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宁西街道办事处2025)
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3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04232025000BQW
项目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005
预算金额(元):295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950000.00元
采购需求: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4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2025年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则无需提交以上(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1)-(6)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2.以上(1)-(6)项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0月22日 23时59分
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0-30 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
开标时间:2025-10-30 09:30:00
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五、公告期限
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
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9000.00元(贰万玖仟元整)
(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年10月29日16点00分前
(2)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账 号:0333001400000001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
(4)其他补充事宜:本项面向 中小微 企业采购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宁西街道办事处
地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综合楼五楼
项目联系人:陶海宁
项目联系方式:18585892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
项目联系人:王正雄 王 萍 李嫣嫣
项目联系方式:13595394868
特别提醒:
1、首次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须先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份(.ASTF格式)。 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投标人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
文件预览:
交易公告.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项目概况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30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04232025000BQW,:项目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005,:预算金额(元):2950000.00元最高限价(元)2950000.00元,:采购需求: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标项1标项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9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40个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2025年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则无需提交以上(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1)-(6)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以上(1)-(6)项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2日23时59分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0-3009: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开标时间:2025-10-3009:30:00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五、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9000.00元(贰万玖仟元整)(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年10月29日16点00分前(2)开户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账号:033300140000000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4)其他补充事宜:本项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宁西街道办事处地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综合楼五楼项目联系人:陶海宁项目联系方式:185858921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项目联系人:王正雄王萍李嫣嫣项目联系方式:13595394868特别提醒:1、首次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须先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投标人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项目概况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30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04232025000BQW,:项目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005,:预算金额(元):2950000.00元最高限价(元)2950000.00元,:采购需求: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标项1标项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9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40个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2025年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则无需提交以上(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1)-(6)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以上(1)-(6)项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2日23时59分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0-3009: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开标时间:2025-10-3009:30:00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五、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9000.00元(贰万玖仟元整)(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年10月29日16点00分前(2)开户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账号:033300140000000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4)其他补充事宜:本项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宁西街道办事处地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综合楼五楼项目联系人:陶海宁项目联系方式:185858921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项目联系人:王正雄王萍李嫣嫣项目联系方式:13595394868特别提醒:1、首次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须先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投标人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项目概况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30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04232025000BQW项目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005,:预算金额(元)2950000.00元最高限价(元)2950000.00元采购需求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标项1标项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9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40个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2025年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则无需提交以上(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1)-(6)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以上(1)-(6)项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2日23时59分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0-3009: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开标时间:2025-10-3009:30:00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五、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9000.00元(贰万玖仟元整)(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年10月29日16点00分前(2)开户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账号:033300140000000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4)其他补充事宜:本项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宁西街道办事处地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综合楼五楼项目联系人:陶海宁项目联系方式:185858921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项目联系人:王正雄王萍李嫣嫣项目联系方式:13595394868特别提醒:1、首次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须先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投标人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项目概况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30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04232025000BQW项目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005,:预算金额(元)2950000.00元最高限价(元)2950000.00元采购需求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标项1标项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9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40个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2025年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则无需提交以上(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1)-(6)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以上(1)-(6)项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2日23时59分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0-3009: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开标时间:2025-10-3009:30:00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五、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9000.00元(贰万玖仟元整)(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年10月29日16点00分前(2)开户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账号:033300140000000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4)其他补充事宜:本项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宁西街道办事处地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综合楼五楼项目联系人:陶海宁项目联系方式:185858921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项目联系人:王正雄王萍李嫣嫣项目联系方式:13595394868特别提醒:1、首次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须先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投标人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项目概况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30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04232025000BQW项目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10005,:预算金额(元)2950000.00元最高限价(元)2950000.00元采购需求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标项1标项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295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40个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2025年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则无需提交以上(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1)-(6)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以上(1)-(6)项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22日23时59分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方式: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10-3009: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开标时间:2025-10-3009:30:00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五、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9000.00元(贰万玖仟元整)(1)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年10月29日16点00分前(2)开户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账号:033300140000000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4)其他补充事宜:本项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宁西街道办事处地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综合楼五楼项目联系人:陶海宁项目联系方式:185858921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项目联系人:王正雄王萍李嫣嫣项目联系方式:13595394868特别提醒:1、首次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须先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投标人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采购人: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221项目编号:S-2025-09OJC联系人:陶海联系电话:18585892168采购代理机构: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正雄年萍李骏联系电话:13595394868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工程采购采购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项目编号:ASZS-2025-09-10JC联系人:陶海宁联系电话:18585892168采购代理机构: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正雄、王萍、李嫣嫣联系电话:13595394868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交易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技术条款要求及商务条款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交易公告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ASZS-2025-09-10JC项目序列号: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计划书〔2025〕256号项目联系人:王正雄项目联系电话:1359539486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2950000.00元(人民币)最高限价:2950000.00元(人民币)采购数量:1项采购范围: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消控室设备,道路硬化,室外管网,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等。(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约期限:240个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本项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供应商在编辑投标响应文件时要如实编辑《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证明材料;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2025年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业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证。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则无需提交以上(1)-(6)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1)-(6)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以上(1)-(6)项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信息:(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5日00时00分到2025年10月22日23时59分(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点击进入“交易平台”后进行招标文件下载。(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点击进入“交易平台”后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账号的需注册账号后登录)招标文件售价:0元(4)发布媒体: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2)投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东南角)该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文件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特别提醒4、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0月30日9时30分六、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投标保证金情况(1)保证金金额:2.9万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0月29日16时00分前(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支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进行交纳。(4)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账号:0333001400000001(5)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注:1.中小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减免相关费用的依据;按照《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安市财采[2021]21号)的规定,采购人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减免相关费用的依据,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中小企业免除保证金可在投标报名时系统内选择并免除保证金缴纳。后期由供应商对自己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由财政部门或招投标工程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作出书面答复。①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领取招标文件页面,勾选“是”中小企业,保存成功后就视为已交纳保证金,到“保证金入账结果查询”菜单查看保证金交纳状态。②勾选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需要将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上传在投标文件中,供开标时查验。2.《关于对非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据安市财采〔2023〕10号文件精神要求,非中小企业在安顺市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联合惩戒和行政处罚的记录,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可采用出具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该承诺函具有与投标保证金、金融保函(证)同等效力,企业一经提交,除因法定例外情况不得撤销撤回。模板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①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承诺函”菜单,将盖章后的承诺函扫描以电子件的形式上传至系统。②上传成功后,在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结果查询”菜单查看保证金交纳状态.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地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综合楼五楼项目联系人:陶海宁项目联系方式:18585892168(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项目联系人:王正雄王萍李嫣嫣项目联系方式:13595394868九、其他:其他未尽事宜请见招标文件注:投标人缴纳保证金之后可在系统中“保证金入账结果查询”查询保证金入账情况,特别提醒:1、首次参与本交易中心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须先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参与网上投标。自然人参与请先电话联系交易中心信息部(电话:33343719)完成入场登记及登录账号获取,再进行网上报名。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5、投标人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投标人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条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项目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文件编号ASZS-2025-09-10JC3采购人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地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综合楼五楼。联系人:陶海宁联系方式:18334069260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12楼12-2号联系人:王正雄电话:135953948685资金来源省专项资金6投标报价1.采购预算:2950000.00元。2.最高拦标价:2950000.00元。3.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实施过程中所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管理费用、现场勘察费、运输费用、培训费用、人员工资、管理人员所需的一切服务及设备、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意外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税收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即为包干价。4.投标人作二次投标报价时如有下调的,签订合同时按照投标人第二次报价进行计价签订,一切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投标报价计算错误、填写错误、对项目服务范围内容误解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8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9工期、地点工期:240个日历天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0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公布,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13招标文件澄清查阅或下载。1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5日前。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会员系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5分包履约不允许分包16投标截止时间(以媒体公告为准)。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19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9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支票、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转账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开出。支票由申请人进账。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行号:313711000107;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33300140000000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公告要求。(1)中介代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的,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办结。中介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退款申请的,招标人(采购人)委托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主动退款方式办理。(2)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支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工程类别项目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3)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开具保函、保证保险等凭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2号)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20〕33号)要求,对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开标现场进行真伪验证。19投标保证金(4)在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开具保函、保证保险等凭证的,须通过系统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手动上传至系统(操作指导: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联系电话:0853-33343719),未上传的,系统将自动识别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同时凭证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至招标人、监督人处进行审查核验。(提交的凭证原件应载有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请各投标人以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形式装入投标文件中。(5)按照《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安市财采[2021]21号)的规定,采购人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减免相关费用的依据,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中小企业免除保证金可在投标报名时系统内选择并免除保证金缴纳。后期由供应商对自己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由财政部门或招投标工程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作出书面答复。①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领取招标文件页面,勾选“是”中小企业,保存成功后就视为已交纳保证金,到“保证金入账结果查询”菜单查看保证金交纳状态。②勾选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需要将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件上传在投标文件中,供开标时查验。(6)按照《关于对非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安市财采【2023】10号文件要求,对未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设置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采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本项目非中小企业投标人可提供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担保,模板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①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承诺函”菜单,将盖章后的承诺函扫描以电子件的形式上传至系统。②上传成功后,在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结果查询”菜单查看保证金交纳状态.(7)按照《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的通知》(安市财采[2021]21号)的规定,针对中标或成交的中小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要求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非中小企业中标或成交的缴纳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注: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流程详见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通知。20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方盖单位印章(可采用纸质版盖联合体各方单位章后扫描上传),其他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1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ASTF格式)1份(U盘存储,此文件只针对因交易系统原因造成投标人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了加密的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在开标当日带至开标会场(不对密封情况做要求),请投标人保证此非加密文件与上传的加密文件一致,若不一致,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3)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4)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上传成功。如上传失败或需咨询服务,请联系交易系统客服电话:0512-58188067(工作日08:00-17:30)。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如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21投标文件份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非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nASTF)请投标单位自行妥善保管,作为开标过程中投标单位的应急备用投标文件。(此非加密投标文件仅在开标过程中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当开标会现场招标代理要求提供时,由投标单位在30分钟内将此非加密投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代理邮箱。如投标单位提供的非加密投标投标文件与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法提供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此后果)。2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网址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当山路与北二环路交叉路口东南角)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2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4)重申最高投标限价;(5)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时间、优惠条件等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8)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评审。24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1人和从相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2人,共3人组成。25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类别:工程。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规定如下: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办法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工程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根据财库〔2022〕19号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以上虚假声明或证明材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6.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失信企业办法1.对经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记录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26标的名称及标的所属行业标的名称:详见技术条款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①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②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③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7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中标价的2%),供货期(工期、服务期)满后,无任何违约情况发生,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单位。2、缴纳方式:银行支票、银行汇票、网上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银行支票或汇票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具履约保证金。28发布媒体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政府采购网。29合同签订中标公示结束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依据《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天内,最迟不超过三十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30解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1备注如投标文件中有英文或其它语种时,请翻译成简体中文。32踏勘采购单位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书所需的各项资料。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33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的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如下条款:1、请投标人提前认真学习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相关硬件设备、电脑环境准备和系统学习,操作手册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非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nASTF,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请投标单位自行妥善保管,作为开标过程中投标单位的应急备用投标文件。(此非加密投标文件仅在开标过程中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当开标会现场招标代理要求提供时,由投标单位在30分钟内将此非加密投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至代理邮箱。如投标单位提供的非加密投标文件与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无法提供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此后果)。3、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开标,如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针对所有投标人原需要在开标阶段核验的原件,将扫描件上传到资格核验模块及投标文件中),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5分钟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签到操作(重要提醒:如开标时间截至投标单位仍未签到成功,则视为投标单位未按文件要求参与此次项目开标,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33远程不见面开标件将会被打回。系统登录地址:http://218.86.245.7:84/BidOpening_zs/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选择投标人身份登录,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并签到)。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开启解密30分钟前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相关硬件设备问题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远程开标会议的确认:各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唱标期间(主持人未宣布开标结束前),保持在开标设备旁,并保证不退出开标大厅,以便对开唱标过程的异议提出及数据确认等工作。避免由此产生的不利情形。在此,招标人申明:若投标人未在开标过程提出异议或进行数据确认等工作,视为投标人无异议且对开标数据确认。需要进行项目经理阐述的投标人,需在阐述完成后才可以离开开标设备。7、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全程参加开评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15分钟内无法与管理端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交易的权利,投标单位认可招标人任意处置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8、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投标单位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投标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9、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10、特别提醒: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咨询,联系方式为座机:0851-33343719或0512-58188067。34现场开标1、首先须在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携带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至开标现场;3、CA锁现场解锁电子投标文件。4、阐述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阐述(若招标文件要求)。35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收费标准: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文件(黔招协〔2025〕35号)关于发布《贵州省招标采购协会招标招标代理费(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南(试行》的通知收取,计算方式如下: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5000元5000元5000元3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1.5%1.5%1.5%4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1.1%0.9%0.8%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0.8%0.45%0.55%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0.25%0.15%0.2%1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0.05%0.05%0.05%10亿元-50亿元(含50亿元)0.01%0.01%0.01%50亿元以上0.005%0.005%0.005%2.缴费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号:236101020120110009443436二次报价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线上及现场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并进入相应项目报价模块,等候专家发起二次报价。二次报价采用文字方式在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在二次报价过程中专家仅限发起一次二次报价,时间由专家设定,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的,系统将以供应商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报价为最终报价。操作流程:1.开标结束后,供应商登录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等候评标专家发起二次报价。2.评标专家发起二次报价后,供应商在招投标系统中将收到待办提醒,待收到待办提醒后点击待办或者打开二次报价参与模块,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二次报价的提交。同时,供应商可在报价提交页面编辑报价补充内容或上传相关电子件。37项目阐述(一)线上开标投标人(供应商)1、开标结束后,线上开标的投标人(供应商)请不要退出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候评标专家发起阐述;2、评标专家发起阐述后,线上投标人(供应商)将在首页询标事项位置收到待办,点击回复按钮,将阐述的内容编辑提交,在阐述时若阐述内容较多,投标人(供应商)可以上传附件。参第三步22-221848002投标报价第二步烟居国王点场春如期时购人N-日808000重国地地开国修222-0-22:日日交悍改很价,133020130-31第四步Tir二次报价金额填写在此处13314T1211程交元法阳关时件讲明4H4件HAIAEns关件(二)现场开标投标人(供应商)1、开标结束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供应商)请到三楼休息大厅,等候评标专家发起阐述,待专家发起阐述时,到答疑室一或者答疑室二进行音视频阐述。38质疑、投诉1、投标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招投标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支持在线提交质疑内容。标前质疑:38质疑、投诉2.1投标人(供应商)可通过系统提出质疑。投标人在(如图)左边菜单【网上提问】发起,提问是匿名的,由代理机构负责受理。2.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任意时段发起投诉。如下图在左边菜单【投诉功能】提交投诉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在交易中心监督系统中受理。3、质疑联系机构财财政部门: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邮箱:znxczjbgs@126.com电话:0851-36228400。采购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地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产业园区综合楼五楼联系人:陶海宁电话:18585892168电子信箱:znxtfz@126.com代理机构: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邮箱:1756802942@QQ.com;电话:13595394868。吉公共青交易平合投标单位常投标单拉MI39相同品牌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等服务。2.6“货物”系指为满足采购项目服务所需用到的设备等货物。2.7“工程”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满足工程项目等。2.8“授权代表”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能全权代表该供应商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称“被授权代表”)。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股人或管理人为夫妻关系或直接血亲(指兄弟姐妹,父母与子女)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8.投标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8.1本项目投标文件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8.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响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工程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如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包括:(一)采购公告(须包括采购预算);(二)采购须知;(三)采购需求;(四)确定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六)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七)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政策调控范围的);(八)采购项目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及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九)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十)采购项目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十一)供应商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十二)供应商投标文件相关文书格式;(十三)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十四)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十五)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十六)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1.2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由采购单位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答疑会和现场踏勘(无)四、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3.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涉及资格性和实质性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不涉及资格性和实质性的,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涉及资格性和实质性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不涉及资格性和实质性的,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报价要求15.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七开标一览表格式”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报价。15.2最后报价。在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项目内容(包含体现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进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二次报价采用文字方式在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在二次报价过程中专家仅限发起一次二次报价,时间由专家设定,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的,系统将以供应商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报价为最终报价。(实质性要求)15.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5.4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的报价加成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规定执行,用执行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6.报价货币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为折扣率或其他形式时,则供应商必须按照最高限价体现的形式进行报价),以人民币进行结算。17.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和签署17.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单位需持有效CA锁报名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安顺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ASTF(加密)及*.nAS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17.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的附件格式制作相关内容,如附件格式不能完全体现投标信息,投标人可自行调整。17.3对于磋商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投标文件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如有)和供应商名称。17.4投标供应商为法人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7.5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供应商为法人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必须由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其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ASTF格式)到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8.2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包号一致。18.3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ASTF格式)U盘一份送达投标地点。(此U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不对密封情况做要求。18.4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投标人提供载有.nASTF两份投标文件的U盘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18.5选择不见面开标和远程投标方式的投标人按远程解密步骤完成确认。无需提供U盘。18.6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解密及政策功能19.1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单位必须携带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到开标现场进行标书解密,还需携带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ASTF格式)1份(U盘存储,此文件只针对因交易系统原因造成投标人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了加密的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在开标当日带至开标会场即可,不对其密封性进行现场符合性检查)。19.2为响应政策功能,本次招标项目内货物全部属于小、微型企业的,投标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正确填写“附件”,并按附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注:未按此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不予享受政策功能优惠)。19.3为响应政策功能,投标人应将把投标中产地属于少数民族原产地的货物按“附件十七”单独列出(须含生产商、货物名称、原产地、单价、数量、小计及合计)(注:未按此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不予享受政策功能优惠)。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上传(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0.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须用密封袋或信封进行密封,密封袋或信封上均须标明封装内容,如“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同时须注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时间”等字样;密封袋或信封正文处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密封粘贴口处须加盖公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被没收。五、磋商及评审过程21、磋商及评审过程21.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进行。本项目评标委员会3名评审专家共2人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21.2磋商程序21.2.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1.2.2资格审查。监督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监督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监督小组对资格审查表确认签字,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在资格审查表中说明并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21.2.3投标资料符合性检查:21.2.3.1监督小组及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检查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磋商小组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只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二家)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程序。21.2.5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通过以上审查且被确定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1.2.5.1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或者其他能够给予供应商平等机会的方式确定。21.2.5.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21.2.5.3磋商小组变动磋商文件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做好书面记录,同时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投标补充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投标补充文件的合理时间。21.2.5.4磋商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低于磋商文件的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效的投标补充文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实质性要求)21.2.5.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1.2.6最后报价。(实质性要求)21.2.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原则目的全部工作)进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二次报价采用文字方式在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在二次报价过程中专家仅限发起一次二次报价,时间由专家设定,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的,系统将以供应商首次递交投标文件报价为最终报价。【操作流程:1.磋商(谈判)结束后,供应商登录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86.245.7:8501/TPBidder/memberLogin)等候评标专家发起二次报价。2.评标专家发起二次报价后,供应商在招投标系统中将收到待办提醒,待收到待办提醒后点击待办或者打开二次报价参与模块,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二次报价的提交。同时,供应商可在报价提交页面编辑报价补充内容或上传相关电子件。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热建:ena投标单位第一步O品心工程业务平购业学160n3otsegtHMnaH告电日H21.2.5.5供应商的投标补充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由法aR分文于里安市西青区2010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有第二步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信息管道上不超过10分钟)进行最后报价(二次报价)。供应商按照项目内容(包含体现完成项软件有限司构:第三步F:2022-02218:400次报价金额填写在此处-f二用门数服价单位用T高1程21参与景价带改报价01项目信息-10.11110第四步02投标报价报价事项补充说明h省充0相关附件说明2022-0027电子件名S二.需要阐述项目:操作流程:针对需要进行阐述的线上开标及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阐述:(一)线上开标投标人(供应商)1、磋商(磋商)结束后,线上开标的投标人(供应商)请不要退出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候评标专家发起阐述;2、评标专家发起阐述后,线上投标人(供应商)将在首页询标事项位置收到待办,点击回复按钮,将阐述的内容编辑提交,在阐述时若阐述内容较多,投标人(供应商)可以上传附件。Fnnint不见面开标大厅子家1牛日公开公平旺力(二)现场开标投标人(供应商)1、磋商(磋商)结束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供应商)请到三楼休息大厅,等候评标专家发起阐述,待专家发起阐述时,到答疑室一或者答疑室二进行音视频阐述。】八、合同事项22.签订合同22.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磋商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部分。22.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2.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2.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当日内,成交供应商将签订的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合同备案。22.6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九、履约保证金及验收23.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23.1中标单位收到采购代理机构中标通知书之日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中标单位。23.2履约保证金用于保护因中标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如成交供应商发生以下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全部自动转为违约金:23.2.1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23.2.2所供货物或服务质量低于投标承诺,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不予整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回;23.2.3中标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投标项目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回。24.履行合同2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5.验收2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25.2如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26.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上传保函口3S520400009690001001test工程施工范本无模板测试2020-11-17-1已提交待受理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一)邮寄或现场递交,质疑函必须为书面形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流标项目求。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道复议信息查看7S5204000095690010010917-不见面开标大厅全流程测试-test【勿报勿删】Q已受理查询1、标前质疑:A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客服热战:400-998-0000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26.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政投诉功能查看开标时间口6S520400009455001001【测试】test专家手写板签章测试项目勿删2Q已受理查询复议信息查看中标业绩日日保证金管理投标人(供应商)可通过系统提出质疑。投标人在(如图)左边菜单【网上保证金入账结果保证金异堂很款采购业务>10S520400009467001001test非电子标(勿报)已提交待受理投标人信息管理160/0H每页16条共0条首页网上提同口2、网上投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自任意时段发起投诉。如下图在左边菜单【投诉功能】提交投诉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在交易中心监督系统中受理。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客服热线:400-998-0000投标单位代理机构,欢迎您!首页帮助关闭代理机构,欢迎您!首页帮动关闭交温®2021年11月30日10时12分34秒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服务时问:周一至周日8:00-17:30温@2021年11月30日09时29分13秒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800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工程业务新建投诉工程业务新增提问十、询问、质疑和投诉全部〇已登记已提交待受理已受理不受理日日业务管理^自目业务管理26、询问、质疑和投诉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是否已答复:所有选项·Q搜索标段编号:标段名称:Q搜索自1、填写参与信息1、填写参与信息2招标文件领取序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诉信息查看受理状态投诉查询目3、保证金收据下口S520400009585001001系统测试数据-test【勿删勿报】Q已提交待受理查询新邀请书确认口Q答疑澄清文件领耳2S520400009603001001不见面开标演示test2【勿删勿报】已提交待受理查询上传投标文件口3S520400009690001001test工程施工范本无模板测试2020-11-17-1已提交待受理查询中标合同在线签口4S520400009351001001新专家库抽取0603-1test【仅供测试用】Q已提交待受理查询口5S520400009602001001不见面开标演示test【勿删勿报】已提交待受理查询口6查询查看开标时间S520400009455001001【测试】test专家手写板签章测试项目勿删2Q已受理复议信息查看口7S5204000095690010010917-不见面开标大厅全流程测试-test【勿报勿删】已受理查询口8S520400009559001001不见面开标大厅全流程测试-test【勿报勿删】已提交待受理查询保证金入账结果保证金二次退款9S520400009454001001【测试】test专家手写板签章测试项目勿删Q已提交待受理查询保证金导堂退款Q口>10S520400009467001001test非电子标(勿报)已提交待受理查询1611H/1每页16条共10条首页网上提问投诉功能口x29.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两次及以上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6.5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6.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须提供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十一、其他27、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三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28、勘误: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如出现指向某厂家工程的字符或图片的,仅作参考,供应商可选择技术指标不低于参考工程的货物进行投标,采购单位只接受等同于或优先于本标书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服务。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及采购方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相关专业1人,经济类1人,采购方代表1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由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过程电子监控)。1.6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本章2.10.1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二、评标程序2.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2.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2.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最综合评标法、最综合评标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最综合评标法、最综合评标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本条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信息发布网站进行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审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2资格性检查。招标采购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不具备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3符合性检查。2.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二)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2.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组织重审,现场修正评审结果。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2.7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2.8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8.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2.8.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8.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2.8.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2.9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2.9.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三、评标方法、评标细则及标准3.1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标法3.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3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4符合性审查(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供应商响应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评审类别评审标准1商务条款要求商务要求全部满足2技术条款要求技术要求全部满足,响应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3报价评审异常低价审核。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无效标审查按法律法规及本项目采购(采购、磋商、谈判、询价)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5其他满足采购(采购、磋商、谈判、询价)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综合评分细则}本项目综合评分:报价部分60分+技术部分10分+综合部分30分=100分。具体内容如下:序号评审分值评分标准报价部分(60分)1报价分(60分)价分统一采用基准价法计算,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取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各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有效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有效投标人报价)×分值,得分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技术部分(10分)2总体方案(10分)投标人对本项目具体要求、目标成果等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总体方案及相应承诺,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承包人实施计划,包括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项目管理要点;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3.质量保证措施;4.施工安全措施;5.文明施工措施;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措施,7.施工场地治安保卫措施8.现场组织管理机构等。评标小组根据方案内容打分:1.方案完整内容比较详细,各项措施先进、合理且统筹部署安排比较完善,整体可行性、实施性比较优异且比较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得10分;2.方案完整内容详细,各项措施先进、合理且统筹部署安排完善,整体可行性、实施性比较优秀且比较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得9分;3.方案完整内容详细,各项措施先进、合理且统筹部署安排完善,整体可行性、实施性佳且比较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得8分;4.方案完整内容详细,各项措施合理且统筹部署安排完善,整体可行性、实施性中上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得7分;5.方案完整内容详细,各项措施合理且统筹部署安排完善,整体可行性、实施性中等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6.方案完整内容一般,各项措施合理且统筹部署安排完善,整体可行性、实施性尚可但完全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5分;7.方案完整内容一般,各项措施合理且统筹部署安排基本完善,整2总体方案(10分)体可行性、实施性欠佳但基本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4分;8.方案完整内容一般,各项措施合理且统筹部署安排基本完善,整体可行性、实施性差但基本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9.方案完整但内容简略,整体实施性、可行性一般但基本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2分;10.方案完整但内容简略、整体实施性、可行性差得1分;11.方案不完整得0分。综合部分(30分)4项目管理组织机构(25分)①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得10分。②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建筑工程高级职称(含以上级别)职称得5分。③提供以下人员各1名:施工员、质检(量)员、材料员、资料员。以上须提供岗位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每提供1名得2分,最多得10分;注:①提供证书原件电子件(或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资料不齐全不得分,备注:如注册证、上岗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或以养老保险金缴纳单位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②以上人员还须提供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所有资料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业绩(5分)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实施内容或功能类似或目标成果类似。),提供1个得3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审核,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依法向中标人追偿损失并上报上关部门处罚。1.投标人自行将加分所需佐证材料做进投标文件中,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采购人及招标机构有权对中标候选人针对本项目所有资料原件进行核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追责处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废标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信息发布网站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五、定标5.1.定标原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2.定标程序(适用于“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5.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5.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5.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3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5.4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六、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八、政府采购回避原则8.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九、相关违法处理规定9.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9.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1)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5)提供假冒伪劣工程;(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5其他未明确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四章:技术条款要求及商务条款要求(实质性要求)标的说明:序号标的名称采购类别所属行业备注1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此表内容填写。注:①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②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③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工程施建设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美章)造价咨询人:章)年月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测评合格编号:GZA1-31-2016-RJ01-01封一1技术条款要求(一)采购清单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建设项目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金章)元年月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测评合格编号:GZA1-31-2016-RJ01-01封一1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松付法定代表人L造价咨询人:525单位资质专用产)03g0503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人:u章)5204236156一级注册AANL其事国0王诗平王卫烫B11216209001896编制人:复核人:A11025200a03693现目管理有限公司贵中第项有效期至:2029年08月29日有限公司T年1月31日编制时间:年月日复核时间:年月日一1总说明工程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设项目第1页共一、项目名称:镇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编制范围:(一)消控室设备,消控室(包含设备:报警主机,CRT图形显示器总线盘,直线盘,电话主机,广播主机,功率放大器,集中电源,防火门主机电气火灾主机,电源监控主机,应急照明控制器):(二)道路硬化、标准宽度:9米、厚度:0.2米、强度:C25:(三)室外管网、供水管材质:用AGR丙烯酸共聚聚氯乙烯,管径分别为50、150。雨水管材质:HDPE双壁波纹管,弹性橡胶圈密封,承插连接,管径分别为200、300、400;(四)室内外消防水泵采购,冷热水循环泵、水箱采购安装。三、编制方法:采用贵州省2016版工程计价定额,材科价热行《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第8期),造价信息没有材料市场询价HK电日nt金--h表-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园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