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招标公告(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5)



北京市
顺义区
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5年度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招标
公告

本项目为《顺义区
2025年度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人为: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标准规范”(具体内容见《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档发[2013]10号】
规定
,完成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
4

7
月1日至202
5

12
月3
1
日期间接收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新增材料的数字化加工工作。
项目已具备
招标
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
招标公告


一、
项目名称

顺义区202
5
年度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二、
采购内容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标准规范”
(具体内容见《关于印发

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
>
的通知》【京人社档发
[2013]10号
】文,此文件为依申请公开,需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申请,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了解申请流程),完成顺义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2
4

7
月1日至202
5

12
月3
1日
期间
新增的流动人员整本人事档案及新增材料(预计整本人事档案
约11806份,新增材料约4664份
,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的数字化加工工作。其中整本人事档案指全部档案材料都需进行数字化加工,新增材料是指经审核符合要求,需添加到已完成数字化加工的整本人事档案中的材料。

要求项目供应商熟悉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业务,合同签订后能够立即开展工作

服务周期为: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
6

1

31

前完成。

三、
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选聘方式进行招标,即
招标人
公开邀请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参加竞聘的方式,参加竞聘的机构应不少于三家。


、投标
条件及
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程序

1)
评标
方式

根据采购要求由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开标及
综合
评标工作


2)结果公示:根据采购要求对评标结果进行发布及公示,满足公示条件后确定供应商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
5

10

16
日~202
5

10

22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
递交投标
方式

1)递交方式:以邮寄方式递交。
竞标合作方案
邮寄时需密封完整,破损文件不予接收


2)邮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
北上坡路26号劳动大厦南楼(顺义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不接受到付,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应由参选供应商自理。

3)
收件人:
池明 张迪

4
)联系电话:
010-89445220 010-8945626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