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招标公告(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东洺阳村村民委员会2025)



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14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BD-2025-1009
项目名称: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8057.97元
最高限价:558057.97元
采购需求: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5年10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东洺阳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东洺阳村
联系人:翟亚伟 电话:13832046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贝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中华北大街与健康东大街交叉口西行300米路北
联系人:刘帅 电话:0310-6995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帅 电话:0310-69955

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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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HBBD-2025-1009采购人: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东洺阳村村民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河北贝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共58页(不包括封面及目录),请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有缺损现象,请于购买磋商文件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BD-2025-1009项目名称: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58057.97元最高限价:558057.97元采购需求: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请于2025年10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东洺阳村村民委员会地址: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东洺阳村联系人:翟亚伟电话:138320464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贝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中华北大街与健康东大街交叉口西行300米路北联系人:刘帅电话:0310-69955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帅电话:0310-6995569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项目编号:HBBD-2025-10092采购单位名称: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东洺阳村村民委员会地址: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东洺阳村联系人:翟亚伟电话:1383204648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贝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中华北大街与健康东大街交叉口西行300米路北联系人:刘帅电话:0310-69955694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质量标准合格7工期15日历天8缺陷责任期1年9采购内容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10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1供应商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如供应商开户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必须提供开户银行备案证明资料);(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书(向采购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向采购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向采购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1供应商资格要求(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向采购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说明: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12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为准13最高限价(拦标价)最高限价:¥558057.97元注: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拦标价)视为无效报价。14是否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15资格评审方式资格后审16磋商保证金依据冀财采[2021]4号文件以及冀财采【2021】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17磋商有效期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18供应商应提供的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及相关工具进行招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加解密、在线投标、在线开标等全部招投标流程和活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修改后的投标文件仍需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重新递交,开标时以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正副本之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2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时间:2025年10月20日下午14点00分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21响应文件接收人河北贝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4开标地点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2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6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确定方式:从河北省规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人,采购人代表1人。27合同的签订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持成交通知书原件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应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付清。29公示媒介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内容与磋商须知前附表冲突的,以前附表为准。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1)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6%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需注意: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2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3.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3.4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5本次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资料(格式及要求详见后续附件)。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磋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活动的投标单位。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10“中小企业”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指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1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赌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赌管理局,个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赌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详见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满足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企业。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4.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费用4.1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请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凭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准时参加磋商会议,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适用)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项目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踏勘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8.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指定的媒体查询。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9.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9.2本项目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9.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9.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1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未提出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技术要求无疑问,采购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11.2在本项目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12.一般要求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2.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2.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响应文件的组成13.1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3.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终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报价14.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4.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要求及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项目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应同时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14.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4.4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拦标价)视为无效报价。15.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满足本项目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16.3磋商保证金的返还:磋商保证金一律按供应商原交入的基本账户退付。16.4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6.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6.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6.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6.5.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项目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8.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及规定18.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8.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部分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8.3磋商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响应函等均应按要求盖章、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8.4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标注页码,正本副本份数详见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封页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未按规定装订的视为无效投标。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8.6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终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须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及相关工具进行招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加解密、在线投标、在线开标等全部招投标流程和活动。19.2最终报价单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最终报价单由各供应商先行加盖公章,不须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由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带至磋商现场,磋商后填写,交至评审专家。19.3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9.4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或混装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2.磋商程序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评审、磋商及综合评分。具体详见本项目磋商办法。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23.2采购人代表负责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投标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单。按照本项目评标办法,对提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最终报价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三名供应商。24.供应商的资格核查采购人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25.澄清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2最终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1)响应文件中响应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2)响应函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经供应商代表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3符合性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并且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单,否则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2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5.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5.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投标事宜;25.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5.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5.4.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本项目不适用)。26.磋商26.1对于本章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4款、第26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评审,对通过资格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6.2对于本章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1、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再进行符合性评审,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也不得提交最终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且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1、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再进行符合性评审,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27.3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4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7.磋商方法27.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标准和磋商因素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资格性、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单,并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比较与评分,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7.2磋商因素:最终报价价格、投标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27.3磋商报价评分。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计算。27.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价为无效报价。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本章第28.2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27.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2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1磋商小组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磋商的特殊情形30.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磋商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0.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31.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33款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重新评审32.1除资格性评审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3.保密及串通行为33.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3.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4.成交信息的公布3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5.询问及质疑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5.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成交通知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7.签订合同37.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7.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7.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38.其他规定38.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办法一、总则(一)评标原则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二)评审组织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河北省规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供应商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二、评标程序(一)评审程序磋商小组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审: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选举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首先应推选一名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磋商小组组长应组织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的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采购项目的技术部分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审表格的使用。4、资格评审(详见附表1“资格评审表”);5、符合性评审(详见附表2“符合性评审表”);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7、综合评审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报价,最终报价通过后进行商务技术部分标准打分,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8、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审报告并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采购人递交评审报告;9、磋商小组解散,评审结束。(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磋商小组成员。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确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发现某磋商小组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3、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己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4、由采购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三、磋商小组工作纪律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发现磋商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应否决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审报告。3、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小组成员:(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四、评审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标准分100分)1、商务部分(详见附表3“报价得分表”)1.1、最高限价(拦标价),详见须知前附表。1.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部分(详见附表4“技术部分标准”)由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技术部分(技术方案),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评审并进行打分。五、技术部分标准评分说明1、除价格以外各评分因素中商务、技术、资质等得分依据,以供应商提供的真实有效证明以及具有真实有效性的证明资料为准,未提供或无真实有效证明资料支持的一律无效,均不作得分依据。如磋商小组认为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全体评委和该报价的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经磋商小组评审低于成本的磋商报价将不参与评审基准价的计算,按废标处理。2、技术标部分:由评委对所有合格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后按各供应商的响应程度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采购归档资料保存。3、磋商小组在评定过程中不得对供应商商务、技术、资质等条件发表主观倾向性、歧视性、攻击性意见。应以证明材料和各技术指标为依据,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独立打分,并对打分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4、产品的价格、技术和商务等指标,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以最新、有效的清单(目录)为准。5、政策优惠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附表1:资格评审表序号项目内容评审标准通过(√)不通过(×)1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有效:通过无效:不通过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如供应商开户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必须提供开户银行备案证明资料)(开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通过无效:不通过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有效:通过无效:不通过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书有效:通过无效:不通过5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开标时提供原件)有效:通过无效:不通过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开标时提供原件)有效:通过无效:不通过7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信用查询)有效:通过无效:不通过结论说明:以上各项必须全部通过,方可认为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采购人代表(签字):附表2:符合性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通过(√)不通过(×)1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报价表、投标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或签字合格:通过否则:不通过2供应商所承诺的工期、缺陷责任期及质量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合格:通过否则:不通过3供应商所承诺的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合格:通过否则:不通过4磋商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且报价唯一合格:通过否则:不通过5没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情形合格:通过否则:不通过结论注:有一项不合格,即未通过符合性评审,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磋商小组(签字):附表3:商务报价表(40分)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磋商报价4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附表4:技术部分标准(60分)序号评审标准满分评分标准分值1施工部署及现场平面布置10分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重点难点把握准确,可行度高,完全满足项目需求10措施较科学合理,针对性较好,重点难点把握准确一般,基本可行,能够满足项目需求措施基本合理,无针对性,很难对重点难点环节把握准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2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10分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制定科学合理、可行,全面细致,完全能够保证施工有效实施10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制定较合理、基本可行,符合施工的实施要求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制定一般,基本能保证施工措施的实施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0分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全面细致,完全能够保证工程质量10措施较科学合理,基本可行,能够保证工程质量措施一般,基本能够保证工程质量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6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全面周到、完整,关健环节保障措施得力,责任人具体承诺文明施工标准高6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周到,关键环节保障措施制订,责任人能够到位,有文明施工标准承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不完整或关键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未制订,或责任人未明确等25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8分讲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全面细致,完全能够保证施工进度有效实施8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较合理、可行,能够保证施工进度6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一般,基本能保证施工进度6主要机具装备计划5计划制制定科学合理、可行、全面细致,完全能够满足项目使用5计划制定较科学合理、基本可行,能够满足项目使用3计划制定一般,基本满足项目使用17项目班子组成情况5人员配备综合实力强、科学合理、可行、全面细致,完全能够满足施工要求5人员配备较科学合理、基本可行,能满足施工要求3人员配备一般,基本满足施工要求18扬尘治理及环境保护措施6措施制定科学合理、可行、全面细致,完全能够保证施工措施有效实施6措施制定较合理,基本可行,符合施工措施的实施要求4措施制定一般,基本能保证施工措施的实施2注:上述评审项目如有缺项,则该缺项部分得0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本合同使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12月联合发布的《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条的约定。(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2款。(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2.2款。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诺1.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签订时间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订立地点: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略)第五章采购内容及其他要求一、工程概况:该工程主要包括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工期、质量标准及缺陷责任期等内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二、技术标准: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应符合现行国家以及河北省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在工程实施中执行设计文件提出的设计要求、标准和规范。当以上标准和规范对同一工作均有规定时,但具体指标不一致时,应执行其中的最高标准。第六章工程量清单一、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等编制。2.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页码】二、磋商响应声明.........................................................................【页码】三、响应函.....................................................................................【页码】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页码】五、资格评审资料.........................................................................【页码】六、项目管理机构.........................................................................【页码】七、相关承诺书.............................................................................【页码】八、类似项目业绩.........................................................................【页码】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页码】十、技术部分.................................................................................【页码】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页码】十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页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注: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则响应文件中可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参加本项目的过程中,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单位:本授权书有效期:,。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则响应文件中可不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自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版U盘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响应函致:(采购人)1、根据你方采购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对上述磋商文件各部分内容的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为初始报价,并按上述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承包上述项目,质量标准达到:,工期为:,同时承担任何服务质量缺陷责任,缺陷责任期为。我方确认我方所提交的磋商报价不低于成本。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我方承诺我方所提供响应文件中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无弄虚作假现象。5、我方承诺: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我方拟派到本招标项目部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承包期限内不更换。若我方未经采购单位批准更换项目部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我方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同意采购单位可据此情况解除服务合同。6、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供应商:(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资格评审资料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如供应商开户许可证采用备案制的,必须提供开户银行备案证明资料)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函(向采购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向采购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向采购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以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供应商名称:,(盖章)职务姓名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备注七、相关承诺书(一)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的磋商,若我方成交,我方在此承诺:1、完全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的向相关部门缴纳农民工保证金。2、如果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项目法人有权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扣除(含本项目和其他在邯项目)。3、如果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项目法人和依据合同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施工企业扣除违约金,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拟投入人员承诺书(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的磋商,若我方成交,我方在此承诺:1、我单位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均保证到达施工现场,并按照响应文件及相应承诺履行。2、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类似项目业绩序号甲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备注注:1、此表可相应扩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BD-2025-1009项目名称: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58057.97元最高限价:558057.97元采购需求:东洺阳村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请于2025年10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s://hb.zcjb.com.cn/),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东洺阳村村民委员会地址: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东洺阳村联系人:翟亚伟电话:138320464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贝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临洺关镇中华北大街与健康东大街交叉口西行300米路北联系人:刘帅电话:0310-69955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帅电话:0310-699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民居铺设沥青路面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