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调查招标公告(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名称
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考古调查
采购单位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公示时间
2025-10-16 15:26:30
项目预算
266512.5元
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 考古调查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20682-2025-09-0340
项目名称:
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考古调查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266512.5(元)
最高限价:
266512.5(元)
采购需求:
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东至中心河,南至五案河北路)地块总占地面积29826平方米,CJ202581#B(东至中心河,南至五案河北路)地块总占地面积29399平方米。根据苏文旅发(2025)3009、3012号文件,CJ2025-81#A、B地块需开展考古前置工作,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服务。具体详见竞谈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2)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资质以及团体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备考古发掘资格及领队资格证。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前一楼(南门东侧)政府采购招投标区
四、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前一楼(南门东侧)政府采购招投标区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2. 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如皋市长江镇华江中路88号
联系方式:1377382097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前一楼
联系方式:1391220856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侯孙钰
电 话:13773820976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
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_A_B地块考古调查项目_二次_竞谈文件.doc
1.1如皋市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考古调查项目(二次)项目编号:320682-2025-09-0340采购人名称: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6日第一章竞谈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考古调查项目计划编号:320682-2025-09-0340预算金额:26.651250万元最高限价:26.651250万元采购需求: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东至中心河,南至五案河北路)地块总占地面积29826平方米,CJ202581#B(东至中心河,南至五案河北路)地块总占地面积29399平方米。根据苏文旅发(2025)3009、3012号文件,CJ2025-81#A、B地块需开展考古前置工作,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服务。具体详见竞谈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项目所属行业:服务业。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2)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响应供应商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资质以及团体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响应供应商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备考古发掘资格及领队资格证。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三、获取竞谈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地点:如e采购方式:凡有意参与谈判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如e采购竞谈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如有答疑、变更公告等采购资料均在以上网站公布,供应商自行关注并下载。四、提交竞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如皋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前一楼(南门东侧)政府采购招投标区注意: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2.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地址:如皋市长江镇华江中路88号项目经办人姓名:侯孙钰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37738209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前一楼项目经办人姓名:鞠久勤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3912208560第2章谈判须知1.参加谈判费用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谈判文件的约束力2.1供应商一旦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本谈判文件由谈判公告、谈判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文本和响应文件组成等部分组成。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编制3.1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部分,具体按照“第5章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3.4谈判响应文件应牢固装订,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5.1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注明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计划编号、供应商名称。3.5.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4.响应文件提交、撤回和修改4.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4.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4.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5.谈判5.1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或评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应当与响应文件中代理人保持一致)应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5.2谈判小组由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专家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5.3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谈判小组在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告知其具体原因。5.4谈判小组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5接到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或者工程量的,采用书面谈判形式,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以公告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退出谈判。5.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或工程量的,以及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用当面谈判形式。(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5.7.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5.7.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5.7.3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7.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7.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5.8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有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或者核心产品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5.9谈判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在评标现场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或者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响应报价作出解释,由谈判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10当最后报价中具有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多于1名时,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竞价,直至报价出现差别时为止。5.11对于限额以下项目,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或者经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可以决定:1.两家时,继续磋商或竞价确定成交供应商;2.一家时,直接协商确定成交价格;3.终止本次采购活动。6.成交和合同6.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6.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6.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无效响应和谈判活动终止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7.1.1响应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1.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7.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7.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1.7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1.8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1.9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7.1.10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1.1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1.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1.13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的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7.1.14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7.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7.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2.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询问、质疑和投诉8.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详见第9.9条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的质疑函原件。8.6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直接送达,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签收。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质疑函。直接送达书面质疑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见谈判文件第1章。8.7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8.7.1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质疑。8.7.2超出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8.7.3未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或在谈判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8.7.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8.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8.9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8.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投诉。8.1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8.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内容详见第9.14条投诉书范本。8.13投诉人应当将投诉书送达采购人处。8.14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9.采购代理服务费9.1.竞争性谈判文件制作费用300元,供应商投标时收取。9.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5000万元(含)~10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25%;10000万元(含)以上部分,费率为0.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报价中包含此费用,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9.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9.4.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1)收款单位名称: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账户号码:32001647264059668888(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城中支行第三章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谈判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1、项目简介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考古调查项目。二、采购内容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东至中心河,南至五案河北路)地块总占地面积29826平方米,CJ202581#B(东至中心河,南至五案河北路)地块总占地面积29399平方米。根据苏文旅发(2025)3009、3012号文件,CJ2025-81#A、B地块需开展考古前置工作,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服务。三、服务要求1.资料收集与分析(领队本人开标前至项目现场实地考察沟通)。收集历史文献、地质勘察、遥感影像等资料;梳理历史脉络与自然特征,形成资料汇编并制定调查方案。2.实地调查(项目负责人全程在现场指挥工作)。徒步踏查+仪器探测(全站仪、GPS)。记录地形地貌与文物线索,采集标本并登记,开展群众走访并记录。3.成果整理。编制调查报告(概况、过程、发现分析),绘制位置图、平面图等图件,按档案要求归档原始资料。4.考古调查和勘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考古批文手续的申请,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报市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按照文物部门意见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并出具考古勘探报告。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配合报相应文物部门审批。四、服务标准1.方案制定。依据调查结果确定范围、方法(钻探为主、物探辅助)明确孔位布置原则(一般≤5m×5m)制定技术参数、人员设备配置及质量安全措施。2.实地勘探。钻探前调试设备,控制孔径和垂直度偏差,逐孔记录坐标、孔深、地层岩性等信息并绘制柱状图。发现遗迹进行人工清理并记录,物探法验证异常区域。3.成果整理。编制勘探报告(概况、地层、遗存分析),绘制孔位布置图、地层剖面图等。归档钻探记录、样品报告等,初步修复鉴定文物标本并编制清单。五、服务期限和地点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地点:如皋市长江镇。六、验收服务提供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完成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土地考古调查、勘探工作,考古批文手续的申请,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报市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按照文物部门意见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并出具考古勘探报告。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配合报相应文物部门审批。七、付款方式待省文物局组织专家验收通过后,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每次支付前,均应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规定以及开票报税要求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8、报价要求(一)报价要求:响应供应商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交通、技术指导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其它辅助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二)响应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其他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人任何其他增项费用。(三)响应供应商自行解决住宿,后勤、通勤车辆等生活保障相关事宜。工人住宿费、通勤车辆油费及工人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第四章合同文本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考古调查项目计划编号:320682-2025-09-0340甲方: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的(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考古调查项目)委托(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采购。于2025年10月日在如e采购发布采购公告,于2025年10月日开展评标活动。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为中标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考古调查项目计划编号:320682-2025-09-0340服务地点:如皋市长江镇服务内容: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东至中心河,南至五案河北路)地块总占地面积29826平方米,CJ202581#B(东至中心河,南至五案河北路)地块总占地面积29399平方米。根据苏文旅发(2025)3009、3012号文件,CJ2025-81#A、B地块需开展考古前置工作,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服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报南通市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按照文物部门意见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并出具考古调查勘探报告。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配合向如皋市文物局提出申请验收程序。乙方考古勘探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操作规程》、《考古勘探工作规程》和江苏省文物局《江苏省考古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工作。本次工作采取传统的考古调查勘探方法进行,在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对勘探区域表土进行清理后,使用洛阳铲等考古专用工具进行钻探,通过RTK、航拍、拍照、文字等多种方法进行记录。二、服务期限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三、服务标准1.方案制定(领队本人开标前至项目现场实地考察沟通)。依据调查结果确定范围、方法(钻探为主、物探辅助)明确孔位布置原则(一般≤5m×5m)制定技术参数、人员设备配置及质量安全措施。2.实地勘探(项目负责人全程在现场指挥工作)。钻探前调试设备,控制孔径和垂直度偏差,逐孔记录坐标、孔深、地层岩性等信息并绘制柱状图。发现遗迹进行人工清理并记录,物探法验证异常区域。3.成果整理。编制勘探报告(概况、地层、遗存分析),绘制孔位布置图、地层剖面图等。归档钻探记录、样品报告等,初步修复鉴定文物标本并编制清单。四、合同价款合同形式:综合总价合同。勘探区域面积为59225平方米,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含税价)。合同总价是完成该项目考古勘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再计取其他费用。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协议书;(二)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三)竞谈文件、成交通知书和竞标文件;(四)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如有);(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如有);(六)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六、付款方式待省文物局组织专家验收通过后,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每次支付前,均应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规定以及开票报税要求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七、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或调整委托内容;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委托合同,但应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工作的相应费用。2.甲方有权了解和掌握乙方完成受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出阶段性进度要求。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对不符合规范、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或重新调查,若乙方无故拒绝的,甲方有权拒付委托费用。4.甲方须为乙方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与配合,对考古调查勘探区域地块地表建筑垃圾及硬化路面进行清理。(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考古调查和勘探的组织管理工作,集中人力、物力,力争提前完成。2.本项目的调查评估报告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报告交付第三方使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合作完成后,乙方按要求归还甲方提供的资料。3.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应在项目期间负责对调查数据及报告的解释工作。4.现场作业时,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乙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防护,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等与甲方无关。5.经考古调查勘探发现地下文物的,乙方须采取现场保护措施,确保地下文物安全,并及时向如皋市文物部门报告,不得向外公布。6.乙方保证考古工作在合同签订后15个有效工作日(天气等不可抗力等不确定因素不包含在内)之内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并提交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八、违约责任及免责1.乙方未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时限提交服务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尽快提供,自甲方催告之日起乙方仍不提供达10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20%承担违约金。2.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不能满足国家和甲方验收标准和要求的,乙方负责无条件完善修改直至满足审批标准和要求,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增加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支付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如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经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和甲方验收标准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3.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若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甲方因此受到追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付报酬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差旅费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2.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双方互不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但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先前发生的违约行为合法追偿。3.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影响合同履行,双方协商解决。十、争议及未尽事宜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3.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他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3.双方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认可后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年 月 日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开户行:银行账号: 年 月 日第五章竞谈响应文件一、封面采购竞谈响应文件项目名称:计划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证明材料。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________。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考古调查项目项目编号:320682-2025-09-0340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九)谈判响应函。竞谈响应函致: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根据贵方的320682-2025-09-0340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2)响应供应商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资质以及团体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响应供应商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备考古发掘资格及领队资格证。注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二、商务技术文件(一)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序号技术指标名称竞谈文件规定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1服务要求1.资料收集与分析(领队本人开标前至项目现场实地考察沟通)。收集历史文献、地质勘察、遥感影像等资料;梳理历史脉络与自然特征,形成资料汇编并制定调查方案。2.实地调查(项目负责人全程在现场指挥工作)。徒步踏查 + 仪器探测(全站仪、GPS)。记录地形地貌与文物线索,采集标本并登记,开展群众走访并记录。3.成果整理。编制调查报告(概况、过程、发现分析),绘制位置图、平面图等图件,按档案要求归档原始资料。4.考古调查和勘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考古批文手续的申请,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方案,报市级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按照文物部门意见实施考古调查勘探并出具考古勘探报告。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配合报相应文物部门审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1.2(二)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商务条款竞谈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按照采购人要求4付款方式待省文物局组织专家验收通过后,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每次支付前,均应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规定以及开票报税要求的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双方结算均通过银行基本账户进行。5投标货币人民币6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7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按照竞谈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三)竞谈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三、报价文件(一)竞谈响应报价表竞谈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考古调查项目项目编号:320682-2025-09-0340分包号:竞谈响应报价小写: 元大写: 元(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竞争性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考古调查项目项目编号:320682-2025-09-0340分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数量单位单价(元)单项合计价(元)备注1如皋市长江镇CJ2025-81#A、B地块考古调查项目详见采购文件59225平方米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注: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2、项目如有分包,请各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考古调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