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回收装置招标公告(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2025)
气体回收装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4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气体回收装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气体回收装置 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气体回收装置1套。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3 交货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规格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其他要求:
?8?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8?3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3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8?3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保 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 密要求(见保 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上午10时10分至2025年10月17日下午13时30分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7日下午13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核理化院项目部。
5.2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要求线上报价并录入报价单、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否则响应将被拒绝,已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无效。
5.3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版内容为准。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联系人),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6、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邮编: 300180
联系人:左晓冉
电话:18810758792
电子邮件: /
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工
电话: 18202263917
电子邮件: /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下载:
气体回收装置技术规格书(最终版).doc
气体回收装置技术规格书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目录1总述22适用范围和标准23装置用途及结构24技术要求及技术指标34.1技术要求34.2技术指标35检验和验收要求31总述本规格书适用于“气体回收装置”的产品制造、检验和验收,并确定供货商的供货范围。它是合同的一部分,内容经过供需双方确认,作为双方签订“气体回收装置”合同的附件,该项目由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甲方)提供技术要求,由供货商(乙方)进行工艺设计、产品加工和安装测试,该规格书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适用范围和标准本规格书适用于“气体回收装置”的工艺设计、产品加工和安装测试等,除本规格书提出的要求外,还需要遵循但不限于如下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件。◆GB/T150.1-4-2024压力容器;◆GB/T12241-2021安全阀一般要求;◆ISO2861真空法兰标准◆GB/T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3装置用途及结构“气体回收装置1套”用于分离回收混合气体中的二氧化碳气体。待分离的混合气体中有二氧化碳、氮气、氦气,储存在一个高压容器里。将高压容器中的混合气体排放进收集器中,收集器放置在液氮冷阱里,采用液氮冷却的方式把其中的二氧化碳气体变成固态干冰,留在收集器里,其他气体直接排放到空气中。收集结束后取出收集器,将其置于室温环境中,作为二氧化碳储气瓶使用,同时能在后续作为一个二氧化碳储气瓶将其中的二氧化碳气体充入高压容器中。该“气体回收装置”的大致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厂H图1气体回收装置示意图高压容器的容积大约120升,里面的混合气体气压为3~10atm,二氧化碳在其中占比十分之一左右。高压容器现有的排气阀门为卡套球阀转KF25,可更换适配的接头以连接收集器。1.4技术要求及技术指标4.1技术要求(1)根据我方要求,供应商需设计详细方案,满足使用和指标要求;(2)气体回收装置大小合适,易于实验室搬运和使用;(3)液氮冷阱中的液氮温度需要略微调高,能够冷却二氧化碳气体,而不冷却氮气、氦气;(4)收集器的收集结构需要进行一定的设计,使二氧化碳气体能够在收集器里得到充分的固化,实现较高的收集率。(5)收集速度不需要太快,在1小时或者几小时的时间内完成收集;(6)收集器收集完二氧化碳气体后会放在室温环境里,固态二氧化碳会变成气体,标况下最大体积可达120升,要求收集器能承受较大压强;(7)收集器能在室温环境中作为二氧化碳储气瓶使用,同时能在后续作为一个二氧化碳储气瓶将其中的二氧化碳气体充入高压容器中;(8)整套装置需配备管路阀门,以及能与高压容器连接。4.2技术指标(1)收集器收集二氧化碳的收集率≥90%;(2)收集器容量≤8升;(3)收集器承压≥20MPa;(4)液氮冷阱温度>-196℃;(5)收集时间控制在几个小时之内;(5)需尽量减少漏气和油污现象;2.5检验和验收要求“气体回收装置”加工完成后,甲方自行完成安装调试,并经过测试通过后方可验收.验收时乙方还需提供至少下列文件资料。(1)测试报告;(2)外购件合格性证明资料,涉及安全、计量等器具需提供相应的检定证明;(3)操作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气体回收装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