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破产业务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
项目编号:5001166862191532510140413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交通换乘中心配套建筑工程结算审核
采购人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审批项目
是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投资额(15,000,000.00元)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否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内容
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并配合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中介机构要求
以采购公告为准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采购价格:该服务采用采购公告价格28515.9元即为合同价格(暂定),最终审核服务费由基础服务费和审减效益费两部分组成(本项目基础服务费暂以送审结算金额831.26万元为计算基数,暂估5%的审减效益费后咨询服务费预估为28515.9元)。最终审核服务费以本次审定金额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计价的70%计取。
选取方式
择优+随机
需规避机构
91500104599231533K,91510000201830799Y,91500113MA6106F00G,91500116563486948U,915105022047040263
规避原因
分别为施工图设计单位、预算编制单位、预算审核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竣工结算审核单位。
选取时间
2025-10-17 15: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823825982)
采购需求书下载
交通换乘中心配套建筑工程结算审核中介服务采购文件.pdf
2025-10-14
附件5交通换乘中心配套建筑工程结算审核中介服务采购文件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交通换乘中心配套建筑工程(二)采购人(项目业主):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项目实施地: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四)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新建地下车库出入口及室内外装饰(含智能化、照明、标志标线、雨污管道等);新建公交站铺装及设施设备配套:新建临街商业配套、公共卫生间、市政管网配套、环境景观及环境整治等;配电工程等。本项目结算报送金额约为831.26万元。二、中介服务内容、标准、价格及时限(一)服务内容: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并配合完成后续相关工作。(二)服务标准:中介服务符合行业从业规范和要求,服务成果满足行政审批和管理部门的后续使用。(三)采购价格:该服务采用采购公告价格28515.9元即为合同价格(定)最终审核服务费由基础服务费和审减效益费-6-两部分组成(本项目基础服务费暂以送审结算金额831.26万元为计算基数,暂估5%的审减效益费后咨询服务费预估为28515.9元)。最终审核服务费以本次审定金额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计价的70%计取。(四)服务时限:接收完整资料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三、资质要求及审查办法(一)资质要求:无(二)审查办法中介机构报名即承诺满足公告的全部报名条件且不存在回避情形。若选取出的中介服务机构不符合采购需求,取消中选资格,纳入诚信管理。四、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5:00时。五、选取方式直接选取:采购人通过择优+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机构为最终中标服务机构。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一)签订合同选取结果公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中介服务合同。-7-(二)付款方式1.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出具咨询报告并配合完成甲方或甲方母公司、甲方上级主管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二次审计复核后(未被抽中审核的项目在完成备案工作)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费用。2.甲方支付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款项,均以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付款申请、本合同复印件、成果报告复印件、咨询服务费用计算明细、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前提,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的,甲方有权暂停付款而不构成违约。3.咨询单位结算审核报告的金额经甲方或甲方母公司、甲方上级主管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审计复核后,根据复核误差率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一级审核咨询单位结算审核报告的金额经二次审核后,结算审核误差率达到下列情况之一的需扣除违约金:①审减率在2%(不含)~5%(不含)之间或审减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且审减率不超2%(含)的扣除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②审减率在5%(含)-10%(不含)时或审减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且审减率在2%(不含)~5%(不含)之间时扣除合同金额20%0的违约金;③审减率超过10%(含)或审减金额100万元(含,且审减率超过5%)时扣除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承担相关业务,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时需赔偿其损失二级审核咨询单位结算审核报告的金额经江津区审计局、江津区国有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结算审核误差率达到下列情况之一的需扣除违约金:①审减率在2%(不含)~5%(不含)之间或审减-8-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且审减率不超2%(含)的扣除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②审减率在5%(含)-10%(不含)时或审减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且审减率在2%(不含)~5%(不含)之间时扣除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③审减率超过10%(含)或审减金额100万元(含,且审减率超过5%)时扣除合同金额100%的违约金,并在一年内不得再次承担相关业务,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时需赔偿其损失。若误差率同时满足以上两种情况,则从重处罚。因结算时无法解决的争议金额造成的偏差及其它因委托方主观原因不作为误差率的计算范围。4.任何单位一旦发现有串通、泄标、舞弊等行为,立即扣减全部服务费用,并取消与其的所有合作,纳入中介黑名单,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七、履约完成登记及服务评价(一)履约完成登记中选机构在服务时限内完成履约服务,上传服务结果。采购人在收到服务结果并确定为合格的服务成果后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中介超市进行履约完成登记。(二)服务评价采购人在履约完成登记后,及时对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务态度、服务收费和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评价。八、违约责任(一)经查实,若中选的中介服务机构未满足公告全部报名-9-条件或者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采购人将向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处理。(二)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无故放弃中选结果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因采购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采购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的责任。(五)因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中选机构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按有关规定对中选机构进行处理。(六)有其他违约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处理。九、争议解决方式(一)发生网上交易系统软、硬件故障,通信网络故障、电力中断、网络入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公开选取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和中介服务机构,待影响消除后由采购人重新组织公开选取活动。(二)因中介服务机构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或遗忘、泄露相关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中介服务-10-机构自行承担,交易活动不中止。(三)采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不得与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相关管理制度相抵触。(四)采购人应及时处置服务交易过程中的争议,必要时商请区交易中心协助解决。(五)服务交易及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0月142-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业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