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护理员服务招标公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5)
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孕产妇及新生儿方向)(第三次)(202504141013000024513)网上询比公告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对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孕产妇及新生儿方向)(第三次)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2,600 元
项目类型:
服务类
价格类型:
折扣或费率
包 1(标的物种数:1)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目录明细
限价(最高)
数量
目录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孕产妇及新生儿方向)
10 折
1 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
2025-10-22 14:00 ~ 2025-10-22 16:00
是否需要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是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上传完整格式盖鲜章PDF文件
开标时间:
2025-10-23 09:30
开标地点:
重庆市彭水县人民医院4楼会议室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项目要求在网上进行投标(报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田雪琴
联系电话:
023-78448011
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孕产妇及新生儿方向)(第三次).docx
采购文件项目编号:202504141013000024513项目名称: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孕产妇及新生儿方向)(第三次)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采购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七、投标有关规定-4-八、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5-一、采购项目一览表-5-二、采购项目服务需求-5-三、供应商需具备的管理架构-5-四、供应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面-6-五、供应商质量体系方面-6-六、其他要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8-一、服务期(或为:实施时间)、服务地点(或为:实施地点)-8-二、报价要求-8-三、履约保证金-8-四、知识产权-8-五、培训-8-六、商务条款的承诺-8-七、其他-8-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9-一、资格审查-9-二、评标方法-9-三、评标标准-11-四、无效投标条款-13-五、废标条款-13-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4-一、投标人-14-二、采购文件-14-三、投标文件-14-四、开标-15-五、评标-16-六、定标-16-七、中标-16-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6-九、签订合同-18-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8-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19-一、合同主要条款-19-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0-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2-一、经济文件-25-二、技术文件-26-三、商务文件-28-四、其他-30-五、资格文件-36-第一篇投标邀请书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采用网上询比(综合评分)方式购买以下项目,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采购项目情况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孕产妇及新生儿方向)(第三次)2600(无折扣)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本项目属于服务外包项目,无资金来源。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二)采购文件获取:请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三)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供应商须在“行采家”平台(www.gec123.com)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四)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响应。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6:00(七)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9:30;五、投标保证金(一)按照《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彭水财采购〔2022〕34号)的规定,落实县级公开采购数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23-78448011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联系人:田老师电话:023-78448011地址: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文庙街50号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采购项目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备注1彭水自治县人民医院医疗护理员服务采购项目(孕产妇及新生儿方向)(第三次)2年该项目护工向病人收取的费用,需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如8.00折、9.00折等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二、采购项目服务需求1.总体技术要求为我院妇产科的母婴提供生活护理服务。2.服务具体需求(1)供应商需是以本项目内容为主营业务的专业陪护公司,能为母婴提供生活护理服务。医疗护理员必须持有重庆市卫健委职业技能鉴定所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孕产妇及新生儿方向)或月嫂资格证或育婴师证和身体健康证明。(2)供应商应保障医疗护理员(孕产妇及新生儿)或月嫂或育婴师及时到位,根据我院的床位编制及工作量以“一对一”或“小组模式”入驻科室服务,医疗护理员(孕产妇及新生儿)或月嫂或育婴师人数具体以满足患者需求、质量和安全为准。(3)医疗护理员(孕产妇及新生儿)或月嫂或育婴师与患者服务方式应为“一对一”或“小组模式”,为住院母婴提供生活护理,服务内容包括:①实行24小时工作制,帮助孕产妇快捷入院;②向孕产妇及家属讲解入院健康宣教知识,爱婴医院的三个十条和生活护理安全注意事项;③协助孕产妇分娩后的生活护理如更衣、翻身、肢体按摩、喂饭、清洁会阴和擦浴身体,洗头、浴足、以及协助其大小便等,协助新生儿母乳喂养、沐浴、清洁皮肤,更换尿不湿等生活护理;④协助并指导产妇给宝宝哺乳,协助产妇乳房护理如奶涨等处理,保持乳腺通畅;⑤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手卫生,遵守医院感染防控各项规定;⑥遵守院内消防安全,防火防盗;⑦不参与院内一切医疗诊疗活动,一切喂养及生活护理标准按院方规定的执行;⑧在护理母婴过程中,随时关注孕产妇、新生儿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护人员。禁止擅自给意见建议及小丹方偏方处理等。禁止向产妇及家属推销任何母婴产品;⑨协助科室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具体工作职责由医院拟定);⑩医疗护理员(孕产妇及新生儿)或月嫂或育婴师所用的工作服、一次性口罩和手套等相关工作用品由中标方自行提供。根据护理级别、服务方式等,统一陪护收费标准。(4)医疗护理员(孕产妇及新生儿)或月嫂或育婴师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性医疗操作内容如穿刺、拔针等诊疗行为。(5)医疗护理员(孕产妇及新生儿)或月嫂或育婴师在进行生活护理的同时,有义务协助护士,在正常能力范围内随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并及时报告患者的病情、心理变化及异常情况等。3.素质需求(1)50岁以下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的女性,具有爱心、耐心及良好的职业道德。(2)确定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和不能胜任工作的慢性病。(3)具有照顾母婴相应的专业技能。(4)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与语言表达能力。(5)具有良好的人格品质和诚实守信。三、供应商须具备的管理架构:(一)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方案方面供应商提供的制度应完整及合理,包含培训时间、内容、频率及考核考评办法。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应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实施记录要完整性、真实性,包括护理员的基本技能、基本理论知识等培训。(二)服务质量控制措施方面供应商应提供陪护服务质量管控措施,包括对服务质量比如满意度等有反馈改进机制,并提供相关资料与改进效果。(三)资源提供及成本控制方面供应商应为医疗护理员提供陪护工作的基本需求物品,执行医院8S管理,并在降低医院能耗方面做出有针对性且切实可行的举措。(四)陪护服务协助医疗环境和秩序改善方面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应对改善医疗环境和秩序能起到切实可行的改善作用,且有积极影响。四、供应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面供应商应提供突发保障任务及突发问题应急预案(包括如法定节假日、患者跌倒/坠床及意外走失、护理员短缺等的应对措施)。五、供应商质量体系方面供应商质量体系认证内容应涵盖陪护业务、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六、其他要求(一)供应商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其员工办理相关保险。若上述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事故、工伤或其他相关社会事务纠纷,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均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员工实际入职须提供保险合同或缴费单据复印件进行查验,原件备查);(二)供应商应对其所聘护理员护理的病人基本信息和个人隐私做到保密,对泄露病人信息导致不良事件和事故纠纷等由供应商负全责且提供保密承诺(提供承诺函);(三)在原服务项目中无损害患者及医院利益纠纷事件(提供承诺函);(四)承诺企业可派遣护工母婴方向人员不低于12人。(五)上述采购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具备的管理架构、供应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面、供应商质量体系方面等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制度、培训方案、陪护服务质量管控措施、应急预案等要求,需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格式自拟。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期、服务地点(一)服务期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期为2年。(二)服务地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报价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已包含为病患提供护理的所有费用,不得再因该陪护服务额外收取陪护对象费用,且节假日不得涨价。(二)按固定医疗护理员数量不低于12人,10元/人/天的水电费进行计算,每季度向医院交纳人员水电费用(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之前交上一个季度费用)。三、履约保证金(一)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单位名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单位基本账户:4401010120010008480开户银行:农商行彭水支行(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培训中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中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六、商务条款的承诺本部分商务条款属于不可变更条款,只要供应商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接受本章所列之商务条款。七、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竞选人为中选人。竞选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一)实质性响应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采购文件第二篇★标注部分、第三篇规定的竞采采购内容作出响应。竞采采购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比较与评价。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采购中,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评分标准说明报价部分20分护工向病人收取的费用20分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方式计算: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3分,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投标报价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价要求:1.母婴护理费(剖腹产,小组,含新生儿)680元/人/周期,2.母婴护理费(顺产,小组,含新生儿)480元/人/周期,3.母婴护理费(剖腹产/顺产,小组,含双胎新生儿)980元/人/周期,4.母婴护理费(剖腹产/顺产,一对一,含新生儿)460元/人/天)。(备注:1、本项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如8.00折、9.00折等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2、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数平均。3、一个周期指孕产妇从入院到出院。4、后续中标价应当在病房、护士长等区域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服务部分40分培训制度培训内容10分1.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职业陪护管理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书面资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培训制度要完善、合理,包含培训时间、内容、频率及考核考评办法;供应商所提供的培训方案要完整、合理,实施记录完整、真实,包括护理员的基本技能、基本理论知识等培训。方案内容优秀:10分-7分;良好:6分-3分;一般:2分-0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自行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定)服务优化方案15分2.提供服务优化方案,其中包含完善的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方案(含目标与基本措施),智能化服务(包括手机下单、派单、支付功能、护理员查看订单及反馈信息功能、患者家属预约、查看订单情况及满意度测评功能等,须提供相关功能截图)。方案内容优秀:15分-11分;良好:10分-6分;一般:5分-0分;护工监管制度15分3.护工监管制度。护工监管制度应当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规范服务行为,有相应的工作奖惩激励措施,并有制度规范确保奖惩落实到位。方案内容优秀:15分-11分;良好:10分-6分;一般:5分-0分;商务部分40分护理人员数量7分提供拟派我院护理员花名册,包括护理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信息。母婴方向护理员12—15人(含12人,不含15人),得4分;母婴方向人员≥15,得7分。管理人员能力12分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员中,负责质量控制或培训的管理层人员需具备相应能力:(1)每有1人具有医学或护理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2)每有1人工作3年及以上且有医院工作的经历≧2年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学历证书及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医院工作经历需提供在医院的社保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实力10分企业本单位每具备3名员工购买社保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投标人为该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企业荣誉5分提供1个县市级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1个省部级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企业业绩6分自2020年1月1日起在二甲及其以上等级医院提供过职业陪护服务的,每提供1份服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采购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采购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采购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人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采购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1.投标文件采用PDF格式文件上传,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经济、技术、商务和资格合订成一本。中标通知发出后,中标单位3个工作日内,将上传的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印章递交至采购单位。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时,如不能提供资质等证明材料,视为中选机构拒签合同,取消其中选资格。2.在投标文件中,采购文件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并加盖骑缝章,若不满足则视为不合格。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采用PDF格式文件上传,中标单位中标后应将上传的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印章递交至采购单位存档。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技术需求优劣顺序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第一成交候选人应于中标公告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不按期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人将认定为虚假应标,本次拟成交供应商永久不能参加我院采购项目。(三)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本次采购活动。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二、合同(格式)XXXX购销合同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计划编号:招标文件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三、交提货方式:三、交提货方式:三、交提货方式:三、交提货方式:三、交提货方式: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 履约保证金(以 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 。(二)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以 方式向乙方支付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1、送货延迟,接到配送要求后7个日历天内未送达,每出现一次处罚1000元,出现三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产品质量不达标,每次送货若出现质量不达标采购人有权拒收,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需向中标人赔偿1000元,出现三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中标后提交产品说明书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中标单位公章,如经查证在投标环节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交易中心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签字):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签字):(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廉洁购销合同甲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乙方:XXXXXX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以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办公用品、生物制品、技术劳务服务、会议服务等方面的购销行为以及工程建设等经济活动,从源头上预防遏制腐败,做到关口前移,甲、乙双方承诺如下:一、甲、乙双方在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办公用品、生物制品、技术劳务服务、会议服务等购销行为以及工程建设等经济活动中,必须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及程序依法进行。二、严禁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仪器设备、试剂、耗材、办公用品、生物制品、技术劳务服务、会议服务等购销行为以及工程建设等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政策和甲方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以损害甲方利益为目的搞暗箱操作,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在购销活动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收乙方任何形式的现金、实物,违者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下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现金、实物等形式的行贿,违者按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产品的进入资格并停止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四、乙方承诺支持甲方搞好反腐抓源工作,并保证在购销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甲方(盖章):彭水苗族土家族乙方(盖章):自治县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目录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二)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书面声明(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注: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可自拟)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报价折扣率(小写)护工向病人收取的费用折扣率1项(本项报价为整个项目折扣率报价如8.00折、9.00折等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投标报价折扣率(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二、技术文件(一)技术条款差异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对应条款;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其他技术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项目名称: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采购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PDF格式文件。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二)其他商务资料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投标人公章)年月日(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书面声明项目名称: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人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护理员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