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波治疗仪手柄招标公告(泰安市中心医院2025)



拟就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冲击波治疗仪手柄采购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2025-WZZ-13  
2、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冲击波治疗仪手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控制价:4.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询价通知书发售的时间及获取方式
1、时间: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08: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名方式:将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一套,发送至sdrx6188778@163.com,邮件中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
3、供应商须同时登录网站(https://www.zhwlsys.com/)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输入报名链接,点击快速报名;若无账号,点击注册,选择无需审核模式进行注册账号。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8: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递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党校院区)北楼306会议室。
3、供应商须同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www.zhwlsys.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安市中心医院官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98221
八、监督机构
泰安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科
 
 
冲击波治疗仪手柄询价通知书 (二次).doc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冲击波治疗仪手柄采购项目(二次)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2025-WZZ-13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1总则42.2询价通知书92.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11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4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142.6唱价、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152.7纪律和监督242.8质疑与投诉25第三章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273.1评审过程273.2价格扣除28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30第五章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365.1供货期365.2交货地点365.3验收365.4质量保证期36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376.1项目说明376.2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3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87.1报价部分397.2商务部分447.3技术部分59网上招标报名须知671.第一章询价公告拟就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冲击波治疗仪手柄采购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编号:2025-WZZ-132、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冲击波治疗仪手柄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询价4、预算控制价:4.2万元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询价通知书发售的时间及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08:30至17:00(节假日除外)。2、获取名方式:将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一套,发送至sdrx6188778@163.com,邮件中需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3、供应商须同时登录网站(https://www.zhwlsys.com/)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输入报名链接,点击快速报名;若无账号,点击注册,选择无需审核模式进行注册账号。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8: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2、递交响应文件和报价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党校院区)北楼306会议室。3、供应商须同时网上递交响应文件(www.zhwlsys.com)。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泰安市中心医院官网。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38-6298221八、监督机构泰安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科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询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指询价小组要求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本询价通知书所称货物,是指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冲击波治疗仪手柄采购项目。2.1.1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无3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冲击波治疗仪手柄采购项目 4项目内容冲击波治疗仪手柄采购项目。 5预算控制价4.2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6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以下内容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上传,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标处 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营业执照; 2、参加磋商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情况均真实有效,否则由响应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9提出询价通知书答疑时间开标前三天10询价通知书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开标前三天11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通知书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答疑、澄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2投标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报价范围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1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16样品要求不需提交样品。17响应文件装订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2、响应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3、响应文件包含的三部分胶装成一册。18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同纸质响应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加盖公章电子版响应文件同时网上递交,网址:www.zhwlsys.com,如未递交视为报价无效处理。19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6日8时00分起至8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8时30分; 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党校院区)北楼306会议室。20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1询价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2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3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4询价小组询价小组构成:3人。25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26成交供应商确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付款方式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国家认可的全额发票后,甲方付一次性支付全款;如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28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29监督泰安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科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招标代理费无31标的物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2.1.2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询价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询价确定的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3采购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1.3.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1.3.5《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1.3.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供应商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报价;2.1.4.4以联合体形式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询价通知书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5采购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1.4.6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2.1.4.7采购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2.1.4.8除采购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2.1.4.9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10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2.1.5保密参与询价活动的当事人应对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1.6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踏勘现场2.1.7.1询价通知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答疑2.1.8.1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sdrx6188778@163.com。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发给所有询价通知书收受人并在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范围内,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询价通知书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2.1.9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询价通知书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2.1.10其他条款2.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1.10.2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均不退还;废标或者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询价通知书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1.2.2询价通知书2.2.1询价通知书的构成询价通知书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1询价公告;2.2.1.2供应商须知;(1)总则;(2)询价通知书;(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5)供应商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时间和地点;(6)唱价、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7)纪律和监督;(8)质疑与投诉;2.2.1.3评审办法;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2.2.1.5交货、竣工、提供服务时间;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2.1.7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通知书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网上公告后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2.2.2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者修改2.2.2.1供应商获得询价通知书后,应仔细检查询价通知书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询价通知书后三日内,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sdrx6188778@163.com,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有义务对询价通知书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询价通知书所有条款。2.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在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询价通知书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或者修改问题的来源。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询价通知书规定范围内对询价通知书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询价通知书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询价或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3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询价通知书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2.2.2.4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2.2.2.5供应商自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从网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2.2.3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收受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3.2询价通知书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询价或者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和询价时间,采购人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和询价时间的,至少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收受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以给予供应商充足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2.2.2.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2.3.1报价2.3.1.1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2.3.1.2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2.3.1.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2.3.1.4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3.1.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2.3.1.6开标时,响应文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2.3.1.7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3.2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3.3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2.3.4响应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2.3.4.1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3.4.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2.3.5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2.3.5.1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日期。2.3.5.2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其报价无效。2.3.5.3响应文件装订。纸质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供应商同时对多个标段报价的,响应文件应按所报标段分别编制并分册胶装;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3.5.4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按标段分别密封(若有)。2.3.5.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资信及商务响应表或者技术偏离表中注明。2.3.5.6响应文件数量以及要求。包括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每份纸质响应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按要求装订。2.3.6响应文件的组成2.3.6.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2.3.6.2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2.3.6.3商务部分(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2)报价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6)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9)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2.3.6.4技术部分2.3.6.4.1技术部分的组成(1)货物技术参数;(2)技术偏离表;(3)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的货物相关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2.3.6.5电子版响应文件(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2)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文件格式须为PDF、DOC或XLS等。(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报价结果如何,均不退回。(4)电子版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2.3.2.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4.1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制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2.4.2询价通知书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装袋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2.4.3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2.4.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2.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5.1.1供应商应当在询价通知书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含样品、证明材料等)。在询价通知书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样品、证明材料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1.2供应商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2.5.1.3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2.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按照标段分别装箱(袋)加以密封(样品除外)。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标段、供应商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在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5.2.2证明材料原件部分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2.5.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3.1供应商在询价通知书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询价通知书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3.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要求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5.4唱价时间唱价时间: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2.5.5唱价地点唱价地点:同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2.6唱价、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2.6.1唱价程序唱价会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6.2唱价2.6.2.1唱价在询价通知书确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唱价会议。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重新组织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6.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作出判断。经确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经确认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相关证据,相关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开启有争议的响应文件;由询价小组处理,认定结论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报价无效处理。2.6.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价。(1)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唱价内容:唱价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标段、报价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唱价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6.2.4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标记的;(3)违反采购纪律的;(4)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2.6.2.5唱价: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价和记录,唱价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2.6.2.6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会议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2.6.3询价小组2.6.3.1询价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询价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采购项目,询价小组应当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询价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询价小组成员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2.6.3.3询价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2.6.3.4询价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2.6.3.5询价小组具有依据询价通知书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询价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询价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询价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6.3.6询价小组的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根据采购人委托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6.3.7询价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4)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5)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进行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6)编写并审定评审报告;(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9)配合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6.3.8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2.6.4评审程序(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2)推荐询价小组组长;(3)符合性审查;(4)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5)澄清有关问题;(6)询价(7)确定成交供应商;(8)编写评审报告。2.6.5评审2.6.5.1比照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即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6.5.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扣除。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规定,可给予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2.6.5.4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的,确定技术指标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及技术指标均相同的,确定服务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5.5评审完成后,询价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2.6.6澄清2.6.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6.2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询价通知书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询价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询价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2.6.7确定成交供应商2.6.7.1询价小组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7.2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2.6.8成交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2.6.8.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采购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或者发布成交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承担赔偿责任。2.6.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9报价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响应文件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要求格式表格制作、装订、签署、盖章、密封;(4)未按照询价通知书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唱价会议或参加唱价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6)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或其他文件的原件、复印件未按询价通知书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7)不符合询价通知书中规定资格条件;(8)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9)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10)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1)报价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12)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询价通知书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1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4)应提供而未提供、提供不全、未送至指定地点带“※”标注样品或者提供样品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15)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制作技术文件;(16)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7)询价小组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询价小组要求;(18)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9)评审期间,没有按询价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20)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1)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22)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23)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2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对报价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询价小组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询价小组作出的决定。2.6.10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通知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控制价;(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5)法律、法规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其他情形。废标必须经询价小组集体作出决定,经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2.6.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2.6.11.1评审活动终止(1)询价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询价通知书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审,前期参加评审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回避。(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询价小组应终止评审: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②发生询价小组名单泄密、评审信息泄露;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④发现询价小组或者成员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出现上述情形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询价通知书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询价小组进行评审。2.6.11.2询价小组中途更换成员(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小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审过程中退出评审活动;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询价小组成员需要回避;(2)退出询价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询价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2.6.11.3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6.12违法违规情形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采购人在唱价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询价小组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6.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6.13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10)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情形。2.6.14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6.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询价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报价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询价通知书或者采购人要求,询价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询价通知书或者采购人要求,询价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询价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无效、废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询价通知书规定由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2.6.14.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询价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询价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询价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6.2.7纪律和监督2.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2.7.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询价通知书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2.7.2.8质疑与投诉2.8.1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1.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3)提出质疑的日期。2.8.1.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8.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2.8.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1.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部门投诉。2.8.2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部门投诉。2.8.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同级监督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监督部门投诉处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8.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2.8.2.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2.8.2.4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8.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督部门不予受理。3.第三章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3.1评审过程3.1.1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3.1.2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询价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裁定。3.1.3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3.1.3.1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审查供应商所报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量、样品及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3.1.3.2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3.1.3.3询价小组针对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3.1.3.4询价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询价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3.1.4询价询价小组对合格的供应商发出报价要求,供应商必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否则询价小组有权确定为报价无效。3.1.5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特殊情况及处置: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推荐技术指标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及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推荐服务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询价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报价资格,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3.1.7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采购。3.1.3.2价格扣除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2.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的扣除。3.2.2给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货物价格扣除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规定:采用询价采购的,应当将产品的节能、环保作为谈判的内容。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最低报价10%的,应当确定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应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2.3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2.4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4.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甲方)所需(货物名称)在国内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小组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合同文件1、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询价通知书(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成交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最终报价、澄清或承诺(5)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设备名称与数量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金额、交货地点等。单位(人民币):元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及品牌单位单价数量金额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大写:二、合同金额1、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含税价),大写:元整,合同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应当以大写为准。2、合同金额为完税价(包含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调试费、维修保养费、接口费等,包括使之能够正常运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三、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所需的设备及相关附件由乙方提供,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及相关附件应当是2025年1月份以后生产的合格新品(完税单、报关单、装箱单、商检证明、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齐全),并免费提供全面安装工具、产品全性能检测报告、中文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属国家强检范围之内的产品,乙方同时应提供《计量检定证书》)。2、乙方应当保证设备及相关附件产品权属清晰、合法所得,未设置抵押等他项权,保证设备及相关附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需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质量瑕疵、有产权纠纷的产品,对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产品甲方有权在质保期内采取退、换货,并拒绝付款等措施。因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规定或不符合双方约定的产品所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甲方损失、医疗侵权等纠纷、行政处罚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损失。3、设备及相关附件产品技术指标及配置详见附件。4、乙方投标书及澄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遵守,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就高不就低的标准执行。5、产品整机质保期为年,乙方在不晚于设备及相关附件交付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年期限的质保和包修证明。6、乙方全面负责该设备及相关附件的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免费为甲方在医院培训工程师2名,直到操作人员熟练掌握为止。7、乙方承诺提供的设备产品及相关附件,以及在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外观设计、著作权等)的情形;如有第三方为此提出索赔时乙方应进行答复处理,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8、质保期满后甲方有权选择该设备是否继续由乙方维护、维修、保养或质保。四、付款方式1、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国家认可的全额发票后,甲方付一次性支付全款;如乙方未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变更本合同所涉发票的规定,则乙方应提供符合新规定的发票。因乙方提供的发票未能达到税务或政府其他部门要求致使甲方被要求补缴税款、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五、交货安装验收4.1.1、交货与安装时间:甲方发出成交通知后10日历日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乙方负责承担运费、装卸、仓储、保险、人工等费用。2、交货地点:甲方或甲方指定地点。3、乙方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验收,特种设备除甲方验收外,应以相关监管部门检验合格为准。4、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方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甲方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包装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拒收的,风险和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乙方交付设备后不进行安装调试或验收不合格超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自行安装或委托第三方安装,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安装调试费用。6、乙方发货、运输途中、到交货地点、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出现的一切事故或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安全、人身、财产损失及意外事件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服务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效变更。如甲方因国家计划改变或设计变更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2、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设备安装后,乙方安装工程师为甲方提供现场培训。设备验收合格使用5-8周后,乙方派应用工程师定期、免费提供技术巩固支持,解决疑难问题。如甲方操作人员变动,应对新操作人员免费培训,而且这一约定没有时间限制。3、设备及附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年,终身维护。质保期内,发生质量等问题由乙方免费三包(一个月内无条件包退、三个月内无条件包换、质保期内免费包维修和保养);质保期内,如因设备及附件出现两次重大故障,乙方承诺无条件免费更换同型号新设备及附件,如出现故障若3个工作日不能修复正常使用的,乙方应提供同型号备用机;因退换维修保养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退换情形的,自退换后甲方验收之日重新计算质保期,有维修等情形的,质保期期限做相应顺延。4、质保期后,如甲方选择乙方维修保养,乙方应提供终生保修服务,乙方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并不定期为甲方免费巡检。5、设备发生故障,乙方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答复,保修工程师在24小时内到达医院。乙方应做到及时维修机器,以保证医院正常工作。6、乙方免费开放数据接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使用情况及设备运行数据。乙方应当主动配合接入甲方指定系统,合同金额已包含所有与医院集成平台或其它系统的接口对接费用,乙方在项目实施后再与其它后续项目进行接口对接时,乙方承诺接口费用(包括维修养护)单方面永久免费,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如甲方信息中心需要,乙方免费提供所有对接所需接口的说明、规范。七、保密义务1、乙方基于招投标以及签订履行本合同等所获取的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商企信息、网络数据、数据、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不适宜公开的其他信息,乙方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并妥善保管(如需乙方保管或在第三方储存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相关设备产生的数据资产,归甲方所有,不得私自变卖或它用。2、乙方对上述信息、数据等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甲方、相关方事先书面同意,或者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乙方不得自用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公开信息、数据等,不得非法收集、保存、使用、加工、传输,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甲方利益的行为。3、乙方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其雇员、工作人员、代理商、合作伙伴等遵守本条款承担保密义务,如违反本条款致使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4、双方均同意甲方不再因此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八、最惠待遇乙方在此承诺,在同等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种类、数量、交货方式、交货期限及其它与交易相关之事宜)将以最优惠之价格及条件提供甲方本合同项下产品。乙方在同等情况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之货物价格、利益或条件等比提供给甲方更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依此更优之货物价格、利益或条件等提供货物或退还差价。九、双方特殊约定无。十、违约责任1、乙方如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或逾期安装调试1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即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2、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中及相关文件承诺的服务条款履行服务,每违反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承诺保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0%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各种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损失、可期待利益、罚款、因诉讼等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或担保费、交通费、律师费、邮寄费、评估费、鉴定费、通讯费等费用。4、乙方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5、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战争、地震等,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违约金、甲方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罚款等,甲方有权直接在付款前预先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主张。7、如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十一、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它1、本合同底部甲、乙双方的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和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送达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外一方。否则,寄送到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即为送达。2、甲方指定(电话号码:)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通知等。乙方指定(电话号码:)为联系人,负责接收甲方的通知、决定等,甲方的通知、决定等联系人收到视为乙方收到。3、本合同订立是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乙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甲方责任、与乙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且甲方已按照乙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乙方是在充分理解、自愿接受的前提下签署合同。4、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代理公司一份。甲方(盖章):泰安市中心医院乙方(盖章):(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地址:泰安市龙潭路24号地址:电话:0538-6298221电话: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5.第五章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5.1.5.1供货期5.2.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后10日历日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5.3.5.2交货地点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4.5.3验收5.3.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5.5.5.4质量保证期5.4.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5.4.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6.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6.1.6.1项目说明6.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6.1.2本项目共分1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6.1.3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6.1.4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当询价通知书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6.2.6.2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设备名称:冲击波治疗仪型号:Zimmerenpulsversion2.0地点:泰安市泰山区龙潭路29号疼痛科门诊购置配件名称:冲击波手柄数量:1支冲击波手柄参数:1、技术:电磁弹道式发散式冲击波2、能量:60-185mJ3、频率:1-22Hz4、冲击波手柄:符合人体工学,带阳极氧化铝外壳和风扇冷却5、发生器:电磁弹道式,集成6、外观尺寸:长23厘米,直径5厘米(最大)7、重量:约0.85千克(带电缆)8、治疗头:直径6/15/25mm,可免工具更换9、质保期:≥200万次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7.1报价部分报价部分目录1、报价一览表(见附件1);2、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附件1:报价一览表标段名称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 供货期 保修期询价通知书认同程度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345678…总 价(元)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7.2商务部分商务部分目录1、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2、报价函(见附件4);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4、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6);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6、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8);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9);8、易损易耗件清单(附件10);9、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附件3: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询价通知书,自愿参加本次报价,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等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采购秩序;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报价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后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附件4:报价函(采购人):(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为)的采购,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询价通知书,同意询价通知书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5、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日历日。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期限:。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部门: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项目名称:姓 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劳动合同编号备注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采购单位名称设备或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合同所在页码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询价通知书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者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附件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附件11:易损易耗件清单项目名称:金额:元序号易损易耗件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单价原产地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说明;(4)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5)询价通知书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注:以上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7.3技术部分技术部分目录1、货物技术参数;2、技术偏离表;3、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附件:货物技术参数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12345…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序号货物名称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123456…1、后附相关彩页、说明或白皮书等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料由供应商自拟。附件:廉洁投标告知书为保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行医、依法行政,倡导清廉的行业风气,更好地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医疗招投标领域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招投标行为,在与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的招投标活动中,特告知有关事项及公司应当做承诺如下:1、廉政承诺1.投标单位(***公司)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泰安市中心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做到合法依规投标,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2.投标单位(***公司)如违反法律法规、院方各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弄虚作假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被发现或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即视为投标无效,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应赔偿因此对院方造成的损失。情况严重者将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一律进入“黑名单”,并自愿承诺在五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院方招投标活动。2、禁止有以下弄虚作假行为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2.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3.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4.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5.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6.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三、禁止有以下围标串标行为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招标管理中心附件15:响应文件封面及密封包装格式【正(副)本】项目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日期:二〇年月日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20 年 月 日响应文件封口格式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加盖供应商公章网上招标报名须知报名流程:第一步:进入官网(https://www.zhwlsys.com/)对应的招标项目公告,输入报名链接,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快速报名;若无账号,点击注册,并在公司介绍中在原有基础上,额外加入“泰安市中心医院电子招标”说明;(选择无需审核模式)第二步:登录网站www.zhwlsys.com平台,点击“招标管理-招标项目”,选择对应招标单位及招标项目或点击“招标管理-我已参标”查看快速报名的招标项目;第三步:按文档下方提供开票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缴费,保存转账记录(标书购买缴费记录),下载招标书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盖公司章,并进行扫描,电子文件公司不单独进行加密处理)现缴费功能暂时未开放,供应商需线下缴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步:网站填报投标信息,填写加密信息(请妥善保管加密密码),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必须加密),标书购买缴费记录(必须不加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征信记录(必须不加密)(请对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进行加密,遗失无法找回,若因投标人保管不善造成密码丢失或保密信息泄露,由投标人及投标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步:点击界面“保存所有信息”,核对所有信息及文件信息,核对无误,点击“提交报名”(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提交审核,超出时间将无法提交,视为投标公司放弃报名)第六步:审核通过后,待招标人短信/邮件/电话通知现场开标时间,并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请公司授权代表于开标当天携带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授权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参与现场开标)特别提醒:加密密码必须熟记,开标现场必须提供请勿上传空白文档及自行对文件进行加密(空白文档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该标项)完成第六步网上报名才最终完成。若账号注册后半小时未审批,请联系下方工作人员;若投标信息在截止时间一小时前未审批,请及时联系医院人员进行处理。网站操作问题请联系:刘工1345544506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冲击波治疗仪手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