工程施工现场在建筑红线内,不涉及其他边界外场所。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建设临时工程的用地或用于施工所需场地,如:临建用地、仓储、组装用地、居住生活用地,临时占路、占人行道、占公共用场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需要,协商解决;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如需要,协商解决;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需要,协商解决。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签订合同后7日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3份施工设计图纸(其中2套用作竣工图)。承包人可自费复制更多的份数。(2)由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未经发包人代表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或转给第三方。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3)向承包人提供的或由承包人提交的上述图纸副本,应由承包人保留在现场,并且这些图纸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皆可供发包人或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检查和使用。(4)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使工程合理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应执行这些补充文件和指示,并受其约束。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合同文件组成详见合同协议书部分,优先解释顺序自上而下,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的,以招标文件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按实际需求;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1份施工设计图纸(承包人刻自费复制更多的份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具体数量以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目录为准)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加盖承包人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电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可依据给定图纸自行复印。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方管理人员、监理方管理人员可自由出入,但不得影响承包方的正常施工。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围挡(以发包人购置土地的红线)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负责整修进场道路、桥梁、场内施工道路,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发包人;承包人可为实现合同目的复制和使用,但未经同意不能用于合同外第三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后。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不能用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或提供给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图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增加、变更项目据实结算。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除增加、变更项目外不予调整。3.0.1.2.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的管理及各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等事宜;2、与监理单位配合,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3、施工期间,对技术变更、工程量签证及各类文件的审批权4、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的调换须事先经其同意;5、撤换其认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6、行使合同赋予发包人的其他权力。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移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收到通知后28天内。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0.1.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具备开工条件的资料、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竣工图及按质监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物业管理和发包人要求的其他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7天内,不按时报送按延误工期处理(按迟延的天数承担违约金)。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3套完整竣工资料(含3套竣工图)、按照施工图的格式和比例绘制与实际施工现场相吻合的竣工图3套,电子版1套,每出现一处不吻合处按1000元/处从工程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经监理人复核签证后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并给规划部门提供该部门认可的电子版竣工图。其测图、绘图、竣工资料收集整理达到泰安市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市以及发包人有关整理工程档案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编制竣工档案,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完整移交如下竣工档案:①竣工文件资料、竣工图档案(原件)各一式三份,电子版档案一份;②承包人移交竣工档案的时限: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将竣工档案提交监理工程师签认,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3天内签认。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承包人应及时将竣工档案移交给发包人归档并同时移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发包人经审查合格的,应在收到竣工档案后7天内签署档案验收意见;不合格的,要求承包人限期补正,直至合格为止。③电子版竣工图的编制,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基础。承包人在移交竣工档案时,应一并移交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④电子版施工图和电子版竣工图的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所有,非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备份、转让和利用。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⑤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发包人未能按照国家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工程竣工档案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关于竣工资料的特别约定:承包人的竣工资料应依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整理编制,并对其真实性终生负责。竣工资料经监理人及发包人签字确认后,丝毫不能免除承包人承担因竣工资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的一切问题的责任。(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施工现场总水表后的管线之后线路、通讯等管网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具体位置由承包人自行勘察,临电接入点由发包人指定,临电接入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达到施工要求的标准,满足施工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负责整修发包人指定的进场道路及场内施工用道,满足施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需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为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辅助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因施工期间运输损坏的发包人提供的场内运输道路。(3)发包人代表要求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内容是:无;(4)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3份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月报,每月二十八日前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三份施工月报;(5)其他各类文件的提交内容以技术规范为准。提交时问:至少有5个工作日的时间供发包人代表审核认可。份数:视发包人代表的需要而定;(6)所有承包人提交的文件或图纸的修改和撤回,必须得到发包人代表的认可;(7)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除因发包人、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雇员的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伤亡外,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用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人负责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自费提供和维护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警卫,并且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8)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9)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文物及花木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应将所有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房屋、管线等)拆除并清理出场,现场应达到技术规范与合同的要求;(12)专门用于本项目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和材料一经运至现场,即应被视为是专门供本项目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现场各部分之问转移外,如果没有发包人代表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物品运出现场;(1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无论何时均不对上述承包人的设备、设施和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14)在合同要求范围内的施工、竣工和保修均应不使下述各方遭受不必要的干扰:①公众的便利。②对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财产的占用。③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免于受到或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工期不得顺延;(15)承包人所派施工现场的现场管理人员及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否则一经查处,发包人有权禁止其进场并限期撤换,直至终止合同,同时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计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16)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如需施工爆破作业,需提报专业分包单位资质以及专项施工方案报送审批,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所需审批文件由承包人自行协调解决,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对周围人员和建筑物的防护、对周围建筑物的防护以及周围建筑物损害后的修缮等);(17)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施工机械设备合格证、年审证明等有关证件;(18)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各级领导莅临检查,做好施工现场迎检工作,特别是做好场区外施工区域相邻道路的硬化及清洁,积极配合环保检查工作,达到环保、文明施工的要求,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19)承包人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以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承包人应按时、优先支付建筑工人工资,杜绝建筑工人上访事件。在工程实施期间及工程质保期内,如出现与本工程有关的建筑工人到各级政府、政府主管部门、发包人办公场所等上访、纠缠(不限于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情况时,承包人须自行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此外,发包人将从工程款中扣除所欠农民工工资金额两倍或两倍以上违约金。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并常驻施工现场,直接负责本项目施工中的各项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得少于25天,否则每缺勤一天,项目经理按2000元/天进行处罚。发包人在施工现场设立指纹机,对承包人项目经理及所有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考勤。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并扣罚本合同价款2%-5%的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考勤间隙(两次考勤之间的时间段内),项目经理未经监理人代表或发包人代表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视为缺勤,不足半天按半天计,超半天按一天计。1天以内(含1天),违约金为2000元;2天以上(含2天)的,违约金为5000元。发包人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要求承包人更换合格项目经理或解除合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5%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5%违约金。增加:(1)如经发包人同意或要求承包人更换后的新任项目经理无法胜任岗位职责,并因此导致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应由承包人承担;(2)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出现以下情形时,视为项目经理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更换并缴纳违约金伍万元:①经常行为不轨或不认真,品行不端;②履行职责时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③不遵守合同的规定;④经常出现有损健康与安全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⑤连续两月考勤天数每月不足25天⑥打、骂、威胁发包人及监理人派驻现场人员⑦工作期间饮酒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称职行为或违法行为;(3)因承包人原因项目经理不能到场需要更换的,经发包人同意可更换具有同等级别、同等奖项的项目经理,并缴纳违约金伍万元,更换的项目经理不具备同等级别、同等奖项的,缴纳违约金捌万元。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5%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必须提前一周报发包人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给工程造成质量、进度影响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因承包人原因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到场需要更换的,经发包人同意可更换并处每人缴纳违约金壹万元。但最多更换人员不得超过30%。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须在发包人指纹考勤机上考勤,考勤自开工令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移交之日止。每月考勤天数不得少于25天。少于25天时,每缺勤一天,按2000元/天进行处罚,考勤自开工令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移交之日止。考勤间隙(两次考勤之间的时间段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监理人代表或发包人代表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时,视为缺勤,不足半天按半天计,超半天按一天计。连续两月考勤天数不足25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相关管理人员或解除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施工合同范围内任何工程进行分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经发包人同意,工程施工中凡涉及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并保证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当总包单位没有相应专项资质,需分包给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相应资质的单位施工。在确定分包单位前,需提供分包单位资质及业绩等资料给发包人、监理人予以审批;并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分包合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场。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单位的合同款在符合分包合同要求后由总承包方支付。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颁发接受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3.0.1.4.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投资等相关事项、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1)就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使用要求等,对发包人的建议权;(2)对工程结构设计和其它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3)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书面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4)组织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关系,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发包人报告;(5)具有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6)对工程施工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监督权;(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单价价格范围内,具有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8)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工作不力,可提出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9)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约定(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利。(10)具体权限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2间办公室。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3.0.1.5.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3.0.1.6.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零死亡、零事故。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时,除承担全部责任外,无条件接受发包人100000元/次的处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现场保安责任,由承包人负责保安管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编制,保安制度、责任制度、报告制度的编制均由承包人负责,在进场后5日内,报送发包人审核、备案,发生制安保卫事件和其他影响正常经营及工作的事件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否则发包人有权处以缴纳每次5000元至50000元违约金。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无。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包含在每次拨付的工程款中。6.1.7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门口附近的环境整洁。3.0.1.7.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①专业性较强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②安全技术措施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④达到规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等。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最迟不超过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提交进度计划后7天或同时提交。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之前完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之前完成。7.3.2开工通知发包人或委托的监理人发出开工令,承包人三日内未领取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最迟为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缴纳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自工期延误开始发包人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重新更换施工单位,承包人在未完善结算手续的情况下必须立即无条件撤出工地,同时,承包人应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埋藏在地下的未引爆的炸弹、地勘过程中未发现的特殊岩层构造、地下管道、有毒的土壤或异常的地下水位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共同认定为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根据泰安市历史气象资料中的气象数据,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共同认定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由发包人视实际情况而定。3.0.1.8.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发包方有采购权或参与采购。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当中(结算时不再调整)。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工程施工中所需的材料及设备需先提供样品及生产厂家的资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并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共同认可后方可采购使用。若提供的样品不能满足设计需求,发包人将不予批复,超过两次不予批复后,发包人有权自行采购,但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责令不予使用并清除现场。承包人承担所供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保管费用及质检部门的检验检测等相关费用。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当中;如需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3.0.1.9.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房屋、场地。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负责。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符合相关试验标准。3.0.1.10.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变更前必须报发包方审核,确定变更项目单价;对属于措施项目的费用评审单价时不再考虑;否则,变更项目不予计算,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负。变更议价原则:(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执行合同单价;(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工程合同单价;(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鲁建建管字(2018)17号文件、鲁建标字[2019]10号文件、泰建函[2020]39号文件、泰建发[2017]59号文件本工程使用商品砂浆、泰建发〔2020〕16号文件、鲁建标字〔2023〕2号文件。防洪、施工防护、施工降水、排水等措施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清单报价中。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时的措施项目费报价不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及项目增加而调整。工程实施中图纸的修改、设计变更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部分,工程量按照国家相应的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并由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和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承包方、共同签字认可;工程施工(隐蔽)记录单签证,只是对工程量和施工做法的实际记录,结算原则同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与签证,其价款一并在竣工结算后支付。零星工作内容的,须由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承包方共同签证工程量。在审计定案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原件,否则发包人不予认可。本工程及材料须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检测的,验收、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单位将材料报送泰安市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的,须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供相应检测批次批号及检测结果,且检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3.0.1.11.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3.0.1.1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专用合同条款11.1条约定的以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充分考虑风险系数和固定价格包括的范围,结算时不再调整。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图纸内的所有内容。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市场价格波动执行合同条第11.1条。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鲁建建管字(2018)17号文件、泰建发[2017]59号文件本工程使用商品砂浆、泰建发〔2020〕16号文件、鲁建标字〔2023〕2号文件、鲁建标字[2022]7号文件、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等编制。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合同要求完成每个支付节点的工作后(竣工验收合格前)。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综合单价不调整,增加、变更工程量据实结算。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形象进度付至已完工程量计算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审计定案后付至定案值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二年)满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全额发票,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0.1.13.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具备验收条件后,承包人提起申请、监理人14天报发包人。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协商验收,发包人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移交;工程移交后,承包人负责工程交付启用后无偿运行维护管理3个月的磨合期。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自应接收之日起承担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自应接收之日起承担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各项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合格后。3.0.1.14.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提报工程审计结算,不按期提报,承包人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支付发包人违约金。提报结算后由发包人移交其所委托的审计单位审核。审计单位出具审核报告,承包人按照鲁价费发【2004】239号文收费规定向审计单位交纳送审费及审计费。承包人如未按收费标准缴纳费用,其送审费及审计费可由发包人直接在结算工程价款中扣除后支付给审计单位。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无法审计定案导致工程款无法支付的责任由承包人自担,其他事宜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合同价格、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应扣质保金、应支付合同价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收到申请后14天内报送,发包人收到后14天内审完并签发付款书。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4天内付款。承包人提报工程结算审计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承包人提报工程审计结算,不按期提报,承包人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一支付发包人违约金。提报结算后由发包人移交其所委托的审计单位审核。审计单位出具审核报告,承包人按照鲁价费发【2004】239号文收费规定向审计单位交纳送审费及审计费。承包人如未按收费标准缴纳费用,其送审费及审计费可由发包人直接在结算工程价款中扣除后支付给审计单位。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无法审计定案导致工程款无法支付的责任由承包人自担,其他事宜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0.1.15.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其他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最长不能超过48小时。3.0.1.16.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不承担。(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先发延期通知,调整开工日期,工期顺延,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继续支付未付工程款,承包人放弃追索发包人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放弃追索发包人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放弃追索发包人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放弃追索发包人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放弃追索发包人违约责任。(7)其他:若存在,承包人放弃追索发包人违约责任。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以承包人实际施工工程量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算后发包人按照审计结算定案值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承包人放弃追索发包人违约责任。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在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果发包人认为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过慢或工程质量无任何保证,因而不能按预定的工期竣工或达不到预定的质量标准时,发包人可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提出警告,承包人应据此采取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无权为了采取任何措施而要求增加任何附加费用。(2)承包人将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转移(或挪用),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及时补回,并向发包人支付与转移(或挪用)款项数额相等的违约金;(3)合同履约期间,工程师发出的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口头指令及书面文件,承包人应执行,因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内,结算时不予调整。(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存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形,出现质量问题,应按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改正,直至停工整改,且工期不予顺延。(5)双方在确定合同日期及各控制节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雨雪、冰雹、台风、高温等异常天气,也已考虑停水、停电、节假日、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承包人不得因以上理由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6)承包人承担各种违约金后,仍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实际损失的,承包人还须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各种违约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现场管理办法执行。(造成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①违约金或罚金,应约定比例或金额;②继续履行;③赔偿损失;④延长缺陷责任期;⑤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应承担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暂停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移交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核实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以及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核算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必要时进行评估;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算完毕后付至97%,若承包人未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时予以扣除,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承包人。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3.0.1.17.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3.0.1.18.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该专用条款中约定投保的所有保险内容,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均由承包人购买,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保险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为止。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名义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以自己名义为受雇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保险单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险范围保持一致。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项目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当本合同工程发生所述的损失或损害时,承包人应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并抄送监理工程师。如损害继续发生,承包人在递交第一次报告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应包括开工日直至本合同工程(或其单项工程)竣工颁发竣工证书为止,发包人和承包人遭受的并由投保协议所规定的损失或损害。但是,以下(1)、(2)两项由承包人负责投保:(1)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损失和损害,但起因是在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2)承包人在施工的作业中引起的损失或损害。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缺陷修复履行保修义务过程中,发包人对承包人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发包人不对承包人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或分包人)承担,并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承包人若不投保,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人员、工程、财产等意外伤害、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承包人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双方要通过监理人相互通知并获得同意,但工伤保险变更除外(要强制投保)。3.0.1.19.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泰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安全施工合同附件4: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承包人负责工程交付启用后运行维护管理3个月的磨合期。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无息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3:安全施工合同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组织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乙方保证保证不发生任何形式安全事故,现场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泰安市有关要求执行。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无条件接受甲方100000元/次的处罚。二、违约责任如因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法人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单位章)乙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附件4: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据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承包双方在自由平等基础上,一致达成本协议。1、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泰安市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及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和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18]92号文)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2、承包人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并配备劳资员。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3、工程合同约定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作为工程款组成部分,占合同价的比重不低于25%。工程开工后,发包人须每月日前足额向承包人专户拨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每月拨付金额为: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工程合同价款的25%÷合同工期(月)。如当月产生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高于25%,发包人须按实际金额拨付。4、承包人应将工资卡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承包人须于每月5日前将“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报送发包人审批。“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须经发包人、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班组长签字确认后,由总包单位依据经审核的“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中的支付金额编制“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支付公示表”,并于每月日前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明细表上传监管平台,每月日前委托银行代发至农民工个人工资支付银行卡;5、发包人应加强对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督促承包人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发包人应当督促承包人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承包人负责,出现任何农民工工资问题或纠纷均与发包人无关,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发承包双方依据既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时,发包人扣除支付到专户的农民工工资款后,将剩余工程款(扣除相应违约金及其他应扣除款项后)支付承包人;7、其余内容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泰安市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及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和设立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18]92号文)。甲方: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乙方:(盖单位章)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5章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高新院区部分区域气体灭火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版;3、《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2年版;4、山东省安装等工程价目表2020年版及现行省市有关政策性文件、法规;5、省和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管理办法及有关计价要求;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人工费标准执行:泰建发[2020]16号文、泰建发[2021]10号文;7、执行的相关文件:泰建发【2017】78号文,泰建办发[2017]44号文、鲁建建管字[2018]17号文、鲁标定字[2019]3号文、鲁建标字【2019】10号文,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鲁建标字【2020】17号文,鲁建标字[2022]5号、鲁建标字【2022】7号文,鲁建标字【2023】2号文,鲁建标字〔2023〕7号、鲁建标函[2024]2号、鲁建标字[2024]3号等文件;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8、工程施工相关图集、技术规范、施工做法说明等;9、泰安造价管理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及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消防控制室旁蓄电池机房1030904005001声光报警器1.名称:火灾声光警报器2.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3.规格型号:TX3307A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个22030904003001按钮1.名称:紧急起停按钮.2.型号:TX3157A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3.其它: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个13080903018001放气指示灯1.名称:放气指示灯2.规格:TX33173.安装方式:按设计要求4.其他: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个14030904008001模块(模块箱)1.名称:输入输出模块 2.规格型号:TX3212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 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个15030904008002模块(模块箱)1.名称:输入模块 2.型号:TX3201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 4..满足图纸及有关验收规范要求.个16030904009001区域报警控制箱1.名称:单区气体灭火控制器2.规格型号:TX3042D3.安装方式:按设计要求4.其它: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现场综合考虑, 满足使用功能,达到消防验收规范并通过验收台17030904016001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1.名称:24V电源箱2.规格: WK-BDⅡ20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套18030411004001配线1.名称:信号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1029030411004002配线1.名称:启动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8310030411004003配线1.名称:反馈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8311030411004004配线1.名称:电源线蓝。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4212030411004005配线1.名称:电源线红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4213030411004006配线1.名称:电源线双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4214030411001001配管1.名称:JDG20穿线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JDG204.配置形式:沿墙或顶板暗敷设5.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22715030902009001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1.名称: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含119kg七氟丙烷药剂HFC-227ea)2.规格型号:GQQ120/2.5-SX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台116030703007001自动泄压口1.名称:泄压装置2.型号:SXXYK-0.07-J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个1南2变配电室17030904005002声光报警器1.名称:火灾声光警报器2.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3.规格型号:TX3307A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个418030904003002按钮1.名称:紧急起停按钮.2.型号:TX3157A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3.其它: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个219080903018002放气指示灯1.名称:放气指示灯2.规格:TX33173.安装方式:按设计要求4.其他: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个220030904008003模块(模块箱)1.名称:输入输出模块 2.规格型号:TX3212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 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个221030904008004模块(模块箱)1.名称:输入模块 2.型号:TX3201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 4..满足图纸及有关验收规范要求.个122030904009002区域报警控制箱1.名称:单区气体灭火控制器2.规格型号:TX3042D3.安装方式:按设计要求4.其它: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现场综合考虑, 满足使用功能,达到消防验收规范并通过验收台123030904016002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1.名称:24V电源箱2.规格: WK-BDⅡ20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套124030411004007配线1.名称:信号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26825030411004008配线1.名称:启动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15626030411004009配线1.名称:反馈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15627030411004010配线1.名称:电源线蓝。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7828030411004011配线1.名称:电源线红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7829030411004012配线1.名称:电源线双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7830030411001002配管1.名称:JDG20穿线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JDG204.配置形式:沿墙或顶板暗敷设5.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65331030902009002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1.名称: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含116kg七氟丙烷药剂HFC-227ea)2.规格型号:GQQ120/2.5-SX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台332030703007002自动泄压口1.名称:泄压装置2.型号:SXXYK-0.25-J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个1负二直线加速器室1、233030904005003声光报警器1.名称:火灾声光警报器2.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3.规格型号:TX3307A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个834030904003003按钮1.名称:紧急起停按钮.2.型号:TX3157A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3.其它: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个435080903018003放气指示灯1.名称:放气指示灯2.规格:TX33173.安装方式:按设计要求4.其他: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个436030904008005模块(模块箱)1.名称:输入输出模块 2.规格型号:TX3212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 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个237030904008006模块(模块箱)1.名称:输入模块 2.型号:TX3201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 4..满足图纸及有关验收规范要求.个238030904009003区域报警控制箱1.名称:双区气体灭火控制器2.规格型号:TX3042D3.安装方式:按设计要求4.其它: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现场综合考虑, 满足使用功能,达到消防验收规范并通过验收台139030904016003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1.名称:24V电源箱2.规格: WK-BDⅡ20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套140030411004013配线1.名称:信号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24841030411004014配线1.名称:启动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18642030411004015配线1.名称:反馈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18643030411004016配线1.名称:电源线蓝。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15644030411004017配线1.名称:电源线红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15645030411004018配线1.名称:电源线双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15646030411001003配管1.名称:JDG20穿线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JDG204.配置形式:沿墙或顶板暗敷设5.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59047030902009003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1.名称: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含96kg七氟丙烷药剂HFC-227ea)2.规格型号:GQQ100/2.5-SX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台248030703007003自动泄压口1.名称:泄压装置2.型号:SXXYK-0.07-J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个21层医技楼东区CT室49030904005004声光报警器1.名称:火灾声光警报器2.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3.规格型号:TX3307A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个450030904003004按钮1.名称:紧急起停按钮.2.型号:TX3157A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3.其它: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个251080903018004放气指示灯1.名称:放气指示灯2.规格:TX33173.安装方式:按设计要求4.其他: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个252030904008007模块(模块箱)1.名称:输入输出模块 2.规格型号:TX3212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 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个253030904008008模块(模块箱)1.名称:输入模块 2.型号:TX3201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 4..满足图纸及有关验收规范要求.个154030904009004区域报警控制箱1.名称:单区气体灭火控制器2.规格型号:TX3042D3.安装方式:按设计要求4.其它: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现场综合考虑, 满足使用功能,达到消防验收规范并通过验收台155030904016004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1.名称:24V电源箱2.规格: WK-BDⅡ20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套156030411004019配线1.名称:信号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13957030411004020配线1.名称:启动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10758030411004021配线1.名称:反馈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10759030411004022配线1.名称:电源线蓝。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9460030411004023配线1.名称:电源线红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9461030411004024配线1.名称:电源线双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9462030411001004配管1.名称:JDG20穿线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JDG204.配置形式:沿墙或顶板暗敷设5.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34063030902009004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1.名称: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含70kg七氟丙烷药剂HFC-227ea)2.规格型号:GQQ70/2.5-SX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台164030703007004自动泄压口1.名称:泄压装置2.型号:SXXYK-0.07-J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个11层医技楼东区核磁1、265030904005005声光报警器1.名称:火灾声光警报器2.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3.规格型号:TX3307A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个866030904003005按钮1.名称:紧急起停按钮.2.型号:TX3157A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3.其它: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个467080903018005放气指示灯1.名称:放气指示灯2.规格:TX33173.安装方式:按设计要求4.其他: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个468030904008009模块(模块箱)1.名称:输入输出模块 2.规格型号:TX3212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 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个269030904008010模块(模块箱)1.名称:输入模块 2.型号:TX3201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 4..满足图纸及有关验收规范要求.个270030904009005区域报警控制箱1.名称:双区气体灭火控制器2.规格型号:TX3042D3.安装方式:按设计要求4.其它: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现场综合考虑, 满足使用功能,达到消防验收规范并通过验收台171030904016005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1.名称:24V电源箱2.规格: WK-BDⅡ20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套172030411004025配线1.名称:信号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28073030411004026配线1.名称:启动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23074030411004027配线1.名称:反馈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23075030411004028配线1.名称:电源线蓝。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6376030411004029配线1.名称:电源线红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6377030411004030配线1.名称:电源线双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6378030411001005配管1.名称:JDG20穿线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JDG204.配置形式:沿墙或顶板暗敷设5.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57379030902009005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1.名称: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含70kg七氟丙烷药剂HFC-227ea)2.规格型号:GQQ70/2.5-SX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台280030703007005自动泄压口1.名称:泄压装置2.型号:SXXYK-0.07-J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个21层医技楼东区DR1号房81030904005006声光报警器1.名称:火灾声光警报器2.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3.规格型号:TX3307A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个482030904003006按钮1.名称:紧急起停按钮.2.型号:TX3157A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3.其它: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个283080903018006放气指示灯1.名称:放气指示灯2.规格:TX33173.安装方式:按设计要求4.其他: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个284030904008011模块(模块箱)1.名称:输入输出模块 2.规格型号:TX3212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 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个185030904008012模块(模块箱)1.名称:输入模块 2.型号:TX3201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 4..满足图纸及有关验收规范要求.个186030904009006区域报警控制箱1.名称:单区气体灭火控制器2.规格型号:TX3042D3.安装方式:按设计要求4.其它: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现场综合考虑, 满足使用功能,达到消防验收规范并通过验收台187030904016006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1.名称:24V电源箱2.规格: WK-BDⅡ203.安装形式:按设计要求4.其它: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套188030411004031配线1.名称:信号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11289030411004032配线1.名称:启动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8990030411004033配线1.名称:反馈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8991030411004034配线1.名称:电源线蓝。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7492030411004035配线1.名称:电源线红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7493030411004036配线1.名称:电源线双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7494030411001006配管1.名称:JDG20穿线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JDG204.配置形式:沿墙或顶板暗敷设5.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27595030902009006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1.名称: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含59kg七氟丙烷药剂HFC-227ea)2.规格型号:GQQ70/2.5-SX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台196030703007006自动泄压口1.名称:泄压装置2.型号:SXXYK-0.07-J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个1联网及辅材97030411004043配线1.名称:气体灭火控制器连网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NHRVSP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321990030411004033配线1.名称:反馈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ZNRVS-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8991030411004034配线1.名称:电源线蓝。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7492030411004035配线1.名称:电源线红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7493030411004036配线1.名称:电源线双2.配线形式:管内敷设。3.型号:NHBV2*1.54.其他: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7494030411001006配管1.名称:JDG20穿线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JDG204.配置形式:沿墙或顶板暗敷设5.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27595030902009006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1.名称: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含59kg七氟丙烷药剂HFC-227ea)2.规格型号:GQQ70/2.5-SX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台196030703007006自动泄压口1.名称:泄压装置2.型号:SXXYK-0.07-J3.调试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个1联网及辅材97030411004043配线1.名称:气体灭火控制器连网线2.配线形式:穿管或桥架内敷设3.规格:NHRVSP2*1.54.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321998030411001008配管1.名称:JDG20穿线管2.材质:镀锌钢管3.规格:JDG204.配置形式:沿墙或顶板暗敷设5.包括为满足设计、验收规范规定施工所需的一切工序.m3102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4【正(副)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日期:二〇年月日注:本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目录6.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6.2首轮报价一览表;6.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4施工组织设计;6.5项目管理机构;6.6资格审查资料;6.1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报价函附录项目名称:序 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 2工期 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24个月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无5分包6逾期竣工违约金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无上限8质量标准合格9预付款额度无10预付款保函金额无11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2质量保证金额度……供应商(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2首轮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首轮总报价人民币: (万元),大写: 工期(日历日)质量标准对磋商文件认同程度项目经理姓 名专 业级 别证 号本表放在投标文件首页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6.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最终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6.4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体灭火改造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