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整体场地招标公告(广西象州花山沙兰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2025)



正文内容

为充分盘活村集体闲置资源,提升村集体经济收益,经广西象州花山沙兰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股东会议讨论,报象州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兹将沙兰村原沙兰小学整体场地向社会公开招标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地点、范围及用途、面积
1. 租赁地点:象州县象州镇沙兰村原沙兰小学内。
2.场地范围:总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包含三层教学楼1栋、一层平房1栋及钢架棚3处。
3.用途要求:场地主要用于合法经营活动,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村集体相关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违规、污染环境或危害公共安全的项目。
二、租赁期限及招标底价
1.租赁期限:6年(具体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为准)。
2.招标底价:分阶段设定,前2年每年25000元,后4年每年30000元;采用“价高者中标”方式确定承租方。
3.租金支付:实行“先付后用”原则,具体支付周期、金额及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4.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或个人需在开标前,向广西象州花山沙兰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对公转账,需备注“沙兰小学场地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
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且场地经查验无损坏、无违约情况后,不计息全额退还;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5.现场考察:投标人需自行对场地现状进行实地了解,考察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参与竞标,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场地面积、设施现状及查封情况,并认可相关条件。
三、相关要求
1.投标人资质:
单位投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稳定经济实力及场地经营管理经验,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个人投标:需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经济支付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2.报名资料:
单位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
个人投标: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规范:
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违法搭建、改建场地设施,确需改造的需提前书面申请,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租方需依法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规定,承担经营期间的安全、环保、税务等全部责任。
4.解释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广西象州花山沙兰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所有。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公告发布渠道:本次公告同时在沙兰村民委员会公开栏、象州县象州镇人民政府官方公众号发布。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9日(共5天),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象州县象州镇沙兰村民委员会办公室。
五、违约责任
中标者需在开标后5日内,与发包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发包方有权将该场地重新公开招标或另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西象州花山沙兰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
联系电话:陈先生 18677259188

广西象州花山沙兰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
2025年10月14日

来 源:见落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整体场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