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置楼办公改造 遮光窗帘招标公告(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2025)
项目概况
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5100141
项目名称: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49000
最高限价(元):349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49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安置楼办公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依据:[2025]61839号;最高限价:349000元;类型:工程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文件规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本项目内容属于【建筑业】行业,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磋商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2)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4.3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线上)。4.6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305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398201
质疑联系人:郑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398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191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5年10月27日14时30分终稿磋商文件工程(省级政采)-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docx1.1M
2025年10月27日14时30分终稿磋商文件工程(省级政采)-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docx
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政府采购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采购文件TZ成套招标CHENGTAOTENDERING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CTZB-2025100141采购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目录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二章采购项目总体要求6第三章采购需求7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12第五章评审办法22第六章磋商须知28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1第八章采购文件附件6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TZB-2025100141项目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349000最高限价(元):349000采购需求: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技术要求备注1安置楼办公改造1项349000安置楼办公改造,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依据:[2025]61839号;最高限价:349000元;类型: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规定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响应。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本项目内容属于【建筑业】行业,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3.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时30分;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联合体由主办单位提交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时30分;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需求。(2)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4.3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磋商响应文件(线上)。4.6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305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联系电话(询问):0571-87398201质疑联系人:郑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1-873982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项目联系人(询问):王高联系电话(询问):0571-85830191质疑联系人:冯东东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第二章采购项目总体要求一、技术标准、规范(不限于以下)1.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2.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3.其他相关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二、基本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生产的产品,并保证其使用的安全性与可靠性。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确产品具体配置说明、技术指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与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不一致,以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对于非标准和非通用设备,供应商也可提供此前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技术规格及最终的性能检验报告(应有用户单位盖章)作为技术支持资料。2.如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确的技术指标与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磋商小组可对其做出不利的评审。3.供应商须对产品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可靠性承担全部责任,须保证合同验收阶段的性能检验报告与磋商响应文件明确的技术指标一致。4.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合法企业生产的合法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标准、规范的规定。按国家规定应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产品,应保证已按国家规定通过了鉴定(批准);实行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获得国家许可;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国家认可认证。本项目产品如有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相关信息查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所属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对应产品名称。5.供应商的产品技术指标应具备相当于或高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并能提供更好的性能,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安全性、耐用性。6.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明确说明。否则,磋商小组可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三、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需求”。四、工作范围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1.完成所有产品供货;2.履行所有规定服务;3.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第三章采购需求项目概况教工路63号为我院拆复建办公大楼,已完成主体施工装修工作,目前有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等内容尚未完成装修,为了保障我院工作人员正常入驻办公,计划对外采购完成未装修内容。第一部分标的一、采购内容一览表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技术要求、用途备注1安置楼办公改造1项349000详见“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依据:[2025]61839号;▲最高限价:349000元;类型:工程项目。二、采购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安置楼办公改造1项非进口产品说明1:(1)▲上表中注明为【非进口产品】,即表示不接受进口产品。(2)上表中注明为【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可采用进口产品进行投标。(3)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的界定依据为财政部颁布的文件(财库〔2007〕119号、财办库〔2008〕248号)。说明2: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一、项目内容及使用要求1.窗帘。包含遮光窗帘、纱布窗帘、百叶窗,满足日常遮挡紫外线、办公隐私功能,要求现场勘查丈量尺寸,提供窗帘材质、遮挡效果,费用包含设计和安装。2.自动伸缩门。安装大院出入口自动伸缩门,安装包括铝合金伸缩门、有轨电机等相关配件,费用包含运费和安装费。3.脉冲电子围栏。安装大院全圈围墙脉冲电子围栏,安装包括围栏、电箱等相关配件,符合安全保障功能,费用包含设计和安装。4.雨棚。在大院安装4个移动推拉伸缩雨棚,要求能够遮阳、遮雨、防风,费用包含运输费。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序号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遮光窗帘1.材质:天鹅绒或棉麻混纺;2.宽度:褶皱比例为1.5倍;3.高度:离窗台1-2cm;4.克重:280-350g/㎡;5.遮光率:60-85%;6.环保与安全:PH值6.3-7.0;7.阻燃等级B1级;8.色牢度≥4级;9.轨道:铝合金轨道;10.抗拉强度≥180MPa;11.滑轮需滑动顺畅;12.导轨离墙5cm以上。平米700.22纱布窗帘1.材质:涤棉混纺;2.宽度:褶皱比例为1.5倍;3.高度:比窗帘短2cm;4.透光率85%以上;5.环保与安全:PH值6.0-7.0;6.阻燃处理:符合GB/T 17591-2025标准;7.轨道:铝合金轨道;8.抗拉强度≥180MPa;9.滑轮需滑动顺畅。平米700.2 3百叶窗1.材质:防腐木质;2.宽度:2米,高度:2米。平米454自动伸缩门1.材质:高密度铝合金;2.宽度0.5m以上,高度不小于1.5米;3.伸缩比不小于3:1;4.电机:不少于420瓦;5.配套:关联车辆识别系统;6.配件:远程遥控。米85脉冲电子围栏1.脉冲:高压:5000-10000V,低压:700-1000V;2.脉冲特性:持续时间:≤0.1秒,确保对人体无伤害;3.间隔时间:≥1秒;4.电流峰值:≤10A;5.工作温度:-40℃至+50℃;6.存储温度:-50℃至+120℃;7.其他特性:防拆报警;8.智能联动:与安防系统整合,远程控制。米1806雨棚1.材质:PVC刀刮布,镀锌支架;2.整体尺寸高不小于250cm,宽不小于250cm,长度不小于530cm。个4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由供应商负责维护。2.在合同服务期内,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的维护、更新、质保服务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须确保产品的正常运行。3.在合同服务期内,每季度不少于1次现场服务(包含技术支撑、巡检等),并建立相应台账。4.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技术人员进行服务,服务团队人员要求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有相关服务经验,并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服务及产品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设备、设施及时投入正常运行。5.质保要求: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质保服务。四、成果要求在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内,完成装修项目内容。具体内容如下表:序号名称成果要求1安置楼办公改造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等满足我院装修要求。五、保密要求供应商有义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均要遵守保密要求,如出现问题,责任由供应商完全承担。第三部分商务要求序号内容名称要求1报价要求1. ▲报价应包括产品价、运杂费、保险费、检测费、安装调试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其他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应当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2. ▲本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 填报单价及总价。说明:对于本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合同甲方将不予支付合同乙方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与项目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合同甲方概不负责。4.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后报价且未明确说明退出磋商,供应商应承诺将初次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2合同方1.本项目合同甲方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合同乙方为成交供应商;2.合同款由合同甲方支付给合同乙方。3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得转包:合同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转包由其他供应商承担。2.▲本项目部分内容允许分包,要求如下:(1)分包内容为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2)分包内容的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3)分包供应商应具有完成项目内容的相应能力;(4)除采购文件约定允许分包的内容外,合同乙方不得擅自将其他合同标的分包给其他供应商承担。说明: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分包以上允许分包内容或分包金额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分包内容及对应分包供应商。3.▲如有违反以上情形,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合同乙方的违约责任。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5付款条件付款次数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预付款;2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进度款;3项目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合同款。说明:(1)在签订合同时,如合同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预付款比例以双方协商为准。(2)预付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其余合同款支付周期:满足支付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6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1.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所有装修内容。2.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7项目验收1.合同乙方向合同甲方提供产品的有效检验文件及供货清单,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产品验收标准。合同甲方对产品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2.如验收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合同乙方必须更换相关零部件,甚至于更换产品。并且赔偿由此给合同甲方造成的损失。3.验收合格条件:运行结果及使用效果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合同甲方的认可;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4.对验收通过的项目,合同甲方将按照合同如期支付合同款。5.项目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满足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的产品,合同甲方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合同甲方有权据此依法终止合同。6.对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将按合同约定要求合同乙方限期整改。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将按验收不通过处理,详见合同规定。7.验收组织、验收方式、验收程序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规定执行。8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的《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一、采购本国货物▲本项目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二、支持绿色发展(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否则无效。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2/t20190213_11628855.htm】;【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所属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对应产品名称。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2/t20190213_11628855.htm】;【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3)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进行采购。【说明:本项目不涉及建材】(4)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三、支持创新发展(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第五部分实质性要求本章中所有带▲的内容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该磋商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采购合同(甲乙双方应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及响应文件响应内容签订本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合同内容:安置楼办公改造甲方: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乙方:【乙方名称】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月【】日一、合同协议【填写合同甲方名称】(甲方)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中所需安置楼办公改造(标项内容)经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采购人)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TZB-2025100141)进行竞争性磋商。甲方确定【签订合同时填写相应内容】(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计划表:[2025]61839号。2.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磋商承诺;d.响应文件;d.采购文件。3.合同标的物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4.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元人民币。分项价格:【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5.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见合同特殊条款6.本合同标的物的实施周期实施周期:【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7.本合同标的物的交货地点及安装地点交货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安装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盖单位章后生效。授权代表签署的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地 址:地 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订时间:2025年 月 日签订时间:2025年 月 日签约地点:二、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1.3“标的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标的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和其他合同约定的服务。1.5“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标的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供应商。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标的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9“质量保证期”系指乙方保证标的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正常运行,免费解决任何因标的物自身质量造成的问题。也称“质保期”2.技术规范2.1提交标的物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标的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担保公司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收货人、合同号、装运标志、收货人代号、目的地、标的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如果标的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标的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6.1.1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标的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标的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工厂交货:由乙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3甲方自提标的物:由甲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6.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以前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将合同号、标的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标的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标的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标的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标的物,乙方通知甲方标的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传真或邮件或微信通知甲方。7.2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传真或邮件或微信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以及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责。8.保险8.1如果标的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乙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标的物是按甲方自提标的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甲方办理。9.服务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标的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和其他合同约定的服务。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10.付款条件10.1付款条件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11.技术资料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1.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每台产品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提供给甲方,技术资料具体包括:(1)产品样本(中文);(2)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3)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手册(含维修线路图);(4)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5)其他文件。11.2交货时,以下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标的物一起发运。(1)产品样本(中文);(2)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3)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手册(含维修线路图);(4)随机配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5)出厂合格证;(6)质量保修卡和售后服务卡;(7)其他必要的文件。11.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11.4进口设备交货时,需提供相关进口证明完整文件(不仅限于以下):①原产地证明;②报关单;③商检证明;④海(空)运提单;⑤海关完税单;⑥其他资料。12.质量保证12.1乙方须保证标的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12.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标的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2.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技术性能、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标的物或部件。12.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约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2.5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起计算,具体期限在合同特殊条款中约定。13.检验和验收13.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地检验,并出具证明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3.2标的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13.3甲方有在标的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13.4乙方安排对所供标的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乙方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甲方。13.5标的物安装完毕,联合调试完成,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14.索赔14.1如果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技术性能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2.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根据合同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标的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4.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规定时间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约定时间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违约损失赔偿并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16.1除合同第17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按合同款的0.1%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6.2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17.不可抗力1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18.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日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诉讼的,应当承担另一方因维护合法权益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担保公司费用、差旅费、公证费等费用。20.违约解除合同20.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的;20.1.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20.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20.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20.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20.2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21.破产终止合同21.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合同转让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合同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分包供应商:【】;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分包供应商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23.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3)属于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4.通知24.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25.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2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7.履约保证金27.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27.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27.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A.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B.支票;C.汇票;D.其他非现金形式。27.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28.其他未尽事宜其他事宜按合同特殊条款约定。三、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5甲方:本合同甲方系指:【填写合同甲方名称】。1.6乙方:本合同乙方系指:【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1.7现场: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到货地点】。6.交货方式6.1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物交货方式为:【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6.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标的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9.服务9.1安装调试服务:【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9.2技术服务:【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9.3培训服务:【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9.4售后服务:【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9.5其他服务:【签订合同时填入相应内容】10.付款条件10.1付款条件付款次序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70%的预付款;2设备到货并完成安装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进度款;3项目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合同款。10.2付款周期预付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其余合同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10.3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10.4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填写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填写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填写乙方开户银行账号】;11.技术资料11.1合同生效后5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台产品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12.质量保证12.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标的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标的物或部件。12.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2.5合同项下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起【】个月。13.检验和验收13.2标的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应在【填写初验时间】天内组织乙方及有关人员进行初步表面瑕疵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13.5标的物安装完毕,联合调试完成,甲方应在【填写终验时间】天内组织有关人员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制订履约验收方案并组织验收后,最终出具验收报告,确认标的物的验收结果。14.索赔14.3索赔通知期限:30天。16.违约赔偿16.2【填写其他违约条款】17.不可抗力17.2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5天内。27.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27.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7.3履约保证金形式:【/】,缴纳至合同甲方账户。A.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B.支票;C.汇票;D.其他非现金形式。27.5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乙方应在收到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补足。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乙方应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27.6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后结束。27.7履约保证金退还:保函形式:有效期限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还。支票等其他形式:有效期限满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逾期退还的,除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外,并按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折算的日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28.其他未尽事宜28.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盖章后开始生效。28.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3本合同一式【填写合同总份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填写甲方所执份数】份、乙方执【填写乙方所执份数】份。第五章评审办法本评审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一、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负责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审报告。二、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三、评审流程1.确认采购文件磋商小组确认采购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如存在以上情况,磋商小组应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2.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将通过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判定其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3.1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3.2符合响应无效情形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1响应文件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需要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向供应商提出。4.2供应商应针对磋商小组提出的内容进行回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5.磋商5.1磋商小组确定磋商要点和磋商程序,逐一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记录磋商内容及供应商承诺内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3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承诺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5.4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5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并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形成磋商承诺。6.报价6.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6.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7.错误修正7.1磋商小组将对有效的响应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7.2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7.3如响应文件中报价组成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总价中;其总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磋商小组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7.4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响应无效。8.合理报价澄清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收到平台通知后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为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判定其为响应无效。9.响应无效情形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3)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与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5)响应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盖章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8)供应商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9)参与同一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且无法合理解释的: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0)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11)不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12)标项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3)《报价一览表》和《报价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14)供应商不确认磋商小组按“7.错误修正”原则进行修正后的报价的;(15)采购人不调整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初次报价;(16)报价明显高于市场报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17)认为供应商的报价符合“8.合理报价澄清说明”情形的;(18)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9)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0)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供应商串通行为,其响应无效:(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0.评分办法10.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打分。每个供应商最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10.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0.3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10.4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1)商务技术分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序号评分因素评分细则(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证书、合同等)应清晰可辨,如无法辨识,将不予给分。)分值(分)一履约能力1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1)【1分】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依据:GB/T19001/ISO9001)的得1分;(2)【1分】供应商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依据:GB/T24001/ISO14001)的得1分;(3)【1分】供应商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依据:GB/T45001/ISO 45001)的得1分。说明:评审时,磋商小组查询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根据查询结果进行评分,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如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具备即可得分。32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1)【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每个有效业绩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3分;项目供货清单中至少应有本项目采购中的任一产品,否则不视为有效业绩。①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如供应商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成员具备即可得分。②响应产品中有首台套产品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值为满分。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3二技术服务水平3产品技术要求符合性产品技术要求符合性(1)【39分】响应文件明确的产品技术要求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得39分,一项不满足扣1分,最高扣39分。394节能环保节能环保(1)【1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产品同时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其中之一的得0.5分,没有不得分。说明: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15项目供货计划项目供货计划(1)【3分】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供货计划进行评价:计划内容详尽、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3分;其他情况按2分、1分、0.5分计分;不符合或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36产品安装、调试、检验方案产品安装、调试、检验方案(1)【3分】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安装、调试、检验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内容详尽、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3分;其他情况按2分、1分、0.5分计分;不符合或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37产品质量保证措施产品质量保证措施(1)【3分】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价:措施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其他情况按2分、1分、0.5分计分;不符合或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38人员安排情况人员安排情况(1)【3分】对供应商拟派人员的职称、工作经验及技术特长等进行评价:拟派人员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其他情况按2分、1分、0.5分计分;不符合或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39质保期质保期(1)【3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质保期要求的得1分;优于采购文件的规定的给予加分,超出1年加1分,最多加2分,不足年部分或非全部产品统一延长质保期的情况由磋商小组给分。3三售后服务10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1)【3分】对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情况,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进行评价:方案内容详尽、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3分;其他情况按2分、1分、0.5分计分;不符合或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311培训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1)【3分】对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内容详尽、针对性强、合理可行的,得3分;其他情况按2分、1分、0.5分计分;不符合或内容未提供的不得分。312备件支持能力备件支持能力(1)【3分】对供应商提供的备品备件库规模,关键设备部件的完备情况,以及备品备件到达用户现场时间进行评价:备品备件齐全,服务响应及时的得3分;其他情况按2分、1分、0.5分计分;备品备件完备性较差或未描述完整的不得分。3合计70(2)价格分价格评分将在有效响应文件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说明: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1磋商小组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水平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11.2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四、重新评审评审结果形成后,除下列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组织重新评审:(一)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五)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五、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名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六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条款号名称内容1.3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305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联系电话(询问):0571-8739820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项目采购联系人:王高联系电话:0571-85830191、13566865922电子邮箱:85830198@zjsct.cn1.9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如有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可自行前往,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1.10答疑会不召开3.3.2磋商响应文件盖章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按“第七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盖章。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3.3.2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本项目响应时采用电子文件,不需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无装订要求。3.5磋商保证金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3.6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120天内3.7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供应商如提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密封,封皮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3.8.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3.8.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4.3.1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规定5.8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标项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费率计算值100%收取,最低不少于6000元。费率标准如下: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部分1.5%100~500之间部分1.1%收费计算示例:(如标项成交金额为34.9万元)费用=〔34.9*1.5%〕*100%万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10其他1、本采购文件共82页(含封面),请各供应商收到本文件后自行核对,如有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当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11特别提醒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12特别提醒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供应商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6)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3特别提醒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一、采购说明1.1采购依据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规定组织和实施。1.2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3定义电子交易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交易活动。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本文件中招标人与采购人意思相同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和受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磋商、签订合同、实施的单位,按阶段不同,分别理解为潜在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乙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指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需求文件,本文件中采购文件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意思相同;磋商响应文件: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做出响应的文件,包括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成交后提供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应保持一致。本文件中响应文件与磋商响应文件意思相同;磋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甲方(发包人):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相同;乙方(承包人):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供应商相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单位;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1.4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当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分别提供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及成员单位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的联合协议书。联合协议书应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协议书应当指定主办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各成员方,具体负责参与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协议书中应当载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响应文件的报价表中应列明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各自承担的内容及对应报价。响应文件盖章事宜,按联合协议书约定由主办单位盖章,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盖章。联合体成交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主办单位交纳,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分摊交纳。联合协议书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协议书中仅约定由联合体主办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协议书不成立,该联合体的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处理。1.5费用无论采购活动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提供给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答疑会1.10.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2.4款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1.11分包采购需求中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分包承担主体的资格要求。1.12偏离磋商响应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1.13其他1.13.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磋商响应文件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13.2▲供应商对所参加磋商的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响应。1.13.3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1.13.4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1.13.5乙方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甲方积极配合。1.13.6项目资金为财政性投资,资金已落实。1.13.7供应商须对所响应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13.8供应商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供应商的资信文件。1.13.9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磋商但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二、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组成2.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1.2第二章采购项目总体要求2.1.3第三章采购需求2.1.4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2.1.5第五章评审办法2.1.6第六章磋商须知2.1.7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1.8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如有)2.2采购文件的解释权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3采购文件的质疑2.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3.3质疑期限为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2.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3.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2.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2.2.8如联合体响应,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4采购文件的澄清2.4.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供应商需将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2.4.2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4.3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2.4.4澄清的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4.5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4.6供应商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2.4.7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5采购文件的修改2.5.1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采购文件。2.5.2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2.5.3修改的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5.4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5.5供应商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2.5.6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5.7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4款规定。2.5.8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5.9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磋商响应3.1磋商响应文件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响应。3.1.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磋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磋商响应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3.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3.2.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供应商加盖公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序号资格条件以下证明材料附后(除承诺函、说明、声明外的其他证件提供复印件)1.基本资格要求:/1.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证明材料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1)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本项目内容属于【建筑业】行业,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2】3.特定资格要求:/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证明材料3】3.2(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6)企业类型的声明函。【证明材料4】3.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证明材料5】3.4(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书》。【证明材料6】3.2.2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磋商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不需提供此书);(3)偏离表;(4)廉政承诺书;(5)其他资信资料;(6)相关业绩表;(7)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函;(2)初次报价一览表;(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4)报价承诺。3.3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3.1内容编制(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辑相应内容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形成磋商响应文件及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并提示。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2)关联定位规则:一个关联点关联一页或关联多页;多个关联点可以关联同一页。(3)分别编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对应明确说明,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5)采购人如对采购文件有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按澄清或修改内容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补充和修改时如已传输提交了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建议选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8)磋商响应文件可以线下完成盖章后传输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9)生成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jmbs】,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bfbs】。3.3.2格式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2)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盖章。(3)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为PDF。(5)单个文件上传大小上限为300M。3.4报价3.4.1▲本项目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3.4.2投标报价包括提供所有规定产品及完成服务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和服务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4.4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填写报价,报价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为准。3.5磋商保证金3.5.1本项目不需缴纳磋商保证金。3.6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3.6.1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磋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3.6.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3.6.4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人提出的索赔。3.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3.7.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及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8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3.8.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提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提交的,视为未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传输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可以提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提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请按以下方式提交。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供应商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并以邮寄或直接送达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郭剑飞0571-85830257,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房间),使其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收到。封皮应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仅在在线解密异常处理时使用。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3.8.2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3.8.3逾期传输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3.8.4采购人如因故推迟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约束。3.9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3.9.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如必须补充、修改或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补充、修改或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3.10备选磋商响应方案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磋商响应方案,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注:备选磋商响应方案不是指备份磋商响应文件】3.11不予受理的磋商响应文件1)逾期传输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2)未密封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四、磋商程序4.1组建磋商小组采购组织机构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组成。4.2磋商准备4.2.1采购人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准时在线参加。4.2.2供应商代表应在线参加磋商活动。4.2.3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告知所有供应商磋商活动组织人员情况,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应当回避的情形、开启最后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等,组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3在线解密4.3.1在线解密开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启动在线解密程序,供应商应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在线解密时间内对已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3.2解密异常处理如在线解密失败,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将启动异常处理,上传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再次解密,如未提供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响应。4.3.3在线解密时间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4.4在线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待所有供应商在线解密结束后,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磋商响应文件。4.5组织磋商活动4.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4.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5.3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承诺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4.5.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5.5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汇总各供应商的得分,通知供应商经评审无效的理由。4.5.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5.7待所有供应商报价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后,统一开启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核实、评分,政府采购云平台汇总各供应商最终得分,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公布得分结果。4.5.8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5.9采购代理机构对相关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4.5.10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磋商小组的提出的问题,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并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形成磋商承诺。4.6磋商活动异议供应商如对磋商活动有异议,应当在活动现场提出,磋商活动组织人员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五、评审及合同签订5.1评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交磋商承诺后,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完成商务技术评分并汇总。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对报价进行评分并汇总。政府采购云平台汇总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分、报价分作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具体评审办法详见“第五章磋商评审办法”。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将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并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水平优劣顺序推荐。5.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组织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但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5)所有报价经磋商小组认定明显高于市场价格;(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3确定采购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4结果公告在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5.5发出成交通知书5.5.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6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5.6.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6.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5.6.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在质疑期限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过程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在质疑期限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5.6.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6.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5.6.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5.6.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5.6.8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5.7签订合同5.7.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7.2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磋商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修改文件、磋商过程中有关承诺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5.7.3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款所列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7.4拒签合同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汇报。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5.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成交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作为赔偿。六、其他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将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第一部分资格文件封面采购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项目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编号:CTZB-2025100141标项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说明:电子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此封面)一、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一)资格审查须知1、供应商必须认真填写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供应商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供应商的资格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二)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表附件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强制性资格条件表采购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项目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编号:CTZB-2025100141标项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序号资格条件以下证明材料附后(除承诺函、说明、声明外的其他证件提供复印件)1.基本资格要求:/1.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证明材料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1)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本项目内容属于【建筑业】行业,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证明材料2】3.特定资格要求:/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证明材料3】3.2(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6)企业类型的声明函。【证明材料4】3.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证明材料5】3.4(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书》。【证明材料6】说明:【证明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各声明函格式附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分别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予以证明】【证明材料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截至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采购人)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CTZB-2025100141(项目编号)安置楼办公改造(标项名称)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证明材料2】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采购人)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CTZB-2025100141(项目编号)安置楼办公改造(标项名称)采购活动,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标的名称行业制造商名称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类型1建筑业□中型□小型□微型2建筑业□中型□小型□微型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应如实、完整填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信息,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声明企业类型。否则不予认可。(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可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后填写。(4)标的名称见采购需求。(5)如联合体响应,提供联合协议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1”。如有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2”。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填写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本企业参加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采购人)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CTZB-2025100141(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工程。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采购人)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CTZB-2025100141(项目编号)安置楼办公改造(标项名称)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此函。【证明材料3】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采购人)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CTZB-2025100141(项目编号)安置楼办公改造(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与同一标项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证明材料4】企业类型的声明函企业类型的声明函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不属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证明材料5】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未提供整体设计等服务声明函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没有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证明材料6】供应商形式1.如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非联合体的声明函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独立参加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采购人)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CTZB-2025100141(项目编号)安置楼办公改造(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2.如联合体响应,提供联合协议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1”。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采购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项目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编号:CTZB-2025100141标项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法定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该同志系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磋商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磋商委托书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法定代表人姓名)】以【(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你机构组织的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采购人)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CTZB-2025100141(项目编号)安置楼办公改造(标项名称)的开标、磋商活动,签署开标、磋商活动中须由供应商签署相关文件、澄清答复、说明等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资料。我单位承认授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开标、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附后)。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磋商响应文件委托书(由授权代表签署时提供)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法定代表人姓名)】以【(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签署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采购人)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CTZB-2025100141(项目编号)安置楼办公改造(标项名称)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附后)。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磋商响应文件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三、偏离表偏离表采购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项目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编号:CTZB-2025100141标项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内容说明(正偏离/负偏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填表说明:(1)对采购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2)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需填写【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3)若供应商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离为由,不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另行采购。(4)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响应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5)供应商可调整、修改上述表格。四、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我单位响应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采购人)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CTZB-2025100141(项目编号)安置楼办公改造(标项名称)项目采购要求并参加磋商。在这次磋商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磋商、成交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五、其他资信资料其他资信资料单位名称电话主管部门单位法人职务地 址传真单位性质技术负责人职务单位概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年营业收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产总额资质情况信用情况荣誉情况体系认证开户银行账号职工总数共 人其中:其他说明【说明】:相关证明材料附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资格审查资料中已提供的不需重复提供。(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以上内容,不得有虚假。没有内容可不填。(3)评审办法所要求资料请务必提供。六、相关业绩表格式相关业绩表采购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项目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编号:CTZB-2025100141标项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序号合同编号用户名称合同内容描述合同金额签约及完成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填写说明:(1)此表不提供,可视为无业绩。(2)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3)表后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七、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一)供货清单供货清单采购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项目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编号:CTZB-2025100141标项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序号名称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品牌数量备注123……随机备品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填表说明:(1)供货清单应为供货到现场的所有设备、资料、备件等,将作为验收的依据,供货清单中包含内容的价格均在《初次报价一览表》中填报。意同装箱清单。(2)如采购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在备注栏内进行说明。并在响应文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中如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品目产品,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承诺将采购经《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用于本项目。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其他节能环保产品使用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中使用属于品目清单(见采购文件附件7)范围的未标★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用于本项目的承诺书本项目中如有产品列入最新《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承诺将采购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用于本项目,供货时提供对应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二)产品技术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供应商须对产品主要技术参数、配置水平、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如有)、产品荣誉、产品专利证书;产品的市场评价材料;投标产品技术响应表采购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项目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编号:CTZB-2025100141标项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内容是否满足(是/否)序号内容名称具体要求第三章“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1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逐条响应,并说明具体响应内容。(2)供应商不得提供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不限于表格形式,可采用其他形式表述。(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实施计划安排2.供货方案3.安装调试方案4.技术服务说明供应商对培训、咨询等技术服务内容进行详细阐述。5.售后服务说明5.1售后服务机构说明包括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详细介绍、资质资格、技术力量、成立时间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2质量保证期说明;5.3售后服务承诺(1)质量保证期内售后服务承诺包含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处理故障方式及时间;服务计划说明、保障措施;(2)质量保证期外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维修配件价格等;6.其他说明(四)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人员名单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人员名单每个专职人员的情况应该明确表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组职务、姓名、性别、学历、专业、社保缴纳等情况。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单位的在职职员。提供相关人员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其他资料。不限于表格形式,可采用其他形式表述。(1)项目组人员情况表项目组职务姓名性别学历专业社保缴纳或劳动合同备 注(人员能力及实施经验说明)(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身份证号学 历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项目负责人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业主及联系电话(五)项目内容承接单位一览表序号内容名称承担单位全称说明:(1)根据联合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填写此表,如供应商非联合体或不分包,仅填写供应商。(2)如联合体响应,提供联合协议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1”。如有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2”。第三部分报价文件封面采购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项目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编号:CTZB-2025100141标项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函格式磋商响应函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你方组织的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采购人)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CTZB-2025100141(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对安置楼办公改造(标项名称)进行磋商响应。为此我方:1、承诺在磋商须知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遵守本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有关附件,确认无误。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5、初次报价详见《初次报价一览表》。6、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7、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保证响应文件中所列举的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你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你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9、承诺不存在以下行为: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本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120天内有效(如成交,顺延至合同结束)。11、承诺,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我单位如果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我单位接受采购人提出的索赔。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二、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初次报价一览表采购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项目名称: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编号:CTZB-2025100141序号标项名称标项名称标项名称实施周期实施周期实施周期实施周期实施周期实施周期1安置楼办公改造安置楼办公改造安置楼办公改造响应采购文件规定响应采购文件规定响应采购文件规定响应采购文件规定响应采购文件规定响应采购文件规定2报价合计报价合计报价合计小写:¥大写:人民币小写:¥大写:人民币小写:¥大写:人民币小写:¥大写:人民币小写:¥大写:人民币小写:¥大写:人民币初次报价组成明细初次报价组成明细初次报价组成明细初次报价组成明细初次报价组成明细初次报价组成明细初次报价组成明细初次报价组成明细初次报价组成明细初次报价组成明细序号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品牌制造商/产地/品牌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合计(以上费用之和)合计(以上费用之和)合计(以上费用之和)合计(以上费用之和)合计(以上费用之和)合计(以上费用之和)合计(以上费用之和)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填写说明:(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除甲方提供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外,其他均由乙方完成。(3)表中不得有给予采购人的赠品、回扣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4)各分项报价应合理,且不得低于成本。(5)根据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在备注栏填写承接主体。如供应商非联合体或不分包,不用填写。三、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在你公司组织的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采购人)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CTZB-2025100141(项目编号)安置楼办公改造(标项名称)的采购中若获成交,我单位保证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向你公司(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你公司有权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四、报价承诺报价承诺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院(采购人)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CTZB-2025100141(项目编号)安置楼办公改造(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对报价进行以下承诺:如我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后报价且未明确说明退出磋商,我方承诺将初次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第八章采购文件附件【附件1】联合协议书联合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安置楼办公改造项目(窗帘、自动伸缩门、脉冲电子围栏、雨棚)(项目名称)CTZB-2025100141(项目编号)安置楼办公改造(标项名称)的采购活动。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主办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采购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授权联合体主办单位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体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比例如下: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体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4.联合体各成员方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分别提交资格条件证明文件。5.如成交,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缴纳。联合体成员方(主办单位):(单位公章)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联合体成员方(成员单位):(单位公章)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联合体成员方(成员单位):(单位公章)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楼办公改造 遮光窗帘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