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设备招标公告(百色市中医医院(百色市民族医医院、百色市民族医药研究所)2025)



  项目概况                                                    
    百色市中医医院采购一批眼科医疗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J1-990193-HHGC 
    项目名称:百色市中医医院采购一批眼科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821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百色市中医医院采购一批眼科医疗设备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821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百色市中医医院采购一批眼科设备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821000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相关证明(根据响应货物所属类别相应提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规定免于经营备案的或者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不需提供):①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证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②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按照谈判公告的规定获得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供应商通过CA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通过CA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后完成上传,实行在线谈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不收取。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百色市中医医院官网。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信息安全产品、支持攻坚扶贫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4.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启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采购代理公司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百色市中医医院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翔云路25号 
    项目联系人:李雅婷 
    项目联系方式:0776-2997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鸿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新环球右塔110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凤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6-2828102 

附件信息:

谈判文件(10.14终稿)-百色市中医医院采购一批眼科设备项目.pdf952.8K

广西鸿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A竞争性谈判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名称:百色市中医医院采购一批眼科设备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5-J1-990193-HHGC采购人:百色市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鸿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4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鸿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百色市中医医院采购一批眼科设备项目(BSZC2025-J1-990193-HHGC)竞争性谈判公告(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概况百色市中医医院采购一批眼科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SZC2025-J1-990193-HHGC项目名称:百色市中医医院采购一批眼科设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821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百色市中医医院采购一批眼科设备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821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百色市中医医院采购一批眼科设备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最高限价(如有):821000.00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相关证明(根据响应货物所属类别相应提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规定免于经营备案的或者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不需提供):①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证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②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按照谈判公告的规定获得采购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供应商通过CA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通过CA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后完成上传,实行在线谈判。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谈判保证金:不收取。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百色市中医医院官网。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信息安全产品、支持攻坚扶贫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4.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启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采购代理公司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百色市中医医院地址:百色市右江区翔云路25号项目联系人:李雅婷项目联系方式:0776-29970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鸿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新环球右塔1106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凤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6-282810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谈判,联合体谈判要求如下:无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或者信用承诺函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或者信用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者信用承诺函;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信用承诺函。[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从成立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足1个月的,无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三表一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者信用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2.1.16.响应声明或者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8.除采购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采购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谈判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采购文件标注“▲”的证明等材料,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谈判无效。4.供应商提供“响应声明”或“信用承诺函”时,供应商应对其声明内容或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声明不实或虚假承诺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12.1.2报价文件1.谈判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特别说明: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谈判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如有,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6.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7.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8.技术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9.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特别说明: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CA签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12.2本项目接受备份响应文件。具体要求如下:1.潜在供应商可以提供1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广西鸿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新环球右塔1106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2.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潜在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潜在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3.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序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顺位在先的电子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下一顺位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未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不作为否决条件。15.2谈判报价的价格构成为: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境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者货架交货价),响应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谈判报价包含验收费用☑谈判报价不包含验收费用16.2谈判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谈判保证金:不需要提交□需要提交20.1(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要求:①提交方式: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已参与项目中选择本项目,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加密。文件上传后供应商必须进行模拟解密,如提示失败应重新上传,直至模拟解密提示成功即为已正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②CA数字证书使用:供应商不到开标现场的,远程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到现场的,现场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1(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撤销功能即可撤回原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然后重新上传修改后的加密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模拟解密检查。供应商如提交加密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U盘时,注意应为最新版本。2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使用撤销功能即可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24.1谈判小组的人数:3人。2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开启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6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12项,每项标的设备参数不能超过3项。谈判的顺序:□提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通知谈判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谈判),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谈判。☑随机排序。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到评审现场参加谈判,谈判过程均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实施。谈判具体程序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由谈判小组推荐代表随机抽取。27成交供应商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推送之日起,视为成交供应商已收到,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未及时查收的后果。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鸿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6-2828102,通讯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新环球右塔1106号。业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到12:00分,下午15:00到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32.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2.1条规定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33.1解释: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33.2.11.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谈判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采购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谈判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采购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谈判的自然人本人。3.本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谈判的,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自然人可以加盖手指指印。33.2.2(1)预留采购份额情况: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属于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可不预留的第(/)种情形:(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也称: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配套(售后)服务”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8“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满足”是指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无“负偏离”或者“正偏离”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作出无偏离或者正偏离响应,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2.12技术参数或者配置缺项漏项的,或者商务条款未承诺的视同为该项负偏离。2.13“谈判”是指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14“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2.15“评审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谈判费用4.1谈判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采购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谈判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谈判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联合体谈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第三条(三)严格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的货物、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预算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预算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予以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7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7.2如果本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4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谈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主要条款;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介发布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应密切关注采购公告发布媒介信息,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均应自行承担。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1供应商如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内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袋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等均可】。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袋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12.2.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2.2.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13.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谈判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谈判报价要求和构成15.1谈判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谈判报价表”格式填写。15.2谈判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谈判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谈判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谈判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谈判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谈判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谈判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谈判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谈判有效期16.1谈判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谈判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谈判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谈判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17.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17.2.1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供应商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退还手续。17.2.2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7.3除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和终止采购的情形以外,谈判保证金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电子响应文件是供应商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完成并使用CA证书签章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18.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8.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CA签章、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采购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应使用CA签章;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办理CA锁的,可以打印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无签字的视为无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5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6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CA签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19.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19.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标记的电子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0.3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不符合本须知正文第19.2条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的响应文件除“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3.6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当由供应商签字退领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开启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第17.4条的规定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四、评审及谈判24.谈判小组成立24.1竞争性谈判小组成立: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解密)首次响应文件由谈判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解密)。26.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规定的评审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定成交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7.3除“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第3.6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活动终止;终止后,若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者项目配置标准等,或者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通过财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8.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150-100)万元×1.1%=0.55万元合计收费=1.5+0.55=2.05万元32.2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鸿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农村合作银行龙景支行银行账号:600812010112694209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采购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验收方式:□自行验收□委托验收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合计合计大写金额: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等。可附件)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联系电话:年月日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2:质疑函(格式)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或者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5)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6)攻坚扶贫(采购标的包含农副产品采购项目时)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地证明材料以及按照《农产品产地证明管理规定》出具农产品产地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所投农产品产地不属于贫困县或被查出列入《摘帽贫困县名单》,则按照虚假响应报有关部门处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全国832个贫困县名单》《摘帽贫困县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供给谈判小组作为评审依据,在技术、服务、价格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7)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8)本项目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4.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采购文件,不得仅将采购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5.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响应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总体要求:1.标注“▲”的技术要求为实质性技术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就实质性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就实质性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可以为以下形式之一:(1)生产厂家的宣传彩页或官网截图或技术白皮书(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出具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或国际机构第三方认证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其他:/注:除以上三种形式之外,提交其他证明材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该要求。检测报告或认证报告内容中若涉及外文说明,必须同时提供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仅供参考;产品检测报告应为报告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报告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二、具体技术需求如下:标的名称、数量、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下表:序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所属行业技术参数要求1白内障超声乳化仪1台工业1、超声乳化频率:≥40KHz工作方式:2、连续:乳化头连续工作在设定的工作点上,设定范围0~100%3、脉冲:乳化头以脉冲方式工作,脉冲频率范围1~99Hz,可调;占空比可调4、线性:乳化功率随脚踏开关控制的变化而线性变化,变化范围0~100%5、爆破:间歇时间:0~1.5s,工作时间:5~100ms灌注/抽吸系统6、蠕动泵驱动7、最大流量:≥40ml/分8、最大负压:≥500mmHg9、回吐流量:≥20ml/分玻璃体切割10、切割动力:空气泵驱动11、切割频率:单次模式、20-600次/分两种模式12、最大负压:≥500mmHg13、最大流量:≥40ml/分电凝14、最大功率:10W±20%(200Ω负载)15、双极电凝:功率设定范围0~100%配置清单:主机1台脚踏开关1个超声乳化手柄1个超乳手柄针头(30°)1只超乳针头扳手1个注吸手柄1个硅橡胶医用导管1套超乳/注吸灌注套2个超乳/注吸测试帽1个玻切头1个玻切灌注套1个双极电凝手术器(带线)1个熔断器(2A)2个电源线1根使用说明书1份合格证1张产品三证1套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表1张装箱单1张2非接触式眼压计1台工业▲1、测量范围:(0~60)mmHg2、测量量程:30mmHg,60mmHg3、测量精度:≥1mmHg4、工作距离:10mm-12mm5、对焦方法:对焦点+对焦提示▲6、对焦方式:三维自动对焦/手动对焦/触摸屏对焦7、内部固视灯:绿LED8、自动对焦范围:左右:0-11mm、上下:0-20mm、前后:0-11mm9、显示方式:彩色大屏幕液晶显示屏10、输出方式:快速热敏打印机11、依据波形置信度三次加权平均。12、可使用手指轻触触摸屏上的眼睛位置对焦;配置清单:主机1台保险4(主机内两个)打印纸4卷电源线1条防尘罩1个操作手册1本触摸笔1个喷嘴罩1个台车1个3眼科裂隙灯显微镜1台工业一、光学体技术参数1、光学设计类型:平行式夹角式2、显微镜总倍率:6X、10X、16X、25X、40X五种放大倍率3、视场直径:φ33、φ20、φ13、φ8、φ5(mm)4、裂隙高度:1mm~14mm连续可调5、裂隙宽度:0mm~14mm连续可调6、光斑直径:φ14、φ10、Φ5、φ2、Φ1、φ0.2(mm)7、裂隙角度:0°~180°可旋转8、裂隙前倾:0°、5°、10°、15°、20°▲9、瞳距调节区间范围:45mm~88mm10、滤光片:隔热片、减光片、无赤片、钴蓝片11、光亮度调节:五级调光12、照明方式:12V50W卤钨灯13、左目镜四线调焦,保证所见及所得二、图像处理系统▲1、数码图像采集方式:目镜下位外挂式单反相机,像素≥2400万▲2、配置同步闪光照明补偿系统3、配置同轴背景光照明系统三、具备DICOM3.0接口,可接入医院HIS系统,PACS系统,支持国际标准医疗网络化。配置清单:计算机1台光学体1套3眼科裂隙灯显微镜1台工业照明臂1个腮托架1个电源盒1个升降台1套操作平台1台对焦棒1根防尘罩1个说明书、装箱单1套喷墨打印机1台工具盒1套4眼底照相机1台工业一、基础参数1.拍摄原理:共焦激光扫描技术。2.激光光源:绿光波长≥525nm,红外光波长≥785nm。▲3.视场角:≥115°。4.分辨率:最小光学分辨率12μm/像素,最小数字分辨率4μm/像素。5.瞳孔直径:支持最小瞳孔直径2.50mm±0.01mm。6.屈光补偿范围:-25D~+20D,连续可调。7.操作机构调节:设备主机头上下、左右、前后可调节。运动基座最大调节:上下调节范围≥28mm,前后调节范围≥30mm,左右调节范围≥78mm,颌托调节范围≥48mm。8.工作距离:10mm,从患者眼睛至镜头。二、主要功能1.成像模式:眼底彩照MC、红外光成像IR。2.动态监视:屏幕实时红外眼底图像监视,可实时观察眼底情况。3.接收器:一个接收器,0.5s内拍摄完成2种不同波长图像。4.固视灯:具备内固视灯、外固视灯。5.拍摄方式:具有鼠标点击操作、手柄遥控操作。6.患者头架:采用高度可调整的一体化头架,双颌托设计,下巴放到颌托上即可自动识别左右眼。7.全自动拍摄:自动眼位引导、自动瞳孔定位、自动对焦、自动完成拍摄,也可手动操作。8.成像范围:单张眼底成像最大170°,9张拼图可达260°。9.拍摄角度:具有30°、60°、90°、100°、115°多个角度可选择(对应成像范围45°、90°、135°、145°、170°),不需要更换外置镜头,一键切换角度。10.图像尺寸:图像尺寸最高4096*4096。11.图像捕获:图像获取最高帧率30帧/秒。12.图像降噪技术:具备实时叠加降噪。13.图像质量评估:采集完一张图像,会自动进行图像质量评估并显示评估结果。14.拼图功能:支持实时动态拼图、自动拼图、手动拼图,可选择同一只眼睛的2-9张不同眼位的图像进行拼图,10s内完成9张拼图。15.分层功能:只需拍摄一次即可获取绿、红外2通道影像,可以分别显示视网膜不同层次影像。4眼底照相机1台工业▲16.智能分析:可对影像进行视杯盘区域定量分析、黄斑区域定量分析、血管定量分析,可进行常见眼底病灶分析。17.阅片功能:具备基础阅片功能,包括图像锐度、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参数调整;图像放大缩写查看;具备读图放大镜视图功能,支持图像局部放大;支持双眼对称区域的图像联动查看;支持图像测量和注释功能。18.3D眼球模型:可展示眼底图像在3D立体眼球中的模拟效果。19.检查完成一键点击即可生成检查报告,有多种报告格式可供选择。20.具有检查随访功能,显示受检人历次检查对比图与趋势图。21.DICOM接口:DICOM端口可开放,可连接医院信息系统。三、电脑和打印系统1.系统软件:Ubuntu20及兼容版本。2.系统硬件:处理器≥1500MHz,内存≥8GB,硬盘≥230GB。3.显示器:≥27寸彩色液晶高清显示器,曲面屏,分辨率≥1920×1080。4.打印机:高档彩色打印机。配置清单:硬件:主机1台显示器和适配器1套鼠标键盘1套电源线1根用户手册1本产品保修卡1份合格证1份目镜保护盖1个保险丝4个防尘罩1个配件:电动升降桌1台彩色打印机1台路由器和流量卡1个软件(可升级):图像处理软件1套注:以上技术需求参数在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12项,每项标的设备参数不能超过3项。▲三、商务条款序号商务条款商务要求1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除特别注明外,最短不得少于1年。质保期内负责上门服务、维修、更换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售后服务内容如下:(1)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培训操作人员。(2)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提供备用机。1售后服务要求(3)定期回访以及对设备维修。(4)其余按厂家承诺。2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产品检测费、产品质保期内维护等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必须报价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分别报价。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响应总报价中。3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4交付时间及地点1.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2.交付地点:广西百色市采购人指定地点。5验收标准1.检查供货范围或服务范围产品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2.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或服务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2.1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中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一致,性能或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以实际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与响应文件响应表参数或证明材料比较,按如下情况处理:(1)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或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2)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仅满足并未优于技术参数要求的,视为供货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3)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不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4)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满足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以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验收。(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技术参数,在验收时实际也优于技术参数的要求,但没有达到响应表或证明材料中优于的程度,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按是否满足要求验收。(6)实际货物与响应货物型号不一致的,验收时不论实际是优于还是满足技术参数的要求,采购人均有权终止合同拒收货物。如影响货物或服务的使用、质量、档次及采购人需求的,还可视为供货商违约,追究供应商责任,同时报财政部门备案。2.2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5验收标准2.3在测试或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或工作正常。2.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及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包括质量、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相关配合事项由供应商与制造商协调。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7.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8.其他验收要求按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6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使用。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升级。1.4质量保证期内的费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为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支持和服务费用以及上门维修、更换零部件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质保期过后的服务要求电话咨询:产品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不予收费。7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8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9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一年内分10期支付。请款时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四、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眼底照相机。▲五、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表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能力或者业绩要求六、政策性加分条件政策性加分条件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七、其他要求八、进口产品说明进口产品说明□本表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供应商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本分标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九、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要求演示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评审现场采用网络连线方式,供应商须自行准备演示文件及演示设备,按采购代理机构提前通知的方式进行演示。样品要求无要求有要求。/本项目附件无;有,详见:本项目图纸无;有,详见:其他(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2)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评审程序1.评审方法1.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1.2评审依据谈判小组以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响应文件、澄清及答复、谈判修正文件为评审依据。1.3谈判小组本项目谈判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谈判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4由谈判小组确认采购文件。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2.1.1诚信审查①审核标准:供应商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诚信审查不予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②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网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在评标阶段,由评审专家通过上述查询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档案留存。2.1.2响应文件开启后,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标准为本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1基本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审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审查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信用承诺函”。审查①或②,满足其一,即为符合要求。(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①审查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②审查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信用承诺函”。审查①或②,满足其一,即为符合要求。(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审查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审查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信用承诺函”。审查①或②,满足其一,即为符合要求。(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审查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声明”。②审查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信用承诺函”。审查①或②,满足其一,即为符合要求。(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①审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声明”。②审查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信用承诺函”。审查①或②,满足其一,即为符合要求。(6)供应商不得参加资格审查的情形审查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特定资质须符合“谈判公告”要求。3采购政策须符合“谈判公告”要求。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本章3.6条规定除外)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由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检查表如下,缺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符合性检查视为不合格。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1商务资信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已按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时审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附件,格式及附件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时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件,格式及附件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谈判保证金(如有)足额、及时缴纳谈判保证金。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情形不存在“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5(2)的情形。2报价最后响应文件或者最后响应报价唯一性同一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最后响应文件或者最后响应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文件的除外。报价评审无效情形不存在“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3.5(1)的情形。3技术商务技术文件响应程度审查对采购文件中所有标注▲号的实质性条款要求响应均无负偏离。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规定。商务技术评审偏离商务技术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未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转包及分包满足采购文件规定。3.1谈判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谈判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的方式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CA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报价、商务技术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报价表”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供应商未就所谈判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谈判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谈判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采购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谈判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谈判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谈判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谈判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谈判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谈判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5)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6)未对谈判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谈判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的情形的;11)明显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的;12)技术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13)虚假谈判,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14)谈判技术方案不明确,采购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谈判方案的;15)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3.6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3.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谈判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谈判4.谈判的程序4.1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实时关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开标信息,在接到谈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CA签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提交。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5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4.7谈判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本项目所有响应文件的首次报价及所有谈判报价均不公布。最后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最后报价5.1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除本章第3.6条外,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谈判,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5.6谈判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响应文件首次及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谈判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谈判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谈判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政府采购政策应用说明6.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2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0号)之规定,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并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所响应产品全部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6.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条件小型、微型企业。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之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注: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判断是否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声明为中小企业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6.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5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供应商被评定为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小型和微型企业且其所响应全部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最后报价×(1-20%);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谈判,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最后报价给予4%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最后报价×(1-4%);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6.6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对供应商谈判报价中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部分的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7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6.8如采购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二、评定成交的标准7.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条规定的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封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响应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名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年月日目录(应有页码)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或者信用承诺函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或者信用承诺函;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者信用承诺函。(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款2提供)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信用承诺函。(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款3提供)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者信用承诺函。(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1款4提供)(1)信用承诺函格式:百色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并郑重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记录。4.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谈判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6.响应声明或者信用承诺函响应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谈判,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谈判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采购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账号/行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谈判,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分别签署,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眼科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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