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木材招标公告(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福建宁化寨头里森林公园工作站)2025)
基本信息
转出方姓名
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
发布区域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
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公告期限
5工作日
公告日期
2025-10-14至2025-10-20
重要信息说明
1.标的简介所列的数量数据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转让方及农交中心不承担标的木材数量与实际木材数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
2.未尽事宜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木材销售竞买约定、木材销售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
3.受让方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货场内的木材调运。
4.堆头装车费用及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负责。
5.标的物中的松木属于检疫管控对象,存在政策和市场等不确定因素,受让方应遵守《福建省松材线虫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并根据当地森林有害生物防疫规定,松木不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松木不得向县外销售,加工除害后方可利用,否则,受让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调运木材时,所产生的垃圾(含断木及树皮),须及时把产生的垃圾清理,未清理保证金不退还。
受让方条件内容
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式
正向竞价
是否延迟报价
否
延迟报价周期
60秒
招标方式
明标明投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4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0 15:00:00
是否收取服务费
是
收取服务费方式
按成交总金额的百分比
收取对象
受让方
说明
成交后,受让方按单个标的的成交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现场勘测联系人1
姓名:黄先生联系电话:13859161700说明:勘查现场
交易机构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姓名
郑先生
联系人电话
0598-7518985
联系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2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20251021(周二)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木材竞买交易项目
标的类型
使用权
附件
1、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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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木材销售竞买约定.docx
下载
3、木材销售合同(范本).docx
下载
点击查看原网详情:
\n20251021(周二)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木材竞买交易项目 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n\n标的名称 \n交货地点\n树种\n数量(m³) \n交易保证金 (万元)\n履约保证金 (万元)\n木材款缴纳时间及方式\n竞价时间\n特别告知\n\n合计\n原木\n小径\n\n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木材竞买第2标\n安远货场\n杉木\n177.0\n1.0\n176.0\n2.0\n2.0\n受让方在2025年10月28日17:00前(到账为准)将全额成交木材款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n10:00-10:20\n以标的总价(元)报价\n\n松木\n48.0\n9.0\n39.0\n\n合计\n225.0\n10.0\n215.0\n\n注:\n1、本次报价以货场统货价值报价(价值测算依据:进货场木材国标检尺后按林场现行木材价格表测算,木材数量详见附件。\n\n2、受让方在2025年10月28日17:00前(到账为准)将全额成交木材款一次性转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签订《木材销售合同》等。\n\n3、本标的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木材调运,逾期未完成,按每天100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n\n\n木材销售竞买约定1、意向受让方:(1)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2)自然人须提交须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2、木材情况:本次木材销售标的数量(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进仓木材的检尺方式为国标。3、本次项目每个标的必须同时满足3家以上(含3家)意向受让方报名(按时缴纳交易保证金)、3家以上(含3家)意向受让方出价且资格后审符合要求(需符合法人代表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若标的不满足以上条件,则该标的按未成交处理,并根据转让方要求重新组织该项目的竞价活动。资格后审要求请参照资格后审承诺须知、资格后审内容、资格后审办法的相关条款。本项目采取参照暗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意向受让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增方式报价,竞买结束后,公布保留价。报价开始后,意向受让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受让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时间截止后,意向受让方报价须符合公告要求不少于3家,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按先“价格优先”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为成交候选人。按照既定的竞价规则选出的成交候选人,经资格后审(须满足所有资格后审内容)符合要求的作为成交候选人并予以公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被确定为不合格,将立即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将成交候选资格依次顺延至成交候选人第二名;若第二名仍不符合条件,将成交候选资格依次顺延至成交候选人第三名,以此类推,依次递补直到无法满足成交候选人这一条件时,则本次项目标的按未成交处理,重新组织该项目的竞价活动,具体详情见当期成交候选人公告及成交结果公告。若意向受让方报价等于或大于保留价的5倍,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上述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中按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为成交候选人。4、意向受让方应对货场的该标木材进行现场勘查,详细测算,并对该标木材的价值作综合评估。凡参加竞价者,即对该标的物的数量价值和质量表示认可,盈亏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负。5、意向受让方应向农交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木材资源情况一览表))。6、意向受让方成交后必须在2025年10月28日17:00前(到账为准)向林场全额交纳成交木材款。并与林场签订《木材销售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受让资格,林场有权没收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7、受让方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货场内的木材调运。8、受让方交清成交木材款后方可调运木材,调运前必须先通知林场,林场指派木材检验员到现场后才能装车,开具检量单后才能放行。未经林场派员检验的木材不得调运,否则按盗窃论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木材按国家标准检量。9、林场只能以受让方为主体开具福建增值税普通发票(注:受让方与签订销售合同方、缴款方单位名称三方相一致)。10、竞买过程中,若发现买标或串标,则成交无效。11、本木材销售竞买约定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2、本次竞买交易为网络电子竞价,所有资料均具有法律效力,意向受让方无须签字确认,一但参与竞买交易即表示对竞买交易程序和竞买约定等认同。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2025年月日木材销售合同合同编号:[2025]销字号转让方: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于年月日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竞得甲方的木材一批,编号为号(并认可标的木材数量)。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一、订货数量、价格、金额:订货木材数量为立方米(杉木m3松木m3),订货木材平均销售价元立方米,木材销售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二、产品验收标准与方法:按国家标准进行木材检量,乙方派员到产地现场验收。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标的,就地交货。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车辆乙方自请,费用自理。五、结算与调运方式:1.现金(或转账)结算,执行款到发货,根据本次项目网站公告及附件约定,乙方先交付甲方全额成交木材款即人民币(元整)作为木材款后,甲方将成交货场拨交给乙方销售,直至货物调运完毕。2.调运木材时乙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并事先预缴足全额成交木材款,甲方指派检验员到现场检量后才能装车,开具销售凭证才能放行。未经甲方指派检验员检验的木材不得调运,否则按盗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六、装卸安全:(一)甲方职责:1.协助乙方对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乙方做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伤保险等工作。2.乙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甲方将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惩处,直至解除合同。(二)乙方职责:1.乙方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三明市国有林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配备班组安全管理员,做好安全生产日查工作,严格禁止“三违”现象。2.乙方应招用身体健康、反应敏捷、体力好的男劳力(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从事木材装卸。上岗前必须组织岗前培训,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禁止私招乱雇工人。未经培训和培训不合格者、未办理工伤保险者严禁上岗作业,一经发现,按甲方有关规定给予扣款处理,直至清退。3.乙方应及时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等工作,同时督促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4.乙方须自觉遵章守法,避免各类伤亡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甲方,协助甲方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事故的行政、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补偿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应遵守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治理有关规定,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等现象发生,若有违反,须承担一切后果。6.乙方在木材生产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但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甲方或者甲方的上级报告。(三)奖惩规定:乙方有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参照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协商或法院裁决。八、首期木材款与保证金:乙方应交付甲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其中交纳销售进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壹万元,否则视同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九、销售期限: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完成木材销售,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未能按合同期限完成木材销售任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式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据材料,甲方可按实际情况酌情处理,调运木材时,所产生的垃圾(含断木及树皮),须及时把产生的垃圾清理,未清理保证金不退还。十、其他约定事项:1.开具木材销售发票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结算木材价格在合同单价的±10%之内。2.乙方应按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缴纳相关税收,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3.其它规定按《网站公告》和《竞买约定》有关规定执行。十一、生效日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甲方: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乙方: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限: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木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