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招标公告(利川市清山生态环保有限公司2025)
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项目(预算评审和跟踪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项目(预算评审和跟踪审计服务)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利发改审批{2025}31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利川清山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现对本项目预算评审和跟踪审计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中业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利川市体育路一巷22号2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YH2025-09-04。
2.项目代码:2502-422802-04-01-505383
3.项目名称:利川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项目(预算评审和跟踪审计服务)。
4.项目投资金额:8004.52万元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项目概况:对利川市城区 1 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更新改造,更新设备共计30 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除臭设备、污水提升设备、脱泥机房设备各4套,反应池设备、精准曝气设备、过滤消毒池设备各 2 套,在线监测设备、双回路配电设备、中控 PLC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各1套,沉砂、分离器设备 2 套,磁悬浮风机设备 6 套,其他鼓风机房、格栅、内回流泵等设备;更新改造泵站内潜污泵、监控系统 、 输送机等设备。
7.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包标;一包标为预算评审服务,控制价为按照鄂建文﹝2023﹞3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价的70%;二包标为跟踪审计服务,控制价按照鄂建文﹝2023﹞3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价的70%;具体内容详见各包标磋商文件“第三章 相关服务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各包标磋商文件“第三章 相关服务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需供应商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文件将被拒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信誉要求:供应商①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通过网站查询,并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近 2 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一包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并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项目团队人员具备中级工程师或者二级造价师及以上人员3名;二包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高级工程师,并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项目团队人员具备中级工程师或者二级造价师及以上人员3名。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供应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评审委员会将否决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湖北中业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利川市体育路一巷22号2楼)。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报名期间内持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后到湖北中业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利川市体育路一巷22号2楼)领取磋商文件;
4.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 10 月 2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 10 月 23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中业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利川市体育路一巷22号2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 10 月2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中业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利川市体育路一巷22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利川网招标采购网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允许投多个包标,但只允许中一个包标。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清山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江源街安置房A-B栋3楼
联系方式:15587668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业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体育路一巷22号2楼
联系方式:15027193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女士
电 话:15027193783
附件:
5.附件-报名登记表文本.doc
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时间报名资料现场获取:供应商在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规定报名期间内持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后到湖北中业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利川市体育路一巷22号2楼)领取磋商文件;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法定授权人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电子邮箱备注: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盖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反面)(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反面)(反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