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招标公告(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2025)



项目概况        
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CG20251005
项目名称: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
预算金额(元):17370000
最高限价(元):173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3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详见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备注:本项目预算金额17370000元/两年,管理费最高综合单价限价:75元/人/月。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第3点。(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注:投标人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
地    址:瑞安市嘉宁路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13502
质疑联系人:魏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13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传    真:0577-65802277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慧、徐纯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7781500/15057335015
质疑联系人:王芳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022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定稿).doc737.5K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服份有限公司tZhcjiangRuiyangconsultingcnginccringbiddingagcncyLimitodbyShLtdhareLtd 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RYCG2025100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8第四部分评标办法18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7资格文件部分37商务技术文件部分44报价文件部分56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58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60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62附件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4附件4: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65第1部分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6日项目概况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YCG20251005项目名称: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预算金额:17370000元最高限价:17370000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标项名称: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737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详见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备注:本项目预算金额17370000元/两年,管理费最高综合单价限价:75元/人/月。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11月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1月6日09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第3点。(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④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注:投标人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地址:瑞安市嘉宁路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813502质疑联系人:魏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135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传真:0577-65802277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慧、徐纯璇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7781500/15057335015质疑联系人:王芳质疑联系方式:0577-6580227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2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2项目编号RYCG202510053采购方式及评标方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7370000元最高限价:17370000元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部分预留份额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项目属性¨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þB服务类。7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注: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是否允许分包þ 不允许分包。¨ 允许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于发包前将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报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包。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11投标保证金不需要12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不需要þ 需要 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以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提供人民币伍万元整的履约担保。13预付款¨ 预付款:项目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支付该项目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本项目为分年度安排预算,每年预付款为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 %。þ 本项目为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支付,约定不支付预付款。¨ 中标人如为大型企业,采购人可不约定预付款。14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内有效。1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清单:/ 1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8投标样品 不需要 需要1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20特别说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全套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4.4“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5“中标人”系指在本次招标中中标的投标人。2.6.6“评标委员会”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7.7“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8.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9.9“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10.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2.11.11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以“▲”标识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投标人须知”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2支持绿色发展3.2.21.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其投标无效。3.2.22.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23.3.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3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3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2.2.21.1.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32.2.22.2.2.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34.4.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5.5.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36.6.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3.37.7.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3.3.38.8.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4支持创新发展3.4.41.1.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42.2.2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6.6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4.询问、质疑、投诉4.1.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2.2供应商质疑4.2.21.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2.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22.2.21.1.1.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4.2.22.2.22.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2.22.2.23.3.3.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2.23.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2.24.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25.5.5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3.3供应商投诉4.3.3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3.32.2.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3.33.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3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35.5.5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2.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4.4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4.46.6.6招标公告;5.4.47.7.7投标人须知;5.4.48.8.8采购需求;5.4.49.9.9评标办法;5.4.410.10.10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4.411.11.11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5.5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6.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3.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10.4.4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10.5.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1资格文件:11.1.1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11.1.12.2.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1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1.14.4.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2.2商务技术文件:11.2.21.1.1投标函;11.2.2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23.3.3符合性审查资料;11.2.24.4.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详细内容见第六部分)11.2.25.5.5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3报价文件:11.3.31.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4.4.4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属于招标文件无效标规定的情形的,投标无效。16.投标有效期16.1.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6.2.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6.3.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6.4.4本政府采购项目不允许转包。4.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7.开标17.5.5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6.6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17.7.7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7.8.8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开启投标文件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询标函,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真实完整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按附件3格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电子签章。18.资格审查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8.2.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8.3.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8.4.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8.5.5▲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8.6.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8.7.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9.信用信息查询19.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收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19.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9.3.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4.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五、评标20.评标委员会20.5.5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含)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6.6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0.7.7评标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评审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参与评审工作。(2)与投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自觉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联系投标人,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4)保持评审现场安静,不在评审现场随意走动,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需与外界联系或暂时离开评审现场的,应向现场监督员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在监控区域内进行相关活动,并应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将自身意见强加给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或私下相互串通压制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征询采购人对投标人的倾向性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7)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评审情况及涉及投标人商业秘密的信息。(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采购单位,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20.8.8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0.9.9保密义务: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六、定标2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2.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2.10.10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2.11.11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22.12.12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七、合同授予23.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合同的签订24.13.1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4.14.14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4.15.15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16.16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与中标人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25.1.1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5.2.2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也可以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8.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6.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6.3.3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6.4.4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6.5.5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6.6.6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6.7.7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7.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9.九、验收28.验收28.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8.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8.3.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8.4.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5.5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模板)详见附件410.十、代理服务费29.代理服务费29.6.6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双方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贰万元整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请投标人在报价时予以考虑。11.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概述1.本次采购设一个标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须完成招标内容和合同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谢绝联合投标。2.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本次投标所需的现场资料及数据,投标人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投标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现场踏勘费用自理。2、项目基本情况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因工作需要,需聘用共计150名劳务派遣人员(150人为暂定人次,具体由采购人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并按实结算),其中:驾驶员4名、社区矫正协管员55名、专职调解员91名。3、工作内容及要求1.派遣要求(1)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可随时要求中标人及时派遣人员,中标人每次向采购人派遣的人员均由采购人确定,共计150人(150人为暂定人次,具体由采购人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并按实结算)。(2)人员要求:1驾驶员:男性,瑞安地区户籍,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必须持有准驾类型C1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效证件,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年资。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交通违法记满分记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五官端正,语言表达能力较好,反应敏捷。政治品质高,思想道德素质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重大病史和传染疾病,身体状况符合就业要求。有采购人单位驾驶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优先考虑录用。2社区矫正协管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区矫正工作,乐于奉献,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一定的社区、人民调解、教育等基层工作经历或从事过法律工作的可以适当放宽。身心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没有其他不适合担任社区矫正社工的情形。有采购人单位社区矫正社工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优先考虑录用。3专职调解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吃苦耐劳,善于沟通调节。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录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其他事项。(3)员工工资发放要求:中标人根据工资薪酬方案按实发放员工工资,按天进行工资计算(具体工资薪酬方案以签订的合同为准)2.管理要求(1)由中标人负责与派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2)因专职调解员岗位特殊性,本次派遣人员中有20名已到退休年龄的专职调解员,该20名派遣人员由中标人负责与其签订劳务合同,确定劳务关系。中标人负责发放该20名派遣人员劳务费、人身意外保险、税金及各种福利,上述派遣人员具体名单由采购人提供(20名为暂定人次,具体由采购人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并按实结算)。中标人负责与剩余其他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3)采购人与中标人所派遣员工不存在任何劳动和劳务关系,派遣员工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4)由中标人负责派遣员工的薪酬发放,社保、住房公积金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5)由中标人负责处理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6)由中标人负责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退休人员手续办理等。(7)由采购人制定考核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对派遣人员进行每月考核及日常管理。(8)采购人制定工资薪酬及绩效管理指导意见,中标人据此制定工资薪酬具体发放方案,报采购人备案后制作工资表予以发放。采购人可不定期检查劳务公司薪酬发放情况。(9)采购人有权根据《瑞安市社区矫正协理员管理办法》、《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派遣人员的去留,如采购人需要,中标人应更换替补派遣人员。3.服务质量要求(1)采购人确定员工的名单后,由中标人确保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派遣手续、员工变更手续,及时向采购人派遣。(2)中标人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员工的薪酬管理(以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的相关政策为准)、社保、住房公积金办理、个税代扣代缴工作,派遣员工的年检及变更手续办理,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3)中标人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避免发生人事仲裁事件。(4)由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赔偿等事宜,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与采购人无任何关系。(5)中标人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派遣员工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人带来不利社会影响。(6)中标人与派遣员工确定聘用关系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须将该材料原件提供至采购人备案后方可成立。(7)采购人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存在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及福利等问题,发现一次扣除50%的履约担保,发现两次扣除全部履约担保,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4、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1)劳务派遣服务期限:两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人的服务达到采购人的各项考核目标,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中标人有违约行为或达不到采购人的考核目标,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2)如服务期限未到,财政预算金额已支付完毕,合同生效至本次财政预算金额支付完毕止;如服务期限已到,财政预算金额未使用完,则合同生效至本项目服务期限完毕止。2.投标报价(1)劳务派遣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1、各员工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税金及各种福利(以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的相关政策为准,若有调整,则支付给中标人的各员工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税金、各种福利费用做出相应调整),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2、中标人的管理费(服务费中除各员工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税金及各种福利外的所有相关费用),▲劳务派遣管理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75元/人/月,超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劳务派遣投标报价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投标人报价应为承包完成上述所规定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即服务费中除各员工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税金及各种福利外的所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考虑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付款方式1.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以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采购人提供人民币伍万元整的履约担保。(1)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应当从中标人基本户转出;2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之日止予以退还。(2)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中标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中标人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2保函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之日止3如果由于工期延误或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1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2.本项目为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支付,约定不支付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以人工投入为准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可不约定预付款”执行。)3.付款方式为先服务后支付,中标人应在每月12日前及时支付员工上月工资,采购人在当月20日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和员工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以便采购人确认务工人员劳动薪酬及管理费已经兑现)进行支付,最后一个月的费用在合同结束后10日内结清(遇节假日顺延)。(按实际人数支付管理费用)。4.采购人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存在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及福利等问题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法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注:(1)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2)采购人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中标人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3)如有扣罚,采购人有权从履约担保或者任一一笔服务费中予以扣除。12.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审内容评标标准分值分值类型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商务技术(90分)1综合实力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有效性认定:须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开标当天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到有效的相关证书信息,否则不得分。3分客观2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素质、学历、职称、获奖情况、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等:①配置合理,贴合实际需求的得1分;②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1分主观3项目组人员情况(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仅以最高级别计取得分)3.1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需提供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4分客观3.2项目组人员具有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需提供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分客观3.3具有会计职称证书或会计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注:需提供人员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分客观3.4具有法律专职人员或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得1分。注:法律专职人员须提供法学(或法律)本科学历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律师或法律工作者)需提供与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的有效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分客观4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份以来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满分1分。业绩有效性认定: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分客观5日常管理组织5.1根据投标人的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情况(附组织结构图):①内容描述全面、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②内容描述基本全面、较为合理的,得2分;③内容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1分;④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3分主观5.2根据投标人的运作流程(附运作流程图):①内容描述全面、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②内容描述基本全面、较为合理的,得2分;③内容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1分;④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3分主观5.3根据投标人的激励机制设置情况:①内容描述全面、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②内容描述基本全面、较为合理的,得2分;③内容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1分;④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3分主观5.4根据投标人的财务保障机制设置情况:①内容描述全面、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得5分;②内容描述较为全面、合理的,得4分;③内容描述基本全面、合理性尚可,欠缺针对性,得3分;④内容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1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5.5根据投标人的监督机制设置情况:①内容描述全面、合理的,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②内容描述基本全面、较为合理的,得2分;③内容描述较为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1分;④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3分主观6本项目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人员的培训计划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方式(现场培训或集中培训)、人数、日程安排、资料等):①计划全面、合理的,针对性强的得5分;②计划较为全面、合理的,具有针对性得4分;③计划基本全面,欠缺针对性得3分;④计划描述简单或存在缺漏的得1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7服务能力7.1服务便利性(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可以为采购人提供便利的各项服务等情况):①有详细具体的安排及措施,能快速响应,满足采购人项目实施需要得6分;②安排及措施较为完整、能及时响应,较为满足采购人项目实施需要得4.8分;③安排及措施基本完整,满足采购人项目部分实施需要得3.6分;④安排及措施描述简略或存在缺漏得1.8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6分主观7.2临时劳务派遣员工解决方案:①方案描述完整、合理、科学,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描述较为完整、合理、科学,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③方案描述基本完整,欠缺针对性得2分;④方案简单或存在缺漏得1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4分主观7.3员工因故请假或缺勤解决方案:①方案描述完整、合理、科学,针对性强的得8分;②方案描述较为完整、合理、科学,具有针对性的得6.4分;③方案描述基本完整,欠缺针对性得4.8分;④方案简单或存在缺漏得2.4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8分主观8具体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8.1具体服务实施内容(包括服务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①服务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强的得6分;②服务内容较为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4.8分;③服务内容基本全面,欠缺针对性得3.6分;④服务内容简单或存在缺漏得1.8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6分主观8.2派遣人员的储备能力:①方案描述完整、合理、科学,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描述较为完整、合理、科学,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③方案描述基本完整,欠缺针对性得2分;④方案简单或存在缺漏得1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4分主观8.3根据投标人信息化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查询、应聘报名、合同签订、薪酬绩效及其他系统)的健全性及相关软件的成熟性:①体系健全、有成熟的软件得5分;②体系基本全面、合理,有成熟的软件得4分;③体系存在欠缺,但有相应完备的软件的得3分;④体系存在明显缺陷或成熟度差得1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8.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过程中的日常考核以及各项工作的时效性):①承诺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②承诺较为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③承诺基本合理,欠缺针对性得3分;④承诺描述简单或者合理性欠缺得1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9应急方案投标人提供的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是否及时、合理、完整、经济,是否充分考虑用户实际使用需求,措施得力等情况(包括对于应急事项的处理流程、处理方法,日常预防机制等):①预案内容丰富,考虑突发事项全面,建立了有效的问题突发情况的应急应对机制,预案应对机制合理、科学,措施得力的得6分;②预案内容较丰富,考虑突发事项较全面,建立了问题突发情况的应急应对机制,预案应对机制合理、科学,措施得力的得4.8分;③预案内容基本考虑周全,囊括了基本的日常的突发性事件,应对机制基本能够满足解决问题的需求得3.6分;④预案有所欠缺,可能存在一定风险的得1.8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6分主观10项目特点难点的分析及解决措施10.1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会遇到的问题,包括工作要点、关键点、难点的分析:①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对服务过程中各节点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事先预估评判的得5分;②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全面,对服务过程中各节点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事先预估评判的得4分;③分析片面,缺乏针对性的得3分;④分析较为简单或合理性欠缺得1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10.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工作难点提出的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①建议与意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切合实际,有建设性意见得5分;②建议与意见较为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可行性得4分;③建议与意见基本可行,符合项目实际得3分;④建议与意见简略或合理性欠缺得1分;⑤未提供此项内容的不得分。5分主观报价(10分)1.报价评分报价得分: 进入报价程序的全部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分基准值。投标人报价与基准值对比,计算出报价评分值:1、评标价=劳务派遣管理费综合单价1)全部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2.1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2.2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面公式计算得出:投标人的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分;2.3如投标报价超过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商务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10分自动计算*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4.报价评审。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综合单价限价的,投标无效。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若投标文件为授权代表签署的而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4)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7)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8)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综合单价限价的;(9)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2)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7)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8)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4.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5.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6.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1)-(4)款规定处理。13.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甲方: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发包方(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的(项目名称、编号)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1、本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合同文件如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以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1.1.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1.1.2.中标通知书;1.1.3.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款);1.1.4.招标文件;1.1.5.投标文件。1.3、服务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24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服务期限自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止。每年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的服务达到甲方的各项考核目标,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乙方有违约行为或达不到甲方的考核目标,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2.如服务期限未到,财政预算金额已支付完毕,合同生效至本次财政预算金额支付完毕止;如服务期限已到,财政预算金额未使用完,则合同生效至本项目服务期限完毕止。1.4、工作内容及要求1.派遣要求(1)在合同期内,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及时派遣人员,乙方每次向甲方派遣的人员均由甲方确定。2.管理要求(1)由乙方负责与派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2)因专职调解员岗位特殊性,本次派遣人员中有20名已到退休年龄的专职调解员,该20名派遣人员由乙方负责与其签订劳务合同,确定劳务关系。乙方负责发放该20名派遣人员劳务费、人身意外保险、税金及各种福利,上述派遣人员具体名单由甲方提供(20名为暂定人次,具体由甲方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并按实结算)。乙方负责与剩余其他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3)甲方与乙方所派遣员工不存在任何劳动和劳务关系,派遣员工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由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薪酬发放,社保、住房公积金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5)由乙方负责处理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6)由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退休人员手续办理等。(7)由甲方制定考核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对派遣人员进行每月考核及日常管理。(8)甲方制定工资薪酬及绩效管理指导意见,乙方据此制定工资薪酬具体发放方案,报甲方备案后制作工资表予以发放。甲方可不定期检查劳务公司薪酬发放情况。(9)甲方有权根据《瑞安市社区矫正协理员管理办法》、《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派遣人员的去留,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更换替补派遣人员。3.服务质量要求(1)甲方确定员工的名单后,由乙方确保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派遣手续、员工变更手续,及时向甲方派遣。(2)乙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员工的薪酬管理(以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的相关政策为准)、社保、住房公积金办理、个税代扣代缴工作,派遣员工的年检及变更手续办理,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3)乙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避免发生人事仲裁事件。(4)由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赔偿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任何关系。(5)乙方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派遣员工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甲方的正常工作或给甲方带来不利社会影响。(6)乙方与派遣员工确定聘用关系后(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须将该材料原件提供至甲方备案后方可成立。(7)甲方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存在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及福利等问题,发现一次扣除50%的履约担保,发现两次扣除全部履约担保,且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1.5、结算办法1.劳务派遣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1、各员工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税金及各种福利(以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的相关政策为准,若有调整,则支付给乙方的各员工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税金、各种福利费用做出相应调整),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2、乙方的管理费(服务费中除各员工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税金及各种福利外的所有相关费用)。2.本项目劳务派遣两年合同价为:人民币元;一年合同价为:人民币元,其中管理费为人民币元/人/月。服务承包期内,中标综合单价不变,具体合同金额则以实际派遣人员按实结算。1.6、支付方式1.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以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甲方提供人民币伍万元整的履约担保。(1)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3应当从乙方基本户转出;4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之日止予以退还。(2)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4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乙方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乙方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5保函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之日止。6如果由于工期延误或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1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2.本项目为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且按月支付,约定不支付预付款。(根据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以人工投入为准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可不约定预付款”执行。)3.付款方式为先服务后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2日前及时支付员工上月工资,甲方在当月20日凭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和员工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以便甲方确认务工人员劳动薪酬及管理费已经兑现)进行支付,最后一个月的费用在合同结束后10日内结清(遇节假日顺延)。(按实际人数支付管理费用)。4.甲方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一经发现存在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及福利等问题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法律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注:(1)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2)甲方未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逾期利息。(3)如有扣罚,甲方有权从履约担保或者任一一笔服务费中予以扣除。1.7、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相关人员按合同要求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对乙方提供的人员的工作情况有权通过电话或书面向乙方反馈。2.在合同履行中,若因乙方的相关人员自身的过错造成甲方财产损毁或人身受到伤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相关人员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服务对象自身的过错造成的除外。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增加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但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4.甲方有权合理选择、更换和辞退相关人员。协议期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1有效证据证明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在本次项目服务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2提出调换人员后,间隔5个工作日乙方累计3次以上无法选派新的人员到岗工作的;3根据乙方在服务期内被投诉的情况,甲方可根据投诉事件的情节严重性、投诉事件的数量及整改措施等情况做出对乙方是否解除协议的处理决定。4乙方的服务人员在上岗七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后,仍不能完成合同所要求的工作,且乙方先后调换3人均未能达到甲方所要求的相应服务标准的。5.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人员的人格尊严,并应为乙方的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1.8、乙方的权利及义务1.乙方保证持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备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合法资质。2.乙方应为甲方选派体检合格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人员,方可从事相关服务。3.乙方应为其人员依法缴纳社会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障保险。4.在合同履行中,乙方所派的人员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服务项目和工作。5.乙方所派的人员如对甲方有违约行为,乙方应为甲方和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提供必要的帮助。6.乙方派驻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7.乙方所派的人员如果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伤害或死亡的,应由乙方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9、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外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乙方应保证资质及操作合法合规,若发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失效、被吊销等重大违法行为,应立即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3.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违约金,甲方均有权优先从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中直接抵扣。抵扣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0、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11、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1.招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3.。1.12、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1.13、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4、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5、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叁份,同等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注:1、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2、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14.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四选一):(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3)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YCG20251005】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我方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注:1.▲本承诺函必须提供。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为准(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A.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B.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采购人)___单位的_(项目名称)_项目(项目编号:_(项目编号)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5)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YCG20251005】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1.2承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YCG20251005)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签字:职务:电联系方式:附: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如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则须提供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相关格式参考如下:(1)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YCG20251005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偏离说明注: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2)体系认证(格式自拟)(3)项目组人员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YCG20251005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拟任职务从事相关行业服务简历、年限备注注:1、本表所列服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2、相关人员证明材料,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人自2022年1月份以来同类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YCG20251005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万元)项目业主注: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5)日常管理组织(格式自拟)(6)本项目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格式自拟)(7)服务能力(格式自拟)(8)具体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9)应急方案(格式自拟)(10)项目特点难点的分析及解决措施(格式自拟)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RYCG20251005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劳务派遣管理费综合单价(元/月/人)备注2026-2027年瑞安市司法局(瑞安市行政复议局)劳务派遣采购小写:大写:备注:劳务派遣投标报价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投标人报价应为承包完成上述所规定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即服务费中除各员工的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税金及各种福利外的所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考虑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管理费最高综合单价限价:75元/人/月,超过管理费最高综合单价限价的报价无效并作无效标处理。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未提供此表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日期:年月日15.第七部分实质性响应条款及无效标条款一、实质性响应条款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投标函》;5.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6.《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对以上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作无效投标,如上述实质性条款有所遗漏,以招标文件中标识“▲”为准。二、无效标条款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若投标文件为授权代表签署的而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综合单价限价的;(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7)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时的手机号信息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8)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如上述无效标条款有所遗漏,以招标文件中表述为准。16.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7.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附件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19.附件4: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模板)根据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的约定,我单位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公司名称)提供的货物、服务(或政府采购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一、验收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规定验收时间项目类型□货物/□服务合同金额(二)验收方式与方法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代理机构名称验收方式□一般验收程序/□简易验收程序选择简易验收理由验收方法□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分期验收选择非一次性验收理由大型或复杂项目□是/□否邀请本项目其他供应商□是/□否参与验收检测机构名称参与验收供应商名称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方式□是/□否采购人、使用人分离项目□是/□否参与验收服务对象使用单位名称(三)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总人数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实际使用人人数(如有)其他验收人员数量验收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 称(专业)联系方式备注(四)验收主要指标和标准序号名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服务内容、标准)数量单价金  额                 二、验收情况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分段情况共分 段,此为 阶段第三方参考情况说明评价对象评价结果理由签字检测机构□合格□不合格其他供应商□合格□不合格服务对象□合格□不合格货物类验收内容及验收情况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货物清单□合 格 □不合格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合 格□不合格技术、性能指标□合 格 □不合格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合 格□不合格质量证明文件□合 格 □不合格售后服务承诺□合 格□不合格安全标准□合 格 □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不合格服务类验收内容及结果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评价内容评价情况理由服务质量□合 格 □不合格服务进度□合 格□不合格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合 格 □不合格安全标准□合 格□不合格服务承诺实现□合 格 □不合格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 格□不合格三、验收结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 □合 格 □不合格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人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供应商确认:供应商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注:1.该表为履约验收书的综合性参考模板,采购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履约情况。3.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