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招标公告(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十头社管理委员会2025)



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202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采购文件

 
 
 
采购磋商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202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
采 购 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十头社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分办法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现对“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202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开展采购活动,特邀请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202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
2.项目单位: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十头社管理委员会
3.项目概况:拟采购1家服务单位承接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202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4.项目预算:10.9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须与本社区内工作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价格:免费。
3.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交易信息”(https://hfxz.hefei.gov.cn/tzgg/jyxx/index.html)栏目下载采购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00),节假日休息)项目咨询,咨询电话:0551-66338807。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合肥市新站高新区贝玉路与谷水路交口西南角商业楼5楼,三十头社区城市管理部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贝玉路与谷水路交口西南角商业楼5楼,三十头社区城市管理部会议室
联系人:郑跃
电话:055166338807
六、服务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七、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八、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全部工作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整治服务费用。
2.服务期限:合肥市新站高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应商报价需提供以下资料(以采购文件中评审要求为准):
1.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企业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及综合评分资料、报价资料,打印盖章装订成册(一正两副);
2.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密封送达(开标前30分钟内接受响应文件)。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十头社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十头社管理委员会

2
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202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

3
项目性质
服务类

4
资金来源
t财政资金 □采购人自筹 □其他

5
包别划分
t不分包 □分为___个包

6
付款方式
全部工作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整治服务费用。

7
联合体投标
□允许 √不允许

8
服务地点
合肥新站高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9
服务期限
2025年11月30日前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新站高新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提升区域环境,拟采购一家服务单位负责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202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
单个委托项目的合同金额不得高于10.9万元,年度合同金额不得超过采购人的本年度实际预算金额。采购人不保证全年实际委托的工作量,最终结算按成交的结算单项价格及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据实结算
本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沿线、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清运,乱堆放清理,小微水体问题治理,户外广告及乱搭建拆除,以及其他在不超合同总额情况下,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
二、服务需求
1.履约能力与服从安排。成交供应商须具备快速组织专业机械设备、车辆及人员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户外广告设施、防护栏的拆装、垃圾清运、货物运输及相关安全作业任务,并严格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度与工作安排。
2.安全生产规范与责任。作业过程中涉及的机械设备、车辆及劳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操作规范。针对特种设备操作、高空作业等高风险环节,供应商需提前制定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依规开展作业。若因操作不当导致机械损坏、第三方利益受损或违反安全规程的其他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费用承担与成本覆盖。本项目实施期间,所有费用(包括机械设备租赁费、人员工资、汽(柴)油费、维护费、保险费、工具及材料费、管理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若机械设备连续作业,供应商须承担施工人员的餐饮、住宿、燃油等附加费用。
4.工具与废弃物管理。供应商须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全部劳务工作,并自主提供完成工作内容所需的各类工具、器材及辅助设备。项目中清理的、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及垃圾需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禁止随意倾倒,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计划执行与特殊情况处理。供应商需严格遵守采购人已制定的工作计划与意图,不得擅自变更。若作业中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商。因供应商单方面决策,导致采购人损失或项目影响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义务。
6.拒绝服务的禁止性要求。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采购人指定的机械设备或人员支持。若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或项目受阻,供应商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
7.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供应商须对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作业管理负全责,严格遵循相关部门的规范要求,制定并落实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8.人员培训与资质管理。供应商需对作业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专业技能培训及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其遵纪守法,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9.责任兜底与风险承担。服务期内,供应商须独立承担因服务活动引发的一切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及劳资纠纷等责任,并自行解决相关经济损失。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结算费率报价模式,所投费率须介于85%至100%之间(含边界值),超出此范围的响应将视为无效。每个服务项目的最终结算费用计算公式为:单项费用控制价×成交结算费率×实际工量;最终结算总价为各单项服务项目结算费用的累加值,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本项目不设保底工作量,合同金额为服务费用的最高控制价,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此上限;项目单价为单项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最高限价,已涵盖机械使用、人工投入、垃圾运输及倾倒处置等全部成本,并包含税费及附加费用(如燃油税、环保税等)。
服务实施的区域与标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实际安排执行,供应商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工作;针对未经采购人安排的服务项目,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及付款。本项目所有工作任务均属临时性或阶段性任务,不提供最低工作量保障。
单项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标准:

项目
参考标准
单位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
备注

人工费
普通清理工人
每人每天
350
工作8小时为一天,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一天计

电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
每人每天
450

机械费
小型挖掘机 (如60、120型)
每台班
1800
一个台班为8小时,包含车辆、燃油及司机人工费用

调机费
每趟
200

中型挖掘机 (如200型)
每台班
2500

调机费
每趟
300

大型装载机
小时
500
按实际时间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无调机费

小型装载机
小时
300

登高升降机 (15米及以下)
小时
200

吊车 (25 吨以下)
小时
400

大型叉车
小时
400

中小型叉车
小时
300

运输费
自卸式货车 (5吨以下及以下)
车次
350
包含从收集点至垃圾处理终端场的运输和处置费用。

自卸式货车 (5~10吨(含))
车次
550

自卸式货车 (10吨以上)
车次
1000

5立方米垃圾压缩车
车次
500

8立方米垃圾压缩车
车次
700

防尘网
能有效防止大风天气导致工地、 土场扬尘
平方米
4
 

轻质护栏
立柱 50*50,横梁 40*40 竖杆 19*19,立柱 0.6mm 横梁竖杆 0.5mm,此标准为最低标准。

60
此标准为最低标准,供应商提供护栏标准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工具及材料费

 
包括扫帚、铁锹、清洁剂、手套、垃圾袋等低值易耗品。此项可报总价或含在综合单价中。

管理费及税费
 
 
应包含在上述各项综合单价中。

若在服务执行中遇到确因项目实际需求产生的、超出服务清单列明范围的必要支出项目,应遵循以下流程:
(1)审批环节:由服务提供方提出书面申请,阐明支出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及费用构成,经采购人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纳入合同履行范畴;
(2)监督环节: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现场监督人员需全程参与该支出项目的实施过程,对作业内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现场见证与确认;
(3)实施环节:在完成上述审批与监督程序后,服务提供方方可组织实施相关支出项目,且费用需以采购人确认后的实际发生额为准。

第四章  评分办法
 
1.为了做好本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维护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本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评标办法。
2.本次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对投标人标书的比较方法。
3.本项目将依法组建不少于3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4.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评价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标书对采购文件的符合性及响应性。
5.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对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
6.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对于询标后判定的结论(如通过或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应提出充足的理由,根据招标文件给定的评审指标进行判定,并予以书面记录。
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后,对投标人某项评审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评审指标的最终结论。
7. 评审程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8.1初审
评标委员会按下表内容对所有投标人进行初审:
 

评审表(指标一览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是否通过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全部内容。
 

2
供应商资格 (如有)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相关要求(如有要求则需提供)
 

3
最终报价表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
磋商响应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
磋商授权书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
其他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材料,评审组根据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等情况进行评审
 

(1)资格审查采用定性方法,符合性评审,所有评审选项必须全部通过方为合格。
评标委员会根据表中所列各项指标对投标人是否为有效标进行评审,未列入上表中的指标不得作为废标依据。符合评审指标通过标准的,为有效投标。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将不参与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2)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将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以骗取中标的行为,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服务实施过程中,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
8.2详细评审
8.2.1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具体如下:
根据评分的细则,评委应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打分表。将投标人每个分值项得分进行汇总并计算出平均值,得到该投标人该分值项的得分。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90分)
整体运营方案
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整体运营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完整的安全施工措施,如保障公益广告牌安装与拆除过程中与后期安全性能、清运、拖移措施等。 磋商小组对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项目方案设计内容合理完整,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2)项目方案设计内容较合理完整,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项目方案设计内容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可操作性有待完善的,得2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6分

项目现场组织制度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现场管理制定组织制度方案,磋商小组对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项目管理机构; (2)服务管理流程; (3)项目负责人配置; (4)其他人员配置; (5)设备配置方案。 以上每个要点满分5分, 每个要点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分; (1)方案内容详细、措施完善, 具有针对 性和可行性的得5分; (2)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地得3分; (3)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25分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针对违章广告(横幅) 管理/商铺经营行为管理提出的方案、针对乱摆卖/乱搭建/ 乱堆放/乱张贴/乱涂画/乱挂晒行为管理提出的方案以及针对教育宣传、噪声管理提出的方案等。 (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合理完整,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 (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内容较合理完整,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待完善的,得2分; (4)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6分  

相关设备配备方案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设备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相关设备配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运输货车(皮卡)、清扫车、铲雪车等。 (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种类齐全,得5分; (2)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种类较齐全,得3分; (3)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种类较少,得1分; (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1)如为自有,响应文件中提供购置合同(或购置发票)的扫描件;如为租赁,响应文件中提供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的扫描件。 (2)如为自有,购置人须为供应商;如为租赁,租赁人(合同乙方)须为供应商。
0-5分

突发安全事件防范和应急预案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突发安全事件防范和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③人员聚集可能发生踩踏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措施及支撑措施;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突发安全事件防范和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 (1)突发安全事件防范和应急预案符合项目需求、对突发事件内容的分析深入细致、理解全面,得5分; (2)突发安全事件防范和应急预案较为符合项目需求、对突发事件内容的分析较为细致、理解较为全面的,得3分; (3)突发安全事件防范和应急预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对突发事件内容有一定分析和理解的,得1分; (4)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5分

供应商荣誉
供应商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得2分,满分8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0-8分

项目组成人员
1.拟派项目经理(1人,40周岁及以下): (1)具有本科学历证书的,得2分; (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 2.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外) (1)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每提供1人得 2分,满分2分; (2)具有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 2 分,满分2分。 注:(1)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扫描件,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 6 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0-8分

体系认证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0-6分

供应商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城市市容秩序整治或应急保障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 满分12 分。注: 注:(1)正在履约或已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2)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供应商名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城市市容秩序整治业绩是指含有户外广告拆除、乱搭建拆除、飞线整治、垃圾清运等规范市容秩序的综合服务业绩(合同服务内容至少具有其中两项内容,否则不计分);应急保障服务业绩是指含有铲冰除雪、防汛抗洪等公共应急类的服务业绩(合同服务内容至少具有其中两项内容,否则不计分)。
0-12分

履约反馈  
上述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业绩中,具有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良好(或满意)及以上的履约反馈的,每提供一份履约反馈得3分,满分9分。 注:同一业绩提供多份反馈不累计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履约反馈证明  明材料扫描件。
0-9分

价格分 (1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

 
8.3确定中标候选人
8.3.1计算最终得分
将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技术资信部分得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得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投标人的各项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8.3.2按照有效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中标候选人。
最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技术部分得分及最终得分均相同的,则采取价格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评审总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则采取询价小组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9.各投标人的得分一经得出,并核对无误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10.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可能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说明或补正,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报价,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11.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在评标过程中,评委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13. 其他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无论在投标有效期内还是在服务实施过程中,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视为企业不诚信行为。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披露。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
202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

 




 
 
供应商:                            
时  间: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响应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初审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供应商资格(如有)
 
 

3
最终报价表
 
 

4
磋商响应函
 
 

5
磋商授权书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7
其他情况
 
 

详细评审材料
 

1
详见评审要求
 
 

2
 
 
 

3
 
 
 

4
 
 
 

5
 
 
 

 
备注:为便于项目评审,请供应商按上述目录顺序制作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提供有部分文件格式,请供应商以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为准,其他材料未提供文件格式,供应商可自拟格式。
一、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202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报价(总价)
  大写:百分之               小写:                    %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注: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本次采购所需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保险费、第三方检验检测费、验收、税金及完成本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报价风险。
2.本项目无需二次报价。

二、磋商响应函

致: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方“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202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的磋商邀请或磋商公告,我方提交规定形式的响应文件。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最终磋商报价详见最终报价表,我方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及付款和结算方式。
2.我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采购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采购方验收。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包括磋商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方同意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6.我方承诺若中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8.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电   话: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三、磋商业绩
承诺函

我单位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总金额
业绩合同甲方 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
 
 
 
 
 

 
 
 
 
 
 

 
备注: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业绩。
 

四、磋商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代表我方参加采购单位“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202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磋商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磋商、参与磋商、谈判、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正反面):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需同时提供联系电话。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进行查询,保证在项目评审时无上述不良情形。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
 
 
         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根据本项目的初审表、综合评审表及相关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合肥市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十头社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根据《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自行采购实施办法(修订)》(合新三管〔2024〕13号)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           (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服务
1.2.1服务名称:新站高新区三十头社区2025年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
1.2.2服务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沿线、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清运,乱堆放清理,小微水体问题治理,户外广告及乱搭建拆除,以及其他在不超合同总额情况下,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
1.2.3项目服务期间各项费用单项最高限价标准:

项目
参考标准
单位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
备注

人工费
普通清理工人
每人每天
350
工作8小时为一天,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一天计

电焊工、登高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
每人每天
450

机械费
小型挖掘机 (如60、120型)
每台班
1800
一个台班为8小时,包含车辆、燃油及司机人工费用

调机费
每趟
200

中型挖掘机 (如200型)
每台班
2500

调机费
每趟
300

大型装载机
小时
500
按实际时间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无调机费

小型装载机
小时
300

登高升降机 (15米及以下)
小时
200

吊车 (25 吨以下)
小时
400

大型叉车
小时
400

中小型叉车
小时
300

运输费
自卸式货车 (5吨以下及以下)
车次
350
包含从收集点至垃圾处理终端场的运输和处置费用。

自卸式货车 (5~10吨(含))
车次
550

自卸式货车 (10吨以上)
车次
1000

5立方米垃圾压缩车
车次
500

8立方米垃圾压缩车
车次
700

防尘网
能有效防止大风天气导致工地、 土场扬尘
平方米
4
 

轻质护栏
立柱 50*50,横梁 40*40 竖杆 19*19,立柱 0.6mm 横梁竖杆 0.5mm,此标准为最低标准。

60
此标准为最低标准,供应商提供护栏标准不得低于最低标准

工具及材料费

 
包括扫帚、铁锹、清洁剂、手套、垃圾袋等低值易耗品。此项可报总价或含在综合单价中。

管理费及税费
 
 
应包含在上述各项综合单价中。

 
若在服务执行中遇到确因项目实际需求产生的、超出服务清单列明范围的必要支出项目,应遵循以下流程:
审批环节:由服务提供方提出书面申请,阐明支出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及费用构成,经采购人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纳入合同履行范畴;
监督环节: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现场监督人员需全程参与该支出项目的实施过程,对作业内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现场见证与确认;
实施环节:在完成上述审批与监督程序后,服务提供方方可组织实施相关支出项目,且费用需以采购人确认后的实际发生额为准。
1.2.4服务质量:符合采购方服务标准要求和行业标准。
1.3价款
1.3.1合同总价为:¥           元 (大写:人民币                 )。
1.3.2成交结算费率    %,据实结算。
单项费用控制价×成交结算费率×实际工量;最终结算总价为各单项服务项目结算费用的累加值,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项目完成之后,一次性据实支付全部费用。
1.4.2发票开具方式: 提供纸质或电子发票。
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5.2服务地点:合肥市新站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1.6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以下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8合同生效本
本合同为一式四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2.5
项目完成之后,一次性据实支付全部费用。单项费用控制价×成交结算费率×实际工量;最终结算总价为各单项服务项目结算费用的累加值,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2.17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18
合同份数肆份,甲乙双方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扫描件扫描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保障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