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村联建基础建设类招标公告(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2025)



2025年莒南县大店镇跨村联建基础建设类项目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27000202502000154
项目名称:2025年莒南县大店镇跨村联建基础建设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3.231009万元
最高限价:283.231009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2025年莒南县大店镇跨村联建基础建设类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283.23100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施工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证明;
4)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
2.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①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诚信入库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在线下载磋商文件,未下载磋商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②根据临沂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市政府采购平台数据共享应用的通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已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各潜在供应商现无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只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供应商名单。但供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登记注册,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4.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均可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报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报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莒南县驻地
联系方式:1596992867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乘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东都国际广场1、2号楼2-924
联系方式:13805399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工
联系方式:13805399004
2025年莒南县大店镇跨村联建基础建设类项目磋商文件10.16审核.pdf

2025年莒南县大店镇跨村联建基础建设类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327000202502000154磋商文件采购人: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乘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供应商须知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70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供应商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不需到报价现场参与本项目报价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报价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各供应商企业需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报价环节。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CA锁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磋商文件中所有需要现场提交原件的要求都以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各供应商需确保提交的电子版原件证明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为各供应商单位真实拥有。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三年内不得进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磋商六、评审方法及标准七、质疑八、合同的授予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签订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327000202502000154项目名称:2025年莒南县大店镇跨村联建基础建设类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83.231009万元最高限价:283.231009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最高限价(单位:万元)A2025年莒南县大店镇跨村联建基础建设类项目详见采购文件283.23100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施工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证明;4)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2.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3.方式:①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诚信入库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在线下载磋商文件,未下载磋商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②根据临沂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市政府采购平台数据共享应用的通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已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各潜在供应商现无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只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供应商名单。但供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登记注册,负责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4.售价: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均可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报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报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地址:莒南县驻地联系方式:1596992867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乘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东都国际广场1、2号楼2-924联系方式:1380539900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文工联系方式:1380539900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名称内容1采购内容2025年莒南县大店镇跨村联建基础建设类项目2报价有效期九十日历天3采购单位采购单位: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地址:莒南县驻地联系人:刘书记联系方式:15969928677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山东乘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东都国际广场1、2号楼2-924邮箱:chengdongzhaobiao@163.com联系电话:138053990046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7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如需纸质版,文件费200元/份,售后概不退还);8发售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3日0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9响应文件形式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LYTF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10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1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电子网上不见面方式招投标。1、电子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ZF)。响应文件纸质:不需要(确定成交单位后,由成交单位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与上传系统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胶装11响应文件成册)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存档备案。12响应文件加密要求网上响应文件(利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加密的响应文件(*.LYTF)应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开评标系统。13响应文件递交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报价,供应商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报价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报价供应商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供应商企业应在报价前30分钟内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电子签到,报价时间截止系统自动停止签到。开标时,供应商企业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供应商企业务必按照网上不见面报价大厅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网上不见面报价的电脑环境,若因电脑环境未按要求设置导致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供应商企业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响应文件,后果由供应商企业自行承担。各供应商单位在报价截止(报价)时间后10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响应文件,过时视为响应文件未送达,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单位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实行不见面报价,所以不需提供原件,但是资格证明材料需扫描制作于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响应文件递交方法:(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采购文件之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LYTF),并上传到系统中。电子开评标系统中,电子投标函报价与电子投标件报价不一致的投标将被否决。2.供应商有多个CA锁的,请务必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解密响应文件,否则将导致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单位须保证启用电子版时能正常读取,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3.采购文件中要求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是指供应商单位的法定名称章,电子响应文件加盖电子章。4.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单位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单位相互串通报价,将导致报价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报价处理。注: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报价,无须现场递交纸质材料。14电子招投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报价现场参与本项目报价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bszn/20200619/0e498e09-a914-475f-9079-3456199592aa.html),“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报价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在报价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报价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供应商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各供应商企业需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报价结束后,各供应商退出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企业用户登录,选择供应商登录,在采购业务栏点击在线报价菜单,对应本项目进行二次报价。15报价时间2025年10月28日09:30分(北京时间)。16报价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报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报价;17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18质保期一年19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0报价保证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2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合格标准。22工期60日。尊敬的供应商:欢迎参加本项目的采购。为了保证采购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2025年莒南县大店镇跨村联建基础建设类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乘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2.4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6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4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3.5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报价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供应商5.1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2供应商必须下载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5.3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4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5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5.6合格的供应商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6.报价有效期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6.2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4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7.基础资料提供及磋商服务费7.1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7.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并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2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磋商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7.3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组成8.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签订第五章附件8.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8.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9.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9.1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9.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9.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山东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山东政府采购网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9.5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山东政府采购网站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10.2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制作。10.3商务标书1)目录;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4)公开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工程量清单(格式见附件)6)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8)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格式见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10)山东省政府采购响应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1)资格审查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企业资质;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人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证明;5、2025年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材料(缴费票据或主管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6、中小微企业声明函;7、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审查资料需在商务标中体现,以上资料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者,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予以废标;磋商文件其它部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其它文件和资料;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10.4技术标书(1)、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阶段划分;(2)、施工进度计划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3)、劳动力和材料及机械投入计划极其保证措施;(4)、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7)、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资料。11投标报价及计价依据11.1计价依据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计价依据(1)工程量清单编制选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2)定额选用(根据工程专业划分,采用相应定额)房建市政园林工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等的通知》鲁建标字〔2016〕39号。(3)定额价目表选用《山东省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表》(2018),综合工日(土建)95元/工日,综合工日(装饰、安装)103元/工日,综合工日(市政)95元/工日,综合工日(园林)95元/工日。(4)综合工日市场价按以下标准调整: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执行56元/工日。(5)费用规则、规费和税金执行《临沂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临沂市住建局关于关于发布临沂市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临建价发〔2017〕3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及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6)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前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要对清单内材料进行清查,以确定材料来源;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道路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7)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与合价均已包括了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本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内容。(8)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与清单项目数量相乘必须等于合价,各合价相加必须等于总价;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否则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工、料、机价格,必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9)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与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单价和合价将不予接受;若投标单位擅自改变清单序号、项目编码、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描述或出现一个项目多个单价或合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项目的,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投标单位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10)投标报价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规费、税金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等投标单位响应招标单位要求完成拟建工程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取,凡未按规定计取的,否决其投标。规费、税金现行国家、省、市规定如下:①优质优价费:本工程质量要求是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不计列优质优价费。②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③社会保险费:按规费前工程造价的1.52%计取,在竣工结算时按照最新相关规定执行(费率限额内计取)。④住房公积金:按人工费总和的3.6%计取(计取基数为规费前工程造价人工费之和),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结算(费率限额内计取)。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照规费前工程造价的0.105%计取,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结算(费率限额内计取)。⑥税金:增值税按9%计列,结算时执行国家最新规定。(10)对于暂列金额,由招标人提供相应暂列金额一览表,报价时投标单位或供应商必须按照暂列金额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11)工地现场水、电需求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2、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由于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有误或项目特征表述与设计不符、以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所影响的工程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调整。(1)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时,按照《莒南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执行。(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清单项目,应调增的价款:调增价款=Σ[漏项、新增项目工程量×新编综合单价×(1-投标综合下浮率)]。(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多余项目或设计变更减少了原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调减的价款:调减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内)×相应原综合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外)×新编综合单价×(1-投标综合下浮率)](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增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增加,应调增的价款:调增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内)×相应原综合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外)×新编综合单价×(1-投标综合下浮率)](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减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减少,应调减的价款:调减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内)×相应原综合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外)×新编综合单价×(1-投标综合下浮率)]投标综合下浮率=[1-(中标人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暂列金额)]×100%(暂估价:不计入综合单价的专业工程暂估、特殊项目暂估)。相应新编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为:①工程量清单编制选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等。②定额选用(根据工程专业划分,采用相应定额)房建市政园林工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等的通知》鲁建标字〔2016〕39号。③定额价目表和《山东省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表》(2018),综合工日(土建)95元/工日,综合工日(装饰、安装)103元/工日,综合工日(市政)95元/工日,综合工日(园林)95元/工日。④综合工日市场价按以下标准调整: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执行56元/工日⑤费用规则、规费和税金执行房建市政园林工程:《临沂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的通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临沂市住建局关于关于发布临沂市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临建价发〔2017〕3号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及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⑥材料价格执行投标报价(工程变更新出现材料的价格确定执行本文件相关新编部分条款)。(6)对于措施费报价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措施费,结算时若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不超过15%,按照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若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超过15%,措施费按以下规定进行调整:①分部分项工程费减少时:结算措施费=投标措施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0.85-结算审核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措施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并计取规费税金。②分部分项工程费增加时:结算措施费=投标措施费+(结算审核分部分项工程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1.15)×(投标措施费/投标分部分项工程费),并计取规费税金。“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细心、全面地阅读和理解图纸、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依据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自行报价。(7)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预算软件电子版,以便核定新编综合单价时使用;若不提供,则以财政评审单位确定的价格为准。(8)工程结算时,建设单位提报结算经财政评审后,审减额超过报审价的5%以外部分所产生的评审费由承包方承担并直接支付。3、材料(设备)价格有关规定(1)投标单位在报价过程中,应考虑到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的因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承担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2)对于设备报价,投标单位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列明的设备明细,将各项设备在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下按不含税价格列计;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不含设备费,设备只计取税金。签订合同时,以附表的形式在合同中列明本工程采用的设备,结算时只计取税金。(3)对于工程变更新出现材料,其价格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共同考察确认,或依法通过招投标确定。共同签字确认的材料价格或材料的中标价格,作为变更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否则,结算时材料价格由发包方自行确认,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4)对于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由招标人提供暂估价一览表,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暂估价报价,否则否决其投标。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价格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共同确认或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材料暂估价价格为除税单价,结算时根据除税价调整材差,并计取规费和税金。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价格;承包人参加投标的,由发包人招标确定专业工程暂估价的价格。(5)工程材料规格型号发生变更的,结算时只计取两种材料的价差及规费、税金。如果被调整原材料的投标报价正常,原材料价格则采用投标报价;如果原材料的投标报价异常,原材料价格则采用最高投标限价中的价格。规格型号变更后的新增材料价格,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共同确认。序号可调价主要材料名称备注可调价主要材料具体调价方式如下:①当可调价主要材料价格涨幅或跌幅(〈施工期价格-基准价〉/基准价×100%)超过5%范围以外时,超出部分据实调整材料价差,材差部分只计取规费和税金。调增材料价差=Σ可调价材料消耗量×(施工期价格-基准价×1.05)×(1+规费费率)×(1+税率)调减材料价差=Σ可调价材料消耗量×(基准价×0.95-施工期价格)×(1+规费费率)×(1+税率)②材料价格调整的基准价,依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时的临沂市造价协会发布的《建筑经济信息》载明的价格;《建筑经济信息》没有载明价格的材料,基准价为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单价。③施工期的材料价格,依据可调价材料实际施工期间临沂市造价协会发布的《建筑经济信息》载明的价格;《建筑经济信息》没有载明价格的材料,为协商确定的施工期市场价格。④当可调价材料涨幅或跌幅超过5%范围以外时,超出部分据实调整材料价差,材差部分只计取规费和税金。⑤材料价格调整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评审单位等共同定价;对于施工期价格波动较大的,可采用分月定价、分段计量、加权平均的方式定价。(7)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时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GB/T50531-2009对材料设备进行划分,如未按照该文件要求分类进行报价,结算时将按该文件进行调整,扣除相应规费。4、其他(1)隐蔽工程收方由发包人组织财政评审、监理单位、承包人等单位现场收方,收方记录各单位签章后,方可计入结算价款,否则不予认可。(2)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所在位置、施工环境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的所在位置、施工环境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投标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工料机价格表。(4)施工过程中如有中标单位不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施工的项目,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量清单中将该项目单独另行发包。从工程量清单中扣除此项目时,综合单价应按莒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批准的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综合单价扣除(不再按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扣除)。11.2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283.231009万元。响应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供应商企业不得改动采购清单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改动者,作为废标处理。11.3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审委员会2/3的评委认定;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11.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11.5本项目磋商采用两轮报价方式,报价不能超出预算价,第一轮报价作为能否继续磋商的重要依据,第二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不能超出第一轮报价,如第二轮未报价则默认第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2.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12.2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12.3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以A4纸为标准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报价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供应商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无效报价处理。12.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12.6磋商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供应商做技术性的参考,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只要主要性能达到或超过磋商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12.7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报价的决定。12.8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报价的决定。13.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3.1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注:纸质响应文件:需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均需胶装;存档备案。)13.2CA锁供解密时使用。13.3中标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13.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盖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报价,各供应商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报价现场参与本项目报价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bszn/20200619/0e498e09-a914-475f-9079-3456199592aa.html),“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报价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报价供应商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在报价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报价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报价环节。如供应商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各供应商企业需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15.响应文件的提交15.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16.报价截止时间16.1报价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16.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购买者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报价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17.迟交的响应文件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18.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五、磋商19.磋商会议一般规定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报价会议。19.3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19.4不见面会议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的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20.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0.1报价会议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20.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20.3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20.4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21.磋商小组21.1报价会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1.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1.3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2.1报价会议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磋商步骤: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认定其为不合格供应商,并取消其磋商资格:(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的;响应文件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供应商资格不符合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合格条件的;(3)技术文件不符合响应文件规定合格性标准的;(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未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6)逾期送达的;(7)扰乱磋商仪式会场秩序的;(8)在本项目响应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9)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比较过程、结果对外不作任何解释。磋商小组将仅对认定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比较。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第三步: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第四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六步: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及成交供应商,并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不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不保证接近基准值的供应商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采购人有权利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谈判。第七步: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六、评审方法及标准2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1)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磋商响应报价为最终报价。(3)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评标办法并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宣布结果,不解释未中标原因。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或无法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然后确定得分第二名的响应单位成为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4)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评标办法:报价得分30各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阶段划分10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出现一处瑕疵项减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10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出现一处瑕疵项减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劳动力和材料及机械投入计划极其保证措施10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出现一处瑕疵项减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10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够满足绿色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出现一处瑕疵项减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10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出现一处瑕疵项减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0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出现一处瑕疵项减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10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得10分;在此基础上每出现一处瑕疵项减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1、各投标供应商技术得分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打分的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5、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标准的规定对有效供应商进行打分,并根据综合得分排列出名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以技术指标优的排名在前。如果得分、投标报价、技术都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排名),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人。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如供应商非中小微企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对提供的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将不良行为上报财政部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对提供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并将不良行为上报财政部门。节能、环保产品评审内容评分标准节能环保加分【报价评分项若所投全部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报价得分×5%】的加分,若所投部分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报价得分×5%×(节能、环保产品合计报价/投标报价)】的加分。【技术评分项若所投全部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技术得分×5%】的加分,若所投部分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技术得分×5%×(节能、环保产品合计报价/投标报价)】的加分。说明:本项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再次复印或扫描后打印均无效)为准,否则不给予分值加分;供应商须对提供的节能、环保产品应提供厂家授权原件或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厂家公章,如不提供,视为不响应采购参数,作无效标处理;响应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不予享受政策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明细表》,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项或三项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只宣布结果,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七、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人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报价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临沂市财政局投诉。7、对于成交结果的质疑,以公布成交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八、合同的授予26.合同授予标准26.1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供应商。27.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27.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28.成交通知书28.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28.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其他30.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具体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规定,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将视为如成交则同意承担本项费用。30.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无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30.3无论成交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30.4无论成交与否,已领取标书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一、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工期:60日;三、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283.231009万元。四、达到国家现行技术合格标准。第四章合同签订一、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5、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6、违约责任、风险承担等其他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7、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备案。(仅供参考)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月日目录一、合同协议书二、质量保修书三、安全生产合同一、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二、工程质量保修书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采购人和供应商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二)质量保修责任期质量保修责任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修复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供应商应在收到修复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复。供应商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复,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复,修复费用从保留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供应商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供应商确保路基和路面的质量。因供应商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如监理等)组织验收。(四)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修复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证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签字或盖章)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三、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乙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五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函: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的采购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份数。2.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依法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6.我方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7.我方与本此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联系人:联系地址:邮政编号:电话:传真: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上述人员系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山东乘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签署上述采购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出具此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证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全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在参加,项目(项目编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4公开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投报内容1投标总价(单位:人民币元)小写:大写:2工期3质量标准4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2025年莒南县大店镇跨村联建基础建设类项目最高限价明细表序号单项工程名称单项工程合价(元)1河湾村车间1135530.192许家滩村518999.063王家滩村439621.094宣文岭村313701.495北小官庄村424458.26附件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完工时间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跨村联建基础建设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