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调查招标公告(松原市农业农村局2025)
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松原市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调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松原市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CZB-2025-101;
项目名称:松原市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调查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元;
采购需求:2025年在甲方所在四个县市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系数、秸秆可收集系数、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等进行实测与核算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不是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⑤《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提供2022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请投标人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网址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和未在指定网站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95763获取技术支持。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需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三(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三(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系统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需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投标人需提前确认好CA锁及电脑等相关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在投标文件规定完成解密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松原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松原市
联系方式:19904389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原市宁江区百润西街88号
联系方式:0438-5059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健
电话:19904389728
附件信息:
2025-101竞争磋商文件.doc534.3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松原市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调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松原市农业农村局(松原市乡村振兴局松原市畜牧业管理局)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10: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松原市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松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区开标室三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
0438-5059312
采购单位
松原市农业农村局(松原市乡村振兴局松原市畜牧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西路5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904389728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松原市宁江区百润西街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8-5059312
松原市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一项目编号:JLTCZB-2025-101采购人:松原市农业农村局代理机构: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5第四章采购合同24第五章服务需求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3一、投标函36二、承诺函38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9四、授权委托书40五、首次报价一览表(以政采云平台为准)41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4七、服务需求应答表46八、项目机构人员情况表47九、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48十、招标代理费承诺书49十一、声明函50十二、服务方案51十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51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松原市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调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TCZB-2025-101;项目名称:松原市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调查项目;预算金额:600000元;采购需求:2025年在甲方所在四个县市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系数、秸秆可收集系数、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等进行实测与核算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不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⑤《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2)提供2022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4)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请投标人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网址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和未在指定网站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95763获取技术支持。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提交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需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3.开标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三(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5、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三(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系统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需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投标人需提前确认好CA锁及电脑等相关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在投标文件规定完成解密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松原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松原市联系方式:199043897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松原市宁江区百润西街88号联系方式:0438-50596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健电话:19904389728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600000元。○合同总价包括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处理。2采购需求2025年在甲方所在四个县市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系数、秸秆可收集系数、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等进行实测与核算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前;4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5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技术服务业);2.本项目 不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享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的政策, 不是 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7、中小企业所投产品非本企业生产,应提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原件。8、以上政策企业如出现重叠,不重复享受,只享受一种价格扣除。6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扶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7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之日前30日内;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上述不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8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9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持续关注平台信息。10投标保证金依据《松原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60条》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松财办〔2021〕186号)要求,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资料注:本项目所有电子证件资料以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加盖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材料,投标文件以无效投标处理。12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日历天13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实质性指标√不适用匚适用核心产品是指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标“■”项产品;实质性指标是指指标文件第五章中,标“★”项要求。14资格性审查(实质性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 不是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⑤《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2)提供2022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4)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近半年(6个月)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近半年(6个月)内连续3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书)1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电子加密文件: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传递交。供应商应提前确认好CA锁及电脑等设备使用正常。逾期上传的或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进行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其响应无效。16开标时间和地点1.递交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递交结束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17评标委员会构成磋商小组委员会构成: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 3 人组成; 磋商小组专家确定方式:由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18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原则上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19电子招标投标具体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将加密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系统。开标时需使用编制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2、电子投标文件中反应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图片、扫描件、文字描述等,必须清晰可见。3、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故障,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95763获取帮助。4、当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5、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组成),若出现不同投标人之间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形,视为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予以否决其投标,并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罚,并纳入信用考核。20中标服务费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取费标准计取,此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2.2.缴纳方式:现金或转账收款人全称:吉林同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809 1217 1900 0939 183开户行:松原工行镜湖支行/松原哈达支行行号:102252012172查询电话:0438-505960921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22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孙健 19904389728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付丽娜 0438-5059612 / 155 0606 9797邮箱:jltczb@126.com 第一部分磋商程序1.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方式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磋商程序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2就商务、技术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3.4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购买采购文件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部分磋商文件1.供应商注意事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相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其他材料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3.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平台及电话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时间及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范围及磋商相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清单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的内容拆开就其中一项或一部分进行报价。1.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相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3.报价3.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填写相应报价。4.保证金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金额和方式进行递交,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2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后到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退出竞争性采购的;(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3磋商保证金的递交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4.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6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将该复印件扫面后邮件发给采购代理公司的联系人。5.有效期5.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5.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制作响应文件一份(此响应文件须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非“政采云”平台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2.截止期2.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2.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符合“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要求。第5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招标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的构成及抽取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形式、资格性检查和响应性评审。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详见《磋商评审细则》。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4.比较与评价4.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4.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1.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1.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1.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递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1.6经磋商确定最终招标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4.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详见评分标准。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接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2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招标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评分办法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附表《磋商评审细则》,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评审细则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6.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3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2.1.1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标标准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完成相关工作;投标文件内附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提供2022至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投标文件内附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近半年(6个月)内连续3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个人参保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近半年(6个月)内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或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响应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无此证明,则否决其投标资格。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标书内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7承诺书本项目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人员队伍、办公环境、历史业绩、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硬件设备等因素进行实地考察,如发现投标人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不符或其他弄虚作假情况,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采购,或者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需附承诺书,格式自拟)。评审结果(合格、废标)(二)符合性审查评审因素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单位公章一致2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3响应文件格式符合本招标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读4投标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低于成本视为无效磋商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 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将被否决。5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 90日历天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规定,并满足 招标文件要求;7投标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前9商务条件符合第五章“服务需求”无偏离,提供承诺函。10技术条件符合第五章“服务需求”无偏离,提供承诺函。11其他实质性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结果(合格、废标)(1)上述内容中有一项不合格按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下一项评审。(2)每项审查内容合格打“√”,不合格打“×”。评审结论写“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须注明原因。(3)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除职称证)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标书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按否决投标处理。(三)详细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技术因素:50分 企业实力:40分磋商报价:10分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须提供成本构成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成本(如原材成本、设备损耗成本等),管理成本(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交通成本(汽油、过路费等),税费等,并列明计算过程。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未提供或内容不全面无法支持成本构成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是否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如果是,其报价分不得分。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技术因素技术能力项目总体监测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总体监测实施方案编制,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① 总体计划、②检测方案科学性、③检测指标覆盖完整性、④检测方法合规性、⑤样品保存与措施。内容具体细致、全面,无遗漏,可操作性强得7-10分,内容较具体细致、较全面,无遗漏,可操作性较强得4-7分(含7分), 有内容但不完整的,得0-4分(含4分); 未提供不得分。10监测管理制度监测设备场地管理制度和卫生制度、样品管理、方法标准管理、数据资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等;内容具体细致、全面,无遗漏,可操作性强得7-10分,内容较具体细致、较全面,无遗漏,可操作性较强得4-7分(含7分), 有内容但不完整的,得0-4分(含4分); 未提供不得分。10监测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及措施监测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及措施内容具体、详细,满足采购要求:内容具体细致、全面,无遗漏,可操作性强得7-10分,内容较具体细致、较全面,无遗漏,可操作性较强得4-7分(含7分), 有内容但不完整的,得0-4分(含4分); 未提供不得分。10安全措施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措施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实验室安全、环境安全、用水用电及消防安全、野外采样安全等;内容具体细致、全面,无遗漏,可操作性强得7-10分,内容较具体细致、较全面,无遗漏,可操作性较强得4-7分(含7分), 有内容但不完整的,得0-4分(含4分); 未提供不得分。10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内容具体细致、全面,无遗漏,可操作性强得7-10分,内容较具体细致、较全面,无遗漏,可操作性较强得4-7分(含7分), 有内容但不完整的,得0-4分(含4分); 未提供不得分。10综合能力企业业绩投标人提供近年(2022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人员配备具备从事农学、土壤学、农业环保、植物保护、生物工程相关专业人员的专业队伍。每个专业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多得4分;以上满分20分评分依据:提供对应专业职称证书和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20设备配备具备测定土壤及秸秆相关元素的①原子吸收光谱仪、②原子荧光光谱仪、③凯氏定氮仪、④水稻田间甲烷监测仪器设备;每具备以上一项仪器得2分,满分8分;每台设备提供仪器设备购置发票及设备图片。标书内附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8监测能力及条件服务所需要的场地等匹配项目需求,具备检测工程实验室的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自有实验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3服务承诺对投标人提出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每有一项合理可行的服务承诺得1分,最多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5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初始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初始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初始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进行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磋商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标明或标注不明确的有关问题进行磋商。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最终报价表,并统一递交。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唱标,并确认签字。磋商小组根据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8.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9.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10.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三名成交候选人都出现上述情形不能确定为成交人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3.13.23.34.第四章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项目联系人:电话:受托方(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甲乙双方依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签订此合同。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就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系数、秸秆可收集系数、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等进行实测与核算工作,在甲方所在县市进行相关调查与监测。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调查经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目标:2025年在甲方所在四个县市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系数、秸秆可收集系数、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等进行实测与核算工作。2.技术服务内容:(1)农作物草谷比系数监测;(2)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3)农作物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4)形成验收报告1份。3.技术服务方式:实地探查及报告撰写。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相关样品采集、核算、报告撰写;2.2026年10月20日前,完成农作物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相关样品采集、核算和报告撰写;3.技术服务期限:2025年10月-2026年11月。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前做好专家组实地监测相关事宜,包括地方部门负责人员对接,明确具体分管责任人,协助完成监测地点样品采集等工作。2.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样品运输及保存。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调查经费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二次支付乙方,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支付方式:对公帐户汇款;(2)支付时间及金额:乙方完成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统计和调研报告,甲方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70%;2026年完成秸秆还田监测报告后,甲方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30%;(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地址:账号: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发生不可抗力时,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可适当调整合同规定目标,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乙方为甲方撰写的项目报告由甲方上报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合格,完成的项目总结、检查验收汇报达到上级满意。第七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己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可依法追讨并要求甲方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技术服务费,且有权追回已支付服务费。第九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内容提供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2.乙方按期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出现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签章)乙方:(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签章)2025年月日4.14.2第5章服务需求一、目标在4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立1个监测点和不少于10个秸秆还田调查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每个重点县选择不少于2个主要农作物种类,优先选择玉米、水稻、大豆、花生等主要农作物,监测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为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二、项目实施1、实施主体按照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此项目需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委托第三方监测团队,负责实施我市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和秸秆还田监测年度任务。2、监测范围2025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松原市有4个,分别为扶余市、前郭县、长岭县、乾安县。3、监测内容(1)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每个重点县采用随机抽样法选取分布在3个及以上乡镇的5个行政村,10个典型地块(抽样方法参考GB/T10111),选择不少于2个主要农作物种类,优先选择玉米、水稻、大豆、花生等主要农作物,具体参照《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手册》执行。(2)农作物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每个重点县布设不少于1个秸秆还田监测点位和不少于10个秸秆还田调查点位,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监测内容主要包括监测点位的降水、施肥、灌溉等气象条件和耕作栽培措施,病虫草害、秸秆腐解率等作物田间生产情况,有机质、田间持水量等土壤状况,监测指标分为必测项和选测项,可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具体参照《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技术方案》执行。4、影像记录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要求采用照片全面记录监测任务实施的关键过程,如典型地块、采集样品植株、样品处理过程、割茬地块等,照片须具备良好的清晰度、完整度和展示度,准确注释、图文对应。秸秆还田监测要求采用数码照片全面记录监测任务实施的关键过程,如前期准备、耕地整地、还田作业、田间观测、收获测产等单张照片文件大小为1-3MB,照片数码格式为JEPG格式。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供应商不予填写处,应当删除或用“/”、“无”表示。(正本/副本)(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写,标注页码,原则上要求便于查找主要内容4.3.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按投标报价二次报价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为,按合同约定实话和完成承包上述招标项目。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3.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4.我方接受磋商文件所列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约定。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中标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函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服务期2投标有效期90天;3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4服务需求符合第五章“服务需求 ”规定;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规定;67~~~~如有其它响应可自行增加。4.4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5.二、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公司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其他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如果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八、我单位承诺: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64.7.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全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8.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授权之日起天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94.104.11.五、首次报价一览表(以政采云平台为准)4.1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元)服务标准合同履行期限1.填报的内容必须和响应文件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2.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五险一金、工装费、体检费、团建费、招聘费、培训费、餐补费用、通信补助、交通补助等费用。3.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保留后两位。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最终报价表(以政采云平台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最终投标报价备注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13.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附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营业执照副本;(3)财务审计报告;(4)社保及缴税要求;(5)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有);(6)信用信息查询记录;(7)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审查内容。4.14.七、服务需求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如有)123…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项目的服务需求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偏离情况”栏应当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4、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否则作无效处理。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154.16.八、项目机构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岗位姓名基本情况备注证书名称证号身份证号注:按照文件要求后附以上人员的清晰证件。4.17.九、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验收或完成情况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招标代理费承诺书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项目中若获成交(项目编号:),我们保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按照取费规定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18.十一、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投标活动,并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且成立至今信誉良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开评标过程中,如经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投标无效。中标后,如经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招标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19.十二、服务方案4.20.十三、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调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