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2025年度岚山区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2025年度岚山区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DGP3711030002025020001632.项目名称:2025年度岚山区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4.预算金额:11万元。5.最高限价(如有):11万元。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3.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 jy.rizhao.gov.cn/rzwz/)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3.方式:(1)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2)请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 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 CA 或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 此为获取磋商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或“标证通 APP”移动 CA 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证书扫码办理”二维码办理。4.售价:免费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五、开启1.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岚山区玉泉二路凯航大厦三楼第一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完成远程线上解密,20分钟内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报价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报价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注:以USB实体CA锁制作的报价文件,只能用USB实体CA锁解密;以“标证通APP”移动CA制作的报价文件,只能用“标证通APP”移动CA解密。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3.电子报价文件的递交: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报价文件”菜单进行上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采 购 人: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633-2930966地 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2.招标代理机构:德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山东)有限公司联 系 人:魏慧联系电话:0633-8218830地 址:日照市岚山区玉泉三路蒋家庄子社区沿街/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海纳现代城一期沿街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慧电 话:0633-8218830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度岚山区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
品目
采购单位
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行政区域
日照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17:0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ggzyjy.rizhao.gov.cn:8019/tpbidder交易文件领取菜单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岚山开标一室
预算金额
¥1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空
项目联系电话
空
采购单位
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日照东港区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33-2930966
代理机构名称
德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山东)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日照东港区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6338188717
项目编号:SDGP3711030002025020001632025年度岚山区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人签章:代理机构:德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山东)有限公司法人签章:编制时间:,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招标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章资料清单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第2页共76页项目名称:2025年度岚山区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第一章项目概况项目编号:SDGP371103000202502000163竞争性磋商公告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3.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第3页共76页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3.方式:(1)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投标人登录”,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2)请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或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磋商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或“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证书扫码办理”二维码办理。4.售价:免费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五、开启1.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岚山区玉泉二路凯航大厦三楼第一开第4页共76页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完成远程线上解密,20分钟内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报价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报价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注:以USB实体CA锁制作的报价文件,只能用USB实体,CA锁解密;以“标证通APP”移动CA制作的报价文件,只能用“标证通APP”移动CA解密。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3.电子报价文件的递交: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易系统的“上传报价文件”菜单进行上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633-2930966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2.招标代理机构:德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山东)有限公司联系人:魏慧联系电话:0633-8218830地址:日照市岚山区玉泉三路蒋家庄子社区沿街/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海纳现代城一期沿街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慧电话:0633-8218830第5页共76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2025年度岚山区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日照市岚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德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山东)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6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及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本项目电子报价文件中原件是指原件的扫描件。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4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3.5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第6页共76页4.报价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和报价的有关费用。不论磋商和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供应商5.1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和报价。5.2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3供应商必须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5.4供应商必须在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账号。5.5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6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7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报价有效期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6.2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4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7.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7.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本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1.1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报价文件;7.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7.1.4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7.1.5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第7页共76页7.1.6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7.1.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1.8供应商有前款7.1.1至7.1.7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7.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7.2.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中标的;7.2.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2.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基础资料提供8.1供应商确认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以前(或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向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sdfrzb@126.com)。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资料清单》,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资料清单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第8页共76页9.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10.1采购人对电子采购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RZTF),采购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所有供应商澄清,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以前(或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向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sdfrzb@126.com)。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代理机构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10.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10.4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11.解释权11.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11.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11.3若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本磋商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本磋商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第9页共76页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有: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nRZTF)。12.2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下列顺序编排。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成交结果公示后2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三份(一正二副;左侧胶装)及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存储)及“word版”报价文件1份(U盘存储)。12.3商务标书12.3.1商务标书目录12.3.2报价函(格式参考附件)12.3.3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12.3.3.1分项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参考附件)12.3.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12.3.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12.3.5.1供应商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12.3.6供应商完成的代表性项目业绩表(格式参考附件)12.3.6.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及相关资质证书(格式参考附件)12.3.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原件(格式参考附件)12.3.8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盖电子章)12.3.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其社保证明;12.3.8.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12.3.8.3供应商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总监证原件扫描件;12.3.8.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3.8.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第10页共76页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证据随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同存档。12.3.8.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验资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12.3.8.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2.3.8.8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12.3.8.9《综合评分法细则》中的验证加分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细则)。12.3.8.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特别说明:(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可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对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环节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供应商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供应商须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2.4技术标书第11页共76页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图纸等其他技术资料为依据,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详细的技术标书。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2.4.1技术标书目录;12.4.2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12.4.3技术标书要求12.4.3.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12.4.3.2服务方案;12.4.3.3服务说明;12.4.3.4服务响应及图片介绍资料;12.4.3.5项目服务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12.4.3.6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2.4.3.7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2.4.3.8证明服务与磋商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12.4.3.8.1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12.4.3.8.2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磋商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招标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商务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标准。供应商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12.4.3.8.3供应商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招标内容”中的规定以及要求。12.4.3.8.4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供应商须全部承担。12.4.9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12.5响应文件电子版12.5.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报价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现场一律不接受任何纸质材料及光盘。13.报价说明13.1本次采购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项目组织资料收集费用、编制费用等为实施并完成本项目的人工费、设备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最终成果费、成果工本费、第12页共76页利润、税金及后续服务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13.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各供应商只有二次报价的机会;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响应文件应当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要求。13.3本次采购只允许各供应商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评委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13.4开标时,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唱标表与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3.5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报价文件的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经供应商同意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无效。13.6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13.7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费用等)。13.8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3.9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1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4.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14.2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第13页共76页14.3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第七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响应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底部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应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报价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供应商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14.6磋商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供应商做技术性的参考,供应商所投报的方案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磋商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14.7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14.8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报价的决定。14.9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服务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书《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服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报价的决定。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5.1未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本项目不作要求。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15.2中标后2日内成交供应商提供3份(一正二副)纸质报价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4页共76页16.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投标单位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废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16.1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6.2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6.3电子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及时间,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8.报价截止时间18.1报价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述。18.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8.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4到报价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第15页共76页法重新组织采购。19.迟交的响应文件19.1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0.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20.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文件。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1.开标一般规定21.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报价单位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报价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rizhao.gov.cn:90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直接进入,详见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过程中中,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本项目不进行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成交结果公告获得。注:以USB实体CA锁制作的响应文件,只能用USB实体CA锁解密;以“标证通APP”移动CA制作的响应文件,只能用“标证通APP”移动CA解密。2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2.1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22.1.1逾期未进行上传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或开标现场未能解密的。22.1.2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2.1.3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22.2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23.磋商小组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3.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授权的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第16页共76页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3.3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4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4.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5.响应文件的初审25.1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5.1.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5.1.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5.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25.1.5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雷同性分析时,提示“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等情况的。25.1.6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条款;25.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5.2.1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5.2.1.1供应商所报的服务期、付款方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5.2.1.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2.1.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或磋商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25.2.1.4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获取磋商文件时不一致的。25.2.1.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未提供有效证明的。第17页共76页25.2.1.6报价有效期不足的。25.2.1.7公开唱价后,供应商撤回报价、退出评标的。25.2.1.8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25.2.1.9妨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5.2.1.10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5.2.1.11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雷同性分析时,提示“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等情况的。25.2.1.12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商务条款。25.2.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5.2.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5.2.2.1供应商所报服务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采购要求的。25.2.2.2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规格中的主要参数要求或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25.2.2.3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25.2.2.4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25.2.2.5供应商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25.2.2.6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评定供应商的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5.2.2.7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技术条款。26.响应文件的澄清26.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2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4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7.磋商2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第18页共76页27.2各供应商按规定时间把联系方式发放到代理公司邮箱,确保开标后电话畅通,待磋商小组发出磋商要求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由磋商小组按顺序通过语音通话与各供应商进行语音磋商。27.3请供应商准备好电脑等办公设备,待系统发出通知后20分钟内完成在线报价工作。27.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7.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7.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27.7本项目共二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评审过程中的二轮(最终)报价为线上,报价,由供应商在其端口点击【在线报价】直接将报价报给评审专家。各供应商要严格按照系统设置的报价结束时间和报价规则进行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无论何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要求回复或无法识别回复内容的,本轮报价均执行上一轮报价,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最终报价处理规则进行评审。)。27.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对最后报价负责。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28.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第19页共76页进行综合评估,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候选人;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28.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估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28.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9.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30.采购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0.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六、政策性功能31.优采强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报价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第20页共76页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按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填写,并后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的,将不给予加分。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见附件)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所填写和提供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符合要求的节能、环保产品享受以下优惠: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6%×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说明:本项计分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2.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对应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具体划分标准详见后附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下同),中第21页共76页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包括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22页共76页(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第23页共76页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33.监狱企业33.1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4.1开标时,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填写,并提交原件扫描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七、合同的授予35.合同授予标准第24页共76页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6.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37.成交通知书37.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成交结果。37.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8.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八、其他39.成交服务费39.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采购代理服名称:德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山东)有限公司务费3000元。账号:810101401421041224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海一路支行联系电话:18963322599的通知,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41.质疑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文件应按照下列格式制作并书面送达、签字确认,否则,其他任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第25页共76页(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告发布时间、报价时间;(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41.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1.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1.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日照市岚山区财政局投诉。42投诉,4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电话:0633-2619056)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的当事人;(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42.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第26页共76页(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4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43.知识产权43.1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43.2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合同项下的设备、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第27页共76页附件综合评分法细则一、评分说明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需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明或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或未提供完整的不得分。2.分数列分值是指供应商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评分(包括计算)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算术平均值)。4.技术评审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技术标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该单项的分值范围的;2)评分明显不合理的;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违反评审细则规定要求评分的。6.磋商小组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人员或计算人员小签。7.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二、评分细则(详见下页)第28页共76页附表:评分标准评审项目分数评审要素商务标10分投标报价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若供应商磋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技术标90分项目监理组织形式、人员结构、职责任务20分(1)监理班子人员结构、职责任务分工明确(项目组成班子具体到人),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或不与之冲突。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容丰富、符合要求的得10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2)监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和数量、专业配置满足工程监理需要,有详细的常驻工地人员进场计划。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容丰富、符合要求的得10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质量控制15分(1)质量控制有总目标,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目标分解,并对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的控制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关键部位考虑周到细致。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容丰富、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2)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包括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容丰富、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3)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容丰富、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进度控制10分(1)说明进度控制的原则、任务和工作制度,对总进度目标的分解进度控制合理,能体现预控水平和全面控制水平。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容丰富、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2)预控方法及手段明确,有进度控制点要览,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施工进度计划。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第29页共76页容丰富、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造价控制10分(1)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造价控制的措施,造价控制的原则、任务及制度合理,要有工程计量、计价的控制方法和内容;工程款支付、结算、索赔等预控措施合理。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容丰富、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2)措施得力,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合同措施确保实现投资控制目标,能针对项目特点,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化建议。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容丰富、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10分对安全控制的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目标要求,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有完善的文明监理、现场监理制度。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容丰富、符合要求的得10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合同和信息管理10分内容齐全,能根据合同具体条款,公正调解合同纠纷,公正处理合同索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了索赔与反索赔具体措施;有减少工程延期发生的预控措施,对工程延期的管理办法切实可行;根据工程实际,列举信息管理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容丰富、符合要求的得10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组织协调8分积极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有完善的现场协调制度,协调方法和措施得力。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容丰富、符合要求的得8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旁站监理5分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工程需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范围、内容、程序和人员职责等,做出承诺且符合规定要求。响应文件中有以上内容,并且表述完善清晰、内容丰富、符合要求的得5分,每出现一处存在瑕疵或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技术标页数2分规定技术标总页数不超过200页。超出页数扣2分,未超出页数不扣分。评分标准说明1.若技术部分评分标准采用“部分满足”进行打分的,其中,部分满足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磋商小组成第30页共76页员应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评分,评分分值范围在0和该项评分因素最高分之间。2.若技术部分评分标准采用“细微偏差”进行打分的,其中,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评分,评分分值范围在0和该项评分因素最高分之间。第31页共76页项目名称:2025年度岚山区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第三章项目编号:SDGP371103000202502000163项目说明、招标内容一、项目说明本项目为2025年度岚山区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采购总预算为11万元,各供应商不得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超出预算的做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服务期内产生的人员工资,人员保险,人员劳保,人员福利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一)招标范围:2025年度岚山区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二)服务期限: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三)服务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四)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上级资金情况无息拨付监理费;由于上级拨款不及时等政策性原因,致使甲方不能付款的,双方另行协商具体付款方式,不视为甲方违约。(五)服务要求对项目工程设计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分别从“四控三管一协调”——,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知识产权和保密管理、协调等8个方面实施监理。1.工程实施阶段1.1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1.1.1工程实施准备阶段监理工作要点如下:1)审查并确认承建单位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2)审查并确认根据工程需要而增加的设计图纸,并纠正工程中的设计、施工缺陷;3)审查并确认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方法;4)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2.1.2施工过程主要对如下监理要点进行检查1)对项目整体、分项建设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服务;2)对项目采购软硬件、设备安装进行质量控制。负责对采购的软硬件设备、施工材料的合格证、质检报告和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组织对项目采购硬件的数量、型号、技术指标进行复核;对软件的数量、功能等进行复核;对于重要设备可依据承建合同、技术标准或事先第32页共76页约定的方法检测;对于数量较大的产品,监理单位可采取抽样方法进行测试;必要时,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3)对项目中各个系统的基础建设、设备的安装、调试进行质量控制;4)对项目中各个系统的安装调试的进行质量控制;5)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6)对工程上使用的主要设备和材料进行到货检验,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设备材料,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7)审核、协调处理工程变更;8)审查、签认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款支付申请;9)组织召开工程项目例会和其他专题会议,负责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分发;10)每周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工程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11)对工程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管理;12)对工程文档进行管理,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提供相关文档资料,工程完成后负责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竣工文档;13)组织工程初步验收,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对用户进行培训;15)审核工程结算;16)工程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报送监理工作总结。1.2工程实施阶段的进度控制1.2.1审查承建单位的工程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项目总体计划目标的实现;1.2.2审核承建单位工程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1.2.3承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后,监理单位应审核开工申请,检查工程准备情况。工程实施条件具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工程实施;1.2.4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定期检查,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按项目实施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1.2.5组织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建设单位,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第33页共76页1.2.6每周向项目建设单位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1.3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1.3.1通过对工程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优化,对工程建设不可预见费的开支使用情况进行技术性审核并提出意见,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尽可能节省经费。1.3.2协助建设单位作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支付合同款项进度与工程质量进度相结合,严格履行合同。1.3.3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承建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报建设单位签认;1.3.4监理单位从目标系统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由于变更引起投资的改变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在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导致的投资变化,并作工程备忘录;1.3.5监理单位及时处理索赔申请。1.4工程实施阶段的变更控制1.4.1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并由三方在工程变更单上予以签认;1.4.2监理单位了解工程变更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数据或信息;1.4.3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承建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签发监理通知单,并报建设单位确认后通知承建单位;1.4.4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过程及结果做工程备忘录。监理单位要求承建单位在变更文件签署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1.4.5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变更文件监理承建单位实施;1.5工程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1.5.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1.5.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1.5.3对合同变更进行审核确认;1.5.4监理单位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1.5.5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施工方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1.6工程实施阶段的信息管理第34页共76页1.6.1做好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建设实施方案、测试文档、验收报告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文档管理;1.6.2妥善管理工程实施阶段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报告、监理日志和工程备忘录等数据;1.6.3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1.6.4要求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文件;1.6.5作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工作,并监督会议有关事项的执行;1.6.6管理好项目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1.6.7做好监理建议书和监理通知书的存档;1.6.8做好阶段性项目总结;1.6.9做好与建设单位的文档交接。1.7工程实施阶段的知识产权和保密管理1.7.1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和保密培训;1.7.2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密工作;1.7.3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数据、数据的保管和使用、软件登记等保护手续的履行等,做出明确规定;1.7.4确保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1.7.5确保项目的保密工作。1.8工程实施阶段的协调1.8.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第一次现场会、周例会及建设单位组织的例会、监理协调会、项目协调会、专题讨论会、专家论证会、阶段工作总结会、问题通报会、分项的阶段验收及最终验收会等,并形成相应的会议纪要;1.8.2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做会议纪要;1.8.3监理单位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1.8.4监理单位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对索赔的意见达成一致;1.8.5监理单位协调建设单位配合承建单位的工程实施。2.工程验收阶段第35页共76页2.1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2.1.1监理单位应有计划地监理系统的试运行,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2.1.2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分阶段和分项验收申请,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验收,出具阶段或分项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全部项目的初验和终验,监理单位应现场审核并确认项目完成情况,确定具备验收条件时,由监理单位签认后报建设单位签认,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按照承建合同和有关建设方案相关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否则,监理单位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进行整改;2.1.3监理单位应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2.2工程验收阶段的进度控制2.2.1监理单位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2.2.2监理单位应审核承建单位验收和工程整改计划的可行性,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2.3工程验收阶段的投资控制2.3.1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付款申请,根据承建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签发工程款支付意见;2.3.2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决算;2.4工程验收阶段的变更控制监理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承建单位通报承建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工程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2.5工程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署其它补充协议。2.6工程验收阶段的信息管理2.6.1监理单位管理工程验收阶段的文件,如验收报审和验收报告等相关文档;2.6.2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工程文件;2.6.3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文件;2.6.4监理单位完善与工程有关的全部监理文件,并提交建设单位。第36页共76页2.7工程验收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2.7.1收集、整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所有材料并归档;2.7.2确保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2.8工程验收阶段的协调2.8.1监理单位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填报工程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2.8.2监理单位协调建设单位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2.8.3监理单位及时对验收阶段协调的结果填报工程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2.8.4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工程移交工作。二、项目监理人员配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2名。项目总监由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第37页共76页项目名称:2025年度岚山区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第四章项目编号:SDGP371103000202502000163合同条款(格式)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SDGP371103000202502000163项目名称:2025年度岚山区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德恒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山东)有限公司合同类型:服务类合同甲方(需方):乙方(供方):年月日第38页共76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第39页共76页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额为¥,元。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包含在监理酬金中。(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如因季节或其他因素工程不具备施工条件,工期顺延,监理人监理期限相应顺延。保修阶段服务期限为2年。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委托人会议室。第40页共76页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委托人:,监理人:(公章)(公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或签字)(签章或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第41页共76页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第42页共76页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第43页共76页(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第44页共76页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第45页共76页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第46页共76页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第47页共76页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第48页共76页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第49页共76页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第50页共7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维修服务项目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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