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2025)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
关于为【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PJ02-A-01地段(f04、j01、l01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需求书】公开选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机构的公告
2025-10-20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公开选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PJ02-A-01地段(f04、j01、l01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需求书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703MB2C845522510160910
项目规模
平方米(77220.0平方米)
所需服务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
服务内容
供应商须遵循《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相关行业规范和管理规定,在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及危险性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对区域范围内的拟建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或加重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防治措施及建议。 本项目须由供应商自行完成钻探、物探、坑槽探及取样测试,并自行提供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供应商需须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至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进行专家评审。供应商进行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行为须受区域所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管。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的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且为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的“建筑业”。中选供应商需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给我中心,否则视为无效中选。
其他要求说明:
无
服务时限说明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60 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地质灾害危 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并提交至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通过专 家评审和登记后,服务期方为结束。
服务金额
低于或等于120,000.00元
金额说明
无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次报价竞价选取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5-10-20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PJ02-A-01地段(f04、j01、l01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需求书.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10-16
项目采购需求书项目名称: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PJ02-A-01地段(f04、j01、101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选取单位:江门市蓬江区土地储备中心日期:2025年10月16日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印发江门市关于开展优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自然资〔2022〕648号)等文件的要求,我中心拟就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PJ02-A-01地段(f04、j01、l01地块)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概况项目地块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三堡六路以南、堡莲路以西、广中江高速以北、三堡水库以东地段,调查面积约115.83亩(以实际工作范围为准),规划用途为科研用地,主要现状为荒草地。二、项目要求(一)供应商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的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且为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的“建筑业”。中选供应商需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给我中心,否则视为无效中选。(一)工作任务供应商须遵循《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相关行业规范和管理规定,在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及危险性现状评估的基础上,对区域范围内的拟建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或加重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防治措施及建议。本项目须由供应商自行完成钻探、物探、坑槽探及取样测试,并自行提供岩土工程勘察资料。供应商需须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至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进行专家评审。供应商进行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行为须受区域所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二)项目队伍要求设置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经验的项目负责人,配备专业结构全面(地质、水文与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专业)、技术人员相对固定的项目队伍。能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各项工作。供应商须对其组建的项目队伍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三)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6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并提交至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通过专家评审和登记后,服务期方为结束。(四)服务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合同约定服务费,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地质灾害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图件绘制、技术分析、评估报告的编制和评审、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室内试验、税金等全部费用。我中心不对项目追加合同约定服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六)支付方式项目服务费将以分期方式支付(不排除需跨年支付)。在达到各期付款条件后,我中心将在60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款项实际到账视财政部门审批进度而定,供应商对此知悉并予以同意。首期:供应商与我中心签订合同且提交等额有效发票后,可向我中心申请支付合同额的30%的预付款。二期:项目成果通过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组织的专家评审,且供应商提交等额有效发票后,可向我中心申请支付合同额的70%的款项。(七)项目成果要求项目成果包括调查报告、数据表册、图件成果等,为纸质和电子档两种形式。为配合市、区有关供地计划,供应商应根据我中心最新的地块划分要求,分别出具对应的项目成果并提交专家评审,我中心不对项目追加合同约定服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八)服务要求接到我中心技术服务请求后,供应商需在10分钟内响应,60分钟内派出项目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支持。项目开展过程中,供应商应独立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收集、报告编撰等工作,服务结束期后还需提供至少1年的售后服务。(九)保密要求供应商有保护我中心秘密的义务,供应商应对知悉我中心的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文件、信息等保密,未经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将以上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以上信息被第三人获得(上级监管部门要求的与监管活动相关的信息除外),否则,供应商应承担因未合理履行保密义务而造成我中心的一切损失和责任。此条款不受合同有效期的约束。三、注意事项(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蓬财采购函〔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有关采购要求如下: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中选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供应商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参与报名后,视同认可本采购需求书所有条款内容。(三)违约责任1.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项目合同的履行不可能或无履行必要,由我中心发出项目中止声明,并按项目合同约定进度支付服务费。供应商应将已形成的项目相关资料成果移交我中心,不得向我中心追讨剩余项目服务费款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我中心法律责任。2.逾期利息、违约金以按服务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四、联系方式如供应商有疑问,请在报名有效期内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0-3221056。附件:地块示意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服务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