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招标公告(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



项目概况

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西营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7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00484
项目名称: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西营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1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西营镇)):
合同包预算金额:495,1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5,15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49515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95,15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西营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西营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至 2025年10月2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备注联系电话及有效邮箱,并加盖原色公章)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进行报名,报名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南门巷7号
联系方式:1399251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
联系方式:15029700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029700566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西营镇-磋商公告.docx

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西营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西营镇)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15时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西营镇)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施工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00484项目名称: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西营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合同包1: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西营镇)合同包预算金额:49515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495150.00元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西营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项目(西营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途径: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递交: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五、开启1.时间:2025年10月27日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04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注: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备注联系电话及有效邮箱,并加盖原色公章)在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进行报名,报名完毕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白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白河县城关镇南台路联系方式:139925103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白河县城关镇香城苑F座7单元3楼304室联系方式:150297005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电话:15029700566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过程人民民主宣传阵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